- 首页
- 佛藏
- 大藏经
- 论藏
- 经疏部
-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
案。僧亮曰。上说多诸烦恼。今说烦恼。相也。宝亮曰。对向七宝譬赎命等句也。若众生断常病起。便说六行。有能安心此理。则慧命增也。乃引俊等六事为誓也。智秀曰。第五翻辨诸须说时也。
善男子若佛初出得阿耨(至)当知是法久住于世。
案。僧亮曰。明此经隐时。余经亦灭也。行恶法者。恶法互起。起恶涅槃经隐也。僧宗曰。广明佛法灭不灭相。乃有十二句。合为六对。要使道俗相须。方得弘法。得失相形。互辨优劣也。智秀曰。第六翻。广明灭不灭相。
善男子我法灭时(至)悉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案。僧亮曰。上说诸佛法有兴衰。此说释迦法中第六恶也。酪沙者。从波罗奢华中出也。出时纯虫可用除也。有十二万诸大菩萨。至烧一切经典。证涅槃经不灭。直是纸墨文字灭耳。智秀曰。第七翻明释迦法兴灭之相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一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二
阿阇世王六臣说邪见事 耆婆慰喻阿阇世王事
梵行品之第七
尔时王舍大城阿阇世王(至)父王无辜横加逆害。
案。僧亮曰。列在品末者。有四意。证经多义。一证慈等怨亲。二证慈有益。三拔五逆重罪。四明若信因果。生重惭愧。发露悔过。阇世者。为可拔。不如是者。不可救也。此先明造罪之缘起。内具十恶。不见未来。外党凶人。遂兴重逆。昙济曰。有六意。一明慈有益。二明怨亲等。三明外净众生。四明能除。五明悔过。六明应近善友也。僧宗曰。此下有二意。一者犹是叹经。二者证成梵行有益也。敬遗记曰。有五意。叹经。第二内臣劝诣佛。第三空中声告劝随耆婆。第四明佛慈无偏。第五明除罪也。又一解云。第一外臣劝以邪师。二证梵行。三示为慈有改悔之方。四示有真知识。五明其父教中是声闻也。此下五段。第一明外臣劝也。宝亮曰。此是梵行品中。大段之第四。证经力用。能除重罪也。有五意。第一上来虽明经有大力。能除重罪。未见其事。今出阇世。亲是其人。以经力故。罪得除也。第二既明四无量心是实益。若不出其相。则何以为验。今故教月受三昧。先除王身之疮。近表慈悲之实也。第三欲明如来一化之中。普为人天作善知识。具足入道之因缘也。显六师为恶友。耆婆为善知。第四示人忏悔之法则。若当有罪。能如阇世者。必灭矣。第五远证三乘慈等也。次第教云。声闻无有慈悲。济拔于物。而频婆娑罗。亲是须陀洹人。能舍重怨。空中有劝也。智秀曰。品中之第五大段。证慈悲有实益义也。文有四别。第一出内有恶因。外随恶缘造恶。第二耆婆为善友。劝其诣佛。第三其父劝也。第四佛自放光。接化之也。
因害父已心生悔热(至)有能治者无有是处。
案。僧亮曰。次明信有悔。
时有大臣名曰月称(至)灭除我罪我当归依。
案。僧亮曰。彼国之俗。慰喻之偈。是以人人说之。以晓王意也。富兰那者名也。姓迦叶。其人起断灭之见。故云生法如是也。僧宗曰。此大邪见。谛无因果也。
复有一臣名曰藏德(至)除灭我罪我当归依。
案。僧亮曰。末伽梨是其字。拘舍离是母字。其人起断常见也。谓七分是常。无善恶是断也。伊师迦草。外皮软脆。内干坚实。譬七法无害者及死者也。七分一一非人。性异不可合为一。故无害者也。若治国法杀。无罪者治。国有刑杀之罪罪。自招死非。杀者罪。法名无法者。答王所言无辜咎也。先王虽无狂滥之罪。不无刑杀之咎。有余报者。有过去罪也。僧宗曰。第二邪见外道。立常见也。
复有一臣名曰实得(至)能除我罪我当归依。
案。僧亮曰。删阇耶是字。毗罗胝是其母字。其人起见云。一切苦乐。因在过去。而现在无因。未来无果。现在持戒。遮苦果不起。名为解脱。僧宗曰。第三邪见。计一切苦乐。皆过去造也。
复有一臣名悉知义(至)除灭我罪我当归依。
案。僧亮曰。阿耆多翅舍其字也。钦婆罗衣也。著粗衣苦行。其人起见。谓苦乐之因。亦在过去。若现受苦事。自得解脱。是故种种受苦。投渊赴火五热炙身等也。僧宗曰。此人执断见也。
复有大臣名曰吉德(至)能灭我罪我当归依。
案。僧亮曰。迦罗鸠驮其字也。迦栴延其姓也。其人谓。一切万物。自在天作。心无惭愧。自在天喜。不入地狱也。僧宗曰。第五此是二十五谛家计也。
复有一臣名无所畏(至)能除我罪我当归依。
案。僧亮曰。尼犍其字也。若提其母字也。谓因亦过去受生死。迳八万劫苦尽。亦无善恶行道断苦。故言无阿罗汉修道等也。僧宗曰。第六此人计有自然解脱也。宝亮曰。自初至此。别恶友之辞。自下耆婆以去。明善知识事。
尔时大医名曰耆婆往(至)王所白言大王得安眠不。
案。僧亮曰。向来大臣。并不见因果。言居王位自在得杀。不应愁苦。不进其师也。今耆婆见有因果。已既有罪。理应愁苦。不得安眠。是故问。
王以偈答若有能永断(至)盗者未获财不得安隐眠。
案。僧亮曰。初四偈说佛也。次五偈半。说菩萨也。次二偈。一谓佛。一谓菩萨也。次三偈说有罪故。不得安眠也。次三偈广说不安眠事也。智秀曰。偈以下凡有四意。初九行半。出得眠也。第二有两行。出得眠人。第三六行。出不得眠法。第四长行自中也。
耆婆我今病重于正法王(至)演说法药除我病苦。
案。僧亮曰。先自说不治之病。不得忧也。后知病起由心。非草石所疗。自非法王。无可治也。
耆婆答言善哉王虽作罪心生重悔而怀惭愧。
案。僧亮曰。庆王病轻也。王知父母恩重有惭愧故。心生重悔。露向人惧地狱苦。信有因果。具此五善。王病易治。莫怀怖畏。下一一引佛语证也。僧宗曰。此下有七番说法也。宝亮曰。此下有八番说法也。智秀曰。此下有六番说法也。至处更叙也。
大王诸佛世尊常说是言(至)善哉大王具有惭愧。
案。僧亮曰。证惭愧也。宝亮曰。第一明具惭愧故。罪可除也。
大王且听臣闻佛说(至)罪则除灭清净如本。
案。僧亮曰。证悔过也。
大王富有二种一者象马(至)多作诸恶不如一善。
案。僧亮曰。善从理生。有根力强。恶横故无根。则力弱也。上直提佛语。今以理释也。
臣闻佛说修一善心(至)何以故破大恶故。
案。僧亮曰。所说证善力强也。
大王如佛所说[雨/復]藏者漏(至)说有智者不覆藏罪。
案。僧亮曰。第二明王虽作重罪。能坏发露。罪可灭也。
善哉大王能信因果(至)云何而言不可救疗。
案。僧亮曰。证发露则罪灭也。宝亮曰。第三明王信心不断故可治也。智秀曰。上来至此。第一既非阐提。而有惭愧。罪可灭。
如王所言无能治者(至)在拘尸城娑罗双树间。
案。僧宗曰。第二说有师故罪可治也。宝亮曰。第四示王医所也。智秀曰。第二明现在既有大师在此。云何言无耶。
广为无量阿僧祇等(至)所有重罪即当消灭。
案。僧亮曰。示王医所也。所以须具说者。六师皆言其师一切智。故须本末述之。僧宗曰。第三明此师说法药。故罪可治也。宝亮曰。第五耆婆为王。说二谛除罪之法药也。智秀曰。第二句举善。今列法药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二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三
耆婆劝阇世王诣佛 广说杂缘起事 出频婆娑罗于空中劝阇世事 释月爱三昧义 为阐提作一柱殿义
梵行品之第八
王今且听释提桓因(至)所有重罪必当得除。
案。僧亮曰。昔未说治罪人有验。今出所治之人为证。
大王且听有婆罗门子(至)为无上医非六师也。
案。僧亮曰。鸯崛摩罗。此言指鬘也。
大王复有须毗罗王子(至)为无上医非六师也。
案。僧亮曰。昔有悭贪。今日渴饥。闻说其过。心生惭悔。见水得饮。
大王舍婆提国群贼五百(至)为大良医非六师也。
案。智秀曰。第四广出诸蒙益之事。明佛有道力。能旷益无穷也。
大王若能信臣语者(至)若不见信愿善思之。
案。宝亮曰。上至此。第六引现事为证。自佛出世至今。有犯罪而见佛者。无不除灭。云何王罪。独不灭耶。
大王诸佛世尊大悲普[雨/復](至)亦当视佛如父母想。
案。僧亮曰。恐王思惟。不敢求佛。次说大悲怨亲平等。广出等事也。僧宗曰。第四广引证。以劝王行。
大王当知如来不但(至)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案。僧宗曰。第五明佛普覆。不限一人也。宝亮曰。第七明佛平等无有彼此也。智秀曰。第五佛心不偏。所以能除王罪也。
大王假使一月常以衣食(至)到如来所诚心听法。
案。僧亮曰。犯罪既重。唯应听法。非财施所能灭也。僧宗曰。第六格量去留。功德多少也。宝亮曰。第八明佛功德智慧因重。能灭人罪也。智秀曰。第六明佛能加益人心。所以见佛。必有福利也。
尔时大王答耆婆言(至)深自鄙悼都无去心。
案。僧亮曰。不以往为虑。自鄙秽累。非听法眷属。往恐不必接叙也。僧宗曰。第七王自念罪重。无去心也。宝亮曰。虽闻上六种胜说。犹未敢去也。
尔时空中寻出声言(至)疮蒸毒热但增无损。
案。僧亮曰。证耆婆之言。王罪既重。唯佛能除。故说佛欲涅槃。劝速往也。僧宗曰。第三别也。前外道劝觅邪见师。次耆婆劝也。今其父自劝。令随耆婆语也。宝亮曰。阇世向疑罪重。耻至佛所。其父恐随耶师。今故劝也。智秀曰。此下第三其父以神通之力。劝之令诣佛也。
尔时世尊在双树间(至)至无量劫不入涅槃。
案。宝亮曰。此明如来见阇世之心。自可救之理。言味而求。正为欲从阇世解常故耳。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何故独为阿阇世王。
案。宝亮曰。时人不解此旨。故迦叶致问也。
佛言善男子是大众中(至)是故闷绝自投于地。
案。僧亮曰。圣人现灭。欲以益物。若生定灭之倒。致闷绝之苦者。佛则为之不涅槃也。
善男子如我所言(至)大涅槃经亦不可思议。
案。僧亮曰。释密语也。前四句出所为之事。后二句说涅槃不灭。不应以佛灭故闷绝也。宝亮曰。释时之疑也。非直一人。并为一切未解常者也。智秀曰。此下有七别。明佛放光引王诣佛。佛为说法。灭王罪也。至彼自言其七事。此即第一先唱密语。
尔时世尊大悲导师(至)身疮即愈郁蒸除灭。
案。僧亮曰。所以慈光远至者。王闻父诲。地狱苦报。必受不疑。谓罪不可消。自鄙凶秽。佛不接顾。有此二疑。不敢诣佛。慈光远至。二疑俱释也。僧宗曰。此下第五段也。前言为王住世治其心。虽有其言。未见其实。月爱三昧。始为验也。宝亮曰。先治其身。后治心也。智秀曰。第二放光灭苦也。
王觉疮愈身体清凉(至)先治王身然后及心。
案。僧亮曰。引双树经。称曾闻人说夫劫火。不烧众生。先有三月并照。除众生病。使得修禅上生。月光既出。无病不愈。其时未至。而有妙光。所以喜而问也。答云。应故现光。无定相也。非色非非色。双释真定相也。非青非齐。偏释真也。为度众生者。偏释应也。
王言耆婆如来世尊(至)是故复名月爱三昧。
案。僧亮曰。七子之中。一子遇病。譬凡夫。六子譬六住。慈本缘苦。若重则慈重。初住已离三涂。六住则永离人天。佛则放舍慈也。智秀曰。第二翻正列放光。灭其身苦事也。
王语耆婆我闻如来(至)当有何心往见如来。
案。僧亮曰。虽蒙远光。身病得除。闻此经语。惧不敢往也。将无陷入地者。若违经见佛。恐交致此苦也。我观如来者。向引经语。此以情推也。僧宗曰。虽蒙光照。犹以善恶事隔。且惭愧在颜。不欲去也。
耆婆答言大王譬如渴人(至)而当不蒙慈悲救济。
案。僧亮曰。为阐提说法者。以重况轻。证必济也。兼非王所引之经。若果尚为阐提说法。云何不与恶人坐起耶。
王言耆婆我昔曾闻(至)何故如来而为说法。
案。僧亮曰。如来言不虚设。云何乃为阐提说法。必不然也。宝亮曰。耆婆申佛意。傍为说法。尚为阐提说法。况王非阐提耶。智秀曰。第三王虽蒙光。心犹未达。请耆婆为决。
耆婆答言大王譬如有人(至)语彼医言速疾上车。
案。僧宗曰。此下第六说譬。以慰王劝令去。宝亮曰。为阐提说法。凡有三意。如医治病人。一为除现苦。二遣眷属横苦。三息外人诽谤。合譬如此。可知也。
尔时良医即自思惟(至)如是病者必死不疑。
案。僧亮曰。譬如来为阐提说法。如医审知病者必死。不得不说法。一为病人。二为亲族。诸佛亦尔。不得不说也。
大王世尊亦尔于一阐提辈(至)为一阐提而演说法。
案。僧亮曰。明阐提说法。有二利不虚。前去凡夫诽谤。后明利益阐提。显说法不空也。譬如净人者。喻未来善根也。
王语耆婆若使如来(至)得道之人不入地狱。
案。僧亮曰。冀汝捉持者。惧犯罪增生。入地狱也。智秀曰。第七始从耆婆劝命驾。至佛所去也。僧宗曰。第四翻闻法之机发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三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四(婴儿行品第二十一)
佛为阿阇世王说二十法门 辨婴儿行
梵行品之第九
尔时佛告诸大众言(至)犹如微妙真金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