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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
纯陀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至)余一切施皆可赞叹。
案。僧亮曰。阐提者。无信等善根。名为阐提。杀之则无从地之罪。施之亦无从地之福。故除之也。
纯陀问言云何名为(至)一阐提者其义云何。
案。僧亮曰。问已成阐提未成阐提之间也。纯陀意谓。虽未成阐提。此既重恶业人。虽有微善。要与无善根同。是以重问也。
佛告纯陀若有比丘(至)亦名趣向一阐提道。
案。僧亮曰。成其问也。说四种恶人。永无改悔。趣向阐提也。
若复说言无佛法众(至)施其余者一切赞叹。
案。僧亮曰。谓法相无边。不可一人知尽无佛法众。虽有因果。亦向阐提也。
尔时纯陀复白佛言(至)如是等人名为破戒。
案。僧亮曰。三逆谤法。不必有戒。其言破戒。此义云何。若犯四重。至名为破戒者。明比丘害亲谤法。其罪则重于在家。今云何但说破戒也。
纯陀复问如是破戒(至)我说是人不为破戒。
案。僧亮曰。举二因缘。一生重悔。二勤护法。具此二善。不障解脱。名不破戒。
何以故善男子譬如日出(至)有施是者福不足言。
案。僧亮曰。上虽说受学大乘。未明能救重罪。是涅槃经也。
又善男子犯重罪者(至)施是人者得胜果报。
案。僧亮曰。法有深浅。作罪之心。有轻有重。重心作罪。轻心不能灭也。乃广说其相也。
善男子譬如女人怀妊垂产(至)有如是等无量果报。
案。僧亮曰。譬重心护法。法由人弘。弘法在行。谓戒定智慧。次第相生。今日慧解。藉戒定为因。因譬女也。今解譬子。昔日戒定甚净。必生胜慧。譬垂产。遇值恶缘。而犯重禁。譬国乱也。舍净之秽。譬之他土。以本因力。闻涅槃经。譬天庙也。信常乐净。以譬生子。又闻经说护法功德。能除犯重。譬闻旧邦安隐丰乐。勤加护法。譬携持其子也。欲令本戒清净。譬还本土也。末法耶惑。执偏教者。不受常说。譬水暴急不得度也。遂执常解。没命不舍。譬命终也。虽有破戒本恶。以护法之功。起登大道。为天中也。法瑶曰。为改悔护法者。设譬也。明昔善已有今解之萌。譬怀妊也。天庙者。讲法之处也。闻法改悔。生护法之心。譬生一子也。
纯陀复言世尊若一阐提(至)一切所施非无差别。
案。僧亮曰。庵罗果者。果能生果。譬善能生善也。种果之法。破核除肉则难生。全核因肉则易生。而犯重罪之人。以譬食果肉也。吐核置地者。核生虽难。犹自可为果种。明虽犯重罪。而犹有微善。可作善种也。破而尝之者。以贪甜故。灭果种也。譬愚痴重故。断征善根也。心生悔恨以下。明果种已断。虽欲将护。果不可生。譬善断不悔。安得生哉。不名阐提者。以不悔故。名阐提耳。非以悔故。名阐提也。法瑶曰。此譬不改悔一阐提之徒。初受戒为食果。破戒为吐核也。
纯陀复言何故如来(至)舍弃破戒如除稊稗。
案。僧亮曰。是佛弟子。未得清信。亦事尼楗。为说唯施尼楗有福。余则无福。疑以问佛。佛因事答之耳。
复次善男子如我昔日(至)一切自在必受安乐。
案。法瑶曰。上来所明。无余之义。一周已毕。今次明昔说皆亦有余不尽义也。行者若能了此有余法性。则无八倒之苦。唯受于法乐耳。从此竟品。答云何知法性。而受于法乐也。
尔时文殊师利菩萨(至)广问如来如是偈义。
案。僧亮曰。女无实德。男不自在。世间无乐。不应起慢。不受佛法也。
尔时文殊师利法子(至)如是之人则我弟子。
案。僧亮曰。有罪求悔者。须受悔者欢喜也。故但随不逆。必因受悔者而得清净也。故不观作以不作。要内怀重愧。知不悔为恶。悔之为善。故但自观身善不善行。
尔时世尊为文殊师利(至)咨问如来如是密教。
案。僧亮曰。若罗汉以己譬彼者。凡夫须护。罗汉亦应须护也。
尔时文殊师利复说是偈(至)则堕无间狱。
案。僧亮曰。无明是众惑之主。譬父也。贪爱性染。譬母也。
尔时如来复为文殊师利(至)问于如来如是密语。
案。僧亮曰。属师义不成者。制命由师。众义斯备。苦义不成也。不属师义不成者。不从师训。愚闇无知。乐义不成。若得自在。不成就者。不属师故。愚闇无知。不名自在。
文殊师利复说偈言(至)我于尔时为说此偈。
案。僧亮曰。二偈说八戒功德。八戒以斋为本。释所以斋也。生死之本。食与嫉妒。难卒除也。斋以损食。是厌生死之义也。是以佛诃帝释。漏尽之人。应说此偈。偈在论文。一切有大力者。释不令断食。为断嫉妒。外道厌生断食。身无力故。不能思道断嫉妒也。多病苦者。苟是渐损。不制中前。而制中后者。夜食不消。多得病苦。于道亦妨。一切净行。是八戒也。处中是净。安乐是涅槃也。汝若得病。我亦如是者。明中后斋法。本为凡夫。不为圣人也。第四八戒者。十戒具戒。此二戒是出家戒也。五戒八戒。此二戒是在家戒也。故云第四也。
尔时迦叶菩萨白佛言(至)云何复名一切义乎。
案。僧亮曰。无余之义。经经皆有。但从始至终。事事皆实也。智秀曰。由佛说法。有今昔两异。愿闻定说也。请答第八问云何说毕竟不毕竟耶。如令今教。定能断疑者。昔何以作不定说。
善男子一切者唯除助道(至)汝今所见微妙甚深。
案。僧亮曰。欲以一释两遣也。先说无余。其外是有余也。正因缘因。相助断惑。因名助道。说因尽也。果名常乐。说果尽也。所以言善者。常则非善非果。以差别之因果无遗。谓一切也。说皆是实。谓无余也。智秀曰。亦名无余者。正出定教。显佛圆果。因此言是也。其余诸法者。出不定教体也。欲令乐法诸善男子者。释其后意辨不定之说。皆为时情。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读诵通利书写经卷。
案。法瑶曰。向明知法性。今明所得功德。即是受法乐矣。智秀曰。次答云何而得近最胜无上道也。明持经得功德。自然趣向无上果也。
尔时诸天世人及阿修罗(至)诸菩萨等得住初地。
案。僧亮曰。初地具檀波罗蜜。佛现身密。受其供养。功行如此。故称初地也。智秀曰。略说中。第三略附嘱也。
尔时世尊与文殊师利(至)及与纯陀而授记莂。
案。僧亮曰。未得位者入位。已入位者受记。第三菩萨事记也。
授记莂已说如是言(至)右胁而卧如彼病人。
案。僧亮曰。第五现涅槃事讫也。智秀曰。就付嘱中。有五重。第一天人请。第二佛答。第三天人设供养。第四为受记。第五付嘱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五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六(现病品第十八)
出无病因谓怜愍众生施病者药 释五种人谓须陀洹八万劫得菩提乃至辟支佛十千劫得菩提义
现病品第十八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诸菩萨远离一切病。病在前品已明。而未释无病。是则示现之义未彰。此品显也。法瑶曰。因佛现病。迦叶得广显无病之因。明菩萨地时久已离病。岂况今耶。是则因病以显不病也。僧宗曰。上来所说。当宗虽举。未有微实。将显至人。患累斯尽。是以先示病相。因请更起光仪显胜。以表无病之旨也。因答第二十九问也。智秀曰。此下是经之第二段。广明义也。又有二别。第一广正说。第二广流通。广正说中有三科。第一广果。即此品也。第二广因。即五行也。第三广佛性。即师子吼迦叶两品也。
尔时迦叶菩萨白佛言(至)患苦悉除无复怖畏。
案。僧宗曰。此下举八事。仰推如来不应有病也。智秀曰。此下有四翻。第一迦叶举七复次事。推佛无病。第二佛以神力现三种相。第三群生蒙益。请佛说法。第四广述无病以遣时情。
世尊一切众生有四毒箭(至)汝等当为大众说法。
案。僧宗曰。第一明有病之因。莫过此四箭。如来已离。不应病也。
有二因缘则无病苦(至)何缘于今自言有病。
案。僧宗曰。第二无病之因。莫过此二。世尊所行。故无病也。
世尊世人有病或坐或卧(至)云何默然右胁而卧。
案。僧宗曰。第三明如来既无笃病之相。云何有病耶。
诸菩萨等凡所给施(至)永断如是三障重病。
案。僧宗曰。第四明自昔已来。外化事旷。善功还已。不应有病也。
复次世尊菩萨摩诃萨(至)乃于今日唱言有疾。
案。僧宗曰。第五明修因之日。备有诸愿。略举九愿。显无病之要旨也。
复次世尊世有病者(至)不应说言我今背痛。
案。僧宗曰。第六明世人临终之时。不能有所诫敕。高推如来。不应同此。
复次世尊世有病者(至)不应默然右胁而卧。
案。僧宗曰。第七苟有此迹。必为外道所诮。
复次世尊世有病者(至)利益于众生摧伏诸外道。
案。僧宗曰。第八借以身力推。比佛必无有病。仍说偈以劝也。智秀曰。此七复次。是第一翻。推佛不应病也。
尔时世尊大悲薰心(至)修行恶法除一阐提。
案。僧宗曰。前偈请云。大悲今何在。是以经家以佛起故。故云大悲薰心也。智秀曰。此第二翻放三种神力。以利益也。
尔时一切天龙鬼神(至)遍至净居悉皆闻之。
案。智秀曰。第三翻大众蒙益。广设供养。请说法也。
尔时佛告迦叶菩萨(至)便谓如来真实有疾。
案。智秀曰。第四翻佛先广显久离病也。
迦叶如言如来人中师子(至)亦不毕竟入于涅槃。
案。僧亮曰。既广如来永无病理。若言有病。是密教也。因此复得广宣秘密。次答。云何为众生。广说于秘密。
迦叶是大涅槃即是诸佛(至)非是声闻缘觉行处。
案。法瑶曰。此下讫云何当有诸病苦耶。次答问云何复示现究竟于涅槃。
迦叶汝上所问如来何故(至)云何当有诸病苦耶。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复示现究竟于涅槃。
迦叶世有三人其病难治(至)供养恭敬为他说者。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说毕竟及与不毕竟也。先说病行者。大众请佛治病。说先治病之行也。药以对病为名。依涅槃修行。无病不治。欲显病行之能。先说诸经。有不治之病也。此三种人。契经所不治。是说毕竟二乘之病。闻余方等。虽发心。不知佛常终。不成佛不名毕竟者。如上诸人。闻涅槃生信。不须外治。自能成佛。断疑说也。得病行之名。事尽于此也。法瑶曰。是大涅槃。即是诸佛甚深禅定。非是二乘所行之处。入此深定。故曰毕竟入于涅槃也。非永尽灭入涅槃故。不名毕竟入于涅槃也。毕竟不毕竟义。存于此也。僧宗曰。毕竟不毕竟。各有其旨。非不定也。但执言失旨。以为不定之说。疑网是生。得旨则知定说。疑网断矣。又一义昔教皆说毕竟永尽。今因现病。以表无病。得显病是密语。因广说如来之密语也。
迦叶有五种人于是大乘(至)有病行处非如来也。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而得近最胜无上道也。上云自然得成。今转近为得。但说五人者。以断结定故。凡夫定位。无劫数之限也。八万劫者。后云得菩提心。亦云八万劫住处。是小涅槃。似是菩提心成就耳。思惟烦恼。小乘断之。不必在菩萨。劫数如此。故知偏爱易断。等悲难成也。法瑶曰。因表如来无病得命病者。心之义也。二乘有病。不能发心。要从佛闻法也。夫利根虽不从佛闻法。而自发心。知此二人。所以得近无上道也。昙谶曰。五种人者。从须陀洹。乃至缘觉。以一果准两地。如是以初地二地准初果。乃至九地准缘觉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六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七(圣行品第十九)
出求戒方便 释菩萨五支戒 释世教戒正法戒 释性重戒息讥嫌戒 释不折戒等九戒 结持戒果
圣行品第九
案。僧亮曰。次答问我今请如来。为诸菩萨故。须为说甚深微妙诸行等也。前品已说病行。请其余者。故名等也。五行者。上虽说病行对治烦恼。未说行相及行次第。今说之也。何者要自无缚。能解人缚。故圣行在初也。若解人缚。功由四等。故次说梵行。四等广济。事须神通。神通之道。四禅为胜。故次说天行。神道接物。或愚或智。故次说婴儿行也。如是四行。若在学也。对治烦恼。名为病行。若在无学名如来行。以如来能说能行故也。法瑶曰。所以次明五行者。前二乘凡夫。发无上道心。此心非不远行五行。即前问中。微妙诸行等也。师子吼广明佛性。即前问中。安乐性也。安乐性为正因。微妙行为缘因。非此二因及前发心。何由而得近无上道。是以此答云何而得近最胜无上道也。行虽无量。五实总也。圣行慧照。以谈内也。梵行彼物。以论外也。以此二行通十地矣。婴儿行病行者。是权智方便之所示同也。此行唯八住以上耳。又病行者。苦行也。唯菩萨能行。二乘有病。而不能行。为病行也。天行经不说。故不说也。僧宗曰。前来所辨。论因论果。结经名字。显流通。皆前略后广。经体所明。文理圆备。除惑灭罪。功胜余经。是以从未发心以下十九问。广叹经力。亦备讫前文矣。从此已下。明依经造行。终期极果。即答前第三十三问也。宝亮曰。此下竟十功德。通答第三十三问也。五行正明行体十功德。更广行以理有。此两明立行之方法也。夫万行虽众。而以自行化他两门收矣。令离之为五。就圣行之中。出天行也。梵行中。出婴儿行也。唯病行无体。不的有所属。智秀曰。犹是广酬现病品中迦叶及诸天等。所谓因果之义。上已广果。果由因得。因宜更显。自此以下。讫十功德。重明因义。即是广因义之中第二意也。由业趣果。亦乘果接化。皆是行之义也。言五行者盖一方之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