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是故众生悉应归依(至)等视众生无有差别。
  案。僧亮曰。依不坏之性。成不坏之果也。智秀曰。字有所表。故遂感菩萨等视也。
  是故半字于诸经书记论文章而为根本。
  案。僧亮曰。说字说音。事已究竟。此结上也。
  又半字义皆是烦恼(至)修善行者名为满人。
  案。僧亮曰。上明未与音合之字为半。今明虽合。不得字旨。亦是半也。智秀曰。次下显半字之功。优劣也。
  如是一切经书记论(至)无阂无著真得解脱。
  案。僧亮曰。上云一切善法根本。人谓。亦与如来为本。佛无师悟。非字所摄。名离文字。但言半者是不善。满者皆善也。
  何等名为解了字义(至)是人不知如来之性。
  案。僧亮曰。已说字竟。次明解与不解。若得出之旨。为解字也。智秀曰。此下第六辩知不知相也。
  何等名为无字义耶(至)应离半字善解满字。
  案。僧亮曰。字义者。虽复读诵文字。而行违说旨者。字。则不为是人出也。名为无字。未知常住佛性故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乐正法者应如是学。
  案。僧亮曰。第七段。迦叶领旨。佛述成也。

  鸟喻品第十四

  案。僧亮曰。答问云何共圣行。至太白与彗星也。上说文字。此显文之所表六行。经体具足。法理不偏。六行常俱。以鸟为譬也。法瑶曰。满字者。即是常义。半字者。即无常义。常以无常虽殊。其理致是同。昔说无常。为令得常。得常由乎无常。岂得相离。是则共成一圣。名为共圣行也。僧宗曰。大分此品。为三段。第一则六行体。第二寄因以明六行也。第三就相行以明六也。宝亮曰。此下两品。同广文字下旨。谓常无常六行也。鸟喻品双明六行。月喻品偏明三行。然俱广明理故。共答一问也。此品总别有二门。第一从品初以下。总门也。第二从如来已离忧悲讫品。别门也。智秀曰。此品分为二段。第一从初讫复异豆粟甘蔗。略列六行也。第二从如是诸种讫品。广明六行也。广中别有章门。至彼更关。
  佛复告迦叶善男子鸟有二种(至)何以故性真实故。
  案。智秀曰。第一总别六行体也。
  迦叶白佛言世尊如是等物(至)乃至无我亦复如是。
  案。僧宗曰。就明六行体中。有三章。此第一就偏教以明常无常也。宝亮曰。上来至此。总门明六行也。智秀曰。此广门中。第二先明常无常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是名鸳鸯迦邻提鸟。
  案。僧宗曰。此第二阶。寄真应以明我无我也。至极法身。无有忧悲。即我义。见有忧悲。似如无我也。借无想天。以为况也。无想天报。唯有四阴。不域其方所。虽无住处。要不得无也。近事尚难可知。况法身妙极耶。树神依树。亦如是也。智秀曰。广门第二。明无我也。
  复次善男子佛法犹如(至)第一微妙坏诸行故。
  案。僧宗曰。第三阶。明苦乐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异法是我异法无我。
  案。僧宗曰。寄因以辨六行也。明放逸则无常苦果。不放逸则常乐果也。长行释偈。小不次第也。先释放逸果。次释不放逸果。次释放逸因。次释不放逸因也。非圣凡夫者。前已释二家因果。今出其人也。
  如人在地仰观虚空(至)如迦邻提鸳鸯等鸟。
  案。僧宗曰。第三就相待明六行也。以生死为下。佛果为上。以上知下。所以而常。下不知上。故无常也。寄譬明如来。住智慧之上。见五道生死也。借譬以明见。而物情于譬生滞。故迦叶仰咨。以拂斯迹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一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二(月喻品第十五 菩萨品第十六)

   释月有六事。以譬法身 释日及岁星譬 释未发菩提心。为作菩提因缘事 释一阐提不受道事

  月喻品第十五

  案。法瑶曰。从见月不现。至譬如日出众雾悉除。答云何如日月大白问也。上长寿金刚。明法身体相。名字功德品。结经名也。经之大体。以涅槃为极致。下竟解脱。皆明大涅槃义耳。从四种人竟四到。明弘经人。即是长寿金刚缘因也。从二十五有有我不耶。竟共圣行鸟喻明佛性。即是金刚长寿正因也。一周大明因果义讫。今复明长寿金刚。应感无方之能也。僧宗白。上鸟喻。遍就六行。以明圆理。今月喻。遍明法身真应之德也。宝亮曰。犹答第十二问未竟。更偏明常乐我三德也。
  佛复告迦叶譬如有人(至)为化众生示有生灭。
  案。僧亮曰。月譬有六事。此第一明虽生不生。成前品未应物之迹。广常义也。问曰。在前而先答月者。以月事广故也。法瑶曰。明一应之迹始终也。僧宗曰。此譬中有五重。第一举今一化始末。第二明非但于此。乃遍十方也。第三寄月食。辨示有出身血事。而实不可伤也。第四显寿之修短。随感而应也。第五明如来是众圣之王。能为物益也。须弥障故不见者。有四天下。而须弥处中。日月运行。周回旋转也。
  善男子如此满月余方见满(至)是故名为常住不变。
  案。僧亮曰。第二事。广上生灭义也。从初至十五日。广生义。自下广灭义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满月(至)如来常住无有变异。
  案。僧亮曰。第三事。普应六道。随感而现。亦是广生中事也。在在处处者。既大小之器不同。月形亦异。譬六道既殊。迹亦不一也。百由旬者。向举水器。明随处而现。此明去来随人也。僧宗曰。犹是第二事。
  复次善男子如罗睺罗(至)分别法句如彼医子。
  案。僧亮曰。第四事。为制戒故。示有出身血等也。法瑶曰。明果报必受也。僧宗曰。第三事也。宝亮曰。此示制戒。凡有三意。第一明法身无损。犹如满月。虽有其事。而无所伤。第二所以无伤。引二人共斗。本无杀心。虽死无罪。第三举医譬。明有此示现。必有利益也。
  复次善男子如人见月(至)是故如来常住无变。
  案。僧亮曰。第五事。显现涅槃及业报等也。法瑶曰。前示行恶止善也。此示行善制戒也。僧宗曰。第四事。月实不蚀。似损月。取譬涅槃。
  复次善男子譬如明月(至)故言如来譬如明月。
  案。僧亮曰。第六事。佛之功德。略如彼也。僧宗曰。第五事也。法瑶曰。既示行善。制戒止恶。今明乐法众生。从教无厌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日出(至)即是诸佛真实法性。
  案。僧亮曰。答日问也。有二譬。初取长短为喻。次以损益为譬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众星(至)犹如世人不见昼星。
  案。僧亮曰。答太白星问也。法瑶曰。譬法身玄妙。寂寞绝于视听之表。于情为隐。唯见丈六。谓之为极。二乘之谓言无。故二乘不见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阴闇(至)不为诸垢之所染故。
  案。僧亮曰。总以日月。譬三宝灭也。法瑶曰。譬佛在世人。谓体尽丈六。是则无有常住法身。今明涅槃之后。故异上耳。
  复次善男子譬如黑月(至)如彼日月无有灭没。
  案。僧亮曰。答慧星问也。谓佛不并兴。若辟支出世。真佛灭度。人生倒见。谓不祥也。僧宗曰。黑月者。以修罗手障。令不见也。又言水精白银为月。以水精边故。如黑月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日出(至)一切诸恶无间罪业。
  案。僧亮曰。已证佛常。六行已显。今说经功德。及闻经之益。劝人受持。通答二问。云何未发心。而名为菩萨。至犹如阎浮金。无能说其过也。法瑶曰。前日月太白慧星等譬。广上长寿金刚品也。今次广上名字功德品也。一经耳者。起一闻之功。终藉此慧。众恶消除。不言一经历耳。烦恼便尽也。正显此经功能。灭恶生善。齐法身也。竟良医譬。皆明经力也。僧宗曰。经之置品。乃出自后人。随义类而标之耳。谓菩萨品名应在此初。相承。仍旧辄改为难。付之来哲也。宝亮曰。若经生历死。发心之者。名发心菩萨。今言未发心者。就一生之中作论也。此生中。未经发心。但见涅槃经。改恶修善。起弘护之心。便名发心菩萨也。将欲广答此问。故先借日月之光。以譬涅槃经也。智秀曰。此下有三意。第一从此讫答二难。广显经力也。第二次因迦叶举其前问。即是正答所问。第三后广释除阐提之义也。
  是大涅槃甚深境界(至)正法不断僧宝不灭。
  案。法瑶曰。此明思慧思惟常住三宝之心。
  是故应当多修方便(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法瑶曰。此明修慧也。以勤学故。得近无上道。故言不久。
  是故此经名为无量功德所成。
  案。法瑶曰。此经正明佛是常住。常住犹三慧而成。今以此三。苞一切行尽。故言无量功德之所成也。
  亦名菩提不可穷尽。
  案。法瑶曰。因既无量。果亦无穷。以因果俱无量故。故称大。
  以不尽故故得称为(至)身无边故名大涅槃。
  案。法瑶曰。有般若智光故。法身无边。以此二事。名为大涅槃也。

  菩萨品第十六

  复次善男子如日月光(至)是故复名大般涅槃。
  案。道生曰。虽未发心。而得为菩提之因。与大权无异。若闻佛性信解。则是菩提心发。乃为因耳。若生诽谤。岂为因耶。僧亮曰。众生受道。必由内信。信之微者。无过四重五逆。善根不断。由如毛发。藉此微善。感涅槃光。成菩提因。得名菩萨。不畏大众。如彼真金。无过可说也。作菩提缘者。菩萨以发心为因。住前三十心是初发心之因。即日未有此心。而有重恶所障。以经力故。得作菩萨也。法瑶曰。向明能灭诸恶。此明能生诸善。发菩提心也。僧宗曰。善根未断。必有丝发许也。经有缘发之力。能令感悟。深自改悔。上求佛慧。下度众生。令未发心作菩萨也。入毛孔者。将明此经力能除闇。称为光也。善以感教。教善相扶。义如入也。所益未深。称毛孔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云何能断一切烦恼。
  案。僧亮曰。夫有三障。则不受道。若闻皆作菩提因者。则善恶无差也。如来何故。说四依义者。若一经耳。以是耳识所得。已为菩提因者。何故。昔云依智不依识耶。云何断一切烦恼者。夫不退菩萨。要伏断烦恼。若不解义。云何伏结耶。宝亮曰。两难各有两关。便成四也。初关一往且非今旨也。若三种罪人闻经。便为菩提因者。治戒破戒。复有何殊。第二关。即以四依品结难也。谓治戒者。闻经亦为菩萨。破戒者。亦尔者。何用四依出世。治破戒耶。又如佛言。第二难亦两关。初关即引上鸟喻品云。若能归依一体三宝者。虽有烦恼。如无烦恼。若果一闻此经。便能决信。即令烦恼根虚者。佛四依品中。自说恒沙佛所发心。闻经尚不解义。云何一闻经耳。便断烦恼。第二关。即以理征。结成难也。谓解惑相违也。彼之积德。犹尚未解。而此之经耳。云何除惑耶。智秀曰。有两难。第一云。若三种罪人。心不乐向。而以经力。强令发心者。何须依四依人耶。第二若果发心。便是得理。即能遣惑者。云何彼云三恒河沙佛所发心。犹未解义。此彼二说。未可解也。
  佛言善男子除一阐提(至)以是义故名为大事。
  案。僧亮曰。除一阐提者。具三障故也。云何为具。谓不见因果。烦恼障也。说无因果。业障也。世世积恶。今成阐提。报障也。其余众生。闻是经者。谓四重五逆。虽有恶业。闻经生信。必久种功德。非无因也。凡夫下劣。不得闻者。谓不应经耳。闻亦不生信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未发菩提心者得菩提因。
  案。僧亮曰。谓此二人。既有业障。应障发心。云何得发耶。僧宗曰。二难既通。今广明经力发心之由。
  佛告迦叶若有闻是大涅槃(至)大乘妙典真佛所说。
  案。僧亮曰。见罗刹像者。以有障故。虽复闻经。不即发心。由经发梦。梦见业果。惧苦发心。经之力也。忆念菩提者。发心有强弱也。强者生人中。弱者生三涂。虽受罪报。菩提之心不绝也。法瑶曰。诽谤经者。将绝之时。谤对相现。方生怖惧。临终之时。其心愦乱。谓之梦也。罪对切人。可怖可惧。有过罗刹也。宝亮曰。大论经教。有二时明义也。经言。以下下智。断上上烦恼者。应以昔经。治三种罪。而今涅槃之教。方云能除此惑。则于理相反。云何为中耶。经言下下智。断上上惑者。此据真无漏道。断通为语。今所释两经。正明伏道也。夫起惑之与生善。本在有漏心中。若心重心轻。善恶俱尔也。昔经明理不圆。解亦微鲜。故以轻善伏于轻惑。今经所明。理既周足。信解深胜。故以增上之善。得抑上上之惑。所以知如此者。如戒律中。若犯第二篇。则于二十人中忏方灭。犯第三篇以去。直对手而除。乃至突吉罗罪。责心而遣。若寻此为言。则应轻罪。须多人而灭也。今则不然。故知。昔经理浅。生善则劣。止伏轻惑。今经理深。生福增上。能伏重惑。寻此而推。昔经不能令人得道。明矣。
  复次善男子如虚空中(至)一阐提辈立菩提因。
  案。僧亮曰。手疮者。阐提以耶见为手。有善则坏。取譬疮也。
  复次善男子如马齿草(至)密致犹如金刚不容外物。
  案。智秀曰。雨降无甄。密致者不受。阐提如是。岂法雨之咎耶。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如是所说有何等义。
  案。僧亮曰。引昔说作恶不悔偈。证阐提不可化也。僧宗曰。更问昔偈。广彰其恶。先举可畏。欲显后偈无畏义也。宝亮曰。此下答第十五问。明三种罪人。闻涅槃经。改悔修善。能为人天之福田也。本时有恶。恒畏大众。今改往修来。则无惧矣。此答中说三偈。初一行作造恶于众有畏之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