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佛藏
- 大藏经
- 论藏
- 经疏部
-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
善男子明与无明亦复如是(至)即成醍醐佛性亦尔。
案。僧宗曰。众生有感果之力。果有酬因之用。故能转闇为明也。乳之与酪。不得为二。众生与佛。岂得为二。始终相续。假说为一。正可得言从缘而生也。
善男子众生薄福不见是草(至)即见佛性成无上道。
案。昙纤曰。从此下。答问云何诸菩萨。能见难见性也。宝亮曰。佛性非是作法者。谓正因佛性。非善恶所感。云何可造。故知。神明之体。根本有此法性为源。若无如斯天然之质。神虑之本。其用应改。而其用常尔。当知非始造也。若神明一向从业因缘之所称起。不以此为体者。今云何言毒身之中。有妙药王。所谓佛性。非是作法耶。故知。据正因而为语也。若是果性。则毒身之中。理自无也。复不应以果来依因。若以果来依因者。胜鬘经应言。依生死故。有如来藏。而云依如来藏。有生死。是名善说。不亦即此文乎。大海虽醎。亦有上味者。微理可据也。
譬如虚空震雷起云(至)能报佛恩真佛弟子。
案。僧亮曰。虚空譬佛。雷譬涅槃经。牙譬众生。花譬见性也。谓佛性由经故见也。僧宗曰。此第十结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甚奇世尊(至)如汝所叹不违我说。
案。僧亮曰。答云何诸菩萨。能见难见性。犹是长寿因也。上辩三归因之始也。此一答问是因之终也。法瑶曰。从若我住者。已来至文字品。答此问也。上三归中。明我性有佛性。似如有神我之性。为佛性也。是以今广明佛性。非有非无。离乎二边。处于中道。无相可执。若执则堕断常二见也。其性玄妙。非二乘所测。十住大士。犹尚暖昧。岂非难见耶。智秀曰。此下答问有四番。第一敬叹佛性。佛即述成。第二举问请答。佛即答也。第三请求立誓。佛即为说也。第四迦叶设难。佛即答也。此即第一敬叹。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佛性者云何甚深难见难入。
案。智秀曰。此下第二。举问请答也。叹述已竟。更举问也。
佛言善男子如百盲人(至)三指示之乃言少见。
案。僧亮曰。金錍譬诸经教。一指譬三乘诸经。说三涅槃。实欲显一常住涅槃。文隐义微。譬一指也。二譬法花破二涅槃。一乘虽显。常我未明。譬二指也。三指者。譬今日佛性常乐之说。即便少见者。见已居终也。终则感果理彰。说已便见。始则事微难说。虽示不了。是以经说十地菩萨。见终不见始也。僧宗曰。盲人譬十地已还。生死者也。百者。盖十数之极耳。造医者。善感圣也。宝亮曰。所问难见性者。正因性也。今答中。乃明缘因者。正以得佛果之日。方明识正因也。非唯果性难识。因性亦难知也。下文言。十地知终不知始。是以问在正因。答以缘因。
善男子是大涅槃微妙经典(至)如来既说即便少见。
案。法瑶曰。十住菩萨。要闻涅槃。乃得仿佛少见佛性。此下明虽闻涅槃。不能得正信有两已也。宝亮曰。就文求义。此实为难。云何行阶。法云犹不知有佛性。方须佛说。乃得见耶。此谓住前卅心中。初十心者。名十住也。第廿心。名为十行。第卅心名十回向。若使菩萨。虽无量劫修行苦行。不闻涅槃经者。信首五根。终不可立。信根立时。正第卅心也。此行人者。要须佛说因果之性。方涉信首耳。如向所论。十住菩萨。非是法云明矣。言少见者。闻佛说后。信慧渐明。故称少见。
是菩萨摩诃萨既得见已(至)缘觉之人能得见耶。
案。宝亮曰。此下讫犹为无我轮之所惑。向明菩萨。说因果之性。得进首根立。登于初也。至乎十地行满之时。所离障薄。于时。始复仿佛见性八自在我空也。虽观此空。心未沦怙。还入无我心中。以其情未决。故言为无我所惑耳。非是横计佛地。作无我为惑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远观(至)非诸声闻缘觉所及。
案。宝亮曰。凡九譬。为难见作譬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有众生性皆说有我。
案。道生曰。问意。若唯佛是我。而难见者。凡夫天隔不应生于我想。我想虽惑。要必有由。若有由者。便非悬绝。云何而言十住菩萨。乃仿佛耶。僧宗曰。理既深玄。名亦应贵。云何世人。亦复自造常乐之名。传之于世耶。智秀曰。此下第四段。虽闻上说。犹未了故。凡夫有我。以为难也。
佛言譬如二人共为亲友(至)如是二人互相往反。
案。道生曰。彼此相益。有亲友之义也。僧亮曰。答意。谓虽复有由。而理自隔。如下譬也。菩萨道尊。譬之王子。凡夫无德。譬贫人也。互相往反者。弟子受学。师有化功。彼此相益之义也。法瑶曰。感往则应来者也。僧宗曰。往反者。弘化之与所化之人。怀抱相得也。宝亮曰。此譬大意。与前偷牛譬不异。正为四依人出世为喻也。智秀曰。下有三阶。第一显佛曾为众生。先说有我。缘尽舍化。理归圣所也。第二譬众生于后谬执耶。我第三譬释迦今日出世而弘化也。此下讫逃至他国。第一譬也。
是时贫人见是王子(至)执持是刀逃至他国。
案。道生曰。所说真我。能断众生断见之惑。譬之刀也。僧亮曰。真我常住。谓之一也。自在可悦。谓之好也。解则断惑。喻之刀也。结习永尽。谓净明也。心中贫著者。真我本以断贫为用。而见则起贪明不了也。执持是刀者。谓此真理。唯菩萨能说也。逃至他国者。弘化未毕。未应舍谓逃也去此而之彼。谓至他国。
贫人于后寄宿他家即于眠中寱艺言刀刀。
案。僧亮曰。从师受解。所解之理。是其安处。譬家也。师去失解。譬他家也。本因必发。暂住不久。譬寄宿也。失解起惑。以譬眠也。惑心说我。不由真解。譬眠中之语也。
傍人闻之收至王所时王即语汝言刀者可以示我。
案。道生曰。若以实为实。乃成窃耳。以不实为实。然后知非也。应诘求其实义。为索示也。僧亮曰。菩萨既去。圆教亦隐。小乘以无我为化。偏教失中。譬谤也。违化得罪。譬收也。必经断事。譬至王所也。可以示我者。初果已断。示相之我。是其所了。今责求形色自在之相也。
是人具以上事答王(至)欲得刀者实不可得。
案。道生曰。分裂诘求。实不可得也。僧亮曰。忘现五阴。推不可得也。
臣与王子素为亲厚(至)不敢以手棠触况当故取。
案。道生曰。若修得为用。是故取耳。得非修故。故名为窃。僧亮曰。释所以忘也。眼视譬闻慧。手触譬思慧。故取譬修慧也。昔闻虽信。意不思议。况起修慧。而取耶。所以忘本解也。
王复问言卿所见刀(至)我所见者如羖羊角。
案。道生曰。似而非也。一往所见。非实之谓也。僧亮曰。羊角邪曲。而以为正。麻米邪我。凡夫持此。以起慢也。
王闻是已欣然而笑。
案。僧亮曰。有我是实。而无我非果。是声闻之忧。况无我无实。无我是果理是可欣也。
语言汝今随意所至莫大愁怖。
案。僧亮曰。我是惑首。五道是[這-言+至]。非我见正不足致忧。
我库藏中都无是刀(至)曾见如是刀不言已便崩。
案。僧亮曰。谓三藏经。是小乘法藏。真是佛说。无此我相。况于菩萨。闻此我也。
寻立余子绍继王位。
案。僧亮曰。第二果也。
复问群臣汝等曾于(至)皆悉捡挍求索不得。
案。僧亮曰。始终皆作无我化也。法瑶曰。经教所明。都无彼人所计之我。况菩萨边闻所计我耶。历举四王。求索不得刀者。明千圣虽异。而经教是同。众生万品。而计我斯一也。次第四王者。千圣相继第四佛也。
却后数时先逃王子从他国还归其本土复得为王。
案。僧亮曰。释迦成佛。
既登王位复问诸臣(至)不见我刀真实之相。
案。僧亮曰。登王位者。鹿野之说也。外道计我。不同婆罗门计白。神刹利神赤。首陀神黄。旃陀罗计神黑也。时王大笑者。双树之说。真实相也。法瑶曰。句明四佛皆同。今明未来亦尔。略举一耳。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持净妙刀逃至他国。
案。智秀曰。合第一譬也。
凡夫愚人说言一切(至)如问刀相答似羊角。
案。智秀曰。合第二譬。
是诸凡夫次第相续(至)当知即是菩萨相貌。
案。智秀曰。合第三譬。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一(文字品第十三 鸟喻品第十四)
释十四音 释鸟喻 明常无常六行不相离释山顶见平地譬
文字品第十三
案。僧亮曰。此品答云何解满字及与半字义。广上名字品也。上说虽闻契经。不知佛性。闻涅槃经。知有佛性。十地闻说。犹尚仿佛。佛性始终。皆由经说。问以显之也。法瑶曰。上明佛性难见。十住犹不明了。唯佛能见。是则佛性之理满足。以况满字。非佛性者。皆非满足。以况半字。又况无常教为半字。常教为满字也。又惑之根本为半字。一切善为满字也。僧宗曰。上已广因果。及广流通。然以文理。合为经体。故此品广文。鸟月二喻。广理也。文理既彰。于经无阙矣。智秀曰。前品中。迦叶云。常我之名。不应为凡夫所得。佛举王子为譬。明常我之名。乃由佛有。是以迦叶。因致此问。若常我之名。由佛有者。未知其余名字。复因谁有。所以言。云何解满字。及半字所由也。
佛复告迦叶所有种种异论(至)皆是佛说非外道说。
案。道生曰。因上所言。凡夫所谓我者。本出于佛。今明外道所说。亦皆如是。然则文字语言当。理者是佛。乖则凡夫。于佛皆成真实。于凡皆成俗谛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然后能知是法非法。
案。僧宗曰。明非但常名。为外道所窃。凡是一切记论。有益之言。皆从佛出也。传云。十四是字。后者名音。字与音合。名为满也。十四未满。为半也。音字合故。有记论也。阴者有为。实法无为也。智秀曰。此品有七段。第一正答问。第二列出十四音。第三约四音结成字义。第四明音所以得有差别。有十四音也。第五明满字半字升降相。第六明知不知相。第七导领劝旨。佛即述也。此第一段有三翻。第一佛先唱文字。皆是佛说。第二迦叶请释根本。第三佛广说字之本义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即是如来金刚之身。
案。道生曰。彼之字义。名曰不尽。而指法身。今先据涅槃为端也。僧亮曰。其义云何者。问其字体。亦问字义也。有十四音。此答字体也。传云。胡本言字。不言音。译人误也。名涅槃者。此答字义也。佛说字意。本为涅槃。息有为之苦。说字之义也。常故不流者。释音也。涅槃不为生灭所迁流也。僧宗曰。传译云。十四音者。为天下音之本也。如善用宫商。于十四音中。随宜制语。是故为一切字本也。此中但有十二字。余二字零落不传。相承云。悉昙二字是也。智秀曰。此下第二段也。十四音。从恶阿有十二。合则为六也。从迦佉以下。有二十五音。以五为一。合则成五也。并前为十一音也。后有九音。耶罗等合三为一。复得成三。并为十四也。彼此不同。风俗有异。信之译人耳。
是十四音名曰字本(至)最为殊胜是故名痾。
案。僧亮曰。言十四音。而所别十二者。瑞应经云。书缺二字。以此为证也。宝亮曰。若就此文而断。正应用涅槃为二字。然相传不取。未详所以也。
迦者于诸众生起大慈悲(至)大般涅槃是故名摩。
案。僧宗曰。三十八音。从十四音出。但就三十八中。前二十五音。是次第从舌本声。次至舌端。次齿。次唇。从第二十六至第三十。此是超越不定。下有八字。皆表长短超声之相。半字为字本者。义生此也。夫致教之体。要先半而后漏。此是前后次第根本耳。迦呿此五字。是舌本音也。遮车此五字。舌中音也。吒他此五字。舌端音也。多他此五字。是舌齿音也。波颇此五字。是唇音也。耶罗和此五字。是超声也。下八字。皆是缩张含吐之异也。昙纤曰。此二十五字。皆前十二字中出。下去诸字。皆不从出也。
耶者是诸菩萨在在处处(至)有父母妻子是故名罗。
案。智秀曰。十四音。讫此也。此中九字。为三音也。
鲁流卢楼如是四字(至)以是故名鲁流卢楼。
案。僧亮曰。向来诸字。当字表义。今此四字。共表四义。四义者。谓三宝对法。三宝以善对恶也。对法者。以恶对恶。如调达三逆。种种为恶。制戒因缘。未来恶也。智秀曰。第三段。结成字义也。正是以音表旨。故目此音为字也。字有满半者。以十四音。用表圆理。目为满字。表未圆理。谓之半字也。
吸气舌根随鼻之声(至)皆因舌齿而有差别。
案。智秀曰。第四段。明音所以得有十四之音也。
如是字义能令众生(至)而不同于阴界入也。
案。僧亮曰。身口是文字之因。文字是口业之因。皆是作法也。众生佛性。则不如是者。乃由文字说性。众生得知。人谓。佛性亦由文字。得清净也。今明不了者。从缘生故。是作法也。佛性从缘见。非作法也。不同阴界入者。不可坏也。宝亮曰。佛性虽在阴界入中。而非阴所摄者。真俗两谛。乃是共成一神明法。而俗边恒阴入界。真体恒无为也。以真体无为故。虽在阴。而非阴所摄也。体性不动。而用无暂亏。以用无亏故。取为正因。若无此妙体。为神用之本者。则不应言虽在阴入界中。而非阴入所摄也。故知。理致必尔矣。如脱不尔者。复不可使佛果佛性。倒入阴入界中。而唱非阴界所摄也。即曰谨述诚旨。不敢妄有所作也。智秀曰。为成叹字功也。以此而言。叹字所表既妙。下结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