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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陈-真谛
释曰。此前刹那色。由次第缘故。与后色相应。识亦如此。不由因缘故前后相应。是故此执若离次第缘立因缘义。此执不成。以违解脱故。
论曰。如此若离一切种子。果报识净不净品皆不得成。是故此心有义成就应。当信知依前所说相。今当更作偈。
释曰。此义具如前释。若人但在生起识。不在本识转依义则不成。为显此义故说三行偈。
论曰。
菩萨于善识 则离余五识
无余心转依 以何方便作
若对治转依 非灭故不成
果因无差别 于灭则有过
无种子无法 若许为转依
于无二无故 转依义不成
释曰。菩萨有二种。谓凡夫圣人。十信以还是凡夫。十解以上是圣人。今欲明转凡夫依作圣人依。此转依于何识得成。但是本识中成。若无本识于余识不得成。云何知然。此义三偈次第显之。离恶无记故言善。是第六识故言识。此善是出世心与三十七品等助道法相应。名为善识。此善识离五种散动法。尔与五识恒不相应故。言则离余五识。云何得相离生。一切时如此生故。
论曰。无余心。
释曰。离染污意识。及有流善识。若但说善识。不说无余心。有流善识则在其中。
论曰。转依以何方便作。
释曰。一切染浊种子灭离故。唯本识在。是名转依相。何方便作。如后偈说。
论曰。若对治转依。
释曰。若汝说由对治生故依止转异。说对治为转依。此义不然。
论曰。非灭故不成。
释曰。不以灭为转依。有二义不成。一若对治生而种子不灭依义如本非谓转依。二对治是转依了因。非转依体。对治是道谛。转依是解脱及法身。即是灭谛故。应以种子灭为转依。若汝执对治生。染浊种子灭。一时中有此二义。何故以灭为转依。不取道为转依。此执有过。
论曰。果因无差别。于灭则有过。
释曰。果是灭谛说名涅槃。因是道谛说名对治。若对治是灭谛因果则成一。若成一复有何过。若得对治即般涅槃。若有人立灭谛为转依。为当以种子灭为转依。为当以识灭为转依。
论曰。无种子无法。若许为转依。
释曰。若有人说能依所依灭名转依。意识中能依种子灭。能依种子既灭。所依意识亦灭。故名转依。若许此二义为转依。是则不然。
论曰。于无二无故。转依义不成。
释曰。第六生起识于定位中。若不在时无种子无。无作亦无故转依义不成。若有本识。生起识熏习所生种子。于本识中住。生起识虽复不在。可得令种子无。及令生起识无。说为转依。若离本识则无二无故。转依义不成。以是义故定应信有本识。
释差别品第四
言说章第一
释曰。此品总有二章别有七章。总有二章者。一熏习。二事用。别有七章者。一言说。二我见。三有分。四引生。五果报。六缘相。七相貌。前三品已成立本识。是有品类差别今当更说。
论曰。此阿梨耶识差别云何。
释曰。此问本识。为性有差别。为事有差别。
论曰。若略说或三种或四种差别。
释曰。今就事明差别。唯一本识。其性不异。约事或三种。或四种。或七种差别。
论曰。三种者。由三种熏习异故。谓言说我见有分熏习差别。
释曰。论本所以不释此三者。后解应知胜相。初自分别此三义。故今不释。由言说熏习差别者。唯一本识由熏习差别故有三种。言说以名为体。名有二种。谓言说名。思惟名。此二种名以音声为本。约能见色根有声说谓眼。数习此言说。于中起爱熏习本识。此熏习是眼根生因。若果报眼根应生。从此本识中言说爱熏习生。是故立言说熏习为眼根因。如眼根于耳等根一切言说熏习生应作如此知。是本识第一差别。
我见章第二
论曰。由我见熏习差别。
释曰。有染污识。由我见等依止故。于本识起我我所等熏习。由此熏习故起分别。谓自为我异我为他。是名本识第二差别。
有分章第三
论曰。由有分熏习差别。
释曰。由随善恶不动业。于六道中所受六根有差别。是故本识有三有六道差别是名本识第三差别。
引生章第四
论曰。四种者。谓引生。果报。缘相。相貌差别。引生差别者。是熏习新生。若无此缘行生识。缘取生有。是义不成。
释曰。引生种类差别此有何相。是熏习新生。若无引生本识差别。行生灭所熏习识。由取所摄故。对生有起此有不得成。从此有生起故说此为有法。取及善恶等是宿世所数习果。
果报章第五
论曰。果报差别者。依行于六道中此法成熟。若无此后时受生。所有诸法生起。此义不成。
释曰。行有为引因。于六道中成熟是本识说名为引。若无此更生为法眼等诸根。色等诸尘更生不得成。此法即果报果。
缘相章第六
论曰。缘相差别者。于此心中有相能起我执。若无此于余心中执我相境。此义不成。
释曰。此本识为第二识我执。第六识我见作缘相。是本识若无缘相差别。以身见为因。我执所缘境不得成。是名相似果。
相貌章第七
论曰。相貌差别者。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
释曰。相貌差别品类有多种。若略说有四种。
论曰。共相者。是器世界种子。不共相者。是各别内入种子。复次共相者。是无受生种子。不共相者。是有受生种子。
释曰。本识与一切众生同功能。是众生所共用器世界生因。复次共相是无受生种子者。此本识是无觉受法。谓外四大五尘等生因。若无如此相貌本识。是器世界众生同用因则不成。不共相是各别内入种子者。各别是约自他立。境界不同种类不同取相不同。故言各别。又约自为内约他为外。是内根尘等生因为不共相。是有受生种子者。此本识是有觉受法生因。若无第二相貌。众生世界不得成。若由别因得成。如木石等无觉无受。此二种子何种子为圣道所破。
论曰。若对治起时。不共所对治灭。
释曰。此不共种子。若道起时。与道相违。必为道所破何以故。无一人得道余人得解脱。于共种子道有何功用。
论曰。于共种子识。他分别所持正见清净。
释曰。道于共种子无功用。亦有功用。如于不共种子功用。此中则无故言无功用。得道以后所见清净。与前见有异故言亦有功用。云何道于共种子不同功用。由他分别所持故。若尔道于共种子有何功用。但除分别。于境界中起无分别故。法眼于境界清净。但缘无性故。若约慈悲般若更起分别。此分别由依止真如故。则所分别成清净土。唯一境界。云何众生所见不同。
论曰。譬如修观行人。于一类物种种愿乐。种种观察随心成立。
释曰。由观行人变化心。于一类物众生见不同。如此境界他分别所持故。观行人于中得清净见。
论曰。此中偈说。
难灭及难解 说名为共结
观行人心异 由相大成外
清净人未灭 此中见清净
成就净佛土 由佛见清净
释曰。结有二种。一相结。二粗重结。相结难解。粗重结难灭。心分别诸尘名相结。由此分别起欲嗔等惑。说名粗重结。若得无分别智即解相结。相结不起粗重结即随灭。又释难灭约无间道。无间道难得故。难解约解脱道。由无间道难得故。解脱道难得。于共境界中起结故名共结。若约自相续则不名为共。云何此惑难灭难解。
论曰。观行人心异。由相大成外。
释曰。离识无别外境。是故观行人但观内法。是无不观外法故言心异分别相。通十方世界故言相大。观心与内种子正相违。与外不相关故言成外。由此三义故外结难解难灭。若此结有三义难灭难解。观行修道于此结有何功能。
论曰。清净人未灭。此中见清净。
释曰。对治道生不共种子灭时。是观行人或分分清净。或具分清净。虽复未灭外相。于中法眼慧眼清净无执。
论曰。成就净佛土。
释曰。若有智慧慈悲。起分别为利他。成就净佛土是其能。此净佛土何因缘得成。
论曰。由佛见清净。
释曰。初地是菩萨见。位初地中清净是见道清净。见道清净是名佛见清净。由此清净能得佛土清净。何况修位及究竟位。又真如观是名佛见。何以故。若至究竟位。所得真如观不异于此。故名佛见。又由依佛正教修能得此见。故名佛见。又菩萨亦得名佛。以定应得佛故。因受果名故称佛见。又菩萨对治道生不共种子灭。则具三清净。一法眼清净。二佛土清净。三见佛清净。谓见三身。菩萨缘佛起见。故名佛见。
论曰。复有别偈。
释曰。此偈欲何所显为显二义。一菩萨于内修观不依外。二由此观唯有识无有外尘。是二义互相显。
论曰。种种愿及见观行人能成。
释曰。观行人或为成自自在。或欲引他令受正教故愿。种种变异愿皆得成。若愿已成自见他见。如所愿亦皆得成。此愿为有别境为是一境。
论曰。于一类物中。
释曰。若多观行人别愿。同能变异一境。此变异得成。何故得成。
论曰。随彼意成故。
释曰。实无外境唯有识故。是故各随彼意变异得成。若实有外境。观行人愿则不成。因不成故。自他所见变异亦不得成。
论曰。种种见成故所取唯有识。
释曰。由观行人识为增上缘故。余人识变异。如观行人愿显现故。知定无外尘唯有本识。前已明觉受因定是不共种子。不觉受因定是共种子。今当更说共不共因同生一果。
论曰。是不共本识差别。有觉受生种子。若无此众生世界生缘不成。是共阿梨耶识无受生种子。若无此器世界生缘不成。
释曰。共不共二因生内五根及内五尘。为自六识作依止故。为不共因感。为他六识境界故。为共因感。若不双为二因所感。则无色阴及互相见。
论曰。复次粗重相识。细轻相识。
释曰。此文显本识是善恶二业相似果。亦是善恶二业生因。
论曰。粗重相识者。谓大小二惑种子。
释曰。于理及事心无功能故称粗重。一切未来惑及业皆从此识生故称种子。
论曰。细轻相识者谓一切有流善法种子。
释曰。于理及事心有功能故称细轻。一切未来信等五根善。皆从此识生故称种子。
论曰。若无此由前业果有胜能。无胜能依止差别不得成。
释曰。若无此识。分习果及果报果皆不得成。习果是相似果。果报果是六道本识。于本识中更有粗重相及细轻相。习果亦名相似果。胜能是相似果依止。是果报果善道中有人天异。恶道中有地狱畜生等异故。言依止差别。善道依止有胜能。恶道依止无胜能。若本识无此二相因果义皆不得成。
论曰。复次有受不受相二种本识。
释曰。欲显本识中功能有尽不尽。
论曰。有受相者。果报已熟善恶种子识。
释曰。此本识昔有善恶种子果报若皆熟用种子尽。但有本识在说。此本识为有受相。
论曰。不受相者。名言熏习种子。
释曰。此本识在生死中受用无尽。同业种子。由是有相续不断因故。名不受相。不受相其体云何。谓名言熏习种子。先以音声目一切法为言。后不发言直以心缘先音声为名。此名以分别为性。若以此名分别内法。或增或减。坏正理立非理名肉烦恼。若以此名分别外尘。起欲嗔等名皮烦恼。若以此名分别一切世出世法差别。离前二分别名心烦恼。是故一切烦恼皆以分别为体。障无分别境及无分别智。云何说此为不受相。
论曰。无量时戏论生起种子故。
释曰。四种世间言说名戏论。谓见闻觉知。但以名言分别。有此四种不缘实义故名戏论。约前后际戏论不穷。故言无量时戏论。此戏论若生若起。由名言熏习生故说名言熏习。为戏论种子。若无此二分有何过失。
论曰。若无此识。有作不作善恶二业。由与果报故受用尽义不成。
释曰。若无有受相本识。善恶二业数数有作及不作。由施与果报功能灭尽不更受报故名受用。此义不成。以失解脱义故。若无不受复有何失。
论曰。始生名言熏习生起亦不得成。
释曰。若离先名言熏习。今时未来时未曾有。而有此名言熏习则不得成。何以故。等流果若无同类因则不得生。若得生阿罗汉缘觉。断烦恼尽应更生烦恼。若不生应无根本烦恼。若无根本烦恼则无业。若无烦恼业则无有及差别。则集苦二谛自然灭尽。即入涅槃不劳修道。由此二义无。无解脱及自然解脱。故知定有受不受二相。
论曰。复次有譬喻相识。
释曰。譬如幻事为象马等乱心因。如此譬相本识是虚妄分别种子故。为一切颠倒乱心因。
论曰。如幻事鹿渴梦相翳闇等。譬第一识似如此事。
释曰。此四事譬四倒。幻事譬我执。鹿渴譬我爱。梦相譬我慢。翳闇譬无明。此四譬同譬本识。本识即似此四事。幻事能生众生邪执。鹿渴能生众生贪爱。梦相能生众生乱心。翳闇能障众生明了见境。阿陀那识若未灭。能变异本识生六识。起四种上心颠倒。故言本识似如此事。
论曰。若无此虚妄分别种子故。此识不成颠倒因缘。
释曰。若无本识一分与阿陀那识相应。则本识不成四颠倒因缘。何以故。如此本识。是虚妄分别种子因缘故。一切虚妄分别皆从此本识生。
论曰。复有具不具相。
释曰。约此譬喻相识本识。更成二相。一具缚相。二不具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