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鸿泪史

  然无论自误被误,同一误耳,同一促余之命耳。
  今已有生无几,去死匪遥,彼至忍之天公与万恶之情魔,目的已达,可以拍掌相贺。然余也前生何孽?今世何愆?而冥冥中之所以处余者,乃若是其惨酷也!
  此事首尾情节,颇极变幻,此时余亦不遑细述,妹后询梦霞,可得其详。令欲为妹言者,余一片苦心,固未尝有负于妹耳。
  妹之姻事,余所以必欲玉成之者,余盖自求解脱,而实亦为妹安排也。事成之后,妹以失却自由,郁郁不乐,余心为之一惧。而彼梦霞,复抵死相缠,终不肯移情别注,余心更为之大惧。
  盖余已自误,万不可使妹亦因余而失其幸福。而欲保全妹之幸福,必先绝梦霞恋余之心。于是余之死志决矣。移花接木,计若两得,令乃知用心之左也。
  上所言者,即余致死之由。然余幸无不可告妹之事,偶惹痴情,遽罹惨劫。此一死非殉情,聊以报妹,且以谢死者耳。余求死者非一日矣,而今乃得如愿。
  余死而余之宿孽可以清偿,余之余情可以抛弃。以余之遭遇,真可为普天下古今第一个薄命红颜之标本,复何所恋而宝贵其生命哉?
  妹阅此,当知余之所以死,莫以余为惨死之人,而以余为乐死之人,则不当痛余之死,惜余之死,且应以余得及早脱离苦海而为余贺也。余固爱妹者,妹亦爱余,姑嫂之情,热于姊妹。十年来,耳鬓厮磨,兰闺长伴。妹无母,余无夫,一样可怜虫,几为同命鸟。
  妹固不忍离余而去,余亦何忍弃妹而逝哉?然而筵席无不散之时,楸枰无不了之局,余已作失群之孤雁,妹方为出谷之雏莺。青兰秋菊,早晚不同;老干新技,荣枯互异。余之乐境已逐华年而永逝;妹之乐境方随福命以俱长。
  则余与妹之不能久相与处者,命也,亦势也。然余初谓与妹不能长聚,而孰知与妹竟不能两全也。今与妹长别矣,与使余忍耻偷生,而使妹之幸福因以减缺,则余虽生何乐?且恐其苦有更甚于死者。盖此时妹之幸福之完全与不完全,实以余之生死为断。余生而妹苦,余亦并无乐趣,无宁余死而妹安,余亦可了情痴也。
  余言至此毕矣,尚有一语相要。余不幸为命所磨,为情所误,心虽糊涂,身犹干净。今以一死保全妹一生之幸福,妹能谅余苦心,幸为余保全死后之名誉也。
  至家庭间未了之事,情关骨肉,妹自能为余了之,毋烦余之喋喋矣。
  嗟乎梨影!汝竟为余而死耶?余诚误汝,又安惜此苦吟憔悴之身而不为汝殉耶!顾殉非汝愿,则余又何敢不留此余生,以慰汝重泉之望。
  然读筠倩之书,因汝死而悲观之念愈深,恐余即欲勉为其难,而人终不余谅也,则余复何以慰汝?筠倩之书,余欲答之而无从下笔。
  淹留数日,余兄剑青自闽归吴,奉母命来迓余矣。余亦以伤心境地,不愿复留,遂与兄俱返。去时筠倩固犹无恙也。
  梨影之死,余家人亦皆闻而痛之,而叹悯之余,转生欢慰,以吉期在即,皇皇焉为余措备一切。时或以不入耳之言,来相劝勉。余亦任之,此一时之心情,真有所谓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者矣。乃至六月十八日,而筠倩之噩耗又至。
  梨影之死,尚在余意中。筠倩之死,实出余意外。忆彼前遗余书中,有从梨嫂于地下之语,余以为一时愤激之词,不料其今果实践。
  恶耗重来,余宁无痛!顾悲极而转为彼庆,庆彼乃得先余与梨影携手泉下,而女儿家清净之身,终未为龌龊男子所污也。
  惟家人惊闻此耗,顿使一片欢情化为冰雪。余欲复往吊,母不能阻,则嘱余兄伴余往。
  至则知筠倩自余行后,旋病失血,于十七日殁。因酷热不能久待,即日成殓矣。
  嗟嗟!桃夭未赋,昙花遽伤。嫁衣改作殓装,新郎翻为吊客。生时未接一言,死后亦悭一面。天下奇痛之事,宁有过于是者!
  然不幸如余,合偿此报。彼崔氏之人何辜,因余而丧乱叠遭,历家破人亡之惨。崔翁哭妇之余,复哭爱女;鹏郎失母之后,更失贤姑。此后扶持爱护,又恃何人?孤苦伶仃,益难设想。余至此尤不能不自恨己之误人甚也。
  筠倩葬事既竟,余即惘惘随阿兄俱归。忆当时秋儿曾以筠倩临终时留下之日记数页遗余,昏迷之际,未遑竟阅。归后乃更出而阅之,忍痛记其文曰:六月初五日。自梨嫂死后,余即忽忽若有所失。
  余痛梨嫂,余痛梨嫂之为余而死。余非一死,无以谢梨嫂。今果病矣。此病即余亦不自知其由。然人鲜有不病而死者。余既求死,乌得不病?余既病,则去死不远矣。
  然余死后,人或不知余之所以死,而疑及其他,则余不能不先有以自明也。自今以往,苟生一日,可以扶枕握管者,当作一日之日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此方方之砚,尖尖之笔,殆终成为余之附骨疽矣。
  初六日。自由自由,余所崇拜之自由,西人恒言:不自由,毋宁死。余即此言之实行家也。忆余去年此日,方为鹅湖女校之学生,与同学诸姊妹,课余无事,联袂入操场,作种种新游戏,心旷神怡,活泼泼地,是何等快乐!有时促膝话心,慨家庭之专制,愤社会之不良,侈然以提倡自由为已任,是又何等希望!
  乃曾几何时,而人世间极不自由之事,竟于余身亲历之。好好一朵自由花,遽堕飞絮轻尘之劫,强被东风羁管,快乐安在?希望安在?从此余身已为傀儡,余心已等死灰。鹅湖校中,遂绝余踪迹矣。
  迄今思之,脱姻事而不成者,余此时已毕所业,或留学他邦,或掌教异地,天空海阔,何处不足以任余翱翔?余亦何至抑郁以死?
  抑又思之,脱余前此而不出求学者,则余终处于黑暗之中,不知自由为何物,横逆之来,或转安之若素,余又何至抑郁以死?而今已矣,大错铸成,素心莫慰。哀哀身世,寂寂年华。一心愿谢夫世缘,孤处早沦于鬼趣。
  最可痛者,误余而制余者,则出于余所爱之梨嫂,而嫂之所以出此者,偏又有许多离奇因果,委屈心情,卒之为余而伤其生,此更为余所不及知而不忍受者。
  天乎,天乎!嫂之死也至惨,余敢怨之哉?
  余非惟不敢怨嫂,且亦不敢怨梦霞也。彼梦霞者,亦不过为早颠倒而不能自主耳。梨嫂死,彼不知悲痛至于胡地矣!烦恼不寻人,人自寻烦恼矣。可怜虫,可怜虫!何苦!何苦!
  初七日。余病五日矣。余何病?病无名,而瘦骨棱棱,状如枯鬼。久病之人,转无此状。余自知已无生理矣。
  今晨强起临窗,吸受些儿新空气,胸膈间稍觉舒畅,而病躯不耐久立,摇摇欲坠,如临风之柳,久乃不支,复就枕焉。举目四瞩,镜台之上,积尘盈寸,盖余未病之前,已久不对镜理妆矣,此日容颜,更不知若何憔悴!恐不能与帘外黄花商量肥瘦矣。
  美人爱镜,爱其影也。余非美人,且已为垂死之人,此镜乃不复为余所爱。余亦不欲再自见其影,转动余自怜之念,而益增余心之痛也。
  初八日。昨夜又受微寒,病进步益速。寒热大作,昏不知人。向晚热势稍杀,人始清醒。老父以医来,留一方,家人市药煎以进,余乘间倾之,未之饮也。
  夜安睡,尚无苦。
  初九日。晨寒热复作,头涔涔然,额汗出如绪。
  余甚思梨嫂也。梨嫂善病,固深领略此中况味者,卒乃脱离病域,一瞑不视。余欲就死,不能不先历病中之苦,一死乃亦有必经之阶级耶?死非余所惧,而此病中之痛苦,日甚一日,余实无能力可以承受也。嫂乎!阴灵不远,其鉴余心,其助余之灵魂与躯壳哉。
  初十日。伤哉,无母之孤儿也!人谁无父母?父母谁不爱其儿女?而母之爱其所生之儿往往甚于其父。
  余也不幸,爱我之母,撇余已七年矣。茕茕孤影,与兄嫂相依,乃天祸吾宗。阿兄复中道矢折,夫兄之爱余,无异于母也。母死而爱余者,有父、有兄、有嫂,兄死而爱余者,益寥寥无几矣。岂料天心刻酷,必欲尽夺余之所爱者,使余于人世间无复生趣而后已。未几,而数年来相处如姊妹之爱嫂,又从母兄于地下叙天伦之乐矣。
  今日余病处一室,眼前乃无慰余者。此幽邃之曲房,几至终日无人过问,脱母与兄嫂三人中有一人在者,必不至冷漠若此也。余处此万不能堪之境,欲不死殆不可得。
  然余因思余之死母,复思余之生父。父老矣,十年以来,死亡相继,门户凋零,老怀可云至恶。设余又死者,则欢承色笑,更有何人?风烛残年,其何能保?余念及斯,余乃复希望余病之不至于死,得终事余之老父。而病躯萎损,朝不及夕,此愿殆不能遂。
  伤哉余父!垂老又抱失珠之痛,其恕儿之无力与命争也。
  十一日。医复来,余感老父意,乃稍饮药,然卒无效。老父知余病亟,频入视余,时以手按余之额,觇冷热之度,状至忧急。余将死,复见余亲爱之父,余心滋痛矣。
  十二日。今日乃不能强起,昏闷中合眼即见余嫂,岂忆念所致?抑精诚所结耶?泉路冥冥,知嫂待余久矣,余之归期,当已不远。余甚盼梦霞来,以余之衷曲示之,而后目可瞑也。余与彼虽非精神上之夫妻,已为名义上之夫妻。余不情,不能爱彼,即彼亦未必能爱余。
  然余知彼之心,未尝不怜之、惜之也。余今望彼来,彼固未知余病,更乌能来?即知余病,亦将漠然置之,又乌能来?余不久死,死后彼将生若何之感情,余已不及问。以余料之,彼殆无余泪哭其未婚之妻矣。
  余不得已,竟长弃彼而逝,彼知之,彼当谅余,谅余之为嫂而死也。
  十三日。余病卧大暑中,乃不觉气候之炎蒸。余素畏热,今则厚拥重衾,犹嫌其冷。手抚胸头,仅有一丝微热,已成伏茧之僵蚕矣。医复来,诊视毕,面有难色,踌躇良久,始成一方,窃嘱婢媪,不知作何语,然可决其非吉利语也。是日老父乃守余不去,含泪谓余曰:“儿失形矣,何病至是?”余无语,余泪自枕畔曲曲流出,湿老父之衣襟。痛哉!余心实不能掬以示父也。
  十四日。余病甚,滴水不能入口,手足麻木,渐失知觉。喉头干燥,不能作声。痰涌气塞,作吴牛之喘,若有人扼余吭者,其苦乃无其伦。老父已为余致书梦霞,余深盼梦霞来,而梦霞迟迟不来。余今不及待矣。
  余至死乃不能见余夫一面,余死何能瞑目!余死之后,余夫必来,余之日记,必能入余夫之目,幸自珍重,勿痛余也。余书至此,已不能成字,此后将永无握管之期。
  梨影之死,余不遽殉者,以有筠倩在也。今筠倩复殉梨影而死,则余更多一可殉之人。梨影之死余致之,筠倩之死亦余致之。余不殉梨影,亦当殉筠倩,以一身而殉两人,此死宁复不值?余意已决,则援笔书筠倩日记之后曰:此余妻之病中日记也。余妻年十八,殁于庚戌年之六月十七日。此日记绝笔于十四,盖其后三日,正病剧之时,不复能作书也。余闻病耗稍迟,比至,已不及与余妻为最后之诀别。
  闻余妻病中,日望余至,死时尚呼余名,此日记则留以贻余者。余负余妻,余妻乃能曲谅余心,至死不作怨语。余生无以对之,死亦何以慰之耶?无才薄命不祥身,直遣凶灾到玉人。一之为甚,其可再乎?
  余妻之死,余死之也。生前担个虚名,死后沦为孤鬼。一场惨剧,遽尔告终。余不能即死以谢余妻,余又安能不死以谢余妻?行矣,行矣!会有此日,死而有知。离恨天中,为余虚一席可也。
  余归后如醉如痴,不言不笑。余母见状,深滋危惧,则禁余出门。而余之迷惘乃愈甚。余兄知余意所在,从而劝余曰:“弟欲觅死,何虑无就死之地?时局如此,正志士以身报国之秋,死一也,殉情而死,与殉国而死,轻重之相去,何可以道里计。且梨影遗书,不愿弟享庸福,筠倩亦以自处勖弟。弟今轻于一殉,实非死者之志。吾为弟计,弟其东乎?”
  余闻言顿悟,则亦允之。静庵时来视余,亦赞成是议,与余兄为余筹措东游之费。适石痴返国,悯余所遭,遗书相慰。
  余即与之相约同行。
  今距行期只二日矣,忽效乘风宗悫,空为万里之游,不作矢死乔生,觅到九泉之下。挟余长恨,飞渡扶桑,此后寸心,更难自信。梨影耶!筠倩耶!魂兮有知,应化作旋风,随余所适,而视负心人之终归何所也。
  跋一
  余友汪居玉如,深情人也,每读《石头记》,必有泪痕,意颇笑之。殊不知余之笑汪君者,正余之不及汪君也。前读《玉梨魂》,拊几而叹曰:“惜哉汪君!不及见此也,否则又不知偿几许眼泪矣!”独是《玉梨魂》之后,何必又有《泪史》?
  岂天下人之伤心泪,非一书所能使之尽出,故复动之以此书耶?
  抑泪之为物也,以尽出为快,愈尽愈快,不尽则不快耶?
  汪君为鬼,近二十年矣。《玉梨魂》未曾见也,《泪史》亦未曾见也。嗟乎!此等文字,而不能使吾友见之,则郁郁寸心,所未能释然者也。他日白苹黄叶,一棹江南,挟此巨篇,于云山之麓,墓门之前,招其魂而读之。读已付之于火,纷然作蝴蝶飞,想汪君生而聪明,死而英灵,对此一书,定挥其生前未尽之泪也。
  天下之多泪人,即天下之多情人,亦天下之多才人也。是则“才”之一字,即为情字之根;而“情”之一字,又为“泪”字之根。仆之老泪无多者,由于无才也,由于无情也。无才尚可,无情乌乎可?昔人云:“无情何必生斯世。”仆于天地间,盖赘物矣。
  虽然,落花如雨,幽鸟时啼,对此一篇,即不必怆然涕下,固已千愁万绪,齐上心来。为梦霞而感欤?为梨影而感欤?为枕亚而感欤?问诸落花,落花无语;问诸啼鸟,啼鸟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