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乖崖集


  宋状:惜其未极柄用,遽愆腠理,上欲以为相者数矣,天之不慭也。悲夫!韩碑:上尝称公有将相器,以疾未及用,至是大痛惜之,命优赠官。

  临终上疏,请斩丁谓以谢天下。

  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咏临终奏疏言:「不当造宫观,竭天下之财,伤生民之命。此皆贼臣丁谓诳惑陛下,乞斩谓头,置国门以谢天下,然后斩咏头,置丁氏之门以谢谓。」上亦不以为忤云。

  按,此下注云:「斩丁谓事据记闻,所云临终奏疏则欧靖《圣宋掇遗》及《国老闲谈》所载也」见《涑水记闻》卷七与《国老谈苑》卷一。

  或言在陈州颇营市产业,侵刻细民。

  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咏素以介洁著称,晚年在陈州,颇营市产业,或侵刻细民,时论惜之。

  按,《后山谈丛》卷三载:「乖崖在陈,一日方食,进奏报至,且食且读,既而抵案恸哭,久之,哭止,复弹指骂詈久之。乃丁晋公逐莱公也。乖崖知祸必及己,乃延三大户于便坐,与之博,袖间出彩骰子,胜其一坐,乃买田宅为归计以自污。晋公闻之,亦不害也。余谓此智者为之,贤者不为也。贤者有义而已,宁避祸哉□祸岂可避耶□」《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亦载此事,注出谈丛。然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八谈丛失实条辨此事云:「按张公以祥符六年知陈州,八年卒。后五年当天禧四年,寇公方罢相,旋坐贬,岂有所谓乖崖自污之事□」洪迈并指出谈丛误记之因:「盖前辈不家藏国史,好事者肆意饰说为美听,疑若可信,故误人纪述。」李焘湖北漕司乖崖堂记云:「旧史恨复之卞急躁竞,此盖当时奴婢小人私谤窃议,果不足信。」且极力推崇张咏。然长编载咏在陈州营市产业事。要之,咏晚年营市产业,事或有之,云为避祸,则误,洪迈辨之极是。

  《容斋三笔》卷五张咏传:张忠定咏,为一代伟人,而治蜀之绩,尤为超卓。然实录所载,了不及之,但云出知益州,就加兵部郎中,入为户部,后马知节自益徙延,难其代,朝廷以咏前在蜀,寇攘之后,安集有劳,为政明肃,远民便之,故特命再任而已。国史本传略同,而增书促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皆诋其知陈州营产业,且与周渭、梁鼎辈五人同传。殊失之也。史氏发潜德之幽光,为有负矣。尝自言幸生明时。

  《东都事略》与《宋史》本传:少学击劔,好为大言,喜事奇节。尝谓其友人曰:「张咏幸生明时,读典坟以自律,不尔,则为何人邪?」故其言曰:「事君者,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忠不言己効,公不言己能,斯可以事君矣。」

  蜀人闻其卒,罢市号恸,建大斋会,置遗像,事之如生。

  韩碑:公之亡也,蜀民闻之,皆罢市号恸,得公遗像,置天庆观之仙游阁,建大斋会,事之如生,至今不懈。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语录、《《永乐大典》》卷一八二二三封寄画像引宋张咏语录:讣至,蜀人罢市号恸。(僧正)希白为公设大斋会,请知府凌策谏议发开所留文字,乃公画像,衣兔褐,系绦草裹,自为赞曰;「乖则违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因号乖崖公。遂画于天庆观仙游阁。又九曜堂皆画公像,府衙之东南隅又有祠堂,皆后人思公而为之。

  

  

  年谱后录

  

  宋真宗天禧元年,丁巳,公元一○一七年,咏死后二年。

  四月,王曙治蜀,民安其政,以比张咏,号前张后王(长编卷八九,《宋史》卷二八六本传)。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四王曙条引名臣传:公知益州,贼、盗、赃无轻重一切戮之,蜀中股粟。不数月,贼屏窜,列郡皆外户不闭。先是,张咏守蜀,季春粜廪米,其价比时估三之一,以济贫民;凡十户一保,一家犯罪,一保皆坐不得粜,民以此少敢犯法。至是,献议者改咏之法,穷民无所济,复为盗。公奏复之。

  《东都事略》卷五三王曙传:知益州,为政严平而不可犯,人以比张咏,为之谣曰:「蜀守之良,前张后王。惠我赤子,而无流亡。何以报之,俾寿而昌。」

  按,王曙乃寇准女婿也。

  

  天禧四年,庚申,公元一○二○年,咏死后五年。

  权葬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村里。

  钱铭:以天禧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权葬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衬里也。

  宋状:以天禧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权窀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村焉,从宜也。

  按,铭、状所载,葬处同,而葬日则异。未知孰是。

  

  宋仁宗天圣三年,乙丑,公元一○二五年,咏死后十年。

  八月,知益州薛田言:「本州岛发解举人,自张咏以来,例给官券至京师。今得三司移文,乃责吏人偿所给官物,恐非朝廷之意,」仁宗曰:「汉贡士,皆郡国续食,今独不能行之远方耶□其令悉蠲之!」(长编卷一○三,宋会要选举一五之五)。

  

  天圣四年,丙寅,公元一○二六年,咏死俊十一年。

  三月,薛奎以枢密直学士知益州,至天圣六年三月。其临事持重明决,蜀人以张咏比之(长编卷一○四、一○六,《东都事略》卷五三本传)。

  

  宋仁宗庆历四年,甲申,公元一○四四年,咏死后二十九年。

  十二月,文彦博为枢密直学士,知益州,至庆历七年三月,为右谏议大夫,除枢密副使(长编卷一五三、二八○,《名臣碑传琬琰集》下编卷十二实录文彦博传,《宋史》卷二一一宰辅二)。

  东斋记事卷四:文潞公守成都,僧司因用张咏故事,请作大事,公许之。四路州军,人众悉来观看,填溢坊巷,有践踏至死者。客店求宿,一夜千钱。自张公至是,四五十年间,蕃滋不啻数千百倍。地不加广而人众如此,取之又日益多,可不虑哉!

  《容斋三笔》卷五张咏传:文潞公云:予尝守蜀,覩忠定之像,遗爱在民,钦服已甚。

  

  宋仁宗皇佑元年,已丑,公元一○四九年,咏死后三十四年。

  十二月,知益州田况撰张尚书写真赞,并张咏自赞,一同刊石,置于有咏画像之天庆观中(《全蜀艺文志》卷四四下)。

  

  皇佑二年,庚寅,公元一○五○年,咏死后三十五年。

  十一月,召枢密直学士、给事中、知益州田况权御史中丞。益州自李顺、王均再乱,人心易摇,守臣得便宜从事,多擅杀以为威,虽小罪,犹并妻、子徙出蜀,至有流离死道路者。田况在蜀逾二年,拊循教诲,非有甚恶,不使东迁。蜀人尤爱之,以继张咏(长编卷二八九,《临川先生文集》卷九一田况墓志铭,《东都事略》卷七○本传)。

  按,田况何时知益州,史未明载。长编卷一六四载,庆历八年(一○四八)四月,知益州、刑部郎中程勘落枢密直学士,知凤翔府。自庆历八年至皇佑二年,恰「逾两年」,故田况知益州当在庆历八年四月。

  田况撰《儒林公议》卷上:张咏所临之郡,无不完浃,前后民爱之如父母。再治蜀,恩威条教,动皆可纪,益人至今谣慕,比户画像祠之,以谓诸葛武侯之后无逮之者。蜀人性游侈,尝亲舂以勤啬教之,民皆感其意焉。

  

  皇佑三年,辛卯,公元一○五一年,咏死后三十六年。

  追谥张咏忠定。

  韩碑:仁宗朝,追谥忠定。

  湖北漕司乖崖堂记:追谥忠定,则皇佑三年诏也。

  《公是集》卷四一张忠定谥议:自宋兴以来且百年,言治者甚众,其直己以事上,尽心以抚下,生有荣名,死有遗爱者,尚书殆无与并焉。

  同书同卷巷议:巴蜀再叛,百姓凋弊,盗贼满野。时尚书受命治之,单车到府,城无居民,库无金帛,仓无见粟,而羣孽在外。尚书能安而辑之,威而怀之,盗贼殄灭,善民得职,至今蜀之人称之若神明,不可谓无功也。呜呼!方尚书之时,乘乱败剽劫之后,公私埽地。然尚书外御寇,内治民,克成厥功。今居平地,因承平之资,盗贼发,辄更数十郡,杀官吏,辱士大夫,恶不忍言。长吏以下,或开门迎送,具牛酒过兵,可哀也。

  按,其时宋廷录功臣子孙,而不及赵普、寇准、张咏,刘敞因是而作巷议,认为是「有司之失」。文内极赞赵、寇、张三人。今仅录有关咏之部分。

  

  宋仁宗嘉佑四年,己亥,公元一○五九年,咏死后四十四年。

  改茶法,收茶税,崇阳民受惠,立庙祠之(《补笔谈》,《宋史》卷一八四食货下六茶下)。知成都府王素始大建张咏祠于府治之东,又取咏治蜀断语可为后法者,凡百三十首,图于壁。落成之日,人无幼艾,争捧牢酒,或喜或泣,列拜于庭(《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王刚中张忠定公祠堂记)。

  按,王素乃王旦季子,《宋史》卷三二○有传。

  《方舆胜览》卷五一成都府祠庙张忠定祠:嘉佑四年,建祠于马务街。龙图学士刘公,又从而洁完之,庀事益光(《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杨天惠张忠定公祠堂记)。

  按,据《宋史》卷三三二刘庠传,「刘公」当为刘庠也。其事在神宗时期,具体时间不明,姑附此。宋英宗治平二年,乙巳,公元一○六五年,咏死后五十年。

  七月,韩绛为权三司使。韩绛在成都凡再岁。始,张咏以券给贫民,令春籴米、秋籴盐。岁久,券皆转入富室。绛削除旧籍,召贫民别予券,且令三岁视贫富转易之。豪右不得逞(长编卷二○五,《宋史》卷三一五本传)。

  

  宋神宗熙宁三年,戊申,公元一○六八年,咏死后五十三年。

  七月,韩琦判大名府,至熙宁六年二月,徙判相州(《宋史》卷三一二本传,长编卷二四二)。判大名府期间,应咏曾孙、元城主簿尧夫之请,撰咏神道碑铭。

  韩碑:某向守大名,其孙尧夫,主簿元城,一日,具书来告曰:「尧夫之曾祖,昔事太宗、真宗朝,勤劳内外,有大名于天下。而自葬距今,历年久矣,墓碑之刻,阙然未立,请书其实,以表神道,固祖烈之益光也。」某尝总领史局,观所载公文武大节,颇亦详矣,然其绝异之政,与夫遗爱之迹,较然着于人听者,犹未完悉。今得与巨贤论次而发扬之,以昭示于后世,诚所愿已。宋神宗元丰三年,庚申,公元一○八○年,咏死后六十五年。

  九月,知崇阳县王欲作张忠定公祠堂记。

  《张乖崖事文录》卷三、本集附集卷三王欲张忠定公祠堂记:流风善政,遗之至今,虽三尺童子能传。公之祠不独着邑人之不忘,而将广其传也。

  

  宋徽宗崇宁四年,乙酉,公元一一○五年,咏死后九十年。

  知成都府虞策修张咏祠堂,以知华阳县事李孟侯董匠事。凡葺屋七十楹,度堂十九,竭作十旬,百堵用成,寝宫閟清,墙户鲜整,气色明喜,灵观忽还。

  按,此据《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杨天惠张忠定公祠堂记。原仅言「今大尹、前户部尚书虞公」,未明言其名。考《宋史》卷三五五虞策传:「历刑部、户部尚书,拜枢密直学士,知永兴军、成都府。」「虞公」当即此人也。近人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卷五载,崇宁三、四年间,恰为虞策知成都府,并引杨天惠之记,为四年虞策知成都之证。是知确为虞策也。

  

  宋徽宗宣和五年,癸卯,公元一一二三年,咏死俊一百零八年。

  正月,臣僚言:「闻蜀父老谓,本朝名臣治蜀非一,独张咏德政居多。如赈粜米事,着在皇佑甲令,常刻石,遵守至今,行且百年。其法:一斗止粜小钱铁钱三百五十文,人日二斗,团场给历,赴场请粜,岁计六万硕,始二月一日,至七月终。贫民缺食之际,悉被朝廷实惠。比年漕臣不职,米直渐增,或陈腐不堪,杂以糠粃,不独损六万之数,且几察不严。乞赐施行。」诏漕臣检会皇佑条,措置以闻(宋会要食货六八之五五、五九之一九、五七之一六)。

  《宋史》卷一七八食货上六:张咏之治蜀,岁粜米六万石,着之皇佑甲令。

  

  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戊寅,公元一一五八年,咏死后一百四十八年。

  九月,王刚中充龙图阁待制、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十月,王刚中赴任(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刚中遐思张咏风绩,卓乎莫及,尝躬奠祠下,徘徊周览,惜其历岁滋多,堂宇且弊,乃命悉举而更新之,仍于祠后增接两廊,建堂三间,筑垣墉以周之,而稍植花木于堂北,以为士大夫谒祠游息之所,且以称邦人严奉之意。

  按,此据《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王刚中张忠定公祠堂记。王刚中,《宋史》卷三八六有传。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第二人,官至同知枢密院,卒赠资政殿大学士、光禄大夫,谥恭简。王刚中离蜀的时间,本传曰:「孝宗受禅,召赴阙。」孝宗即位,在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而《《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四载,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五月,四川安抚制置使已是沈介。故王刚中离任,当在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至隆兴元年五月之间。其修祠堂,不知在何年,姑置于赴任之年。

  

  宋孝宗干道六年,庚寅,公元一一七○年,咏死后一百五十五年。

  李焘修湖北转运使司乖崖堂,十二月甲子(十九日),为之作记。堂中有从成都仙游阁摹写之张咏画像,像中服饰,悉如隐者。堂在部刺史听事后。

  按,此据湖北漕司乖崖堂记。记末署「上章摄提格则涂甲子」。「上章摄提格」乃庚寅,焘生于政和五年(一一一五),卒于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故庚寅乃干道六年。则涂,十二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