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乖崖集


  按,既曰「居然晚器」,则当年已不轻而尚未第之时,故应在今年前后。太平兴国三年,

  

  戊寅,公元九七八年,三十三岁。

  作声赋,豪迈有理致。

  《儒林公议》卷上:尝作声赋,虽未能高致绝俗,然豪迈有理致。朋游有劝咏以声赋赞先达者,咏曰:「取一第乃欲用吾声赋耶!」其自负如此。

  按,此事不知年月。今年咏初赴试,故当在今年前后也。姑系之今年。八月,赴秋试,诐黜,愤欲学道,为陈抟劝回。

  宋释文莹《湘山野録》卷上:太平兴国三年,科场试「不阵成功赋」,盖太宗明年将有河东之幸。公赋有「包戈卧鼓,岂烦师旅之威;雷动风行,举顺乾坤之德」。自谓擅场,欲夺大魁。夫何有司以对偶显失,因黜之,选胡旦为状元。公愤然毁裂儒服,欲学道于陈希夷抟,趋豹林谷,以弟子事之,决无仕志。希夷有风鉴,一见之,谓曰:「子当为贵公卿,一生辛苦。譬犹人家张筵,方笙歌鼎沸,忽中庖火起,座客无奈,惟赖子灭之。然禄在后年,此地非栖憩之所。」乖崖坚乞入道。陈曰:「子性度明躁,安可学道□」果后二年,及第于苏易简榜中。

  按,长编卷十九载,太平兴国三年八月,诏诸州,去年已得解者,除三礼、三传、学究外,余并以秋集礼部。九月甲申朔,太宗御讲武殿,覆试合格人,进士加论一首,自是常以三题为准。得渤海胡旦以下七十四人。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依次用韵。又宋田锡咸平集卷九有御试《不阵而成功赋》。故《湘山野録》所载,当有据矣。是以系之八月。

  宋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五:国初,进士词赋押韵,不拘平仄次序。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始诏进士律赋平仄次第用韵。而考官所出官韵,必用四平四仄。词赋自此整齐,读之铿锵可听矣。

  按,王栐之记载,亦可为湘山野绿记载之左证。

  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张咏条引语录:少时谒华山陈抟,遂欲隐居。抟曰:「公方有官职,未可议此。其势如失火家,待君救火,岂可不赴也□」

  宋王辟之《渑水燕谈録》卷二:张忠定公咏布衣时,希夷先生一见奇之。公曰:「愿分华山一半居,可乎?」先生曰:「非公可及。」别赠以毫楮。公曰:「是将婴我以世务也。」后公贵显,以名德重天下。将赴劔南,以诗寄先生曰:「性愚不肯林泉住,强要清流拟致君。今日星驰劔南去,回头惭愧华山云。」

  按,《青箱杂记》卷十,宋赵令畴《侯鲭录》卷八,《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引《蔡宽夫诗话》,《诗话总龟后集》卷十九引《蔡宽夫诗话》、卷二六引《唐宋遗史》、卷三一引《古今诗话》,诸书记载略同于《渑水燕谈録》。诗见本集卷五,题为怀白云陈先生,盖陈抟已卒于端拱二年(九八九)。诸书记载稍误。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二九本朝自国初至熙宁人物:张乖崖云:阳是人有罪而未书案,尚变得,阴是已书案,更变不得。此人曾见希夷来,言亦似太极图。

  

  太平舆国四年,已卯,公元九七九年,三十四岁。

  二月,太宗督军伐北汉。

  五月,北汉主刘继元出降,北汉亡。

  六月,太宗督军北征,企图收复幽州。

  七月,宋军败于高梁河,太宗逃回,股中两箭。

  按,右述见长编卷二十,宋王铚默记卷中。

  秋,与寇准同赴大名府举进士,议将首荐咏。以同郡张覃素有文行,十月十四日,与寇准同上书,请以覃为解首。一府钦叹,遂如其言。

  宋状:兴国四年,始游邺下,与故上谷寇公准推毂引重。时属乡里命秀,方国试言,府将雅钦公名,议为举首。夙儒张覃者,悃愊有行,疏略少文,公即以檄谒府,盛称其长,覃终得荐,公为之下汇。茅有吉爵,砥相先让,夷之风一变河朔。

  钱铭:太平兴国四年秋,诣大名府举进士。今相国上谷公,即其友也,共以书白尹,荐张覃为解首。故河朔间有廉逊之风焉。

  韩碑:太平兴国四年秋,与忠愍寇公同赴大名举,议将首荐公,公以同郡张覃素有文行,即率寇公上书,请以覃为冠。一府钦叹,遂如公言。士论多之。

  按,大名府请首荐张覃书,见本集卷七,上书时间,即据该书。参见宋李元纲《厚德录》卷三。是年,寇准(九六二--一○二三)十八岁(寇准忠愍公诗集卷上述怀,《小畜集》卷十九送寇密直西京迁葬序)。

  

  太平兴国五年,庚辰,公元九八○年,三十五岁。

  正月,以文明殿学士程羽权知贡举,御史中丞侯陟、中书舍人郭贽、宋白等权同知贡举(宋会要选举一之二)。

  闰三月,太宗御讲武殿,覆试权知贡举程羽等所奏合格进士,得进士一百十九人,又得诸科五百三十三人,并分第甲乙,赐宴。甲科进士二十三人,授将作监丞,通判藩郡;乙科授大理评事,知令、录事;诸科授初等职事、及判、司、簿、尉(长编卷二一,宋洪迈容斋续笔卷十三)。赴试,中进士乙科,授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

  宋状:进士及第,释褐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

  钱铭:春试于便坐,擢上第,除廷尉评,知鄂州之崇阳。

  韩碑:明年春,擢进士第,授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事。

  按,宋状、钱铭、韩碑均云「明年」,系接太平兴国四年记事而言。

  《宋史》本传:太平兴国五年,咏登进士乙科,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是年榜首为苏易简,通判升州。

  同榜进士有:李沆、向敏中、寇准、宋湜、王旦、晁迥等人(长编卷二一,小畜集卷十九送寇密直西京迁葬序,湖北漕司乖崖堂记,《宋朝事实类苑》卷九引名臣遗事,《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二,明陈循等《寰宇通志》卷九三西安府下科甲,《宋史》卷二八二李沆传、王旦传、向敏中传,卷二八七宋湜传)。李沆、向敏中、宋湜中甲科,俱授将作监丞,分任通判潭州、吉州、梓州;王旦、寇准、晁迥中乙科,俱授大理评事,分任知岳州平江县、知归州巴东县、岳州录事参军(《东都事略》卷三五、四○、四一、三七、四六与《宋史》卷二八二、二八七、三○五、二八一各人之本传)。

  王禹偁省试登甲科,殿试落第,作送张咏宰崇阳序(《小畜外集》卷十三送进士郝太忠序,《小畜集》卷十九)。苏易简(九五八--九九六)二十三岁(长编卷四○,东都事略卷三五本传)。王旦(九五七--一○一七)二十四岁(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全集居士集卷二二王旦神道碑)。晁迥(九五一--一○三四》三十岁(长编卷二五,《东都事略》卷四六本传,《宋史》卷三○五本传)。宋湜(九五○--一○○○)三十一岁(长编卷四六,《东都事略》卷三七本传,《宋史》卷二八七本传)。向敏中(九四九--一○二○)三十二岁(《宋史》卷二八二本传,《东都事略》卷四一本传,《宋史》卷二一○宰辅一)。李沆(九四七--一○○四)三十四岁(《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二,《宋史》卷二八二本传)。

  

  太平兴国六年,辛巳,公元九八一年,三十六岁。

  十一月,郊祀,转将作监丞。

  钱铭:六年,郊祀,转将作丞。

  韩碑:六年,遇郊恩,改将作监丞。

  按,长编卷二二载,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辛亥,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御干元殿受册尊号。

  此即郊祀也。故系之十一月。

  

  宋太宗雍熙元年,甲申,公元九八四年,三十九岁。

  十一月,郊祀,大赦,改元。迁著作佐郎。

  钱铭:雍熙元年大礼,迁佐著作。

  韩碑:雍熙初,迁著作佐郎。

  按,长编卷二五载,雍熙元年十一月丁卯,祀天地于南郊,大赦,改元。故系之十一月。以建州浦城童子杨亿为秘书省正字,时年十一(长编卷二五,太宗实录卷三一。)今年,知崇阳岁满,浮江而北,归阙。

  本集卷一鯸鮧鱼赋:太平甲申岁,余知邑罢归,浮江而北。

  按,「太平甲申岁」,即雍熙元年,因该年十一月改元,此前仍称「太平兴国九年」。于此亦可推知,咏离任必在十一月前。

  下列诸事,俱在崇阳所为,而不知确切之年月,故系之于岁满离任时。

  宋状:知鄂州崇阳,尤厉风节。大江之南,民裕文敝,囚以手而上下,狱为人而重轻,公廉知其状,痛绳以法,精力于职,擿伏如神,洗其锲薄,镇之忠厚,吏乐其职,多一笑而归休,民协攸居,或减年而从役。

  宋沈括《补笔谈》:忠定张尚书曾令鄂州崇阳县。崇阳多旷土,民不务耕,唯以植茶为业。忠定令民刬去茶园,诱之使种桑麻,自此茶园渐少,而桑麻特盛于鄂岳之间。至嘉佑(一○五六--一○六三)中,改茶法,湖湘之民苦于茶租,独崇阳无茶租。民监他邑,思公之惠,立庙以报之。民有入市买菜者,公召谕之曰:「邑居之民,无地种植,且有他业,买菜可也。汝村民皆有土田,何不自种,而费钱买菜□」笞而遣之。自后人皆置圃,至今谓芦菔为张知县菜。

  按,本集附集卷五引通城县祠城记,宋王得臣麈史卷上,宋陈师道后山谈丛卷四、卷三,《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等处,记载略同。言行录引谈丛曰:为绢而比者,岁百万匹。

  本集附集卷五引图经:北峯亭上田畴膏腴而无水利,稍阙雨泽,禾多旱损。公相视山川原隰高下,可决渠圳,通流灌溉,遂于白泉上源为陂堰,水入圳,溉田数百顷。后无旱伤之忧。公决遣多坐此亭,视百姓农作,劝勤责怠,故能地无遗利焉。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四: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视其鬓傍巾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之钱也。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乖崖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劔下阶斩其首,申台府自劾。崇阳人至今传之。盖自五代以来,军卒凌将帅,胥吏凌长官,余风至此时犹未尽除。乖崖此举,非为一钱而设,其意深矣,共事伟矣。

  

  雍熙二年,乙酉,公元九八五年,四十岁。

  知崇阳岁满到阙,上宰相宋琪、李昉状,求充幕职,使得挈负亲老以就官食。

  本集卷十一著作佐郎求充幕职:今者双亲暮年,某亦得替到阙。欲望悯其贱类,特与奏陈,或许就除幕职一官,使得挈负亲老以就官食。

  按,据《宋史》卷二一○宰辅一,此时宰相乃宋琪、李昉。

  《宋史》卷二九七段少连传:知崇阳县。崇阳剧邑,自张咏为令有治状,其后惟少连能继其风迹。六月,以知制诰苏易简荐,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宋史》本传:以苏易简荐,人为太子中允,迁秘书丞,通判麟、相二州。

  《宋史》卷二六六苏易简传:(太平兴国)八年,以右拾遗知制诰。(雍熙)二年,罢知制诰。

  韩碑:岁满,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钱铭:解任,除太子中允,通判麟州。

  宋状:解秩,授太子中允,关掌麟州军事。

  本集卷八麟州通判厅记:雍熙二年夏六月,始某拜命,倅莅是邦。

  时夏州李继迁方起事,边鄙不宁,以兵法从事,缮起亭障,精明烽火,伐谋取胜,四鄙以安。太守以喜怒为政,责之。去后人思而祠之。

  宋状:夏台弗靖,西戎方强,公缮起亭障,精明烽火,坐赞叔敖秉羽之策,多参嫖姚穿域之乐,伐谋取胜,四鄙以安。

  钱铭:时夏台未安,边鄙方耸,公多以兵法从事。洎西戎即叙,亦公之有画焉。

  长编卷二五雍熙元年九月:(继迁)与其党数十人奔入蕃族地斤泽,族帐稍稍归附,尝遗所部奉表诣麟州贡马及橐驼等。敕书招谕之,继迁不出。

  近人赵万里校辑《元一统志》卷四宦迹张咏条:通判麟州,关决有善政。太守以喜怒为政,咏刚直,屡责之,守愧谢咏。咏有德于民,北去也人思而祠之。

  

  宋太宗端拱元年,戊子,公元九八八年,四十三岁。

  正月,太宗于东郊亲飨神农,遂耕籍田(长编卷二九)。恩转秘书丞。

  宋状:端拱纪元,天田躬耤,转秘书丞。

  钱铭:端拱元年,籍田,转秘书丞。

  韩碑:端拱籍田,恩转秘书丞。

  

  端拱二年,已丑,公元九八九年,四十四岁。

  春,自麟州代归。充礼部考试官。已事,命通判相州。上言:具庆之下,不便迎养,因父母在濮州,乞督濮之市征。遂命监濮州税。

  宋状:明年,充礼部考试官。已事,复倅相州。一惧之年,宜为亲解,百斤之牍,终以恳辞,乞董濮上市征,以便迎养。诏可其奏。

  钱铭:二年春,充礼部考试官,毕,通判相州,上言,具庆之下,不便迎养,乞督濮之市征。诏从之。

  韩碑:代归,通判相州事。公以亲老辞,得监濮州税。

  本集卷九通判相州求养亲表:重念臣十年聚学,悉是离乡,两任远官,皆非迎养。近因受命,曾到旧庐,双亲扶羸,顾臣以泣,臣非死木,得不伤心□臣亦引谕国恩,用相慰勉,终且恋其本土,不肯随臣之官。朝夕系思,方寸已乱。臣之家属,近隶濮州,窃闻州城例有酒税,望迥天眷,察臣愚衷,则臣乞纳升朝两官,换监濮州一税。

  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二:乖崖张公,尝有监务之官,而辞于公,因以请教。公曰:「监酒税之法,初无多言。但好酝酒,剩饶人,则沽者众矣。即是要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