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际恒文集

之子于征,有闻无声。允、矣、君、子。展、也、大、成、!本韵。[评]结得庄重。
  大序谓「宣王复会诸侯于东都,因田猎而选车徒焉」,是。
  [二章]「甫草」,毛传谓「大芟草以为防」,则「有」字无着落,非也。郑氏谓「甫草者,甫田之草也;郑有圃田」。按「甫」,圃同,郑说是。田必芟草为防,故有取于圃田之草也。集传直以「甫草」为圃田,谬。
  [五章]「柴」,今之佳韵,「调」,今之萧韵,皆无入声,故为通韵。说文以「柴」作「●」,与首句「佽」协;意以二句「调」与三句「同」协也。不知东、萧韵不相通,故以「柴」作「●」未然。毛、郑训「●」为积,以为「举积禽」。按下章方言猎事,此不应遽言积禽,亦非。何玄子谓「即毛传『大芟草以为防,褐缠旃以为门』之意。防限之设必有门,故用柴」,未知然否。
  [七章]「不惊」不可作反说,则「不盈」亦自宜作正说矣。
  【车攻八章,章四句。】
  吉日
吉日维戊,既伯既祷。田车既好,四牡孔阜。升彼大阜,从其群丑。本韵。○赋也。下同。
吉日庚午,既差我马。兽之所同,麀鹿麌麌。漆、沮之从,天子之所。本韵。
瞻彼中原,其祁孔有。儦、儦、俟、俟。或、群、或、友。悉率左右,以燕天子。本韵。
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评]互文。以御宾客,且以酌醴。本韵。
  此宣王猎于西都之诗。旧传岐阳石鼓为宣王猎碣,或即此时也。诗中「漆、沮」正近岐阳。
  【吉日四章,章六句。】

诗经通论卷十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小雅
  鸿雁
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寡。?爰及矜人,哀此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鸿雁于飞,集于中泽。之子于垣,百堵皆作。虽则劬劳,其究安宅。本韵。
鸿雁于飞,哀鸣嗷嗷。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本韵。
  小序谓「美宣王」。谓宣王,亦近是,然美之者何人乎?集传因以为「流民喜而作此诗」,非也。「哀此寡」,此者,上之人指民而言,未有自以为「此」者也。「之子」明指他人;今以「之子?」为流民自相谓,亦不类。严氏谓「流民美使臣之诗」,然以首章「劬劳」指使臣,下二章「劬劳」自相谓,亦非。陈道掌曰:「鹿鸣至此二十余篇。皆朝廷制作;不应忽采民谣一篇杂入其中。」其说是也。
  此诗为宣王命使臣安集流民而作;「之子」,指使臣也。篇中三「劬劳」皆属使臣言;末章「谓我劬劳」,亦代使臣「我」也。「宣骄」,即「可与图终,难与虑始」之意。
  「鸿、雁」,皆比意。集传以上二章为兴,下一章为比,不可解。
  【鸿雁三章,章六句。】
  庭燎
夜。如。何。其。?[评]问夜自妙。夜未央。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鸾声将将。本韵。○赋也。下同。
夜如何其?夜未艾。庭燎晰晰。君子至止,鸾声哕哕。本韵。
夜如何其?夜乡晨。庭、燎、有、辉。君子至止,言。观。其。旗。。本韵。[评]妙旨。
  小序谓「美宣王,因之箴之」,作两义说。其「箴之」之意未明言;诗中亦无见也。朱郁仪因谓「此姜后脱簪、珥之时所?」,季明德因谓「刺不早朝」,皆规?小序「箴之」之说取义,并非。程伊川、严坦叔因谓「规宣王过勤」,又足哂矣。
  【庭燎三章,章五句。】
  沔水
沔彼流水,朝宗于海。鴥彼飞隼,载飞载止。嗟我兄弟,邦人诸友,莫肯念乱,谁无父母!本韵。○兴也。下同。
沔彼流水,其流汤汤。鴥彼飞隼,载飞载扬。念彼不迹,载起载行。心之忧矣,不可弭忘。本韵。
鴥彼飞隼,率彼中陵。民之讹言,宁莫之惩。我友敬矣,谗言其兴!本韵。
  小序谓「规宣王」;集传谓「忧乱之」。谓规宣王者,以诗中「谗言其兴」也;谓忧乱者,诗中「莫肯念乱」也。不知作何归着。其余诸解纷纷,悉属猜摹,更不能悉详也。
  【沔水三章:二章章八句,一章六句。】集传云「疑当作三章,章八句;卒章脱前两句耳」,是。
  鹤鸣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评]通篇皆比意,章法绝奇。一比。鱼、潜、在、渊。或、在、于、渚。本韵。[评]二比。乐、彼、之、园。爰、有、树、檀。本韵。其、下、维、萚。[评]三比。他、山、之、石。可、以、为、错。本韵。[评]四比。○比也。下同。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鱼、在、于、渚。或、潜、在、渊。本韵。乐、彼、之、园。爰、有、树、檀。见上。其、下、维、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韵。[评]即为错。
  小序谓「诲宣王」,「诲」字意似近。陆农师曰「记曰『能博喻,然后能为师』。鹤鸣二章,皆比而不赋也,则以诲诱故也」。此解「诲」字意也。郑氏谓「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求贤之者,通篇亦差可通。「鹤鸣」二句,言贤者自有闻也。「鱼潜」二句,言贤者进退不常也。「乐彼」,三句,言用舍位置宜审也。「他山」二句,言必藉贤以成君德也。至于谓宣王之诗,未有以见其必然。序于大雅云汉、韩奕、崧高、烝民皆谓「美宣王」,于小雅诸篇,或以为「规」,或以为「诲」,何不伦乎!
  解此篇最纰缪者,莫过集传。以「鹤鸣」二句言「诚之不可揜」;「鱼潜」二句言「理之无定在」;「乐彼」三句言「爱当知其恶」;「他山」二句言「憎当知其善」,又曰「一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理其庶几乎?」后二比虽言用人,亦蒙混。且此言用人而上言「诚」言「理」,迥不类。盖其意以第一比合中庸「鬼神之为德」章;第二比合论语「仰之弥高」章;后二比合大学「修身、齐家」章。以诗为言理之书,切合大、中、论语,立论腐气不堪;此说诗之魔也。又其小者,曰「鹤身白,颈、尾黑」。按鹤两翼末端黑,非尾黑也。彼第见立鹤,未见飞鹤,立者常敛其两翼,翼末黑毛垂于后,有似乎尾,故误以为尾黑耳。格物者固如是乎?陈晦叔经典稽疑已驳之。
  【鹤鸣二章,章九句。】
  祈父
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本韵。○赋也。下同。
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转予于恤,靡所底止?本韵。
祈、父。亶、不、聪、![评]三呼而责之。胡转予于恤,有、母、之、尸、饔?本韵。[评]末始露情。
  小序谓「刺宣王」,毛、郑以战于千亩而败之事实之,亦可从。何玄子曰:「千亩之战,诸侯之师皆无恙,而王师受其败,则以勤王不力故耳,故恨而责之。此祈父必侯国之祈父,故其人自称为王之爪牙。若对王朝之大司马言,则无此文矣。」议论是而细。
  【祈父三章,章四句。】
  白驹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评]始且妙。所谓伊、人。于焉逍遥。本韵。○赋也。下同。
皎皎白驹,食我场藿。絷之维之,以、永、今、夕。所谓伊、人。于焉嘉客。本韵。
皎皎白驹,贲、然、来、思。[评]变。尔、公、尔、侯。逸、豫、无、期。慎、尔、优、游。勉、尔、遁、思。本韵。[评]四句四「尔」字,缠绵之音。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评]气象全变。生。刍。一。束。,[评]言驹。其。人。如。玉。本韵。[评]言人。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本韵。[评]曲终之句,益觉缠绵。
  此思贤者之诗。小序必谓「刺宣王」,未见其确。郑氏谓「不能留贤」,以合序意;诸家从之。观此诗所以留贤者亦至矣,岂「不能留」乎!或必欲以为刺王,则谓大王欲留之,以见王之不能留,庶可耳。
   [三章]「尔公尔侯」二句,毛传曰「尔公耶,尔侯耶,何为逸乐无期以反也」,非语气。严氏曰:「尔贤者若为公为侯,则将勤劳国事,无有逸豫之期。今尔肥遯『优哉游哉』以自乐,愿加保重耳。」若是,则反愿其不仕矣;亦非。苏氏曰:「子苟来,将待尔以公、侯,其为乐顾岂少哉!」以上「贲然来思」句观之,近是。然语太直率,少含蓄。贤者果公、侯可饵,亦不得为贤矣。当云「尔乃公、侯之器,恐不能常守其逸豫;此时慎勉尔之优游遁思,终以待时耳」,较为宛合。若集传谓「犹言『横来,大者王,小者侯』也」,以汉高语释诗,大是笑资。宜乎其不识诗人辞意,凡以己语所释自多不类也。
  [四章]上二句曰「伊人」,犹欲留之之意。末章曰「其人」,则其人不可留矣。诗之下字皆有眼目如此。
  【白驹四章,章六句。】
  黄鸟
黄鸟、黄鸟,无集于谷,无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谷。言旋言归,复我邦族!本韵。○兴也。下同。
黄鸟、黄鸟,无集于桑,无啄我粱!此邦之人,不我与明。言旋言归,复我诸兄!本韵。
黄鸟、黄鸟,无集于栩,无啄我黍!此邦之人,不我与处。言旋言归,复我诸父!本韵。
  小序谓「刺宣王」。集传谓「民适异国,不得其所,于是思归,故作此诗」。若是,民仍归于宣王,则非刺矣。朱郁仪曰:「宣王之世,诸侯兄弟有失所而来依于王室者。及其季年,政体怠荒,礼意衰薄,思返故国而赋是诗」。此又必欲切合刺王之意者。正不知孰是也。黄鸟,黄雀也,非黄莺;莺不啄粟。
  【黄鸟三章,章七句。】
  我行其野
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尔不我畜,复我邦家。本韵。○赋也。下同。
我行其野,言采其蓫。昏姻之故,言就尔宿。尔不我畜,言归斯复。本韵。
我行其野,言采其葍。不思旧姻,求尔新特。诚不以富,亦祇以异。本韵。
  此诗与上篇相类,亦未详。小序谓「刺宣王」。苏氏因谓「甥、舅之诸侯,求入为王卿而不获者所作」,似臆测。且呼王为「尔」,亦不似。集传谓「民适异国,依其昏姻而不见收恤」,于此诗固类,然无所关系也。
  【我行其野三章,章六句。】
  斯干
秩、秩、斯、干。幽、幽、南、山。本韵。[评]以形胜起。如、竹、苞、矣、;如、松、茂、矣。[评]植物。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本韵。矣。[评]再叙天伦。○赋也。下同。
似、续、妣、、祖。筑、室、百、堵。[评]始及筑室。西、南、其、户。爰、居、爰、处。爰、笑、爰、语。本韵。
约、之、阁、阁。椓、之、橐、橐。本韵。[评]一往密练。风、、雨、攸、除。鸟、、鼠、攸、去。君子攸芋。本韵。
如跂斯翼,如矢斯棘,如、鸟、斯、革。本韵。如、翚、斯、飞。君子攸跻。本韵。
殖、殖、其、庭。有、觉、其、楹。哙、哙、其、正。哕、哕、其、冥。君子攸宁。本韵。
下。莞。上。簟。,乃。安。斯。寝。。[评]从上「宁」出「寝」。乃。寝。乃。兴。,乃。占。我。梦。。本韵。[评]从「寝」出「梦」。吉。梦。维。何。?[评]正言梦。维。熊。,维。罴。;维。虺。,维。蛇。。本韵。[评]此两章幻。
大。人。占。之。:[评]言占梦。「维。熊,维罴,本韵。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二「祥」字为韵。
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本韵。[评]从梦出「生男、女」,直作二比;收章法尤奇。
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本韵。[评]说女职千古至言。
  小序谓「宣王考室」。朱郁仪谓成王营洛时作。何玄子踵之。邹肇敏又谓武王。按南山自是终南山,在镐京,则谓武王、宣王者近是。若谓在洛,则南山无着落。何氏因以「南面所对之山」解之,则其非显然矣。然谓武王者,武王诗不应厕于宣王诸诗中;而下无羊篇亦有「大人占之」语,其非武王益可见;故不若依序谓宣王也。集传但曰「此筑室既成,而燕饮以落之」,不言何王。然则篇中「室家君王」者岂民间语耶!
  集传疑新宫即此诗。此亦必前人语。伪传、说及邹氏、何氏并祖之。按仪礼有新宫,此当时之乐章,非三百篇之诗也。左传宋元公所赋,亦即乐章之新宫耳。邹氏曰:「后汉明帝永平二年诏亦曰『升歌鹿鸣,下管新宫』,然则此何诗也?岂古所无者,后汉反有之乎!」尤不足据。或又谓命名亦有不必合诗者;然诗中唯有「室」字,并无「宫」字,不应全不合也。
  [一章]「如竹苞」二句,因其地所有而?之。王雪山曰「『如』非喻,乃枚举焉尔」,此善于解虚字也。集传谓「此室下之固如竹之苞,上之密如松之茂」,筑室在下,此处岂宜先为形容!所谓「眼不见其睫」也。
  [二章]此章言筑室也。先统言之。
  [三章]此章言筑墙也。「约之」二句言版筑之事;墙坚密,则风、雨不能侵,鸟、鼠不能穿矣。
  [四章]此章言堂成,盖路寝也。「鸟革,翚飞」,栋宇、檐阿皆可形容。集传分「鸟革」言栋宇,「翚飞」言檐阿,非。
  [五章]此章言室成,盖燕寝也。
  [六章、七章]堂、室之制已备言之,下乃为颂祷之词,犹后世作上梁文也。居室之庆莫过于子孙繁衍,故言其生男子、女子;且必愿其男、女之善,方可承先启后,为父母光。然男、女之善于何可见,乃借物类之熊、罴、虺、蛇比之。然何以见其可比于熊、罴、虺、蛇,则又借梦言之。梦何以知,则又借大人占之而知之。于是下始以「乃生男子」、「乃生女子」二章结之。如此层层结构,深见作者用意之精妙。正大之言出之奇幻,斯为至文。又室成而与后妃寝处,方能诞育;今但轻轻言「莞、簟安寝」,即接入梦,其与后妃寝处略而不道,而已在隐约之间。起雅去俗,妙笔妙笔!又居此室者,一家和乐好合,无过兄弟、妻子;首章已言兄弟,此处当言妻子。于兄弟则明言之,于妻子则隐言之,此尤作者之自得。而不望后世之人知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