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际恒文集

  权舆
于我乎,夏、屋、渠、渠、;[评]居。今也每、食、无、余。[评]食。于嗟乎,句。不承权舆!本韵。○赋也。下同。
于我乎,每、食、四、簋、;[评]单承上食。今也每、食、不、饱。本韵。。于嗟乎,不承权舆!
  此贤者叹君礼意寖衰之意。
  一章先言居,再言食,即「适馆、授餐」意。二章单承食言,由「无余」而至「不饱」,条理井然。其「每食四簋」句,承上接下,在有余、无余之间;可以意会,初不有碍。其上一言居,下皆言食者,以食可减而居不移故也。又「夏屋渠渠」句,即藏「食有余」在内,故是妙笔。自郑氏不喻此意,以「夏屋」为餐具;近世杨用修力证之,谬也。然即知夏屋之非餐具,而知此诗意之妙者辞矣。
  【权舆二章,章五句。】
    陈
  宛丘
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本韵。兮。赋也。下同。
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本韵
坎其击缶,宛丘之道。无冬无夏,值其鹭翿。本韵
  此诗刺游荡之意昭然。小序谓「刺幽公」,恐「子」字未安,毛传谓「子」为大夫,不与序同。然具此乐舞,自属君大夫之列。
  【宛丘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枌
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本韵。○赋也。下同。[评]画。
谷旦于差,南方之原。此句不用韵。不绩其麻,市汉王符潜夫篇作「女」。也婆娑。本韵。
谷旦于逝,越以鬷迈。本韵。视尔如荍,贻我握椒。本韵。
  大序谓「男女淫荒」,是宽泛语。何玄子谓「陈风巫、觋盛行」,似近之。盖以旧传大姬好巫,而陈俗化之。「婆娑」,舞貌;巫者必舞也。汉王符潜夫论曰「诗刺『不绩其麻,女也婆娑』。今多不修中馈,休其蚕织,而起学巫、觋,鼓舞事神,以欺诳细民」云云,足证诗意。又按其于「市」作「女」,亦疑是。盖「市也」二字未顺,而上既云「南方之原」,又云「市」,亦重迭。若果为「女」字,则上「子仲之子」当为男言。男既婆娑,女也婆娑,是为男巫、女觋也。不然,两「婆娑」亦迭。
  【东门之枌三章,章四句。】
  衡门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本韵。○赋也。下同。[评]倒字。
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本韵。
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本韵。
  此贤者隐居甘贫而无求于外之诗。一章,甘贫也。二、三章,无求也。唯能甘贫,故无求。唯能无求,故甘贫。故一章云「可以」,即「岂其、必」之意也。二、三章云「岂其、必」,即「可以」之意也。一章与二、三章词异意同。又因饥而言食,因食而言取妻,皆饮食、男女之事,尤一意贯通。
  「乐饥」,毛传云「乐道忘饥」。集传云「玩乐忘饥」。皆添字,非。郑氏以乐作「●」,意与「疗」同,撰字,更武断。且饮水果可以疗饥乎?大抵皆不知古文有倒字法也。倒字趁韵为多。乐饥,犹饥乐,谓虽饥亦乐也,犹孔子「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乐在其中」之意。
  【衡门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池
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本韵。○兴也。下同。
东门之池,可、以、沤纻。彼美淑姬,可、与、晤语。本韵。
东门之池,可、以、沤菅。彼美淑姬,可、与、晤言。本韵。
  玩「可以」、「可与」字法,疑即上篇之意。取妻不必齐姜、宋子,即此淑姬,可与晤对、?歌耳。又是上篇注脚,所谓「可以」即「岂其、必」之意,是矣。
  「晤」,本训「明」。今毛传曰「遇也」,郑氏曰「犹『对』也」。孔氏曰「释言『遇,偶也』,是『遇』亦为对、偶之义」,与郑同。按此虽皆非确义,然犹可通。集传云「晤,犹『解』也」,则无此理矣。
  【东门之池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杨
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本韵。○兴也。下同。
东门之杨,其叶肺肺。昏以为期,明星晢晢「晢」原作「?」,今改。本韵。
  此诗未详。
  【东门之杨二章,章四句。】
  墓门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本韵。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本韵。○比而赋也。下同。[评]倒字。
墓门有梅,有、鸮、萃、止。[评]变。夫也不良,歌以讯本韵。之。讯、予、不、顾。颠倒思予。本韵。
  小序谓「刺陈佗」「佗」原作「陀」,下同,今改。是。观诗中云「夫」,云「国人」,则为君国之事而非民间之事矣。苏氏曰:「陈佗,陈文公之子而桓公之弟也。桓公疾病,佗杀其太子免而代之。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可谓善说此诗矣。集传以「谁昔」为「畴昔」,大谬。
  [一章]「墓门有棘」,必须「斧以斯之」,以比国有不良,必须去之。
  [二章]鸮止于梅,亦比佗之在国也。「歌以讯之」,非别有歌,意即此诗也。「予不顾」犹「不顾予」。
  【墓门二章,章六句。】
  防有鹊巢
防有鹊巢,邛有旨苕。谁侜予美?心焉忉忉。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中唐有甓,邛有旨鹝。谁侜予美?心焉惕惕。本韵。
  小序谓「忧谗贼」,大序以陈宣公「陈宣公」,原作「陈灵公」,据校改实之,不知是否。
  朱郁仪解每章首二句曰:「水堤曰『防』,陵霄曰『苕』。鹊巢于木,不于防;苕生于下湿,不于丘。唐中,非甓所也。『鹝』谓绶草,亦生下湿,非邛之所产也。」此说似通。何玄子以「鹝」为鸟名,亦近是。
  【防有鹊巢二章,章四句。】
  月出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赋也。下同。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懮、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本韵。○三章皆同韵。兮。
  自小序以来,皆作男女之诗,而未有以事实之者。朱郁仪以为刺灵公之诗。何玄子因以三章「舒」字为指夏征舒,意更巧妙,存之。
  似方言之聱牙,又似乱辞之急促;尤妙在三章一韵。此真风之变体,愈出愈奇者。每章四句,又全在第三句使前后句法不排。盖前后三句皆上二字双,下一字单;第三句上一字单,下二字双也。后世作律诗,欲求精妙,全讲此法。
  【月出三章,章四句。】
  株林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本韵。[评]先作问者信辞。匪。适。株。林。,从。夏。南。。赋也。下同。[评]答以疑辞。
驾。我。乘。马。,说。于。株。野。。本韵。乘。我。乘。车。,朝。食。于。株。。本韵。[评]再答以信辞,不更露夏南字,仍若疑辞妙绝。
  刺陈灵公淫夏姬之诗。
  设问:「『胡为乎株林,从夏南』乎?」曰,「『匪适株林、从夏南』,或他适耳。然见其驾我乘车以舍于株野,且乘我乘车以朝食于株,则信乎其适株林矣。但其从夏南与否则不得而知也。」二章一意,意若在疑、信之间,辞已在隐跃之际,诗人之忠厚也,亦诗人之善言也。
  集传云:「盖淫于夏姬,不可言也,故以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按夫死从子,夏姬在子家,言夏姬则必言夏南,此定理也。讵以是见诗人之忠厚哉!
  首章词急迫,次章承以平缓,章法绝妙。曰「株林」,曰「株野」,曰「株」,三处亦不雷同。「说于株野」、「朝食于株」两句,字法亦参差。短章无多,能曲尽其妙。
  【株林二章,章四句。】
  泽陂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评]先伤之。寤寐无为,涕泗滂沱。本韵。○兴也。下同。
彼泽之陂,有蒲与蕑。有美一人,硕、大、且、卷。[评]后写其形貌。寤寐无为,中心悁悁。本韵。
彼泽之陂,有蒲菡萏。有美一人,硕、大、且、俨。寤寐无为,辗转伏枕。本韵。
  序谓「刺时男女相悦」;集传谓「与月出相类」。但诗云「伤如之何」,云「涕泗滂沱」,苟男女相念,奚至于此?是必伤逝之作。或谓伤泄冶之见杀,则兴意不合,未详此诗之旨也。
  陈诗十篇,集传以为淫诗者六。既误解「郑声淫」,岂陈声亦淫耶?
  【泽陂三章,章六句。】
    桧
  羔裘
羔裘逍遥,狐裘以朝。岂不尔思?劳心忉忉!本韵。○赋也。下同。
羔裘?翔,狐裘在堂。岂不尔思?我心忧伤!本韵。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岂不尔思?中心是悼!本韵。
  小序谓「大夫以道去其君」,以诗中「岂不尔思」句也。大序谓「君好絜其衣服」,则执泥矣。郑语,史伯谓郑桓公曰「郐仲恃险,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此诗云「逍遥」、「?翔」,意近之矣。
  [三章]「日出有曜」,陆农师曰:「言『日出有曜』,然后见其『如膏』,且亦听朝之时也;而反以燕游,又与『狐裘以朝』、『狐裘在堂』异矣。」亦新。
  【羔裘三章,章四句。】
  素冠
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评]此句下章无。劳心慱慱本韵。兮。 赋也。下同。
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本韵。兮、[评]此句上章无。
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庶见素本韵。兮。
  小序谓「刺不能三年」;旧皆从之,无异说。今按之,其不可信者十。时人不行三年丧,皆然也,非一人事;何必作诗以刺凡众之人?于情理不近。一也、思行三年丧之人何至于「劳心慱慱」以及「伤悲」、「蕴结」之如是;此人无乃近于?人耶?二也。玩「劳心」诸句,「与子同归」诸句,必实有其人,非虚想之辞。三也。旧训「庶」为「幸」,是思见而不可得,设想幸见之也。既幸见之,下当接以「我心喜悦」之句方合;今乃云「伤悲」,何耶?四也。丧礼从无「素冠」之文。毛传云「素冠,练也」。郑氏不以为练冠而以为缔冠,孔氏曰:「郑以练冠者练布为之,而经传之言素者皆谓白绢,未有以布为素者,则知素冠非练也。」据玉藻「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为说。观此,则毛、郑已自龃龉。然郑为缟冠,亦非也。玉藻「缟冠、素纰」,间传郑注云「黑丝白纬曰缟」案此处有误,郑注作「黑经白纬曰纤」。此何得以「素冠」为缟冠乎!玉藻郑注云「纰,缘边也」,此何得以「素纰」为素冠乎!五也。丧礼从无「素衣」之文。毛传曰「素冠,故素衣」,混甚。郑氏据丧服小记「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为说,曰「朝服缁衣、素裳。然则此言『素衣』者,谓素裳也」。按朝服缁衣、素裳,礼无具文,乃郑自撰,以士冠礼云「主人玄冠」,非言素裳也?从裳色,故知素裳。然则士冠礼止言「素?」,以为?、朝服、缁带、素。即使为素裳,非言素衣也。何得明改诗之「素衣」以为素裳乎!」之文。孔氏曰「丧服斩衰,有衰裳、绖带而已?六也。丧礼从无「素?。檀弓说既练之服,云『练衣黄里、縓缘、要绖、绳屦、角瑱、鹿裘』,亦不言?,不言有」,唯据小记「除成?」,可为明证。七也。且郑之解「素衣」、「素?。有则丧服始终皆无」既已毫不相涉;且朝服?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之「朝服」为说,其于「素衣」、「素,吉服也,小记不过言祥祭之日得以借用其服,非朝服为祥祭之服也。安得以朝服惟为祥祭之服而言此诗为祥祭服耶!可笑也。八也。且小记之说本以「成丧」对「殇丧」言,此期、功之丧皆是,非言三年也。误而又误。九也。不特此也,诗思行三年之人,何不直言「齐衰」等项而必言祥后之祭服,如是之迂曲乎?则以上亦皆不必辩也。十也。而素冠等之为常服,又皆有可证者。「素冠」,孟子「『许子冠乎?』此句原作「许子曰冠素」,不合孟子本文,故今增「冠乎」二字。曰『冠素』」。又皮弁,尊贵所服,亦白色也。「素衣」,论语「素衣、麑裘」。曹风「麻衣如雪」,郑云「麻衣,深衣也」。郑风女子亦着「缟衣」。古人多素冠、素衣,不似」,士冠礼「?今人以白为丧服而忌之也。古人丧服唯以麻之升数为重轻;不关于色也。「素,君朱?」。玉藻云「?」;又于皮弁服云「素积、缁带、素?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大夫素」,则又不必言矣。
  此诗本不知指何事何人,但「劳心」、「伤悲」之词,「同归」、「如一」之语,或如诸篇以为思君子可,以为妇人思男亦可;何必泥「素」之一字,逐迂其说以为「刺不能三年」乎!「素冠」者」为换韵:不必?,即承上「素」字,以「衣」、「?,指所见其人而言;因素冠而及衣、泥也。「棘人」,其人当罪之时,易坎六爻曰,「系用徽纆,寘于丛棘」,是也。「栾栾」,拘栾之意。若如旧解,以「棘」训急,孔氏谓「急于哀戚」,甚牵强。至以「栾栾」为瘠貌,尤不切合。
  【素冠三章,章三句。】
  隰有苌楚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本韵。○比也。下同。
隰有苌楚,猗傩其华。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家、!本韵。
隰有苌楚,猗傩其实。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室、!本韵。
  序谓「疾恣,思无情欲者」。解者因以「夭」为「少」,「无知」为「无妃匹」之意,殊牵强。集传谓「政繁、赋重,人不堪其苦」;然何为怨及「家、室」乎?「家、室」明是指妻,乃以无家为无累,岂非饰辞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