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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因
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元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太君有命,开国承#36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地水师
水附于地日比,比附也。附之以求安,非九五刚中不可。地中有水曰师。师,众也,而能以众正,非九二刚中不能。是故卦以九二为丈人焉,必得丈人而专任之,乃可以吉而无咎。信矣哉。用众之难也,能以众正,虽王天下可也。故曰:贞,正也。贞者何?田有禽,利执言。用之有辞,所谓贞也。以此用众,则是用之以正邦,用之以开国,用之以绥怀,非贞而何?是故以此毒民而民从之,以其贞也。但苟不知专任之道,则虽有九二之丈人,而欲其有功也亦难。所谓既使长子帅师,而又使弟子舆尸者也。如是则虽贞亦凶,终必败乱。欲其吉且无咎,又可得与,又何取于贞也?固知师之难,难在于众正。众正之难,难在于得丈人。然得丈人固难,而能用丈人者尤难。今九二居下得中,正当丈人之选而六五应之,亦非是不能用之者。但恐其有二三之杂,用之而未必专耳。故初六方出门即戒以失律,曰:师之律令一出长子,他人不得专也。初若敢专,即为失律。夫失律,即臧亦凶,瓦不臧邪?臧即贞。今六五既能以二为长子而锡命之者三,二亦以师中之吉而坐承六五天宠之锡,乃初六不兔夫律之戒,六三不免舆尸之疑,六五又不免弟子之使,小人之用者。坤体柔顺,恐其有此也。唯六四得正,为偏将军以居左,而能左次以待命。故曰:师或舆尸,大元功也。大指一#37,苟或舆尸,大即无功。六五其尚可使弟子问之与,故于上爻复系之曰:大君命将出师,本为开国承家之故,用之以绥怀万邦,不宜使小人参之者也。参以小人,定必乱邦。盖九二,阳刚也,长子也、丈人也、初也、三也,皆阴柔也。柔为弟子,弟子只宜使之听命于长子。阴为小人,小人只宜使之听命于丈人。而可用小人之言,听弟子辈主其事邪?吁,千载而下,有贤将而不得专主者,其祸败率以此矣。唐以鱼朝恩为观军容,使则虽李临淮千古之英,郭汾阳人物之大,不免丧师失律。彼代宗者非不与之亲经患难,并时收复两京也,而卒信用小人,复出蒙尘于陕,此元他,柔而易摇,真如此师中之六五也。固宜圣人之倦倦以示戒也。
附录
坡公解曰:丈人,诗所谓老成人也。祭公谋父曰: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不震。故地中有水。师言兵,当如水行于地中而人不知也。刘用相曰:二五相应,锡可知。越四与三,而后二、三锡可知。弟子即小人,亦非有二。
熊过曰:师以一阳统五阴,盖古者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五两为卒,五卒为旅,皆自五起数也。舆尸,程先生谓众主。按古语曰:舆论舆人之诵,皆众也。诗谁,其尸之尸主也。
杨敬仲曰:水行地中,有以容之,则畜而聚师象也。不畜则不聚,以其元有容之者耳。
易因上经卷之一竟
#1此标题原无,系整理者所加。后文有类似于此情死者,均不再出注。
#2『彖』原本为『象』,据《周易》通行本改。
#3 据《周易》通行本,此句后有『不见是而无闷』。
#4『夫』 原作『天』,据《周易》通行本改。
#5『天』,汲古阁本作一『大』 。
#6『庄生』,伋古阁本作『庄子』。
#7『地』,汲古阁本作『气』。
#8『因』,伋古阁本作『困』 。
#9『日』,伋古阁本作『臼』。
#10『之』,《周易》通行本作『以』 。
#11『害』,《周易》通行本作『穷』 。
#12『人』,汲古阁本作『夫』 。
#13『载』,汲古阁本作『成』。
#14『打』,汲古阁本作『何』 。
#15『女』,伋古阁本作『安』 。
#16『层』,汲古阁本作『厚』 。
#17『志』,汲古阁本作『主』。
#18『来』,圾古阁本作『求』 。
#19『罗』,汲古阁本作『惧』 。
#20『非』,汲古阁本作『虽』。
#21『无』 当为『先』,据文义改。
#22『以』,汲古阁本作『合』 。
#23『坎下艮上』原作『坎上艮下』,据卦的结构改。
#24『之』后,《周易》通行本尚有『吝』。
#25『即』当为『时』,据文义改。
#26『未』,汲古阁本作『谓』 。
#27『施』,汲古阁本作『受』 。
#28『戒』后疑脱『二』。
#29『问』,汲古阁本为『 险』。
#30『吉』原为『告』 ,据汲古阁本改。
#31『二』原为『一』 ,据圾古阁本改。
#32『彡』原为『多』 ,据伋古阁本改。
#33『其』原为『兵』 ,据《周易》通行本改。
#34『吉』原为『古』,据文义改。
#35『彖』原为『象』,据《周易》通行本改。
#36『巩』原为『象』,据《周易》通行本改。
#37『一』,汲古阁本作『二』 。
易因上经卷之二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1 .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诚,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含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诚,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元首,凶。
《象》曰:比之元首,元所终也。
水地比
方时化曰:水依附于地土#1比,下顺从于上亦日比。此卦九五一阳独能为众阴所亲比者,以其刚中而有元,永贞肯德,自然可以比而无咎也。故六二内心不肯#2自失,再筮得之,即往比之,是以贞吉而且无咎。所谓得其所比则安者,正一不五之谓哉。六四与五同体,外比于五,亲仁、事贤、从上、求安、贞吉亦宜,乃初六以六居初,实元正应而不宁必能有孚,比之始得所比而无咎。又居坤地之下,水必盈焉。本有有孚,盈缶之象。孚信既盈,则终来六四之吉,乃其所有,岂直无咎已耶。是故苟不宁而能方来,则终来断有他吉。故曰:不宁方来,上下应也。上应指四,下应指初。盖九五阳刚中正,是为真王,今已显然为众所亲比矣。倘有未比者,则用三驱之法以取之,而前禽可失,则又未尝有取必之心。然此特王心然耳,邑人何自知之?乃皆不用告诚,听其自失,亦不前驱,则上之中实使之然。王之无私,比至是又显然人共信之矣。此所以下争比之也,吉可知也。乃上六非前禽之失乎。若三不比五而比六,非匪人之伤乎?以故初六、六一不六四同与三驱之选,邑土之人不用告诚,取顺舍逆,比之元,永贞也,固如此矣。上六处比之上,至是犹尚元首可比,凶何如哉。吾诚不知其所终也。盖言其居五之前,则日失前禽,言其元首可比,而不知以五为比,则日后夫凶。
附录
王辅嗣曰:上下元阳以分其民,五独处尊,莫不归之。上下应之,既尊且安。安则不安者托焉,故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夫元者,求有有者。不求所与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退#3,火有其炎,寒者附之,故已苟安焉,则不宁方来矣。安、尊、和、亲而独在后,则诛是以凶也。
坡公解曰:比,吉。比未有不吉者也,然而比非其人,今虽吉,后必有咎,故日原筮,筮所从也。原,再也,再筮,慎之至也。
赵汝棋曰:比不论应否,专以比五为义。
班孟坚曰:禽者,何乌兽之总名,为人所禽制也。
卜子夏曰:元诚于附,道穷而比,戮斯及矣。何终哉。
乾下巽上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日小畜。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九五:有孚孪如,富以其邻。
《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 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风天小畜
方时化曰:卦名小畜者,以六四一阴为巽之主柔,既得位矣,且又居乾上,健而能巽,以故上之九五应之下之初九,九二又应之上,下皆应于四,咸愿为其所畜,故日小畜也。夫以六四一阴之小而能畜众阳之大,此必有不徒健而能健以行巽者矣。于是刚中之五独能推诚信任,以致孪如之孚,而六四之志得行,畜道乃亨耳。况初原与四应乎。复与四应,是自道也。二又与初相比乎,初应于四,二比于初,是牵复也。然非九五先与之应,四亦安得遂行其志,众阳亦安肯遽为其所畜哉。.密云二句,写其兴云作雨之状,如此喜其畜也。传谓施未行,正以方畜言之。但未行非不行。夫六四唯健而能巽,故能以孚实之人出乾惕之心,去其血而直入之以巽,于是九五遂获藉邻之力以享其安富尊荣之业,此其所以孚信之深也。与九三上比六四,夫妇之象而乃过刚,不中。四方以之为辅车,三乃自脱其辐,反目不顾之,其何以正室而成家乎。罪九三也。于四何损也。上九视九三又异矣。不知四之畜道已成,向为密云,今则既雨向方望雨,今则既雨又处向也。尚往今则禾黍在野,乃积乃仓而尚德载矣。四阴也,五阳也,若以四为妇,则坚贞而惕厉,四月也,五日也。若以四为月,则相望而几圆,何谓不安?其畜不与共事而别征乎,则夫有六四之能畜者,但相与以成其畜可矣,不必疑也。盖上九所以不受其畜者,亦不过於四之巽入处,疑其非君子耳。不知此小畜之六四,正健而能巽,而能大,有益于国,大有益于君者也。古大臣也,夫何疑哉。
汪本何曰:阴疑于阳,则为血战,故坤之上六有玄黄之伤。阴孚于阳则为血去,故小畜六四元血气之累。
附录
杨简曰:伊尹之于太甲,其始不可谓之亨,及太甲翻然而悟,诚然改过,则伊尹之志於是方行,故为亨。天未大雷电以风成,王未执书以泣,则周公之志终不可谓之行,终不可谓小畜之亨。六四至柔又巽体,畜君而柔巽,故君臣相信而和,元伤、元惕、无咎。阴阳自有相得之象也。夫人臣进言於君,所以至于乖作者,往往由臣未能元私,或好名、好己胜,不与上合志,故乖作也。《书》云:尔有嘉谋、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唯我后之。德臣畜君如此,何乖作之有。《象》曰:上合志也者,旨哉,言乎。
金汝白曰:四五皆云有孚,是此两爻相孚也。四日上合志,合于五也。四藉五以畜,乾五任四而相孚。
兑下乾上
履虎尾,不哑人,亨。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哑人,亨。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4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5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
哇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
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哇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九四:履虎尾,怨怨终吉。
《象》曰:怨怨终吉,志行也。
九五:夬履,贞厉。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天泽屦
方时化曰:九五以乾刚之德当至尊之位,履其后者,又能说以应乾,何厉之有?而爻独言其央、履贞厉,则必有所指矣。故《象》直以复#6虎尾三字名其卦焉。若日履虎尾者,但能不致哑即是幸事,而夫子传之,则专言柔履刚,说应乾,又言其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如此,益以见上乾下兑,绝元可虞。欲为此卦表暴其德,故也。不与文王《系县》同意矣。六三不中不正,志刚目眇,故其象如此。文王之意曰:臣之事君,时时有履虎之虞。夫履必目视然后履。今六三暗而不能视,致哑,何疑不见初九乎。处一卦之下,方尔出门即惧履虎,而能素履以往,独行所愿,其见早矣。居下在初,是其素也,故曰素履。九二则见履道广矣。虽幽人亦贞吉,何必上应于五以履其尾,终日怨怨然恐惧不宁,以乱吾之中也。是亦能视之于豫,不犯难行,古高士也。四为大臣位,近九五,势不得不履虎尾者,但能知其为虎,怨怨恐惧,故终吉而志得行,不遭其哑耳。然亦危矣。非初与二之所肯安也。上九处履之终,既毕所事,视履考祥,旋返其初,元吉也。固宜若三者,不能视,故象眇之视不能履,故象跛之履。唯不明,是以又不能行,是故欲以暴虎武人为手脚于央、履大君之前,其凶必矣。虽曰志刚,曷足道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