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玄德纂疏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御注:军师所处,战则妨农,农事不修,故生荆棘。兵器感害,水旱继之,农废於前,灾随其后,必有凶荒之年矣。○御疏:师,君师也,又《易》曰:师,众也。夫兴师动众,则人劳於役,行赉居送,则妨功害农,农事不修,故生荆棘。大军之后,积费既多,加以和气致祥,兵器感害,水旱相继,稼穑不成,故必有凶荒之年,以报穷兵之怨尔。○河上公曰: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农事废,田事不修也。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天应之以恶气,即害五谷,五谷尽则伤人也。○荣曰:大军之后,叉有凶年,嘉禾不得植,荆棘所以生,此亦用兵之过也。○成疏:师,军众也。言兵马所行之处,害人损物,但有荆棘秽草,不生禾稼也。亦犹欲心驰骋之处,但增恶业,不生善惠。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
  御注:善辅相者,果於止敌。盖在於安人和众,必不敢求胜取强。故虽果於止敌,敌不为寇。慎勿矜功伐取,以自骄盈,故为深戒也。○御疏: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春秋》曰:杀敌为果,今明杀敌者令不相侵,止其为暴,是知杀敌为果,即止敌也。故老君云:凡事不得已,而欲用兵之士,但求止敌,令不为寇,叉不得以众暴寡,陵人取强。则其事好却还报,是以戒令不敢,云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夫用兵之善,果於止敌。止敌自矜,未名善胜,故虽能止敌,慎勿矜夸。矜夸则伤於伐取,故虽果於止敌,戒云勿伐其功。若必伐取其功,是则自为骄泰。骄泰则乐杀,故败不旋踵,此为明戒,可不慎乎!○河上公曰:故善者果而已,行善者,当果敢而已然也。不敢以取强,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果而勿矜,当果敢谦卑,勿自矜大。果而勿伐,当果敢推让,勿自伐取其美。果而勿骄,骄,欺也。果敢勿以骄欺。○荣曰: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能用为善,止敌为果,贼来侵我,所以除之,不以国兵强专用为是也。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自大为矜,取功为伐,好胜不已,示贤於敌谓之骄,故曰义兵王,应兵胜,忿兵死,骄兵灭,善用兵者,央定果敢,不矜不忿,不贪不憍,迫不得已,从后应之,义在除敌救人,亦非恃力好战也。○成疏:故善者果而已,果,次定也。已,止。言修道善人,次定止此暴心而不用兵也。
  第二明用道之人,果无矜伐。
  是果而勿强。
  御注:前敌来侵,不得休止,故用兵以止之,如是则果在於应敌,非果以取强也。○御疏:夫果於止敌者,非好胜而陵人也,但前敌来侵,事不得已,故云果而不得已。已,止也。用兵应敌,是非求胜,能如此者,胜不恃强,故云果则勿强。○河上公曰:果而不得已,当果敢至诚,不当迫不得已也。是果而勿强,果敢勿以为强兵坚甲以侵陵人。○荣曰:必定能不憍不矜,行不得已者,是果而勿强也。○成疏:果而不得已,如尧攻有苗,禹攻有扈,事不得已,非乐兵戈。是果而勿强,结成以前,是决定不用强兵之行也。
  第三明有为乖道,必致危亡。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御注:物之用壮,由兵之恃强。物壮则衰,兵强则败,是谓不合於道,当须早止不为也。○御疏:凡物壮极则老,兵强极则败,故兵之恃强,犹物之用壮,物之用壮,适足以速其衰老,兵之恃强,则不可全其善胜。兹二事者,是谓不合於道。贤臣明主,知其不合於道,当须早止不为,故云不道早已。已犹止也。○河上公曰:物壮则老,草木壮极则枯落,人壮极则衰老。言强者不可以为久。是谓不道,枯老者,坐不行道也。不道早已,不行道者早死之也。○荣曰:少而叉长,盛而必衰,此物壮则老也。明以兵为强者,兵败而必弱,故言非道也。是道可以常行,非道理宜先止也。○成疏:物壮则老,炎极则冻,理之常数。物壮则老,其义必然。谓之非道,非道早已,物壮则老,兵强则衰,既不谦柔,故非真道,故应须止息而勿行也。
  佳兵章第三十一
  夫佳兵章所以次前者,前章虽明息兵用道,而於用道之义未弘,故次此章,明用道匡时,须资权实两智。此一章义开四别,第一明兵强欲盛,有道不为,第二显应物随时,二智优劣,第三明权不丧实,应不离真,第四泛举军法,以明实智之胜。
  第一明兵强欲盛,有道不为。
  夫天道助顺,逆之则凶,人理须安,动之致祸。三皇之代,淳化而弃於干戈,五帝之时,揖让而捐於征战。自兹以降,枭心竞兴,故白起为军,诈坑赵卒,田单作将,大破燕城。不能顺人,与时消息,流恶万代,取安一身,岂知老君恶用凶器,独立自守,居左无言,着明戒以训人,令无施於凶器,生日大德!何用杀乎。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御注:佳,好也。兵者,谋略也。凡人修辞立诚,不能以道德藏器,而以兵谋韬略之为好。谋略之用,只在 於攻取杀伐,为不善之村器。凡物 尚或恶之,是以有道之人不处身於 此尔。○御疏: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好也。兵者,韬略属也。祥, 善也。器,村器也。君子进德修业, 必慎厥初,藏器於身,俟时而动,当 游心道德之囿,阅思坟诰之林,使光 昭令名,开济成务。而乃有以兵谋韬略为佳好者。夫谋略之设,以正 为奇,兵铃之书,先声后实,皆在乎 攻取杀伐,故为不善之村器尔。物 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奋德於身,是为能事。既云不祥之器,所以凡物尚或恶之,况有道君子,焉肯处身於此?故云有道者不处。○河上公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祥,善也。兵者惊精神,浊和气,不善人之器也,不当修饰。物或恶之,兵动则有所害,故万物无有不恶之者也。故有道者不处,有道之人不处其国。○荣曰:精饰为佳,祥,善也。兵者动有亡国失人之患,故言不善。存者人之所爱,亡者物之所恶,亡为物之所恶,故有道之主不处好兵也。○ 成疏: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丽也。祥,善也。虽复霜戈耀日,宝剑辉天,此乃凶荒之具,非太平之器也。内解是三毒六根之兵,若磨锐诸根,而贪取爱境者,不善之行也。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一切人物,皆畏兵而恶贪,故有道行人,不处心於兵戈及贪欲。
  第二显应物随时,二智优劣。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御注:左,阳也。阳和则发生,故平居所贵。右,阴也,阴凝则肃杀,故用兵所贵。○御疏:左,阳也。右,阴也。阳好生,阴好杀。好生,故平居所贵。好杀,故用兵所贵。○河上公日:君子居则贵左,贵柔弱也。用兵则贵右,贵刚强也。此言兵道与君子道反,所贵者异。○严曰:君子者有土之君也,贵左者尚生长也。○荣曰:经天日文,止弋为武,其为用也,彼此实齐,礼乐所以并行,水火故宜难废。用须得理,动必以时,是以平居好生,以左为重,行兵主杀,以右为贵也。○成疏:有君人子物之德,为君子。左场也,主吉主生。右阴也,主凶主杀。言君子平居之世则贵左用文,荒乱之时则贵右用武,喻行人实智则贵长生,权智则有时而杀,故《度人经》云:千千截首,万万剪形也。
  兵者,不祥之器,
  御注:祥,善也。好兵者尚杀,故不为善之材器。○御疏: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上文云佳兵者不祥之器,所以者明用兵则尚右而好杀,有道者故不处之。此云兵者不祥之器,对结上文,明非君子之器。君子以道德为材器,故无不利尔。○河上公曰:兵革者,不善之器也。○荣曰: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兵虽可用,多有损伤,是爪牙之所司,非元首之器用。○成疏: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迭前来文,重显兵是不祥之器,非君子善人之器,必须夷凶拯难,不得已而用之,权智亦尔。致兵革之主,阴强为杀身之斧,故曰不祥之器也。
  非君子之器。
  御注:君子以道德为村器,不贵兵之谋也。○河上公曰:非君子所责重器也。
  第三明权不丧实,应不离真。
  不得已而用之,恬澹为上。
  御注:戎狄内侵,故不得已。善胜不争,是恬澹为上。○御疏:夫文德者,理代之器。兵谋也,盖其辅助也。故云文则经纬天地,武则克定祸乱。虽天生五材,废一不可,而武功克定,节制宜存,是知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皆在乎事,不得己然后应之,谓四夷来侵,王师薄伐,犹当示之以恩惠,缓之以道德。既同蚊纳之螫,故无凭怒之心,推此而言,是以恬澹为上也。○河上公曰:澹为上,不贪土地,利人财宝也。○荣曰:恬澹,静也,王者用师,有征无战,动不失静,故言恬澹。不好用兵,不以为美也。○ 成疏:恬澹,无为也,君子心亦无为,故虽用兵而不以为美也。喻修行人虽用权智而以实道为上,应不离真也。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
  御注:制胜於敌,必哀其人,故不以为美也。夫胜铃多杀,若以胜为美者,是乐多杀人也。乐多杀人,人必不附。欲求得志,不亦难乎。○御疏: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不能以德怀来,而用兵求战胜,故虽克胜,犹惭德薄,不以为美。夫胜必多杀,故以胜为美者,是好乐杀人。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夫天地好生,物皆含养。人者当顺天地之德,以全济为务焉,不可苟骋诈力以快贪残。贪残之人,人必不附,欲求得志,不亦难乎。故好乐杀人,即不可得志於天下矣。○河上公曰:胜而不美,虽得胜不以为利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美得胜者,是为喜乐杀人者也。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为人君而乐杀人者,此不可使得志於天下矣。为人主必专制人命,不妄行刑诛也。○荣曰:君者人之父母,美兵好杀,非谓养人。○成疏:若美必乐之,是乐杀人,若以佳兵为美,即是爱乐干戈。乐杀之,夫天下共疾,条阋既多,不可得意。
  第四泛举军法,以明实智之胜。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
  御注:偏将军卑,处左者,不专杀也。上将军之尊,处右者,主兵谋也。○御疏: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左阳而生则吉,故吉事尚左。右阴而杀则凶,故凶事尚右。《礼记·檀弓》曰:夫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尚右。夫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复尚左。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言以丧礼处之,上将军则专杀,故处右。偏将军为副,不专命,故处左。今左尊而右卑,上将却居右者,言用兵之道,同於丧礼尚右,今上将居右,是以丧礼处置之尔。○河上公曰:吉事尚左,吉生位也。凶事尚右,阴道杀人。偏将军处左,偏将军卑而居阳者,以其不专杀。上将军处右,上将军尊,故居右,其主杀。○荣曰:吉事尚左,凶事尚右,阳道贵生,所以吉。阴道贵杀,故云凶也。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偏将副军不当杀,故居左。上将阃外以行诛,故居右。○成疏:言以丧礼处之,左是吉位,右是丧位,今偏小之将居於左边,上大将军处其右者,欲明虽复专命,即以死丧之礼而安处之。
  言以丧礼处之。
  御注:丧礼尚右,今上将军居右者,是以丧礼处置之矣。○河上公曰:上将军於右,丧礼尚右,死人贵阴也。
  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
  御注:以生灵之贵,而交战杀之,有恻仁心,故以悲哀伤泣之尔。○御疏:夫战而求胜,必杀人众多。胜而不美,故悲哀伤泣。夫人惟邦本,固则邦宁,今交战杀之,故仁心恻隐为哀泣,不亦宜乎。○河上公曰:伤己德薄,不能以道化人,而害无辜之民。○荣曰:兵之所用,义在救人,哀其失道,悲其过害,古者以慈用兵,贵之以德,贱之以器,克敌之后,将军素服主丧,行礼受吊。○成疏:兵戈行处,屠害必多,故上将悲哀,愍其伤害,既非用道,恐滥无辜。
  战胜,以丧礼处之。
  御注:勇士雄,入战而获胜,胜则受爵,居於右位,尚右非吉,是以丧礼处之。但以为不祥之器,亦何必缟素为资也。○御疏:夫战而获胜,胜则受爵。武功居右,是非吉位,故云丧礼处之。但以战为不祥之器尔,亦何必服缞扶杖,然后称之为丧礼乎。诸注此义,皆云古有斯礼,寻阅坟典,既无所据,今所未安,故不录也。又引秦伯向师而哭者,此乃哀败,非战胜也。○河上公曰:古者战胜,将军居丧主礼之位,素服而哭之,明君子贵德而贱兵,不得已诛不祥也,不乐之心,比於丧也。知后世用兵不已,故悲痛之也。○成疏:君子善人,贵能用道,事不获已,方动兵戈,虽战胜前敌,不以为善,故素服而哭,仍以丧礼葬之。既其武不及文,足明权不及实,治国则不得已而用武,应化则不得已而行权,以此校量,故知权劣实胜。
  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卷之八竟
  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卷之九
  唐玄宗御注并疏 河上公严君平李荣注 西华法师成玄英疏 蒙阳强思齐纂
  道常无名章第三十二
  道常章所以次前者,前章明佳兵不祥,故有道不处,此章明侯王守道,则万物自宾。就此章中,自分为四,第一标无名将以明道,第二举守道而能降瑞,第三始制下广其制用,第四簪道下将以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