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广圣义

  第三,说经时节者。《葛仙公内传》云:黄帝时,老君为广成子,为帝说《道德经》及五茄之法。又《应号五圣图》及《纪圣老君内传》云:老君舜时号尹寿子,居河阳,说《道德经》,教以孝悌之道,舜行之,退身让物,尊道贵德,天下之人从而化之。所以举十六族,窜四凶,达四聪,明四目,外抚百姓,内亲九族,得道於苍梧之野、九疑之山。又诸家所引皆言周昭王时癸丑之岁,於函谷关为尹喜作道德二篇、上下经焉。《史记》亦云老君为关令尹喜着书五千余言。又《王子年拾遗》云:老君周时居景室之山,常与五老人谭天地造化之事,着书十万言,后删其繁芜,作五千言矣。今按河上公授汉文帝上下二经章句,谓帝曰:余注是经以来千七百余年,凡传三人,连子四矣。勿示非其人。成玄英法师解曰:传三人者,务光、羡门子、高丘子是也。以此详之。庄子云:汤伐桀,后让位务光,务光不受,抱石自沈於清泠之泉。汤时务光既死,即授经在桀之前也。足明此经非是周昭王癸丑年及景室山中所着。又按《黄帝书》云: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全载此一章,则是黄帝时说经,所以黄帝着书,引此一章尔。又按年代推之,若是昭王时函关着经,至汉文帝时,未及一千年,则与注经以来数不同,益明此经是黄帝时及帝舜时说为定矣。且帝舜在位六十余年,一百一十二岁传位於禹,禹子孙相承十七帝,四百七十一年,为汤所伐。汤子孙相承二十一代,三十王六百四十四年,为周所灭。周自武王至赧王,子孙相承四十一代,三十七王,八百六十九年,为秦所并。秦昭襄王四十九年丁未,灭周,历始皇终子婴,共四十五年,为汉所伐。汉自高祖、惠帝、吕后至文帝元年,相继二十八年。自舜至此凡计一千七百六十九年,则明说经在黄帝时,注经在舜时,非是函关特为尹喜着此五千文明矣。颖鉴之士,宜详之焉。
  第四,宗趣指归者。道德尊经,包含众义,指归意趣,随有君宗。河上公、严君平皆明理国之道,松灵仙人、魏代孙登、梁朝陶隐居、南齐顾欢皆明理身之道。符坚时罗什、后赵图澄、梁武帝、梁道士窦略,皆明事理因果之道。梁朝道士孟智周、臧玄静、陈朝道士诸糅、隋朝道士刘进喜、唐朝道士成玄英、蔡子晃、黄玄赜、李荣、车玄弼、张惠超、黎元兴,皆明重玄之道。何晏、锺会、杜元凯、王辅嗣、张嗣、羊佑、卢氏、刘仁会,皆明虚极无为理家理国之道。此明注解之人意不同也。又诸家禀学立宗不同,严君平以虚玄为宗,顾欢以无为为宗,孟智周、臧玄静以道德为宗,梁武帝以非有非无为宗,孙登以重玄为宗。宗旨之中,孙氏为妙矣。又此经以自然为体,道德为用。修之者於国则无为无事,自致太平;於身则抱一守中,自登道果。得之者排空驾景,久视长生。於国失道德则必败亡,於身丧道德则致沦灭。故在乎上士勤人抱之为式也。又《道德玄序》开元二十一年颁下,其所分别,上卷四九三十六章,法春夏秋冬,下卷五九四十五章,法金木水火土。则上卷从第一讫第九章以无形无名为宗,明春道;从第十讫第十八章,无知惚恍为宗,明夏道;从十九讫第二十七章,以有精有信为宗,明秋道;从二十八讫三十六章,以凝重清静为宗,明冬道。其下卷自第一尽第九章,明仁德;次第十尽十八章,明礼德;从第十九尽二十七章,明义德;从第二十八至三十六章,明智德;从三十七尽四十五章,明信德。仁以履虚抱一,礼以不恃不宰,义以柔弱和同,智以无识不肖,信以执契不争。其大旨亦以玄虚恢廓、冲寂希微为宗体,强名则有五有四,契理则无执无为。而谭讲之家执文则多舛谬,古今所释独学,则或不周。今广引众文,穷其指当,明者详采,则可明年代先后宗趣是非矣。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五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六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道可道章第一
  疏:此章明妙本之由起,万化之宗源。○义曰:此者,斯也。章,明也,分判科段,使义理彰明。《说文》曰:乐歌竟为一章。章字从音从十,谓一至十数之终。谓书言章,盖因风雅凡有件段,皆谓之章焉。明者,皎净之义,显出之谓也。妙本者,道也,居经之首,明道之由。由,从也。起,兴也。万者,数之大也。化者,应变之谓也,言万有变化从道而兴也。宗,主也。源,本也。万化既从道而兴,则知道为万化之宗本也。起自此章,出生诸法,如水之源流,注无竭也。
  疏:首标虚极之强名,将名众妙之归趣。○义云:首者,元也,始也。《尔雅》 云:初哉首基,始也。标者,举也。虚极,妙本也。强名,道也。此章先标可道为体,可名为用。末篇归众妙之门,摄迹归本。趣,向也,复归向於大道之本也。就此门中分为七别。一曰可道可名者,明体用也。义云:体用者,相资之义也,体无常体,用无常用,无用则体不彰,无体则用不立。或无或有,或实或根,或色或空,或名或象;互为体用,转以相明,是知体用是相明之义也。体者形也,肤也;用者资也,以也。二曰无名有名者,明本迹也。义云;本迹者,相生之义也。有本则迹生,因迹以见本,无本则迹不可显,无迹则本不可求,迹随事而立以为本迹。本者,根也。迹者,末也。老君谓仲尼曰:六经者,先王之陈迹也。迹者,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迹出於履,以迹为履而复使人履之,愈失道矣。明迹为末也。三曰明有欲无欲者,明两观也。义云:观者,所行之行也。以目所见为观,音官。以神所鉴为观,音贯。悉见於外,凝神於内,内照一心,外忘万象,所谓观也。为习道之阶,修真之渐,先资观行,方入妙门。夫道不可以名得,不可以形求,故以观行为修习之径,谓有欲归於死,无欲契於生也,是观其生死,归趣不同矣。四日同出异名者,明朴散而为器也。义云:大朴者,道也。道散为神明,流为日月,分为五行,生为万物。器者,有形用也。《易》曰:形而上者曰道也,形而下者曰器也。五曰同谓之玄者,明成器而复朴也。义云:神明、日月、五行、万物有形有器,皆合於道,故云复朴也。六曰玄之又玄者,辩兼忘也。义云:为器之时必存其朴,复朴之后此朴亦忘,乃契於道尔。故谓玄之又玄也。兼忘者,器朴俱忘也。七日众妙之门者,示人行了出也。义云:器朴两忘,了然契道,复归生化之始,众妙之门也。人与万物同禀於道,有为有欲则失道伤生,除欲守和则归根复本。是谓知道要之门户也。了出者,出世也。
  道可道,非常道。
  疏:道者,虚极妙本之强名也,训通训径。
  义曰:道者,至虚至极,非形非声,后劫运则不为终,先天地而不为始。圆通澄寂,不始不终,圣人以通生之用可彰,寻迹而本可悟。故以通生之德,强名为道也。
  疏:道一字,标宗也。
  义曰:经首道之一字,标举为宗也。
  疏:可道者,言此妙本通生万物,是万物由径,可称为道,故云可道。
  义曰:标宗一字,是无为无形,道之体也。可道二字,是有生有化,道之用也。三字之中自立体用,体则妙不可极,用则广不可量。故为虚极之妙本也。
  疏:非常道者,妙本生化,用无定方,强为之名,不可遍举,故或大或逝,或远或返,是不常於一道也。故云非常道。
  义曰:散为万物,不拘一方,故用无定方也。但宗一道,故明万物皆资道化,故不在遍举。高而无上,无不包容,大也。高而无上,不滞於上,大而无外,不滞於外,逝也。逝,往也。穷於无穷,无所不通,远也。虚心守一,道复归之,返也。返,还也。此引《道经》第二十五有物混成章,以证此义。以此推之,不常厥所,是谓非常道也。
  名可名,非常名。
  注:道者,虚极之妙用;名者,物得之所称。用可於物,故云可道;名生於用,故云可名。应用者无方,则非常於一道;物殊而名异,故非常於一名。是则强名曰道,而道常无名也。
  疏:名者,称也,谓即物得道用之名也。首一字,亦标宗也。
  义曰:名者,正言也。标宗一字,为名之本。可名二字,为名之迹。迹散在物,称谓万殊,由迹归本,乃合於道。是知道为名之本,名为道之末。本末相生,以成化也。
  疏:可名者,言名生於用,可与立名也。非常名者,在天则曰清,在地则曰宁,在神则曰灵,在谷则曰盈。得一虽不殊,约用则名异。是不常於一名,故云非常名也。
  义曰:无用则道凝,有用则名立。天得道垂象清明,地得道确然安静,神得道变化不歇,谷得道盈满无亏。此引下经第二章以明其义。名散无极,是为非常名也。
  无名,天地之始。
  疏:无名者,虚极妙本,未立强名也。妙本之始无有无名,从本降气,开辟天地。天地相资以为始,故曰无名,天地之始。
  义曰:大道吐气,布於虚无,为天地之本。始无有无名者,《庄子□天地篇》 曰:泰初有无,无有无名。言泰初者,无之始也。无既无名,不可诘之以名,混漠寂寥,邈为化主,元气资之以为始,玄化禀之而得生,故曰无名。天地始无名无氏,然后降迹,渐令兆形,由此而天地生,气象立矣。
  疏:《易》之太极生两仪,两仪生三才,三才生万物。按《尔雅》云:权舆,始也。
  义曰:太极者,形质已具也。形质既具,遂分两仪,人生其中,乃为三才也。《尔雅》者,周公所造,以教成王,多识鸟兽草木之名,通诂训之指归,辩同实而殊号者也。成九流之津梁,涉六艺之铃键,学览者之潭奥,擒翰者之华苑也。盖兴於中古,隆於汉氏。言中古者,亦五帝之后,三王之间。故《易□系》曰作《易》者其在中古乎。
  有名,万物之母。
  注:无名者,妙本也。妙本见气,权舆天地。天地资始,故无名也。有名者,应用匠成,茂养万物,物得其养,故有名也。
  疏:有名者应用,应用匠成,有强名也。万化既作,品物生成,妙本旁通,以资人甩。由其茂养,故谓之母也。母以茂养为义,然则无名有名者,圣人约用以明本迹之同异,而道不系於有名无名也。
  义曰:万化者,举其多也。品物者,众物也。众物之中,道无不在,秋毫之细,道亦居之。故能生三才,母万物。万物道存则生,道去则死,含养之至,不曰母乎?大道无异无同,无本无迹,强立言教,而本迹彰矣。
  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注:人生而静,天之性;感物而动,性之欲。若常守清静,解心释神,反照正性,则观乎妙本矣。若不性其情,遂欲而动,性失於欲,迷乎道源,欲观妙本,则见边徼矣。
  疏:欲者,性之动,谓逐境而生心也。言人常无欲,正性清静,反照道源,则观见妙本矣。若常有欲,逐境生心,则性为欲乱,以欲观本,既失冲和,但见边徼矣。徼,边也。
  义曰:夫机械之心藏於胸中,即纯白不粹,神德不全,存身者不和,此有欲也。若欲害之心忘於中,即虎尾可履,而况於人乎!此无欲也。有欲者任耳目以视听,劳心虑以为理,视听逾迷,为理愈乱,可谓见边徼矣。无欲者神合於虚,气合於无,无所不达,无所不通,与天地同功,乃合乎大通,可谓观其妙矣。观者外以目周览,内以神照微。目览则辩乎有无,神照则契乎冥寂矣。人生而静天之性者,《乐记》篇之词也。言性本清静,无欲无营,为物所感,因境生欲,感於外而动於内,得不慎其所感哉?故圣人制法以检其邪,制礼以检其乱,制刑以检其过,制乐以检其淫。以道制欲,所以教民之崇德务善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注:如上两者皆本於道,故云同也。动出应用,随用立名,则名异矣。
  疏:此指上事也。两者,谓可道可名、无名有名,无欲有欲,各自其两,故云两者。俱禀妙本,故云同出。自本而降,随用立名,则名异也。
  义曰:夫一气分而万化生,形兆立而万有作。三者之变,各而两之,有出於无,斯之谓矣。道显而名立,名立而欲生,此乃有道可言,有名可谓。有欲之机,兴於此矣。是迹从本而生也。若摄迹者弃欲忘名,复归妙本,於道忘道,於名忘名,是谓还本矣。徇情者,逐欲忘本,以至沦滑,能返乎物初,可与言乎至道矣。
  同谓之玄。
  注:出则名异,同则谓玄。玄,深妙也。
  疏:玄,深妙也。自出而论则名异,是从本而降迹也。自同而论则深妙,是摄迹以归本也。归本则深妙故谓之玄。
  义曰:有欲无欲之人,同受气於天地。禀中和滋液则贤圣而无为,禀浊乱之气则昏愚而多欲。苟能洗心易虑,澄欲含虚,则摄迹归本之人也。人能修炼,俗变淳和,则返朴之风,可臻太古矣。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注:意因不生,则同乎玄妙。犹恐执玄为滞,不至兼忘,故寄又玄以遣玄,示明无欲於无欲。能如此者,万法由之而了出,故云众妙之门。
  疏:摄迹归本,谓之深妙。若住斯妙,其迹复存,与彼异名,等无差别,故寄又玄以遣玄,欲令不滞於玄,本迹两忘,是名无住。无住则了出矣。注云意因者,《西升经》云:同出异名色,各自生意因,令不生意因,是同於玄妙。无欲於无欲者,为生欲心,故求无欲。欲求无欲,未离欲心。既无有欲,亦无无欲。遣之又遣,可谓都亡心。
  义曰:夫摄迹忘名,已得其妙,於妙恐滞,故复忘之,是本迹俱忘。又忘此忘,吻合乎道。有欲既遣,无欲亦忘,不滞有无,不执中道,是契都忘之者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