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义解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此章泛言柔弱之必生、刚强之必死。柔弱虽非所以为道,而近於无为,刚强虽未离於道,而涉於有为。无为则去道不远,有为则吉凶悔吝随之,则益远於道矣。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以有余奉天下?惟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处,其不欲见贤。
  裒多以益寡者,天之道也。裒寡而益多者,人之道也。惟圣人又能以己有余而奉人不足,故其能及万物不恃其能,功盖天下而不居其功,利泽施於天下而不欢其贤,唯有道者而后如此。
  天下柔弱章第七十八
  天下柔弱莫过於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
  水无情,尚以柔胜,而况於物之有情乎?书曰: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三代尝以是德民矣。此之谓受国之垢,受国不祥。
  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怨之不可以和,犹火之不可寒,水之不可热。若强和之,亦必余怨。以此为善,皆未足也。是以圣人治天下,如执左契以求於左契,恩怨取於吾何心哉?如契之合适於符而已。苟有不合,不强其所无,不责之也。圣人之治天下,如司契者之求合大小长短,彼觉有契自合其合,而吾无容私焉,若必欲强通之,是司彻,非司契也。天道亦然。天道无亲,常不失善,盖亦司契而已。
  小国寡民章第八十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音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小国寡民,则什伯之才用。什伯之才用,则大者弃矣。民轻其生,则远徙而不顾,徙而不顾则无所不为矣。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爱其生而不远徙,则虽有舟车无所用,虽有甲兵无所陈,复结绳而治之,犹可也。使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各安其安,虽邻里相望而不往来,必其衣食足而无求,然后可以至此也。
  信言不美章第八十一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已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言之信者不必美,美者未必信。言之善者不必辫,辫者未必善。知之正者不必博,博者未必知。圣人於道,无分毫爱惜之心。惟浅狭者自以其浅狭,而疑人以为未必信、未必善、未必知,或溺於美,或惑於辫,或流於博,皆不能有得也。岂知圣人於道,如海之大,施而不积,既以为人而己愈有,既以与人而己愈多。恨世之人器量之微,求於我者狭,不足以与之也。亦如天焉,利物而天不害而物不争。故曰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道德真经义解卷之四竟
  #1然能救物:『然』后疑脱『后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