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曰:顺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别也。兼之为道也,义正。别之为道也,力正。曰:义正者,何若?曰: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国,莫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害也。若事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无所不利,是谓天德。故凡从事此者,圣知也,仁义也,忠惠也,慈孝也,是故聚敛天下之善名而加之。是其故何也?则顺天之意也。曰:力正者何若?曰:大则攻小也,强则侮弱也,众则贼寡也。诈则欺愚也,贵则傲贱也,富则骄贫也,壮则夺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国,方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贼害也。若事上不利天,中不利鬼,下不利人。三不利而无所利,是谓之贼。故凡从事此者,寇乱也,盗贼也,不仁不义,不忠不惠,不慈不孝,是故聚敛天下之恶名而加之。是其故何也?则反天之意也。
  故,子墨子置立天之,以为仪法,若输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也。今轮人以规,匠人以矩,以此方圆之别矣。是故子墨子置立天之,以为仪法,吾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义之远也。何以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义远也?今知氏,大国之君宽者然曰:吾处大国,而不攻小国,吾何以为大哉!是以差论蚤牙之士,比列其舟车之卒,以攻罚无罪之国。入其沟境,刈其禾稼,斩其树木,残其城郭,以御其沟池,焚烧其祖庙,攘杀其牺栓。民之格者则劲#21拔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大#22夫以为仆园#23胥靡,妇人以为舂酋。则夫好攻伐之君,不知此为不仁义,以告四邻诸侯曰:吾攻国、覆军、杀将若干人矣。其邻国之君亦不知此为不仁义也,有具其皮币,发其绍处,使人飨贺焉。则夫好攻伐之君,有重不知此为不仁不义也,有书之竹帛,藏之府库?为人后子者,必且欲顺其先君之行,曰:何不当发吾库#24;视吾先君之法美?必不日文武之为正。为正#25者若此矣,曰:吾攻国、覆军、杀将若干人矣。则夫好攻伐之君不知此为不仁不义也,其邻国之君不知此为不仁不义也,是以攻伐世世而不已者。此吾所谓大物则不知也。
  所谓小物则知之者,何若?今有人於此,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何也?曰:不与其劳,获其实,已非其有所取之故。而况有瑜於人之墙垣,祖格人之.子女者乎?与角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蚤素者乎?与瑜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乎?而况有杀一不辜人乎?今王公大夫之为政也,自杀一不辜人者,瑜人之墙垣、祖格人之子女者,与角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蚤素者乎,与瑜人之栏牢、窃人牛马#26,桃李瓜姜者,今王公大人之加罚此也,虽古之尧舜禹汤文武之为政,亦无以异此矣。今天下之诸侯,将犹皆侵凌攻伐兼并,此为杀一不辜人者数千万矣;此为瑜人之墙垣、格人之子女者,与角人府库、窃人金玉蚤素者,数千万矣;瑜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与入人之场园、窃人之桃李瓜姜者,数千万矣。而自日义也。
  故,子墨子言曰:是责我者,则岂有以异是责黑白甘苦之辩者哉。今有人於此,少而示之黑谓之黑,多示之黑谓白,必日吾目乱,不知黑白之别。今有人於此,能少尝之甘谓甘,多尝谓苦,必曰吾口乱,不知其甘苦之味。今王公大人之政也,或杀人,其国家禁之,此蚤越有能多杀其邻国之人,因以为文义,此岂有异责白黑甘苦之别者哉。
  故子墨子置天之,以为仪法。非独子墨子以天之志为法也,於先王之书大夏之道之然:帝谓文王,予怀而明德,毋大声以色,毋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此诰文王之以天志为法也,而顺帝之则也。且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实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者,当天之志而不可不察也。天之志者,义之经也。
  墨子卷之七竟
  #1『之」下王念孙据上下文补『士」字。
  #2『君子」下王念孙以意补『之於」二字。
  #3『义」毕沅改作『我」
  #4『夫」《闲诂》、《校注》作『天」,是也。
  #5『色】毕沅改作『邑」。
  #6『子』《闲诂》、《校注》作『予』,是也。
  #7『义』下毕沅据他本补『政』字。
  #8『大』毕沅改作『天』。
  #9『上』毕沅校作『止』,其上王念孙补『不』字。
  #10『用』上《闲诂》、《校注》有『财』字。
  #11『不』《闲诂》作『之』,是也。
  #12『僧人』下毕沅补『贼人』二字。
  #13『大』上《闲诂》有『处』字。
  #14『谓』《闲诂》校作『得』。
  #15『非』《闲诂》校作『行』。
  #16『天』下《闲诂》有『之』字,是也。
  #17本句王念孙『天』下补『之』字,『正』下补『天子』二字。
  #18王念孙云:『国』字衍。
  #19『杀一』下王念孙补『不辜者必有一』六字。
  #20『天』《闲诂》作『而』。
  #21『劲』毕沅校作『劲』。
  #22『大』《闲诂》校作『丈』,是也。
  #23『园』毕沅校作『圉』。
  #24『库』上王念孙据上文补『府』字。
  #25《闲诂》不重『为正』。
  #26王引之云:『马』下脱『者与入人之场园窃人之』十字。
  墨子卷之八
  明鬼上第二十九阙
  明鬼中第三十阙
  明鬼下第三十
  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於听治,贱人之不强於从事也。民之为淫暴寇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此其故何以然也?则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借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
  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旦暮以为教诲乎天下之,疑天下之众,使天下之众皆疑惑乎鬼神有无之别,是以天下乱。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故当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以为将不可以明察此者也。既以鬼神有无之别,以为不可不察已,然则吾为明察此,其说将奈何而可?子墨子曰:是与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请惑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无。若是何不尝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若莫闻莫见,则鬼神可谓有乎?
  今执无鬼者言曰:夫天下之为闻见鬼神之物者,不可胜计也。亦孰为闻见神鬼#1有无之物哉?子墨子曰:若以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则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用於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入车上,中心折脊,噎车中,伏弦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着在周之《春秋》。为君者以教其臣,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谋,若此之僭遨!.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非惟若书之说为然,昔者郑穆公当昼日中处乎庙,有神入门而左,乌身,素服三绝,面状正方。郑穆公见之,乃恐惧,轰#2。帝享女明德,使子锡女寿十年有九,使若国家蕃昌,子孙茂,毋失。郑穆公再拜稽首,曰:敢问神#3。曰:予为句芒。若以郑穆公之所身见为仪,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将驰祖,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日中,燕简公方将驰於祖涂,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殖之车上。当是时,燕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着在燕之《春秋》。诸侯传而言之曰: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其僭遨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宋文君鲍之时,有臣日诟观辜固尝从事於厉,株子杖揖出,与言曰:观辜,是何陆#4璧之不满度量,酒醴乐盛之不今洁也,牺牲之不全肥,春秋冬夏选失时,岂女为之与?意鲍为之与?观辜曰:鲍幼弱,在荷襁之中,鲍何与识焉?官臣观辜特为之。株子举揖而禀之,殖之坛上。当是#5,宋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着在宋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诸不敬慎祭祀者,鬼神之诛,至若此其僭遨。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齐庄君之#6,有所谓王里国、中里缴者。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杀之,恐不辜,犹谦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於是拙洫,德羊而洒其血,读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彻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桃神之而禀之,噎之盟所。当是时,齐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着在齐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请品先不以其请者鬼
  神之诛,至若此其僭遨也。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是故子墨子言曰:虽有深溪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
  今执无鬼者曰:夫众人耳目之请,岂足以断疑哉。奈何其欲为高君子於天下,而有复信众之耳目之请哉。子#7曰:若以众之耳目之请,以为不足信也,不以断疑。不识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足以为法乎?故於此乎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矣。若苟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然则姑尝上观圣王之事。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诛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非为#8武王之事为然也,故圣王,其赏也必於祖,其僇也必於社。赏於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僇於社者何也?告听之中也。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敢位;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必择六畜之胜胆肥悴毛,以为牺牲;珪璧璜璜,称财为度:必择五谷之芳黄,以为酒醴弃盛,故酒醴乐盛,与岁上下也。故古圣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选效必先,祭器祭服毕藏於府,祝宗有司毕立於朝,牺牲不与昔聚群,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着以取羊,故先王之书,圣人,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则此反圣王之务,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也。
  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亦何书#9之,亦何书有之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陆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
  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止#10观乎《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乌,莫不比方。蚓住#11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住#12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周》之鬼也。
  且《禹书》#13独鬼,而《夏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止#14观乎《夏书》。《禹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息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俞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赏於祖,而僇於社。赏於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於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於祖,而僇必於社。此吾所以知《夏书》之鬼也。故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於古日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岁于社考,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
  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若以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现#15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问,拟乎鬼神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是以天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