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集说 项氏安世曰:以阴畜阳,以小包大,能无忧乎?独恃与五有孚,故能离其血惕,去而出之,以免于咎。臣之畜君,必信而后济,非与上合志,不可为也。
  案 此爻《程传》之说独明,盖唯此爻与《传》义合者,以其为卦之事故也。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
  本义 巽体三爻,同力畜乾,“邻”之象也。而九五居中处尊,势能有为,以兼乎上下,故为有孚挛固,用富厚之力而以其邻之象。“以”犹《春秋》以某师之以,言能左右之也。占者“有孚”则能如是也。
  程传 《小畜》,众阳为阴所畜之时也。五以中正居尊位而有孚信,则其类皆应之矣,故曰“挛如”。谓牵连相从也。五必援挽,与之相济,是富以其邻也。五以居尊位之势,如富者推其财力,与邻比共之也。君子为小人所团,正人为群邪所厄,则在下者必攀挽于上,期于同进;在上者必援引于下,与之戮力,非独推已力以及人也,固资在下之助以成其力耳。
  集说 《朱子语类》云:孚有在阳爻,有在阴爻,伊川谓,中虚信,之本;中实,信之质。
  案 此爻之义,从来未明。今以卦意推之,则六四者近君之位也,所谓《小畜》者也。九五者君位也,能畜其德以受臣下之畜者也。四曰“有孚”,是积诚以格其君。五亦曰“有孚”,是推诚以待其下,上下相孚而后畜道成矣。故四曰“上合志”者,指五也。五曰“以其邻”者,指四也。四与五相近,故曰“邻”。又邻即臣也,《书》曰臣哉、邻哉是也。富者积诚之满也,积诚之满,至于能用其邻,则其邻亦以诚应之矣。故《象传》曰:“不独富也”,以诚感诚之谓也。大抵上下之间,不实心则不能相交,故曰“富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
  本义 畜极而成,阴阳和矣,故为“既雨既处”之象。盖尊尚阴德,至于积满而然也。阴加于阳,故虽正亦厉。然阴既盛而抗阳,则君子亦不可以有行矣。其占如此,为戒深矣。
  程传 九以巽顺之极,居卦之上,处畜之终,从畜而止者也,为四所止也。“既雨”,和也。“既处”,止也。阴之畜阳,不和则不能止,既和而止,畜之道成矣。《大畜》,畜之大,故极而散;《小畜》,畜之小,故极而成。“尚德载”,四用柔巽之德,积满而至于成也。阴柔之畜刚,非一朝一夕能成,由积累而至,可不戒乎?“载”,积满也。《诗》云:厥声载路。“妇贞厉”,“妇”,谓阴以阴而畜阳,以柔而制刚,妇若贞固守此,危厉之道也。安有妇制其夫,臣制其君,而能安者乎?月望则与日敌矣。“几望”,言其盛将敌也,阴已能畜阳而云几望,何也?此以柔巽畜其志也,非力能制也,然不已则将盛于阳而凶矣。于几望而为之戒曰,妇将敌矣,君子动则凶也。“君子”谓阳。“征”,动也。
  “几望”,将盈之时。若已望则阳已消矣,尚何戒乎?集说 杨氏时曰:三阳下进,一阴畜之不能固,故“密云不雨,尚往也”。至上九则往极矣,故既处。夫阴阳和则雨,而妇以顺为正。虽畜而至于雨,以是为正则厉矣。
  月遡日以为明者也,望则与日敌。故几望则不可过。君子至此而犹征焉,则凶之道也。
  《小畜》以阴畜阳为主,其极必疑阳,故戒之如此。
  项氏安世曰:上九居畜之极,畜道已成,昔之不雨者,今“既雨”矣;昔之尚往者,今既处矣。彖之所谓“亨”,于是见之。载者,积也。畜至于上,其德积而成载,则所畜大矣。然以《小畜》大,非可常之事也。妇道贞此而不变,则为危,君子过此而复行,则为凶。盖月望则昃,阴极则消,自然之理也。
  王氏应麟曰:《小畜》上九“月几望”则“凶”,阴疑阳也。《归妹》六五“月几望”则“吉”,阴应阳也。《中孚》六四“月几望”则“无咎”,阴从阳也。
  案 此爻亦以畜道既成言之耳,杨氏说最完善。
   履.乾上.兑下程传 《履序卦》:“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夫物之聚,则有大小之别,高下之等,美恶之分,是物畜然后有礼,《履》所以继畜也。履,礼也。礼,人之所履也。为卦天上泽下,天而在上,泽而处下,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 履虎尾,不咥人,亨。
  本义 兑亦三画卦之名,一阴见于二阳之上,故其德为说,其象为泽,“履”,有所蹑而进之义也。以兑遇乾,和说以蹑刚强之后,有履虎尾而不见伤之象,故其卦为《履》,而占如是也。人能如是,则处危而不伤矣。
  程传 履,人所履之道也。天在上而泽处下,以柔履藉于剐,上下各得其义,事之至顺,理之至当也。人之履行如此,虽履至危之地,亦无所害,故履虎尾而不见其咥啮,所以能“亨”也。
  集说《朱子语类》云:《履》上乾下兑,以阴蹑阳,是随后蹑它,如踏它脚迹相似,所以云“履虎尾”。卦之三四爻,发虎尾义,便是阴去蹑它阳后处。
  李氏简曰:履,礼也。行之以和,故能进退履众刚而不见伤,“礼之用和为贵”,其足之谓乎?胡氏炳文曰:《程传》训履为践为藉,以上下论也。《本义》云:有所蹑而进,以前后论也。于尾字为切。诸家多以兑为虎,《本义》从《程传》以乾为虎,本夫子《彖传》意也。“不咥人亨”,大抵人之涉世,多是危机,不为所伤,乃见所履。《大传》曰: “《易》之兴也”,“其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莫危于履虎尾之辞矣,故九卦处忧患,以《履》为首。
  粱氏寅曰;履者践履也。人之于礼,亦践行其天理者,故履为礼也。夫虎,刚猛之兽。乾三阳,虎之象也。上为虎之首,则四为虎之尾。兑履乾之后,履虎尾之象也。虎咥人者也,然以和说履之,则不见咥而反至亨。以是观之,人之践履卑逊,何往而不亨乎?然和非阿容也,说非佞媚也,亦恭顺而不失其正耳。兑之《传》曰:“刚中而柔外”,此其道也。
  蔡氏清曰:八卦唯兑为至弱,唯乾为至健。今以至弱者而蹑于至健者之后,自是危机,故独以“履”名卦,而《彖传》复取其德,而谓之“履虎尾,不咥人亨”也。
  初九,素履往,无咎。
  本义 以阳在下,居履之初,未为物迁,率其“素履”者也。占者如是,则“往”而“无咎”也。
  程传 履不处者,行之义,初处至下,素在下者也。而阳刚之才,可以上进,若安其卑下之素而往,则“无咎”矣。夫人不能自安于贫贱之素,则其进也,乃贪躁而动,求去乎贫践耳,非欲有为也。既得其进,骄溢必矣,故往则有咎。贤者则安履其素,其处也乐,其进也将有为也,故得其进,则有为而无不善,乃守其素履者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初未交于物,有素象。案《本义》与蔡氏皆曰:居《履》之初,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本义 刚中在下,无应于上,故为履道平坦,幽独守贞之象。幽人履道而遇其占,则贞而吉矣。
  程传 九二居柔,宽裕得中,其所履坦坦然平易之道也。虽所履得坦,《易》之道亦必幽静安恬之,人处之则能贞固而吉也。九二阳志上进,故有幽人之戒。
  集说 梁氏寅曰:行于道路者,由中则平坦,从旁则崎险。九二以刚居中,是履道而得其平坦者也。持身如是,不轻自售,故为“幽人贞吉”。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本义 六三不中不正,柔而志刚,以此履乾,必见伤害,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凶。
  又为刚武之人,得志而肆暴之象,如秦政、项藉,岂能久也?程传 三以阴居阳,志欲刚而体本阴柔,安能坚其所履?故如盲眇之视,其见不明。
  跛躄之履,其行不远。才既不足,而又处不得中,履非其正,以柔而务刚,其履如此,是履于危地,故曰“履虎尾”。以不善履履危地,必及祸患,故曰“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如武暴之人,而居人上,肆其躁率而已,非能顺履而远到也。不中正而志刚,乃为群阳所与,是以刚躁蹈危而得凶也。
  集说 耿氏南仲曰:视欲正,视而不正,则眇者也。行欲中,行而不中,则跛者也。
  故《归妹》初九不中则为“跛”,九二不正则为“眇”。履,六三不中又不正,故跛眇兼焉。《归妹》、《履》,皆兑下也。
  王氏申子曰:三以阴居阳,以柔履刚,谓其明耶?则众阳而独阴。谓其不明耶?则又居于阳。眇能视之象也。谓其能行耶,则众刚而独柔。谓其不能行耶?则又履乎刚,跛能履之象也。是体暗而用明,才弱而志刚者也,而又不中不正,故不自度量而一于进,敢于蹈危而取祸,如“履虎尾”而受咥人之凶也。若不顾强弱,勇猛直前,唯武人用之以有为于大君之事则可。然彖亦主三而言,曰“不咥人亨”,此曰“咥人凶”,何也?盖彖总言一卦之体,爻则据其时与位而言,所以不同。
  吴氏澄曰:彖通指一卦而言,则上九虎之首也。虎口实而合,有“不咥”之象。此专据一爻而言,则三为兑之上画也,兑口虚而开,故有“咥人”之象。
  胡氏炳文曰:凡卦辞以爻为主,则爻辞与卦同。如《屯》卦“利建侯”,而初爻亦“利建侯”。以卦上下体论,则爻辞与卦不同。如此卦云“履虎尾不咥人”,而六三则曰“咥人”是也。卦书“不咥人”,兑三爻说体,自与乾三爻健体相应也。爻书“咥人”,六三一爻,与上九一爻独相应,“履虎尾”而首应也。
  案 “武人为于大君”,王氏之说得之。盖三非大君之位,且为于两字语气亦不顺也。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即此句之意。
  本义 九四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刚,然以刚居柔,故能戒惧而得“终吉”。
  程传 九四阳刚而乾体,虽居四,刚胜者也。在近君多惧之地,无相得之义,五复刚决之过,故为“履虎尾”。“愬愬”,畏惧之貌,若能畏惧,则当“终吉”。盖九虽刚而志柔,四虽近而不处,故能兢慎畏惧,则终免于危而获吉也。
  集说 王氏弼曰:逼近至尊,以阳承阳,处多惧之地,故口“履虎尾,愬愬”也。
  然以阳居阴,以谦为本,虽处危惧,终获其志,故“终吉”也。
  王氏宗传曰:《经》曰“四多惧”,处多惧之地,而复以恐惧自处,所谓愬愬也。四处三阳之后,故亦曰“履虎尾”。无忘其愬愬之戒,故曰“终吉”,在卦德曰“履虎尾,不咥人,亨”,其九四之谓乎?《朱子语类》云:履三爻正是蹑它虎尾处,四上蹑五,亦为虎尾之象。
  胡氏炳文曰:《本义》于三之“履虎尾”,曰不中不正以履乾,是以乾为虎而三在其后也。于四之“履虎尾”,则曰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刚,是以九五为虎,而四在其后也。三四皆不中正,而占有不同者,“三多凶”,以柔居刚,其凶也宜。“四多惧”,以刚居柔,所以“终吉”。
  九五,夬履,贞厉。
  本义 九五以刚中正履帝位,而下以兑说应之,凡事必行,无所疑碍,故其象为夬决其履,虽使得正,亦危道也,故其占为虽正而危,为戒深矣。
  程传 夬,刚决也。五以阳刚乾体,居至尊之位,任其刚决而行者也。如此则虽得正,犹危厉也。古之圣人,居天下之尊,明足以照,刚足以决,势足以专。然而未尝不尽天下之议,虽刍荛之微必取,乃其所以为圣也,履帝位而光明者也。若自任刚明,决行不顾,虽使得正,亦危道也,可固守乎?有刚明之才,苟专自任,犹为危道,况刚明不足者乎?《易》中云“贞厉”,义各不同,随卦可见。
  集说 项氏安世曰:六三于彖辞为“亨”者,以下卦言之,有和说之德也,于本爻为凶者,资本阴柔,履位不正,宜其凶也。九五于彖辞为不疚者,以上卦言之,有刚健中正之德也。于本爻为厉者,以刚行刚,志在夬决,其理虽正,其事则危也。凡彖多言卦德,凡爻多论爻位。
  王氏申子曰:《履》之卦义,履刚也。履刚之道,尚柔不尚刚也。五虽中正以履帝位,然以刚居刚,是一于尚刚者也。夬履,谓决于行也。一于任刚,决行而不顾,则于中正之道,岂能无咎乎?若贞固守此,危道也,故曰“贞厉”。
  案 凡《彖传》中所赞美,则其置辞无凶厉者,何独此爻不然?盖履道贵柔。九五以刚居刚,是决于履也。然以其有中正之德,故能常存危厉之心,则虽决于履,而动可无过举矣。《书》云:心之忧危,若蹈虎尾,此其所以“履帝位”而“不疚”也与。凡《易》中贞厉、有厉,有以常存危惧之心为义者,如《噬嗑》之”贞厉无咎”,《夬》之“其危乃光”是也。然则此之“贞厉”,兑五之“有厉”,当从此例也。
  本义 视履之终,以考其样,周旋无亏,则得“元言”,占者祸福视其所履而未定也。
  程传 上处《履》之终,于其终视其所履行,以考其善恶祸福,若其旋则善且吉也。
  旋,谓周旋完备,无不至也。人之所履,考视其终,若终始周完无疚,善之至也,是以“元吉”。人之吉凶,系其所履,善恶之多寡,占凶之小大也。
  集说 王氏弼曰:祸福之祥,生乎所履。处履之极,履道成矣,故可“视履”而“考样”也。居极应说,高而下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
  梁氏寅曰:上,《履》之终也。人之所履,观之于始,则诚伪未可见,惟观之于终,然后见也。故视其所履以考其善,若周旋无亏,则其吉大矣。是爻也,岂非动容周旋中礼之至与?总论项氏安世曰:一阴一阳之卦,在下者为《复》、《姤》,在上《夬》、《剥》,具义主于消长也。在二五者,阳在二为《师》之将,在五为《比》之主,阴在二为《同人》之君子,在五为《大有》之君子,其义主于得位也。在三四者,阳在三,则以刚行柔为“劳谦”,在四则以刚制柔为“由豫”,阴在三,则以柔行刚为《履》,在四,则以柔制刚为《小畜》,其义主于用事也。大抵用事之爻,在下者为行己之事,在上者为制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