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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常典都察院部
万历十二年奏准巡按官虽及半年以上若丁忧降调者不许举劾所属官员按明会典云云
万历十三年令以尚书改都察院者仍带尚书职衔朝班以官为序按明会典云云
都察院部汇考五
皇清一
大清会典都察院
正官
满汉左都御史各一员初制增减不一顺治五 年定满汉各一员汉衔初称承政后改为左都 御史 满汉左副都御史各一员初制增减不一顺治 三年定满汉各二员汉衔初称参政后改为副 都御史 汉左佥都御史一员
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已上三项 不专设但为督抚兼衔其总督军务漕运河道 巡抚地方等官因事裁设无定额 旧有满洲启心郎一员汉军启心郎二员顺治 十五年裁 首领官
满汉经历各一员初称司务后改为经历 满都事二员内满文一员满汉文一员汉军都 事一员 属官
满监察御史二十三员初设六员顺治元年后 增十七员 汉军监察御史八员
汉江南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五员顺治十八 年裁一员康熙七年裁二员 汉浙江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六员顺治九年 裁一员十八年裁二员康熙七年裁一员 汉江西道监察御史一员初设六员顺治十年 裁一员十六年裁一员十八年裁二员康熙七 年裁一员 汉福建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五员顺治十年 裁一员康熙七年裁二员 汉湖广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六员顺治八年 裁一员九年裁一员十五年裁一员康熙七年 裁一员 汉河南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六员顺治十年 裁一员十八年裁一员康熙七年裁二员 汉山东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五员顺治十八 年裁二员康熙七年裁一员 汉山西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五员顺治十年 裁一员十八年裁二员 汉陕西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四员顺治十八 年裁二员 汉四川道监察御史一员初设四员顺治十八 年裁二员康熙七年裁一员 汉广东道监察御史一员初设五员顺治十八 年裁二员康熙七年裁二员 汉广西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四员顺治十八 年裁一员康熙七年裁一员 汉云南道监察御史二员初设四员顺治十八 年裁一员康熙七年裁一员 汉贵州道监察御史一员初设四员顺治十八 年裁二员康熙七年裁一员 满笔帖式五十一员内满文三十一员满汉文 二十员汉军笔帖式七员 都察院系正二品衙门设满汉左都御史各一 员满汉左副都御史各二员汉左佥都御史一 员其属有满监察御史二十三员汉军监察御 史八员汉监察御史江南浙江湖广陕西山东 山西河南福建广西云南道各二员江西广东 四川贵州道各一员共二十四员堂上满文笔 帖式十五员满汉文笔帖式十五员京畿道满 文笔帖式四员满汉文笔帖式四员五城每城 满文笔帖式各二员满汉文笔帖式各二员其 首领有满汉经历各一员满都事二员汉军都 事一员其沿革详见吏部官制 风宪总例都察院为风宪衙门以整纲肃纪为 职凡政事得失官方邪正有关于国计民生之 大利害者皆得言之 督抚建置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 都御史等官俱不专设但为直省总督巡抚兼 衔凡遇补授命下之后其应兼职衔由吏部议拟具题请
旨要皆因事设裁随地分并历年员额多寡不一今 考其现设者具载于前而以奉裁各员附见于 后 总督江南江西等处地方事务兼理粮饷操江 一员 总督湖广等处地方文武事务兼理粮饷一员 总督福建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总督四川陕西文武事务兼理粮饷一员 总督两广等处地方兼理粮饷一员 总督云南贵州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总督淮扬等处地方提督漕运海防军务兼理 粮饷一员 总督河道提督军务一员
巡抚直隶等处地方管辖紫荆等关宣府镇地 方密云等关隘赞理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巡抚江宁等处地方总督粮储提督军务一员 巡抚安徽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一员 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巡抚江西等处地方兼理军务一员 巡抚湖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巡抚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一员 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一员
巡抚山东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理军务一员 巡抚山西太原等处地方提督雁门等关军务 兼理云镇一员 巡抚河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河道一员 巡抚陕西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巡抚甘肃宁夏平庆临巩等处地方督理军务 兼理茶马一员 巡抚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巡抚广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盐法 一员 巡抚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盐法一员 巡抚云南兼建昌毕节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兼 督川贵兵饷一员 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川东等处地方提督军 务一员 以上现设督抚
总督直隶山东河南军务一员顺治十五年裁 康熙元年设直隶总督四年裁复设三省总督 八年裁 总督浙江福建军务一员顺治十五年裁康熙 八年复设九年裁 总督浙江军务一员康熙八年裁九年复设二 十三年裁 总督江西军务一员康熙四年裁并两江总督 十三年复设江西总督二十一年裁 总督山东军务一员康熙四年裁并三省总督 总督山西军务一员顺治十五年裁康熙元年 复设四年裁 总督河南军务一员康熙四年裁
总督陕西军务一员康熙四年改为山陕总督 十四年仍改陕西总督十九年改为川陕总督 总督四川军务一员康熙七年改为川湖总督 八年裁九年复设川湖总督十三年改为四川 总督十九年裁并川陕总督 总督广西军务一员康熙四年裁
总督云南军务一员康熙五年裁
总督贵州军务一员康熙四年裁十二年复设 十三年裁 巡抚顺天等处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巡抚天津等处一员顺治六年裁
巡抚宣府等处一员顺治九年裁
巡抚凤阳等处一员顺治六年裁十七年复设 十八年裁 巡抚安庆等处一员顺治十六年裁
巡抚南□等处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巡抚郧襄等处一员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五 年复设郧阳抚治十九年裁 巡抚登莱等处一员顺治九年裁
巡抚延绥等处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巡抚宁夏等处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巡抚操江一员康熙元年裁
以上旧设督抚
各道分隶监察御史分设十四道职有专属又 设六道以掌之分理在京各衙门及直隶 盛京各省刑名等事掌河南道兼理福建道掌江 南道兼理江西四川道掌浙江道兼理云南道 掌山东道兼理广西道掌山西道兼理广东贵 州道掌陕西道兼理湖广道凡稽察部院各衙 门及会审事件俱照直省分隶焉 掌河南道河南省福建省户部礼部詹事府国 子监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户科礼科仓场仓 院东城宝泉局坐粮厅大通桥京通仓宣课司 左右两翼保定府除新城定兴二县外余所属 州县俱隶此大兴县保定左卫 掌江南道江南省江西省四川省工部工科中 城宝源局琉璃厂惜薪司街道厅漕运总督大 名府并所属州县永平府并所属州县霸州并 所属县新城县永平卫 掌浙江道浙江省云南省刑部都察院刑科京 畿道南城顺天府太医院直隶巡抚衙门涿州 并所属县蓟州并所属县遵化州并所属县良 乡县固安县永清县东安县香河县怀柔县金 吾左卫彭城卫神武左卫腾骧右卫永清左卫 燕山右卫 掌山东道山东省广西省宗人府兵部兵部督 捕通政使司理藩院兵科太仆寺 盛京所属地方宁古塔将军衙门河道总督衙门 广平府并所属州县真定府并所属州县宛平 县 掌山西道山西省广东省贵州省内阁翰林院 吏部吏科中书科銮仪卫钦天监北城上林苑 监拱极城河间府除沧州及属县外余所属州 县俱隶此顺德府并所属县宣府保安州昌平 州并所领顺义密云二县延庆州定兴县天津 卫河间卫宣府前卫万全左卫万全右卫怀安 卫蔚州卫保安卫怀来卫永宁卫开平卫龙门 卫梁城所 掌陕西道陕西省湖广省大理寺行人司西城 通州并所属县沧州并所属县通州所 凡掌道顺治初定掌河南江南浙江山西山东 陕西道满汉监察御史各一员协理河南道汉 军监察御史一员其满洲汉军御史无专差者 俱派五道协理 考核百官凡在外司府州县等衙门官三年一 次大计吏部吏科会同本院并河南道考察其 武官五年一次军政兵部兵科会同本院并河 南道考察 凡在京五品以下官六年一次京察吏部吏科 会同本院及河南道并各该衙门堂官考察 凡在京五品以下汉官考满各该衙门堂官开 注考语送到本院批河南道考核移送吏部覆 考 凡甄别部院官员吏部会同本院并河南道考 察 监礼纠仪朝会祭祀并设御史监礼纠仪其有 举止失错乖于典礼者咸得举劾焉太宗文皇帝天聪十年
大清会典天聪十年
谕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等有骄肆慢上贪酷 不法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陈无隐即所奏 涉虚亦不坐罪倘知情蒙蔽以误国论如尽心 职业秉公矢行三年考满定加升赏 崇德元年
大清会典崇德元年
谕都察院各官皆系朝廷谏诤之臣朕躬如有不亲 政务忠良失职奸邪得位有罪者录用有功者 降谪等事尔等有所见闻即行规谏至于诸王 贝勒大臣有旷废职掌□酒色好逸乐取民财 物夺民妇女或朝会轻慢冠服不具及以不适 己意托病偷安不朝参入署者礼部稽察若礼 部徇情容隐尔等察奏或六部断事偏谬及事 未审结诳奏已结者尔等亦稽察奏闻凡人在 部控告未经审结又赴告于尔衙门者尔等公 议应奏者奏不应奏者逐之至尔衙门有受贿 之弊须互相防检若以私雠诬劾定加尔罪其 余所奏是者即为允从非者亦不加罪并不令 尔等与被劾之人质对世祖章皇帝顺治元年
大清会典顺治元年定凡贪污枉法暴戾殃民者都 察院指实纠参其六部卿寺大小官员宜从公 举劾贤者实称其贤内勿避亲外勿避仇不肖 者实指其不肖勿徇私情勿畏权势如党同伐 异诬陷私雠者必置重法 顺治初设掌京畿道满汉监察御史各一员 顺治元年定内外各衙门有真正贪赃虐害不 公不法地方重大紧急事情六部督抚按不行 处治又不奏闻者设登闻鼓于都察院门首每日轮流御史一员 监值 又定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各差御史一员巡视 盐课 是年直隶各省差巡按御史各一员一年一次 更替 是年直隶江宁苏松三处各差督学御史一员 顺治二年大清会典顺治二年议准停止京畿道
是年题准差御史一员巡视京通各仓
是年差御史一员催趱漕运
是年题准江南上下两江差巡江御史二员 是年差御史一员巡视屯田 是年题准陕西甘肃洮宁等处差御史一员督 理茶马事务 顺治三年
大清会典顺治三年题准布按诸司入京
朝觐听部院科道考察贤否恐有□营嘱托交通 贿赂不肖官寮张席宴会及无籍棍徒肆行索 诈少不遂意遍布匿名揭帖设谋陷害者五城 御史督令司坊官员时加拿缉违者题参 顺治四年大清会典顺治四年议准停差屯田御史其事宜归 并各该巡按兼理 顺治六年
大清会典顺治六年定凡言官论人善恶虽有不实 必命廷臣公同议拟如果挟仇诬陷者革职下 刑部治罪 是年议准直省方面有司等官关涉盐法者令 巡盐御史举劾其无关涉盐法者概不准举劾 又题准江南上下两江既设巡按其巡江二员 俱停差遣 顺治七年
大清会典顺治七年题准停止仓差
又题准巡按暂行停止嗣后不拘年限候旨差遣 又题准江南督学归并一员
又题准停差巡漕
顺治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八年题准各差御史都察院不拘定 期常加察访果有察吏安民声望大著者即请特旨褒嘉若不遵禁约怠玩溺职即题参议处另行 差遣 又题准凡御史差满回京河南道及掌本道御 史考核 又题准京通各仓仍差御史巡视
又题准巡盐御史一年一次更差
又题准盐差赴任回道除长芦离京城甚近照 例不立限期外两淮定五十日两浙定六十日 河东定三十日在内以辞 朝日为始在外以交代日为始计程往回并不许 枉道回家如违限十日以上量行参罚一月以 上重加参处两月以上者题参调用 又题准复差巡按御史一年六月差满更替 又题准江宁苏松学政复差御史二员 又题准复差巡漕御史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顺治九年
谕设立都察院原为有益于国家凡宜言者言之倘 官员勤惰政事修废遇有宜言之处徇情不言 被旁人参论虽悔无益宜谨慎勉励钦哉 又谕都察院为朝廷耳目之官上至诸王下至诸臣孰 为忠勤与否及内外官员之勤惰各衙门政事 之修废皆令尽言如满汉各官有贤有否督抚 按各官有廉有贪镇守驻防各官有捍御勤慎 者有扰害地方者俱着分别察奏其推举铨用 与黜革降罚及内外各衙门条陈章奏有从公 起见者有专恣徇私者俱着明白纠驳 是年题准复设京畿道专管照刷在京大小各 衙门文卷除军机大事不刷外其余事件一年 一次稽察 顺治十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年
谕朝廷设立言官原为绳愆纠谬事关朕躬尚许直 言无隐况诸司过失理当纠举其言果当宜虚 心静听即言有未当止宜分析事理听候朕裁 不许私嗔报复至言官论事亦须明白确指不 得摭拾风影挟私妄讦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