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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异典二氏部汇考
太平兴国四年。五月戊子。尽括僧道。□西京寺观官吏。及高赀户授田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淳化二年。诏国忌日。宰相以下。诣寺观行香。禁不得事腥酒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真宗景德二年。诏释道岁度十人者。特放一人。不试经业。
景德四年。诏京城鬻酒肉者。并去寺观。百步之外。有以酒肉五辛。酤市于僧道者。许人紏告。重论其罪。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以封禅行庆。诏天下寺观各度一人。朝觐泰山陪位。僧道各度弟子一人。
大中祥符三年。诏天下州郡僧道。有犯公罪者。听用赎法 按以上宋史真宗本纪。俱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大中祥符八年。臣僚以车驾诣寺观。计百拜以上。请令近臣分拜。不许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国朝会要。大中祥符八年正月。臣僚言。每岁上元车驾诣寺观。三十余处。百拜已上。望自今诸殿令近臣分拜。上谓王且曰。朕祈福中外。虔恭拜起。未尝懈怠。卿等欲申裁减。非朕之意。
天禧三年。普度道释童行。又大会沙门道士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三年。八月丁亥。大赦天下。普度道释童行 按佛祖统纪。天禧三年八月。恭谢圣祖。大赦天下。节文云。虚皇妙道。西竺真乘。咸昉化源。敢忘崇奉。应天下僧尼道士女冠。系帐童行。并与普度。尚书右丞林特提举祠部文牒。是岁度僧二十三万百二十七人。尼万五千六百四十三人。道士七千八十一人。女冠八十九人。诏于天安殿建道场。答谢天地。大会沙门道士。万三千八十六人。上亲以银药大钱面赐之 按续文献通考。天禧中。大会道释。于天安殿。凡万三千余人。又尝建斋醮。亲临赐以银药大钱。
仁宗天圣元年。二月壬戌。减诸节斋醀道场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明道二年。罢创修寺观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二年。夏四月壬子。罢创修寺观。帝始亲政。裁抑侥幸。中外大悦。
宝元二年。五月己亥。禁女冠尼等。非时入内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哲宗元祐七年。诏太皇太后本命岁正月一日。京师及天下州军。各斋僧尼道士女冠一日。在京宫观寺院。开建道场七昼夜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云云)。
徽宗崇宁元年。赦书节文应天下名德。僧道为众师法。未有谥号者。仰所属勘会以闻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云云)。
宣和元年正月。改诏释为道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诏佛改号大觉金仙。余为仙人大士。僧为德士。易服饰称姓氏。寺为宫。院为观改。女冠。为女道。尼为女德。
钦宗靖康元年。诏道君圣节。就道观行香。乾龙节仍就佛寺 按宋史钦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靖康元年。诏曰。此自大观初圣节行香。许就道观。今后道君圣节。仍就道观。若乾龙节。仍就佛寺建道场。一月一依祖宗旧法。其道士官阶。并与追毁。
高宗绍兴三年。诏僧居道上。始令僧道用绫牒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绍兴三年二月。庐山道法师。申劄都省。称崇观之后。道士叨冒资品林灵素王冲道辈。视两府者甚众。遂令道士。冒居僧上。靖康建炎道士。视官已行追毁。而国忌行香。寺院会聚。犹敢傲然居上。其蔑视国法。有若此者。今欲复还祖宗旧制。僧史略具载。每当朝集。僧先道后。并立殿廷。僧东道西。凡遇郊天。道左僧右。寻送礼部。取到太常寺状。称因革礼。乾德元年。宣德门肆赦故事。道左僧右。又检照嘉祐编敕。并绍兴新书。并以僧道立文为次。其政和条。内道僧观寺。及道士位在僧上。并已删去不行。寻蒙朝旨。依条改正。以僧居上。十一月。太常寺遍符。诸路应行香立班。诸处聚会。并依祖宗成法。以僧居左。自治平末。始鬻度牒。旧以黄纸印。造伪为者多。户部朱异始奏。令僧道用敕绫牒。
绍兴十一年。陈桷等请释道之封。依旧降敕从之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绍兴十一年。太常卿陈桷等。请释道封大师塔额。乞依旧降敕从之。
绍兴十三年。道正僧正。各申状争序位。敕僧居道士上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绍兴十三年。临安府道正刘若谦。申省乞道士序位在僧上。妄称别得指挥。僧正善达。陈状乞检准。绍兴三年。都省批送法道法师。乞复祖宗旧法。继蒙朝旨。批下依条改正。应行香立班。诸处聚会。以僧在上。告示刘若谦。取知委状。后有妄词。以违制论。
绍兴十五年。春正月辛未。初命僧道。纳免丁钱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按佛祖统纪。绍兴十五年。敕天下僧道。始令纳丁钱。自十千至一千三百凡九等谓之清闲钱。年六十已上。及残疾者。听免纳。道法师。致书于省部曰。大法东播。千有余岁。其间污隆随时。暂厄终奋。特未有如今日。抑沮卑下之甚也。自绍兴中年。僧道征免丁钱。大者十千。下至一千三百。国四其民士农工商也。僧道旧籍仕版。而得与儒分鼎立之势。非有经国理民之异。以其祖大圣人。而垂化为善故耳。至若天灾流行。雨旸不时。命其徒以祷之。则天地应鬼神顺。抑古今耳目。所常闻见者也。夫苟为国家御灾。而来福祥亦宜。稍异庸庶之等夷可也。若之何遽以民赋赋且数倍。今天下民丁之赋。多止缗钱三百。或土瘠民劳。而得类免者为僧。反不获齿于齐民。以其不耕不蚕。而衣食于世也。夫耕而食。蚕而衣。未必僧道之外。人人耕且蚕也(云云)。
绍兴二十一年。九月戊戌朔。籍寺观绝产以赡学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三十一年。二月乙丑。复鬻僧道度牒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孝宗乾道三年八月。四川旱。赐制置司。度牒四百备振济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乾道四年。出僧道度牒千道。禁科场文用佛老语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四年。五月癸亥。出僧道度牒千道 按佛祖统纪。乾道四年九月。上谓礼部尚书李焘曰。科举之文。不可用佛老语。若自修之山林。于道无害。倘用之科。场恐妨政事。
乾道七年。二月甲子。诏寺观毋免税役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乾道八年八月。召三教之士。集内观堂。赐斋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淳熙二年。赐白云堂印。令天下三学诸宗。并诣白云堂。公举用印。申明有司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熙二年三月。驾幸上竺。炷香礼敬大士。诏建护国金光明道场。赐白云堂印。令天下三学诸宗。并诣白云堂。公举用印。申明有司。
淳熙七年。召雪窦禅师。入见。与论三教同异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熙七年。召明州雪窦宝印禅师。入见。上问曰。三教圣人。本同此理。师曰。譬如虚空。初无南北。上曰。但所立门户异耳。故孔子以中庸设教。师曰非中庸。何以立世间。华严有云。不坏世间相。而成出世间法。上曰。今时学者。祇观文字。不识夫子心。师曰。非独今之学者。当时颜子为具体。祇说得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如有所立卓尔。亦未足以识夫子心。夫子亦曰。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以此而观。当时弟子。尚不识夫子心。况今人乎。张商英有云。唯吾学佛。然后能知儒。上曰。朕意常作此见。上又问曰。老庄之教何如。师曰。可比佛门中。小乘人耳。小乘厌身如桎梏。弃智如杂毒。化火焚身。入无为界。正如庄子。形固可使如槁木。心固可使如死灰。老子曰。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大乘人则不然。度众生尽。方证菩提。正如伊尹。所谓予天民之先觉者也。将以斯道。觉斯民也。如有一夫。不被其泽。若己推而内之沟中也。上大说。即日诏住径山。
淳熙十四年。八月辛未。赐度牒一百道备振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按燕翼贻谋录。僧道度牒每岁试补刊印板。用纸摹印。新法既行。献议者。立价出卖。每牒一纸。为价百三十干。然犹岁立为定额。不得过数。熙宁元年七月。始出卖于民间。初岁不过三四千人。至元丰六年。限以万数。而夔州转运司。增价至三百干。以次减。为百九十干。建中靖国元年增。至二百二十干。大观四年。岁卖三万余纸。新旧积压。民间折价。至九十干。朝廷病其滥。住卖三年。仍追在京民间者毁抹。诸路民间闻之。一时争折价急售。至二十干。一纸而富家停榻。渐增至百余贯。有司以闻。遂诏已降度牒。量增价直。别给公据。以俟书填六年。又诏改用绫纸。依将仕郎校尉例。宣和七年。以天下僧道。逾百万数。遂诏住给五年。继更兵火。废格不行。南渡以后。再立新法。度牒自六十干。增为百干。淳熙初。增至三百干。又增为五百干。又增为七百干。然朝廷谨重爱惜。不轻出卖。往往持钱。入行都多方经营。而后得之。后又着为停榻之令。许容人增百干兴贩。又增作八百干。近岁给降转多。州郡至灭价以求售矣。
(图书集成)神异典二氏部汇考卷上卍新纂续藏经第 册 No. (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二氏部汇考 (图书集成)神异典二氏部汇考卷下
金
海陵天德元年。废度僧道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章宗明昌元年。春正月戊辰。制禁自披剃。为僧道者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明昌二年。二月壬辰。敕亲王及三品官之家。毋许僧尼道士出入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明昌三年。敕释道拜父母。其礼数。一准常仪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三年。三月癸巳。尚书省奏。言事者为释道之流。不拜父母亲属。败害风俗。莫此为甚礼官言。唐开元二年敕云。闻道士女冠僧尼。不拜二亲。是为子而忘其生。傲亲而徇于末。自今以后。并听拜父母。其有丧。纪轻重及尊属。礼数一准常仪。臣等以为宜依典故。行之制可。
承安元年。敕大定十五年。附籍僧尼道士女冠。年六十以上。并令受戒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元年。六月丁卯。敕自今长老太师大德。不限年甲。长老太师。许度弟子三人。大德二人。戒僧年四十。以上者度一人。其大定十五年。附籍沙弥。年六十以上。并令受戒。仍不许度弟子尼道士女冠。亦如之。
承安二年。降僧道度牒。紫褐师德号。以助军储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二年。夏四月。尚书省奏。比岁北边。调度颇多。请降僧道。空名度牒。紫褐师德号。以助军储。从之。
泰和二年。十二月癸酉。以皇子晬日。放僧道戒牒三千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宣宗兴定二年。诏沿边诸州僧道。惟本处受度。听依旧居止外来者。遣入郡讥其出入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二年。冬十月戊午。尚书省言。获奸细叛亡。率多僧道。诏沿边诸州。惟本处受度。听依旧居止。来自河北山东。遣入内郡。讥其出入。
元
宪宗元年。夏六月。以僧海云。掌释教事。以道士李真常。掌道教事 按元史宪宗本纪(云云)。
宪宗 年。召僧道二家。同诣上所辨析。以僧胜。敕道士樊志应等。削发为僧 按元史宪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世祖居潜邸时。宪宗有旨。令僧道二家。同诣上所辨析。二家自约。道胜则僧冠首而为道。僧胜则道削发而为僧。既而僧家胜。上遣近臣脱欢将道者。樊志应等十有七人。诣龙光寺削发为僧。焚伪经四十五部。天下佛寺。为道流所据者。二百三十七区。悉命归之。
世祖中统二年。采访僧道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二年五月。遣王祐于西川等路。采访僧道。八月赐庆寿寺。海云寺。陆地五百顷。
中统三年。以星变。敕作佛事并设醮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三年。十一月乙酉。太白犯钩铃。丁亥敕圣安寺。作佛顶金轮。会长春宫。设金箓周天醮。
至元三年。夏四月庚午。敕僧道。祈福于中都寺观。
至元四年九月。癸丑。申严西夏中兴等路。僧尼道士之禁。
至元七年。九月庚子。敕僧道。也里可温有家室。不持戒律者。占籍为民。
至元十二年。秋七月癸未。诏遣使江南。搜访僧道阴阳人等。
至元十三年。六月庚午。敕西京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有室家者。与民一体输赋。
至元十九年。冬十月己丑。敕河西僧道。也里可温有妻室者。同民纳税 按以上。俱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命作佛事设醮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五年。冬十二月。命亦思麻等。七百余人作佛事。坐静于玉塔殿。寝殿。万寿山护国仁王等寺。凡五十四会。天师张宗演。设醮三日。
至元二十七年。春二月。顺州僧道士。四百九十一人。饥给九十日粮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九年。秋七月癸亥。也里嵬里沙沙尝签僧道儒。也里可温答赤蛮为军。诏令止隶军籍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成宗元贞元年。赐天师张与棣等玉圭。又赐帝师佛冠。为造宫塔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春二月。赐天师张与棣。宗师张留孙真人张志仙等十三人玉圭。各一制宝玉。五方佛冠赐帝师。三月以东作方殷。罢诸不急营造。惟帝师塔。及张法师宫不罢。
大德元年。诏定僧道禁制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夏六月。诏僧道犯奸盗重罪者。听有司鞫问。十一月壬戌。禁僧道擅据矿炭山场。十二月戊戌。中书省臣同河南平章孛罗欢等言。富户规避差税。冒为僧道。且僧道作商贾。有妻子。与编氓无异。请汰为民。宋时为僧道者。必先输钱县官。始给度牒。今不定制。侥幸必多帝令议拟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