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⑵人以无形之灵通无形之性
吾人一心,乃有司欲,司悟二官,欲之所属善者耳,悟之所属真者耳。善与真无形,则司欲,司悟之为其官者,亦无形矣,所为神也。神之性能达形之性,而有形者固未能通无形之性也。夫人能明达鬼神及诸无形之性,非神而何?
⑶人有心灵通无形之性
中士曰:设使吾言:‘世无鬼神’,则亦言:‘无无形之性’,而人岂能遂明之乎?则此五理似无的据。
西士曰:虽人有言无鬼神、无无形之性,然此人必先明‘鬼神无形之情性’,方可定之曰有无焉。苟弗明晓其性之态,安知其有无哉?如曰:雪白,非黑者,必其明‘黑白之情’,然后可以辩雪之为白而非黑。则人心能通无形之性,益著矣。
以人能外观内省
其六曰:
⑴禽兽所知有限且不能反省
肉心之知,犹如小器,有限不广,如以线系雀于木,不能展翅高飞,线之阻也。是以禽兽虽得知觉有形之外,情不能通,又弗能反诸己而知其本性之态。
⑵人的知识无限且能无省
若无形之心,最恢最宏,非小器所限,直通乎无碍之境。如雀断其所束之线,则高非戾天,谁得而御之?故人之灵非惟知其物外形情,且畅晓其隐体,而又能反观诸己,明己本性之态焉,此其非属有形,益可审矣。
六、灵魂不死不灭
所以言:人魂为神,不容泯灭者也。因有此理,实为修道基焉。又试揭三、四端理,以明徵之。
关心身后之事
其一曰:
⑴人心都愿意留美名于后世
人心皆欲传播善名,而忌遗恶声,殆与还生不侔。是故行事期协公评,以邀人称赏:或立功业,或辑书册,或谋术艺,或致身命,凡以求令闻广誉,显名于世,虽捐生不惜,此心人大概皆有之。而愚者则无,愈愚则愈无焉。试问,死后,吾闻知吾所遗声名否?如以形论,则骨肉归土,未免朽化,何为能闻?然灵魂常在不灭,所遗声名善恶寔与我生无异。若谓灵魂随死銷灭,尚劳心以求休誉,譬或置妙尽 ,以己既盲时看焉;或备美乐,以己既聋时听焉。此声名何与于我?而人人求之,至死不休。
⑵孝子慈孙有事亡如事存之心
彼孝子慈孙,中国之古礼,四季修其祖庙,设其裳衣,荐其时食,以说考妣。使其形、神尽亡,不能听吾告哀,视吾稽颡,知吾“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心,则固非自国君至于庶人大礼,乃童子空戏耳。
人心希望常生不死
其二曰:
⑴上帝有物有则之品类
上帝降生万品,有物有则,无徒物,无空则。
⑵禽兽之欲不逾本世之事
且历举名品之情,皆求遂其性所愿欲,而不外求其势之所难获。是以鱼鳖乐潜川渊,而不冀游于山岭;兔鹿性喜走山岭,而不欲潜于水中。故鸟兽之欲非在常生,不在后世之跻天堂受无穷之乐,其下情所愿不逾本世之事。
⑶人心所愿冀爱长生
独吾人虽习闻异论,有神、身均灭之说,亦无不冀爱长生,愿居乐地,享无疆之福者。设使无人可得以尽实其情,岂天主徒赋之于众人心哉?何不观普天之下多有抛别家产,离弃骨肉,而往深山穷谷诚心修行?此辈俱不以今世为重,祈望来世真福。若吾魂随身而殁,讵不枉费其意乎?
今世的事物不能满足人心
其三曰:
⑴今世事物不能充满人心
天下万物惟‘人心’广大,穷本世之事物弗克充满,则其所以充满之者在后世,可晓矣。
⑵今世事物不能充满人心之因
盖天主至智、至仁,凡厥所为人,不能更有非议。彼各依其世态,以生其物之态。故欲使禽兽止于今世,则所付之愿不越此一世坠落事,求饱而饱则已耳。欲使人类生乎千万世,则所赋之愿不徒在一世须臾之欲,於是不图止求一饱,而求之必莫得者焉。
⑶今世事物不能充满人心之证
①商贾殖货之人
试观商贾殖货之人,虽金玉盈箱,富甲州县,心无慊足。
②仕人
又如仕者,躐身世之浮名,趋明时之捷径,惟图轩冕华衮为荣。即至于垂绅朝陛,晋职台阶,心犹未满,
③君王
甚且极之奄有四海,临长百姓,福贻子孙,其心亦无底极。此不足怪,皆缘天主所禀情欲,原乃无疆之寿、无限之乐,岂可以今世几微之乐姑为餍足者?
⑷惟有天主能满足人心
一蚊之小,不可饱龙、象;一粒之微,弗克寔太仓。西土古圣曾悟此理,瞻天叹曰:“上帝公父,尔寔生吾人辈于尔,惟尔能满吾心也。人不归尔,其心不能安足也。”
人都怕死人
其四曰:人性皆惧死者,虽亲戚友朋,既死则莫肯安意近其尸。然尔猛兽之死弗惧者,则人性之灵自有良觉,自觉人死之后尚有魂在,可惧;而兽魂全散无所留以惊我也。
现世不能完全善恶报应
其五曰:天主报应无私,善者必赏,恶者必罚。如今世之人,亦有为恶者富贵安乐,为善者贫贱苦难,天主固待其既死,然后取其善魂而赏之,取其恶魂而罚之。若魂因身终而灭,天主安得而赏罚之哉?
七、恶人灵魂不会散灭
中士曰:君子平生异于小人,则身后亦宜异于小人。死生同也,则所以异者必在于魂也。故儒有一种言善者能以道存聚本心,是以身死而心不散灭;恶者以罪败坏本心,是以身死而心之散灭随焉。此亦可诱人於善焉。
人的灵魂不会散灭
西士曰:人之灵魂不拘善恶,皆不随身后而灭,万国之士信之,天主正经载之,余以数端实理证之矣。此分善恶之殊,则不载于经,不据于理,未敢以世之重事轻为新说,而簧鼓滋惑也。劝善沮恶有赏罚之正道,奚捐此而求他诡遇?
恶人灵魂不灭的证明
⑴灵魂不会聚散
人魂匪沙匪水可以聚散,魂乃神也,一身之主,四肢之动宗焉。以神散身,犹之可也;以身散神,如之何可哉?
⑵灵魂不会因恶而散坏
使恶行能散本心,则是小人必不寿矣。然有自少至老为恶不止,何以散其心犹能生耶?心之于身重乎血,血既散,身且不能立,则心既散,身又焉能行?况心坚乎身,积恶于已不能散身,何独能散其心乎?若生时心已散,何待死后乎?
⑶天主不因其善恶改变其本性 
造物者因其善否不易其性:
①禽兽虽善不能常生
如鸟兽之性非常生之性,则虽其间有善,未缘俾鸟兽常生。
②魔鬼虽恶不能殄灭
魔鬼之性,乃常生之性纵其为恶,未缘俾魔鬼殄灭。
③恶人灵魂也不能因恶而散灭
则恶人之心岂能因其恶而散灭焉?
恶人灵魂概受灭亡之刑不公
使恶人之魂概受灭亡之刑,则其刑亦未公,固非天主所出。盖重罪有等,岂宜一切罚以灭亡哉?
灵魂散灭的观点导人为恶
况被灭者,既归于无,则亦必无患难、无苦辛、无所受刑,而其罪反脱,则是引导世人以无惧为恶,引导为恶者以无惧增其恶也。
儒家以心散、心为喻
圣贤所谓心散、心亡,乃是譬词。如吾泛滥逐于外事,而不专一,即谓‘心散’;如吾所务不在本性内事,而在外逸,即谓‘心亡’;非必真散、真亡也。
八、人的灵魂的结局
善恶是灵魂之饰
善者藏心以德,似美饰之;恶者藏心以罪,似丑污之。
灵魂散灭由天主
此本性之体,兼身与神,非我结聚,乃天主赋之,以使我为人。其散亡之机亦非由我,常由天主。天主命其身期年而散,则期年以散,而吾不能永久。命其灵魂常生不灭,而吾焉能灭之耶?
善用则安误用则危
顾我所用何如善用之,则安泰;误用之,则险危云耳。
⑴灵魂不因行为而改变其本性
吾禀本性如得兼金,吾或以之造祭神之爵,或以之造藏秽之盘,皆我自为之。然其藏秽盘独非兼金乎?
⑵灵魂会因行为而改变其处境
增光于心,则腾天上之大光;增瞑于心,则降地下之大瞑,谁能排此理之大端哉?
九、结语
中士曰:吁!今吾方知人所异於禽兽者,非几希也。灵魂不灭之理,甚正也,甚明也。
西士曰:期己行于禽兽,不闻二性之殊者,顽也。高士志浮人品之上,讵愿等己乎鄙类者哉?贤友得契尊旨,言必跃如。然性遐异矣,行宜勿迩焉。

第四节 辩释鬼神及人魂异论,而解天下万物不可谓之一体
第四篇 辩释鬼神及人魂异论,而解天下万物不可谓之一体
一、以经典证明鬼神存在
中士曰:昨吾退习大诲,果审其皆有真理,不知吾国迂儒何以攻折鬼神之实为正道也?
西士曰:吾遍察大邦之古经书,无不以祭祀鬼神为天子诸侯重事,故敬之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岂无其事而故为此矫诬哉?
以商代经典论证
⑴经典
①《盘庚》
《盘庚》曰:“失于政,陈于兹,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曰:‘何虐朕民?’”又曰:“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於朕孙。’迪高后丕乃崇降弗详。”
②《西柏戡黎》
《西伯戡黎》,祖伊谏纣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
⑵对经典的解释说明
①《盘庚》
盘庚者,成汤九世孙,相违四百而犹祭之,而犹惧之,而犹以其能降罪、降不详,励己、劝民,则必以汤为仍在而未散矣。
②《西柏戡黎》
祖伊在盘庚之后,而谓殷先王既崩而能相其后孙,则以死者之灵魂为永在不灭矣。
以周代经典论证
⑴经典
①《金滕》
《金滕》“周公曰:‘予仁若考,能多才多艺,能事鬼神。’又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
②《召浩》
《召诰》曰:“天既遐终大邦殷命,兹殷多哲王在天,越厥后王后民。”
③《诗经》
《诗》云:“文王在上,於昭于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⑵对经典的解释说明
周公、召公何人乎?其谓成汤、文王既崩之后,犹在天陟降而能保佑国家,则以人魂死后为不散泯矣。贵邦以二公为圣,而以其言为诳,可乎?
当以正理驳斥邪说
异端炽行,祷张为幻,难以攻诘,后之‘正儒’其奈何?必将理斥其邪说,明论鬼神之性,其庶几矣。
二、以理释鬼神存在之疑
中士曰:今之论鬼神者,各自有见。或谓天地间无鬼神之殊;或谓信之则有不信则无;或谓如说有则非,如说无则亦非,如说有无,则得之矣。
论证鬼神当以经典为据
西士曰:三言,一切以攻鬼神,而莫思其非,将排诋佛老之徒,而不觉忤古圣之旨。且夫鬼神,有山川、宗庙天地之异名异职,则其不等著矣。所谓二气良能、造化之迹、气之屈伸,非诸经所指之鬼神也。
不可以信疑论鬼神之有无
吾心信否,能有无物者否?讲梦则或可,若论天地之大尊,奚用此恍惚之乱耶?譬如西域狮子,知者信其有,愚人或不信,然而狮子本有,彼不信者,能灭狮子之类哉?又况鬼神者哉?
不可以有无说鬼神
凡事物,有即有,无即无。盖小人疑鬼神有无,因就学士而问以释疑,如答之以有无,岂非愈增其疑乎?
当以理推论鬼神
⑴不可以眼见为凭
诸言之旨无他,惟曰:“有,则人见之;人莫见之则无矣。”然兹语非学士者议论,乃郊野之诞耳。无色形之物,而欲以肉眼见之,比方欲以耳啖鱼肉之味,可乎?谁能以俗眼见五常乎?谁见生者之魂乎?谁见风乎?
⑵当以事理为据
以目睹物不如以理度之。夫目,或有所差,惟理无谬也。
①以日轮为例
观日轮者,愚人测之以目,谓大如瓮底耳;儒者以理而计其高远之极,则知其大乃过于普天之下也。
②以直木为例
置直木于澄水中而浸其半,以目视之如曲焉;以理度之,则仍自为直,其木非曲也。
③以影为例
任目观影,则以影为物,谓能动静;然以理细察,则知影实无光者耳已,决非有物,况能动静乎?
④以西校公之语为证
故西校公语曰:“耳目、口鼻、四肢所知觉物,必揆之于心理。心理无非焉,方可谓之真;若理有不顺,则舍之就理可也。”
⑷当以外显推内隐
人欲明事物之奥理,无他道焉,因外显以推内隐,以其然验其所以然。如观屋顶烟腾,而屋内之必有火者可知。昔者,因天地万物而证其固有天地万物之主也,因人事而证其有不能散灭之灵魂也。则以证鬼神之必有,亦无异道矣。如云‘死者形朽灭而神飘散泯然无迹’,此一二匹夫之云,无理可依,奈何以议圣贤之所既按乎哉?
三、灵魂的存在状态
中士曰:《春秋》传载:郑伯有为厉。必以形见之也。人魂无形,而移变有形之物,此不可以理推矣。夫生而无异于人,岂死而有越人之能乎?若死者皆有知,则慈母有深爱子,一旦化去,独不日在本家顾视向者所爱子乎?
《春秋》证明鬼神存在
西士曰:《春秋》传既言伯有死后为厉,则古春秋世亦已信人魂之不散灭矣。而俗儒以非薄鬼神为务,岂非春秋罪人乎?
鬼神死人灵魂
夫谓人死者,‘非魂’死之谓,惟谓‘人魄’耳、‘人形’耳。灵魂者,生时如拘缧线中;既死,则如出暗狱而脱手足之拳,益达事物之理焉,其知能当益滋精,逾于俗人,不宜为怪。君子知其然,故不以死为凶惧而忻然安之,谓之归于本乡。
天主掌管灵魂
⑴天主制作限定万物
天主制作万物,分定各有所在,不然则乱。如死者之魂仍可在家,岂谓之死乎?且观星宿居於天上,不得降於地下而杂乎草木,草木生於地下,亦不得升於天上而杂乎星宿。万物各安其所不得移动,譬水底鱼饥将死,虽有香饵在岸,亦不得往而食之。人之魂虽念妻子,岂得回在家中?
⑵天主使灵魂显现
凡有回世界者,必天主使之,或以劝善,或以惩恶,以验人死之后其魂犹存,与其禽兽魂之散而不回者异也。魂本无形,或有著显於人,必托一虚像而发见焉,此亦不难之事。
人不可妄言底毁
天主欲人尽知死后魂存,而分明晓示若此,而犹有罔诋无忌、乱教惑民,以己所不知,妄云人死魂散,无复形迹,非但悖妄易辩,且其人身后之魂必受妄言之殃矣。可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