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书

  一、下等之老人、老年,宫室、饮食、衣服,玩乐皆削减粗下矣。虽为人身,少受公家教养,壮年无补于众,无劳无功,虚负公养,是实有罚,徒哀怜其老而恤之耳,无所报也,故宜一切减下。七十乃两人用一护侍人,八十乃用一人,以次递增。每人一室,室有内外,内为卧室,外为客室,湢浴备具。
  一、院中皆有戏场、乐场、舞场,听老者游观。其过老惫而难起者,皆有电话线入室中,听其卧听。
  一、养老院以在温带之地为上,其冰寒盛暑,皆非老者所宜,故冷带热带可不设。
  一、养老院择地,当于海滨、山麓、河畔、水边、平原、高阜,园林茂盛、山水宜人者建之,令风景绝佳,俾老者悦乐。不可于墓地市场、作厂哗嚣之所,又不可在山谷崎岖、不通风气、无可游观之所。
  一、院中园林宜极大,池沼、花木、亭台、鱼鸟当极美备,俾老者扶杖足以自乐,修身养神,足以超旷。
  一、院中书画乐玩皆具,俾好学者得以补秉烛之心,游艺者足以有怡情之乐,其著述者亦得有所采取。
  一、老者入院,以序授室,听之管理院事人。惟其有交好,许其请于所司,迁于邻近,以便交接情话,互相慰抚。其有随时欲迁就山水林亭佳处,苟先无人,皆听其迁。其有远游,许随在入其地养老院,以听游乐。
  一、老者非人不暖,院中许其男女同居。而其所交之男女或未及养老之年,则许其附居其室,不收其租,以示优老,惟不许占室。若衣服、饮食皆不得出公费,惟上等者许其附食,以示优异;中等虽许附食,当收回公众租费。其有男子同居者亦同。惟下等者不许久居,以防私租之弊。
  一、养老院有讲堂,每日讲道,谈古今天下之名理,大率以养魂积德为主,听老者悟受。院中所悬图画亦然。
  一、老者每日有医生二人诊视,其有重病,皆移入医院。
  一、老者出有车马以逸之,惟下等者七十始许得乘。上等者乘文轩,或犹用马,则双马以示别异。惟下等者宜示限禁,每七日许乘车马一次,中等者隔日一次,上等者常备。若废马车用电车,以精粗为等。
  一、老者出游,下等者,本度百里内外,汽车之费皆公出之,在下等车;中等者,千里之内,公出中等位汽车费;其上等者,全地惟所之,皆公出游费,在上等位。
  一、老者以养魂为主,许其招僧同居讲道;院中特设寺庵,延高僧高尼住持,以备老者讲习。
  一、老者饮食衣服皆有医者监护之,以便养生,以卫血气。
  一、老者若死院中,即由护侍人守侍,在医院亦然。考终院人为理之,皆裹以帛,盛以棺,移于考终院,其仪物视等为差。皆通知其交好知识者相送;元老、大老则其地群官司尽到,警察兵盛陈以送之。群老、庶老亦有一官及数警察兵以送之。
第十章 考终院
  一、凡人死,不论老少贵贱、有疾无疾、在私家在公家,报考终院,或裹以帛,或盛以棺,立移于此院。
  一、凡尸移入院者,皆陈于堂,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长从至契、师保至恩者,可为丧主;男女至交、师弟至好皆许住院尽哀。院中人为陈丧仪、备丧具,院堂内外上下皆熏香。高位大名、殊功大德者,陈三日乃殓,中等者二日殓,下等者越日殓,以待交友至好之临视尽哀。其高位大名、殊功大德,若全地统领,若大教主,若大医士,若大党魁,若大哲学者,停月乃化,中等者半月乃化,下等者七日而化,以待交友知识之临视尽哀。中等者,曾为司职长吏、师长、各学各业长官及领有仁人智人宝星、多有功德名誉者也;下等者,未尝充各职及无仁智宝星、无功德名誉者也。高位大名、殊功大德,若全地大长官者,其丧仪全地下旗,罢市、闭门,或半日,或一时,各地大长遣人赴吊,近者或亲赴吊。丧次陈设视其平生,幙帷盖尽易黑色,门堂皆派人护视,每日以午后开吊,至暮为止。吊者皆至尸前鞠躬行礼,撒花致敬,以金鼓为节。及化日,吊者咸集而送之,盛陈警察兵以严之,大陈幡幢、旗盖、象驼、马牛以张之。至化人厂所,陈柩堂中,吊客鞠躬撒花既毕,送入化人机器,则随风立尽,丧主及吊客于是散归。中等者,或本地下旗、罢市、闭门半日或一日、一时,远近走吊,或遣人赴吊,余仪皆同;但警兵送客、帘幙、帷盖、旗鼓、象驼、牛马减等。下等者无他仪,但帷堂张帷,亲交赴而哀之,焚香、燃烛、撒花为敬。有司至期,与其交好送之化人院,陈尸堂中,鞠躬撒花,致其哀敬,即入化人机而化之,丧主吊客乃散。
  凡丧主交好者至院,殓毕不得居住,化后不必哭泣。盖死者已矣,不能复生,虽生人思慕无穷,而哭泣哀思,最为损魂而害体。故就一人之私情,宜尽哀以昭其厚;就公家之卫生,宜夺哀以保其身,义各有宜也。否则一人之死而累诸生者,或瘠羸,或灭性,于死者无益而医事无穷。盖大同之世,人者天生公众之身,无复有私属之人,故不许遂其哀也。
  凡服制各有其情,不为定期,若全地大长官则为一日之服。然虽父母、子女、男女私交,亲爱无尽,或保傅、师弟、主臣之恩,长者不许期年,短者只须一月;朋友无文,皆听其情。盖大同之制,私人之事皆听自由,故服制亦不定限也,惟越丧次则皆解丧服。夫父母、子女恩义之深,何以不为定制?盖大同之世,人皆教养于公家,父母无非常之恩义,或有不相识者,故各听其情,若能相识知,则期已可矣;不同往者父母,生养教诲长大成人,当报以三年也。母恩亦止生产、抚育至断乳为止,此后即不常见,爱愿报之,亦期年可矣。若夫慈保抚育之恩实与母等,而劳尚过之,在学师傅教育之勤,亦有与父母等者,故大同之世,知有父母者少而知有师保者多,盖以师保易父母矣。大同之世,虽无君臣,而一业之中必有主有伙,故以主从名之;盖有主从终身提携相依,恩义极深者,故以与师保并称焉。
  凡丧服,或帕其首,或带其腰,或绣其肩,或围其臂,凡四等,视丧之轻重为差,皆以黑色寸布别异之。在服期,皆不可衣绣,弥月或二复、一复不听乐。服何以黑色?盖黑有幽忧之色,足以表哀思也。黑白本为三统,今从用黑礼。何以行鞠躬也?盖伏地抢头于人魂有损,而大同之世率皆平等,虽有父母师保之尊亲而皆养自公家,恩义实减,非有往古之厚。且其时父母或展转远迁,亦多不相识,故改从鞠躬之制。若有父母相知识而恩义尤深者,其伏地抢头,久丧三年,亦何尝不可。但人为公家所养,故公家制义,皆屈私恩以伸公义,如古礼公子父在为妾母缌,岂非屈私恩以伸公义乎!
  凡大学之童殇,即日殓,三日化,同学之师友临焉;中学之童殇,即日殓,越日化,同学之师友临焉;小学之童以下殇,即日殓化,保傅即司理人看护人临焉;恤贫院之人死,即暮殓,三日化;狱囚死,即日殓,越日化。
  凡有殊功异德者死后,若时得有异术如埃及以药水保全尸者,则可保其尸而葬之;墓上刻石如其像,若阿剌伯之制,以昭敬异。  
按中国及欧、美皆有土葬树坟而吊慕之,若合符节,盖爱其生则不忍弃其死也。印度、日本多以火葬,其诸蛮有鸟犬之葬者。以孔子之义观之,丧欲速朽,则非欲其永存。盖人之死也,骨肉归土,不葬于水则葬于蚁,与火几无异,但有迟速之分耳。腐胔败骨,臭秽变形,尚不如生前之爪发矢溺也,今于爪发矢溺未有宝而存之者;若有病,则割肉,刮骨,去腐,流脓,无所爱焉,以人之生气在其魂知,不在其血体也。夫在其魂知也,故季札曰“魂气无不之”,孔子曰“知气在上”,不在体魄骨肉中明矣。故腐胔朽骨,存之可也,焚之亦可也,总之与魂知无与,不过矢溺脓腐之比耳。古者格物未精,而人子不忍之心不忍迁弃,故欺其心目而掩埋之。若推死者速朽之心,则火葬为最矣;然火葬烈烈,观者惨伤,亲者爱者实有不忍焉。千数百年行大同之时,机器日精,电化更奇,必有电化新机器,鼓动风转,顷刻足以化形骸骨肉于无有者,上复归于虚无,下散入于山谷。人之生也自无之有者,亦自有之无,是全归于天也;无使掘地者有拾骸践骨之惨,无使居人者有葬地不洁之近,岂不善哉!于欲速朽之义至为迅速,大同之世莫若行此乎!若有大功德者,有异药保其尸,以风示天下,道兼存之,岂不美哉!大同之道,以求人生之喜乐为主,故于人情之崇喜乐而去悲哀,夫古今数万年,竭圣哲之心思,麋才武之身命,不过为众人求安乐耳,有可以得众人之安乐者,既无害于仁义,何为而不为哉!故去人人之至亲相结,既扫其哀悲之原,复减其服制哭泣之文,亦损其哀悲之节。于是时也,人道几有喜乐而无悲哀,岂非佛所谓极乐之世界耶?佛欲强逃烦恼世界,别觅极乐世界而不可得,今为演出极乐世界于全世界中,后此世界无复烦恼世界矣。
  凡有殊功异德于大地及有功德于一地之中及一职、一学、一院之内,其功德事迹,由众公议,归议院核定,告之考终院,为立金石之像。刻其行事于石表,以着功德而昭不忘,则本院任之。
  凡人仁智并备者曰贤,大仁大智并备者曰圣。凡有功德于人者,皆曰仁人,若建一学堂、立一医院、起一养老、慈幼、育婴、人本院、或捐舍多金、多地、多器皆是;大之则若开一大河,凿一火山,或造有益生民之业利物前民者皆是也;小之若为师保、看护人亦是也。凡能创一新理、新器为前古所无、后世大利者,号曰智人;生前有此,皆锡以宝星,有大小多少之差。及其铸像立表,则仁人之石表以方,智人之石表以圆,其仁智并备者则石表方圆并备;以其仁智宝星之多寡为方圆层级之多寡。若其多无可算者,则为六角、八角,刻镂其方圆以表之。其下层之石级,亦视其仁智以为方圆之形,视其仁智多寡以为石级多寡,皆考终院制之,像成揭幕,则视其名位功德之大小,以为号召远近人数之多寡,大者动全地之众,小者集一界之民,备乐设器,供奉香花,公举有位望者主祭而揭幕,万人鞠躬瞻礼,撒花致敬,以垂不朽,于是生人之事终焉。
  一、凡人死皆累其行事及其产业器物,悉由考终院记之于册。其人产业器物,除依其遗嘱所赠,皆以半归公,会同遗产官理之。其行事则详载于册以备查,其有功德者上于史馆以传后。


庚部 去产界公生业
  人生之所赖,农出之,工作之,商运之,资生之学日精,则实业之依倍切。至于近世,奖劝日加,讲求日精,凡农工商皆有学校,农耕皆用机器化料。若工事之精,制造之奇,汽球登天,铁轨缩地,无线之电渡海,比之中古,有若新世界矣。商运之大,轮舶纷驰,物品交通,遍于五洲,皆创数千年未有之异境。文明日进,诚过畴昔。然新业虽瑰玮,不过世界之外观,于民生独人之困苦,公德之缺乏,未能略有补救也。
第一章 农不行大同则不能均产而有饥民
  今以农夫言之,中国许人买卖田产,故人各得小区之地,难于用机器以为耕,无论农学未开,不知改良。而田主率非自耕,多为佃户,出租既贵,水旱非时,终岁劳动,胼手胝足,举家兼勤,不足事畜,食薯煮粥,犹不充饥,甚者鬻子以偿租税,菜色褛衣,其困苦有不忍言者。即使农学遍设,物种大明,化料具备,机器大用,与欧美齐;而田区既小,终难均一,大田者或多荒芜,而小区者徒劳心力;或且无田以为耕,饥寒乞丐,流离沟壑。此不惟中国为然,自美洲新辟得有大田外,各国殆皆不能免焉;而亚洲各旧国,地少人多,殆尤甚者也。
  孔子昔已忧之,故创井田之法,而后人人不忧饥寒;而此方格之事,非新辟之国实不能行。若孔子所谓“盖均无贫”,则义之至也。
  后儒日发均田之说,又为限民名田之法,王莽不得其道而妄行之,则适以致乱。英人傅氏之论生计,欲以十里养千人为大井田,其意仁甚,然亦不可行也;盖许人民买卖私产,既各有私产,则贫富不齐,终无由均。若如荷兰之治爪哇,有地头主,领地于国而下税于民,则为重税如诸侯天子矣,盖非太平之道。然则虽有仁人,欲使全地养民,无冻馁之患,无不均之忧,实不可得也。
  故以今之治法,虽使机器日出精奇,人民更加才智,政法更有精密,而不行大同之法,终无致生民之食安乐,农人之得均养也。或亦能倡共产之法,而有家有国,自私方甚;有家则一身而妻子待养,有国则陈兵而租税日增,以此制度而欲行共产之说,犹往南而北其辙也,无论法国革命时不能行之,即美国至今亦万不能行也。
第二章 工不行大同则工党业主相争,将成国乱
  若夫工业之争,近年尤剧。盖以机器既创,尽夺小工,畴昔手足之烈,一独人可为之者,今则皆为大厂之机器所攘,而小工无所谋食矣。而能作大厂之机器者,必具大资本家而后能为之。故今者一大制造厂、一大铁道轮船厂、一大商厂,乃至一大农家,皆大资本家主之。一厂一场,小工千万,仰之而食;而资本家复得操纵轻重小工之口食而控制之,或抑勒之,于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矣。
  机器之在今百年,不过萌芽耳,而贫富之离绝如此;过是数十年,乃机器发达长上之秋,树干分枝布叶之时也。自尔之后,资本家之作厂商场,愈大愈远;银行周国土,铁道贯大地,商舶横五洲,电线裹大地,其用工人至为亿为兆而不止,如小国焉。其富主如国君,其百执事如士大夫,其作工如小民,不止贫富之不均,远若天渊,更虑昔者争土地、论贵贱之号为国者,改而争作厂、商场,以论贫富为国焉。则旧国土之争方息,而新国土之争又出也,此其贻祸于人群,岂可计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