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书

  论立家之益即因立家而有害:夫圣人之立父子、夫妇、兄弟之道,乃因人理之相收,出于不得已也;亦知其相合之难,乃为是丁宁反复之训言以劝诱之,又设为刑赏祸福以随之,而终无一术可善其后也。非惟怨毒烦恼,无术以善其后而弥缝之,且其立家第一要因在于相收,而因一家相收之故殃遍天下,并其一家亦不得相安焉,其祖父、兄弟、子孙、妇姑、娣姒、嫂叔亦不得贤焉。以其不贤,故不能同处而生不可思议之怨毒苦恼焉;以其不贤,故谬种流传,展转结婚,而生人皆不得美质,风化皆不得美俗,世界遂无由至于太平,人类无由至于性善,其原因皆由于一家之相收也。
  盖一家相收,则父私其子,祖私其孙而已。既私之,则养子孙而不养人之子孙,且但养一己之子孙而不养群从之子孙;既私之,但教其子孙而不教人之子孙,且但教一己之子孙而不教群从之子孙。于是富贵之子孙得所教养者,身体强健,耳目聪明,神气王长,学识通达矣;贫贱者之子孙无所教养者,身体尪弱,耳目聋盲,神气颓败,学识闇愚;甚者或疾病无医,乞丐寒饿,不识文字,不辨菽麦矣。即有捐学堂以教贫子,设医院以救病人,然人人皆当私其子孙,安得多有余财以博施济众乎!若此,则其医院、学堂必不美,即尽美善,其及于众也仅矣。故能捐义田、义庄以惠其族,尚未能及其乡;既能及其乡,不能及其邑;即能及其邑,不能及其州郡;即能及其州郡,不能及其国;即能及其乡族郡邑,不过救死亡耳,何能平等哉!夫以富贵、贫贱之万有不齐,故其强弱、智愚、仁暴、勇怯亦万有不齐;然且富贵少而贫贱多,则有教养者少而无教养者多,强智、仁勇者少而愚弱、暴怯者多。然且大富贵贤哲能备足教养之格者亿万不得一,而极贫贱、愚闇、疾病、寒饿者十九也,则举国人之被教养之全格者盖极寡,而强智、仁勇之人亦极寡,而愚弱、暴怯者皆是也。且娶妻必于异性,虽有富贵贤哲之家,能得所娶之必贤乎?其人而贤矣,其传种于父母者,得毋多有异质乎?此凡欧美有家之人所不能免也。若中国富贵之家多娶媵妾,媵犹可也,妾或出于卑贱,其父母之来因则多乞丐寒贱、疾病无医、不识文字、不辨菽麦者矣。夫以富贵贤哲之家而传此极不美之种,则即有强智、仁勇之世种亦将与愚弱、暴怯之种剂分两而化生,而不美之种复大播焉。故有父智而子愚,兄才而弟劣;若其贪吝、诈谲、诡戾之性分播于人人,故父子、兄弟、妇姑、姊妹、娣姒、叔嫂之间,人人异性,贤愚不齐,而恶者较多,几为什九。播种既然,则种桃李而得桃李,种荆棘而得荆棘,乃固然也;及长大后,乃欲施教以易之,岂可得哉,况多无教者哉!以此人性安得善,风俗安得美,而家人安得和,是以天下人人受其弊,无由至于太平,而专就一家言之,先受其害,无由至于和睦矣。
  论有家则有私以害性害种:且一家相收,既亲爱之极至,则必思所以富其家而传其后;夫家人之多寡至无定,欲富之心亦至无极矣。多人之用无尽而所入之资有限,既欲富而不得,则诡谋交至,欺诈并生,甚且不顾廉耻而盗窃,不顾行谊而贿赂矣;又甚且杀人夺货,作奸犯科,悯不畏死,以为常业矣。夫贪诡、欺诈、盗窃、作奸、杀夺,恶之大者也,而其原因皆由欲富其家为之。既种贪诡、欺诈、盗窃、作奸、杀夺之根,种种相传,世世交缠,杂沓变化,不可思议,故贪诡、欺诈、盗窃、作奸、杀夺之性愈布愈大,愈结愈深,人性愈恶,人道愈坏,相熏相习,无有穷已。且人既有家,即无不欲富;既至亲相爱,责任所在,亦必思所以收养之。夫以一夫之力养一夫,其事易,以一夫之力养众人,其事难;又或境遇阻之,疾病阻之,才智不如,筋力不及,而妻若子女诸孙之饥饿待哺、疾病待医、隆寒待衣者环集也。子女林立,嫁取逼人,连环迭代,追踵相因;娶媳生孙,膝下成群,人口日众,室屋当增,家人嗷嗷,待于一人。同此俸入,昔羡今贫,何以应之?仰屋而颦,鬻田卖宅,负债累累,烦恼盈前,忧能伤人。况复天灾无时,死亡相因,多哀多思,怀我六亲,丧葬祭祀,耗费无端,力作既穷,夙逋迫人。既馁其气,实伤其魂,困穷交迫,虽有志士,诈谋亦生,或毁廉而丧节,或负诟而忍心,于是苟贱无耻之事,贪污欺诞之行,亦不得已而强为之矣。既一为之后,不得已复再三试之,习之既熟,与性俱移,则为河间妇矣。吾见乡人家富巨万,有子十人,子妇亦十,子女孙二十余人,曾孙数人,然皆纨裤,仰食一老;少为教学,长为嫁娶,月添孙子,日闻医病,年置屋舍,岁哀死丧;田宅尽鬻,垂老侘傺,稍营奸邪,卒无少济,七十穷死,几无稿葬。自乡闾所见,如是者不可胜数,皆人羡其多男多寿而彼实为穷忧极苦者也。大率子女愈多者,家累愈重,忧病愈甚,郁苦愈深,改行营邪愈不得已;子女稍少者,家累稍轻,忧病稍少,郁苦稍浅,改行营邪亦可已则已。然都中国之人,四十以后不忧家累,不改行义者,盖亦寡义;虽有志节之士,激昂于少年,无不易节于晚暮者。孔子曰:“及其老也,戒之在得”,岂其所好哉?盖有家之故,不得已也。夫以忧郁烦苦之伤魂,则神明斫丧,贪奸欺诈之丧行,则风俗败坏,神明沮则术业不精,风俗败则人心日恶,将欲求太平性善之效,岂不远哉!若业种相缠,世世无已,俗恶业缠,陷溺日甚,从无始来浸渍已深,乃欲于其长大少施美言以教之,欲去无始甚深之性,恶俗浊世之风,是犹杯水而救燎原之火也,必无济矣。且以有家之故,有子安得不养之,有妻安得不收之,不养不仁,不收不义。然以一人而养众人,即竭力以供奉,必不能给者矣。虽有富者,多子则教学不精,饮食不美,医药不周;若贫者则并不能教学,糟糠不足,肌肤不掩,疾病不治,十而八九也。以故体皆羸瘠,面为菜色,身多残疾,耳目不聪明,血气不和平,目不知文字,手不知技艺;虽充人数,有类马牛,驱之奔走,寡有虑谋;甚且鬻为奴婢,鞭笞榜殴,终身苦役,得食无忧。以此传种,愚痴弱柔,若汰种而改良,几无可留,推其原因,皆由以一人养众之供养不周也。
  大约都中国之人,讬生士家,父母知方,长不饥寒,饮食得宜,衣裳适当,神明畅朗,身体健强,龆龀诵数,童幼入学,得闻圣贤之训,得知古今之事,得闻人道之宜,得操事业之技,此亦据乱世之人格哉,殆万人无一也,则以家之贫富贵贱不同故也。然则想望太平性善之世,岂不远哉!盖天下为公者乃能成其私,私者未有能成其私者也。
  欧美今大发独人自立之说,然求至太平世之人格,实未能也,何也?以其有家也。有家则人各私其子;吾子则养之,他人之子则不养也,吾子则教之,他人之子则不教也。虽孤贫者有育婴慈幼之院以收之,虽人必入学,孤贫者公家教之,然所教养皆最粗者,又不数年而听就工矣。诸专门学之学费甚重,且非至大都会之大学就学亦不能成高才,贫家多望慕而不得,入小中学而就工矣。疾病虽有医院治之,然粗秽甚矣。伦敦、苏格兰、阿尔兰尚多乞丐徒跣者,意、班、葡贫人尤甚,则其不能尽教成材,尽养无憾,亦可见矣。妇女但依夫为食,日读小说,游戏清谈为事,则其不具人格、徒供玩具可见矣。老贫而寡独者,子女不养之,况无子女乎?欧人少年纵欲,四十已衰,作工则筋力不逮,无人用之,嫁娶则面目老丑,无人许之,穷困凄凉,无人过问,形影相吊,疾病无倚,衣食无讬,送死无人,则魂气衰微矣。
  既已有家,则不能不为妻子之计;既无公养,则不能不为送老之计。且欧美之风,尤为贱贫而尚富,不幸而贫,则故人犹觌面不识,绝无车笠之谊;若其富也,则国主前席,握手为欢。夫欲富既为人之情,况风俗迫人之去贫而思富如此,则人之所以求富者无所不至矣。既无所不至,则凡诈欺、狡诡、诞伪、争夺、攻击、盗杀亦无所不为矣。英人之业磁商者请吾听戏,既至戏场,则反须吾请之;以美国政体之美,而以风俗尚富之故,乃至多为纳贿杀人之事,其每“博洛”中之屋,众无赖居之,以日行剽劫棍骗为生,其它诈欺相杀之事不可胜数;意国尤甚,欧美多相若也。以此相传,人种之未善可知矣。夫富贵无常,人人可致,婚姻之结,展转相交。夫以贫下恶贱之种,加以诈欺、狡诡、诞伪、争夺、攻击、盗杀之性,恶种相传,递代无已,欲求大同之公,性善之德,其去亦绝远矣。
  论有家之害大碍于太平:今将有家之害列左:
  一、风俗不齐,教化不一,家自为俗,则传种多恶而人性不能善。
  一、养生不一,疾病者多,则传种多弱而人体不健。
  一、生人养人不能皆得良地,则气质偏狭而不得同进于广大高明。
  一、自生至长不能有学校二十年齐同之教学,则人格不齐,人格不具。
  一、人之终身非月月有良医诊视一次,则身体怀疾。
  一、人人自生至长不皆驱之于学校,则为无化半教之民。盖人者杂质,须加熔铸冶斫,自始生而熔铸冶斫则易,长后而熔铸冶斫则难。故无家而全归学校以育人,太平之世也;有学有家以育人者,升平之世也;全由其家以育人者,据乱之世也。
  一、入学而不舍家全入,则有杂化而不齐同。盖人自为教,家自为学,则杂隘已甚,未有能广大高明纯全者也。
  一、因有家之故,必私其妻子而不能天下为公。
  一、因有家之故,养累既多,心术必私,见识必狭,奸诈、盗伪、贪污之事必生。
  一、有私狭、奸诈、盗伪、贪污之性相扇相传,人种必恶而性无由善。
  一、人各私其家,则不能多得公费以多养医生,以求人之健康,而疾病者多,人种不善。
  一、人各私其家,则无从以私产归公产,无从公养全世界之人,而多贫穷困苦之人。
  一、人各私其家,则不能多抽公费而办公益,以举行育婴、慈幼、养老、恤贫诸事。
  一、人各私其家,则不能多得公费而治道路、桥梁、山川、宫室,以求人生居处之乐。
  故家者,据乱世人道相扶必需之具,而太平世最阻碍相隔之大害也。[按:“己部”原稿本至此终,不分章。以下据中华书局本补。]
  论欲至太平大同必在去家:夫欲人性皆善,人格皆齐,人体得养,人格皆具,人体皆健,人质皆和平广大,风俗道化皆美,所谓太平也;然欲致其道,舍去家无由。故家者,据乱世、升平世之要,而太平世最妨害之物也。以有家而欲至太平,是泛绝流断港而欲至于通津也。不宁唯是,欲至太平而有家,是犹负土而浚川、添薪以救火也,愈行而愈阻矣。故欲至太平独立性善之美,惟有去国而已,去家而已。
  论出家为背恩灭类不可:婆罗门欲至太平独立性善之美,驱人出家,以离世缘而图清净。然当据乱世之始,人之有身,本之父母生育教养而来,又人之传后,必待男女交合而得。夫贷人财物,犹当偿之,况恩莫大于生育教养乎!受罔极之恩而未尝有分毫之报,忽乃逃而去之,以自谋清净,此与负万亿重债而分毫不偿,乃挟人财逃之他方以夸豪富,其所以为享用富乐,则计诚得矣,试问可乎,国法能容之乎?吾于佛义之微妙广大,诚服而异之,而于其背父母而逃,不偿夙负而自图受用,则终以为未可也。且夫大地文明,实赖人类自张之;若人类稍少,则聪明同缩,复为野蛮,况于禁男女之交以绝人类之种!若如其道,则举大地十五万万人类之繁,不过五十年而人类尽绝;百年后则大地内繁盛之都会,壮美之宫室,交通之铁路电线,精奇之器用,皆废圮败坏,荒芜榛莽,而全地惟有灌木丛林,鸟兽昆虫,纵横旁午而已,是不独不可行之事,亦必无之理矣。夫以文明之世界,何必让之与鸟兽草木哉!虽有无递嬗,成坏相乘,他日大地亦必至此境,而今日文明之世胄,何事速速驱之入此破坏空虚之境哉!是预忧婴儿长成之烦恼而先坑之,预忧胎生出世之烦恼而先落之也。以此为仁,是或一道也,非天下大众公共所许也。
  论去家有天下为公之良法:夫既欲去家而至太平,而又不忍绝父母夫妻以存人道,然则何道以至之?康有为曰:赴之有道,致之有渐,曲折以将之,次第以成之,可令人无出家之忍而有去家之乐也。
  康有为曰:人非人能为,人皆天所生也,故人人皆直隶于天。而公立政府者,人人所共设也;公立政府当公养人而公教之,公恤之。
  公养之如何:一曰人本院,凡妇女怀妊之后皆入焉,以端生人之本;胎教之院,吾欲名之曰人本院也,不必其夫赡养。
  二曰公立育婴院,凡妇女生育之后,婴儿即拨入育婴院以育之,不必其母抚育。
  三曰公立怀幼院,凡婴儿三岁之后,移入此院以鞠之,不必其父母怀抱。
  公教之如何:四曰公立蒙学院,凡儿童六岁之后,入此院以教之。
  五曰公立小学院,凡儿童十岁至十四岁,入此院以教之。
  六曰公立中学院,凡人十五岁至十七岁,入此院以教之。
  七曰公立大学院,凡人十八岁至二十岁,入此院以教之。
  公恤之如何:八曰公立医疾院,凡人之有疾者入焉。
  九曰公立养老院,凡人六十以后不能自养者入焉。
  十曰公立恤贫院,凡人之贫而无依者入焉。
  十一曰公立养病院,凡人之废疾者入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