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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学纪闻
范蜀公《正书》曰:“舜之五刑:流也,官也,教也,赎也,贼也。流宥五刑者,舜制五流,以宥三苗之劓、刵、剕、宫、大辟也。”《皇王大纪》之说本诸此,而以墨、劓、剕、宫、大辟为贼刑之科目。
《书序》帝厘下土方,设居方,《释文》云:“一读至‘方’字绝句。”《商颂》“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朱文公亦以“方”字绝句,云《楚辞?天问》“禹降省下土方”,盖用此语。然《书序》已有此读矣。
郑康成读《舜典》云:“舜生三十,谓生三十年;登庸二十,谓历试二十年。”
《大禹谟》言“念哉”者二,《益稷》言“念哉”者一,皆禹告舜之辞。心者治之本,心斯须不存,治忽分焉。“共惟千载心,秋月照寒水”,于此见之。
皋陶曰:“彰厥有常,吉哉!”周公曰:“庶常吉士。”召公曰:“吉士吉人。”帝王用人之法,一言以蔽之曰“吉”。舜所举曰“元”、曰“恺”,吉德之实也;所去曰“凶”,吉德之反也。议论相传,气脉相续。在春秋时谓之善人,在西汉时谓之长者。惟吉则仁,所谓元者善之长,为天地立心者也。
儆戒无虞,絜斋解云:“治安之时,危乱之萌已兆。汉宣帝渭上之朝,是年元后生成帝,新都篡汉已兆于极盛之日矣。无虞岂可不儆戒?愚谓匈奴衰而女戎兴,倚伏果可畏哉!”又解“七旬有苗格”,云:“舜耕历山之时,祗见厥父,惟知己之有罪而不见父之为顽,所以底豫。及其征苗也,自省未尝有过而惟见苗民之作慝,所以逆命。至班师之后,诞敷文德,无异负罪引慝之心而遂格焉。满损谦益,捷于影响,人心岂可以自满哉?愚谓仲虺之诰成汤,召公之训武王,戒其满而自矜也。齐桓服楚,魏武得荆州,唐庄宗取汴,皆以满失之。”
九德,知人之法;三俊,用人之法。
禹之告舜曰:“安汝止,尽天理而无人欲,得至善而止也。”尹之告太甲曰:“钦厥止,去人欲而复天理,求至善而止也。”
《虞书》作服,天子自日月而下十二章,郑康成注周礼谓:周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而冕服九章。注《礼记?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谓:有日月星辰之章,此鲁礼也。二礼之说自相背驰。鲁秉周礼,周、鲁之礼其有异乎?
《古文尚书》及《说文》璪火黺黹米黼黻,艾轩曰:“黺黹米黼黻,当各为一物。‘璪’当为‘玉璪’之‘璪’。‘璪’,圜物也,意其为‘璪’之状而以火旁饰之,火因物而后见耳。《考工记》谓火以圜,得非指璪火为一物乎?郑司农谓为圜形似火,此为近之。希冕,谓黺黹米黼黻皆从‘黹’,同谓之‘希冕’。陆德明‘希’与‘黹’同,盖有由来也。”
鸟兽跄跄,马融以为笋虡,《七经小传》用其说。《书裨传》以“凤凰来仪”为箫声之和,艾轩亦曰:“制器尚象。”
古文“箾瞉”,今文作“箫”,[《左氏》曰:“韶箾,舜乐名也。”]诸儒误以箫管解之。
《说文》“奡,嫚也”,引《虞书》“若丹朱、奡”、《论语》“奡荡舟”。按《书》有“罔水行舟”之语,则“奡荡舟”者,恐即谓丹朱。
古文“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今文下“畏”字作“威”,盖卫包所改,当从古。
若稽古,称尧、舜、禹三圣而皋陶与焉。舜以天下逊禹,禹独推皋陶。孟子论道之正传,亦曰:“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又曰:“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子夏亦云:“舜举皋陶,观于谟而见皋陶之学之粹也。”
蛮夷猾夏,明刑治之而有馀;四夷交侵,征伐制之而不足。虞、周之德天渊矣。
《淮南子》曰:“皋陶喑而为大理。”此犹夔一足之说也。皋陶陈谟赓歌谓之喑可乎?司马公诗云:“法官由来少和泰,皋陶之面如削瓜。”然《荀子?非相》之言,亦未必然。
《史记?秦本纪》:大费佐舜,调驯鸟兽,是为柏翳。《索隐》云:“《尚书》谓之‘伯益’。”而《陈杞世家》谓:伯翳之后,封为秦,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则“伯翳”非“伯益”矣。《水经注》偃师九山有百虫将军,《显灵碑》云:“将军姓伊氏,讳益,字隤敳,帝高阳之第二子伯益者也。”[黄度文叔《书说》“益”即“隤敳”,本于此。]
《郑语》史伯曰:“姜,伯夷之后也。伯夷能礼于神,以佐尧者也。”注谓:四岳之族。《大戴礼?诰志篇》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史记?历书》引之而其文小异,“虞夏之历”为“昔在古历”,“百草权舆,瑞雉无释”为“百草奋兴,秭规先滜”。]
《吕氏春秋》云:“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吕刑》乃命重黎,即羲和也。《楚语》尧育重黎之后,重黎举夔见于此。
汉董贤册文,言“允执其中”,萧咸谓:此尧禅舜之文,非三公故事,班固笔之于史矣。而固纪窦宪之功曰:“纳于大麓,惟清缉熙。”其谀甚于董贤之册。当宪气焰方张,有议欲拜之伏称万岁者,微韩棱正色,则无君之恶肆矣。此固所以文奸言而无忌惮也。倪正父驳“昆命元龟”之制,有以也夫。
五行,《大禹谟》以相克为次,《洪范》以生数为次。五德,邹衍以相胜为义,刘向以相生为义。
柔而立,无立为懦。柔惠且直,不直为谄。柔嘉维则,失其则非嘉也。
《贾谊书?君道篇》引《书》曰:“大道亶亶,其去身不远;人皆有之,舜独以之。”此《逸书》也。
《禹贡释文》:《周公职录》云:“黄帝受命,风后受图,割地布九州。”《隋、唐志》无此书,《太平御览》引《太一式占》,《周公城名录》有此三句。夹漈《通志?艺文略》:《周公城名录》一卷。“城”、“职”字相似,恐传写之误。[《世说注》云:“推《周公城录》,冶城宜是金陵本里。”《抱朴子?内篇?登涉》引《周公城名录》。]
《大传》曰:“歌大化、大训、六府、九原而夏道兴。”注谓:四章皆歌禹之功。所谓“九叙惟歌”,“九德之歌”,于此犹可考。
《说文》引《虞书》曰:“仁闵覆下,则称旻天。”盖《虞书》说也。
豫州,荥波既猪,古文云:“荥嶓既都。”《职方氏》豫州,其浸波溠,郑注云:“‘波’读为‘播’,《禹贡》曰:‘荥播既都’。”贾公彦疏云:“《禹贡》有播水无波。”然则《汉、唐书》本皆作“荥播”也。《史记?夏本纪》作“播”,音“波”。
《史记》引《禹贡》二百里任国,《书》男邦,孔注:男,任也,任王者事。音壬。王莽封王氏女皆为任。注:任,充也,男服之义,男亦任也。“男”、“任”二字盖通用。
扬州,沿于江海,达于淮泗。东坡《书传》云:“吴王夫差阙沟通水,而江始有入淮之道,禹时则无之。”愚按:吴之通水有二焉:《左氏传?哀九年》吴城邗沟通江淮,注云:“今广陵韩江。”此自江入淮之道也。《吴语》夫差起师北征,阙为深沟于商、鲁之间,北属之沂,西属之济,以会晋公午于黄池。《左氏传?哀十三年》会黄池,注云:“陈留封丘县南,有黄亭,近济水。”此自淮入汴之道也。
百川东注,弱水独西,故《洪范》弱为六极。弱与柔异,柔如汉文帝,弱如元帝。
过九江至于东陵,曾彦和谓:东陵,今之巴陵。余按:《史记正义》岳州有巴陵,盖是东陵。曾说本此。
“朔南暨”为句,下云“声教讫于四海”。《史记注》本如此。
《说苑》子贡曰:“禹与有扈氏战,三陈而不服。禹于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请服。”《庄子》谓“禹攻有扈,国为虚厉”,皆与《书》异。《楚辞?天问》云:“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毙于有扈,牧夫牛羊?”又云:“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古事茫昧不可考矣。《吕氏春秋》曰:“夏后相与有扈战于甘泽而不胜,六卿请复之,夏后相曰:‘不可。吾地不浅,吾民不寡,战而不胜,是吾德薄而不教不善也。’于是乎处不重席,食不贰味,琴瑟不张,钟鼓不修,子女不饬,亲亲长长,尊贤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愚谓:伐扈战甘者,夏后启也,误以为相。然其事可以补《夏书》之阙。
《甘誓》予则孥戮汝,《孔传》谓“辱及汝子”,《王莽传》作“奴”,颜注谓:“戮之以为奴也。”《泰誓》云:“囚奴正士。”岂及子之谓乎?
蔡邕《铭论》:殷汤有《甘誓》之勒。
《五子之歌》其二章皆述禹之训。蔡氏自“予视天下”以后,谓“予”,五子自称也,然“予临兆民”之语,恐非五子自称。
《周语》单穆公引《夏书》曰:“关石和均,王府则有。”韦昭注云:“《逸书》也。关,门关之征也。石,今之斛也。言征赋调均,则王之府藏常有也。一曰:关,衡也。”时未见古文,故云《逸书》。左思《魏都赋》关石之所和钧,财赋之所厎慎,盖亦用韦说。李善引贾逵《国语注》曰:“关,通也。”孔安国谓“金铁曰石”,未详。
《左氏传》夏有观、扈,汉东郡有畔观县。今开德府观城。《楚语》士亹曰:“尧有丹朱,舜有商均,启有五观,汤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元德也,而有奸子。”韦昭注谓:五观,启子,太康昆弟也。观,洛汭之地。《书序》曰:“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水经注》亦云:“太康弟曰五观。”愚谓:五子述大禹之戒作歌,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岂朱、均、管、蔡之比?韦氏说非也。
《史记》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诰》,《索隐》云:“一作俈。从先王居,故作《帝俈》。”
《史记》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君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岂孔壁逸篇,太史公亦见之乎!后有补《汤征》者,盖未之考。
辰弗集于房,《大衍历议》云:“《新历》仲康五年癸巳岁,九月庚戌朔,日蚀在房二度。”按《皇极经世》仲康元年壬戌;征羲、和,五年丙寅。与《历》不同。
君子之去留,国之存亡系焉,故《夏书》终于《汝鸠》、《汝方》,《商书》终于《微子》。
《汤誓》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孔安国以为古之用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云者,权以胁之,使勿犯。《酒诰》予其杀,安国以为择罪重者而杀之。吕居仁谓:安国能明圣人未尽之意,实有大功于圣人者。
郑康成注《禹贡》九河云:“齐桓公塞之,同为一。”《诗正义》云:“不知所出何书。”愚按:《书正义》引《春秋纬宝乾图》云:“移河为界,在齐吕,填阏八流以自广。”郑盖据此文。九峰蔡氏曰:“曲防,齐之所禁,塞河非桓公所为也。”
郑康成《书》注,间见于疏义,如作服十二章、州十二师,孔注皆所不及。
《吕氏春秋》引《夏书》曰:“天子之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商书》曰:“五世之庙可以观怪,万夫之长可以生谋。”又曰:“仲虺有言曰:‘诸侯之德,能自为取师者王,能自为取友者存。其所择而莫如己者亡’”又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周书》曰:“若临深渊,若履薄冰。”其舛异如此。
《仲虺之诰》言仁之始也,《汤诰》言性之始也,《太甲》言诚之始也,《说命》言学之始也。皆见于《商书》。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先圣王之传恭也。亦见于《商颂》,孔子之传有自来矣。
孟子云:“伊尹、莱朱。”注:莱朱,亦汤贤臣,一曰仲虺是也。《春秋传》曰:“仲虺居薛,为汤左相。”是则伊尹为右相。《唐宰相世系表》:仲虺为汤左相,臣扈祖己皆其胄裔也。未详所据。
孔安国谓汤始改正朔,郑康成谓自古改正朔。叶少蕴云:“《甘誓》已言三正,则子、丑、寅迭以为正者,尚矣。”爰革夏正,林少颖谓:革正之事,古未尝有,盖始于汤,而武王因之。
《汉律历志》引《伊训》伊尹祀于先王,诞资有牧方明,说者谓祀先王于方明。朱文公曰:“‘方’当作‘乃’,即所谓‘乃明言烈祖之成德。’”
郑康成云:“祖乙居耿后,奢侈逾礼,土地迫近山川,尝圯焉。至阳甲立,盘庚为之臣,乃谋徙居汤旧都。上篇是盘庚为臣时事,中篇、下篇是盘庚为君时事。”《正义》以为谬妄,《书裨传》云:“郑大儒必有所据而言。”
《书序》祖乙圯于耿,孔氏注云:“圯于相,迁于耿。”《殷本纪》谓祖乙迁于邢。《皇极经世》祖乙践位,圯于耿,徙居邢,盖从《史记》。以《书序》考之,孔氏以“圯于耿”为“圯于相”,恐未通。苏氏《书传》云:“祖乙圯于耿,盘庚不得不迁。”以《经世》、《纪年》考之,祖乙以乙未践位,后有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而后盘庚立。祖乙曾孙。盘庚之立,以己亥,自祖乙践位至此一百二十五年。若谓民荡析离居,因耿之圯,不应如是之久也。当阙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