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笺疏

  〔七〕李慈铭云:「案『堕』当作『惰』。」
  桓南郡好猎,〔一〕每田狩,车骑甚盛。五六十里中,旌旗蔽隰。骋良马,驰击若飞,双甄所指,〔二〕不避陵壑。或行陈不整,兔腾逸,参佐无不被系束。桓道恭,玄之族也,桓氏谱曰:「道恭字祖猷,彝同堂弟也。父赤之,太学博士。道恭历淮南太守、伪楚江夏相。〔三〕义熙初,伏诛。」时为贼曹参军,颇敢直言。常自带绛绵绳箸腰中,玄问「此何为?」答曰:「公猎,好缚人士,会当被缚,手不能堪芒也。」玄自此小差。
  【校文】
  「玄问此何为」唐本「问」下有「用」字。
  【笺疏】
  〔一〕渚宫旧事五云:「玄常作龙山猎诗,其序云:『故老相传,天旱猎龙山,辄得雨。因时之旱,宵往畋之。』其假仁?欲如此。」
  〔二〕程炎震云:「晋书五十八周访传:『访系杜曾,使将军李桓督左甄,许朝督右甄。』音义:『甄,音坚。』左传文十一年杜注:『将猎,张两甄。』通鉴九十建武元年胡注曰:『盖晋人以左右翼为左右甄。』」
  〔三〕李慈铭云:「案桓道恭别无所见。但以时代论之:彝者,玄之祖,道恭安得为彝之同堂弟?疑此注字下有脱文。当是道恭之祖名猷,为彝同堂弟耳。『江夏相』,晋书桓玄传作『江夏太守』。」
  王绪、王国宝相为唇齿,〔一〕并上下权要。王氏谱曰:「绪字仲业,太原人。祖延。父乂,抚军。」晋安帝纪曰:「绪为会稽王从事中郎,以佞邪亲幸。王珣、王恭恶国宝与绪乱政,与殷仲堪克期同举,内匡朝廷。及恭表至,乃斩绪以说诸侯。国宝,平北将军坦之第三子。太傅谢安,国宝妇父也,恶而抑之不用。安薨,相王辅政,迁中书令,有妾数百。从弟绪有宠于王,深为其说,国宝权动内外,王珣、王恭、殷仲堪为孝武所待,不为相王所眄。恭抗表讨之,车胤又争之。会稽王既不能拒诸侯兵,遂委罪国宝,付廷尉赐死。」王大不平其如此,乃谓绪曰:「汝为此欻欻,曾不虑狱吏之为贵乎?」史记曰:「有上书告汉丞相欲反,文帝下之廷尉。勃既出叹曰:『吾尝将百万之军,安知狱吏之为贵也?』」〔二〕
  【校文】
  「上下」唐本作「弄」,是也。「弄」俗作「上下」。
  注「王氏谱」唐本与今本文字不同,另录如下:王氏谱曰:绪字仲业,太原人。祖延早终,父乂抚军。晋安帝纪曰:「绪为会稽王从事中郎,以佞邪亲幸,间王珣、王恭于王。王恭恶国宝与绪乱政,与殷仲堪克期同举,内匡朝廷。及恭至,乃斩绪于市,以说于诸侯。」国宝别传曰:「国宝字国宝,平北将军坦之第三子也。少不修士业,进趣当世。太傅谢安,国宝妇父也。恶其为人,每抑而不用。会稽王妃,国宝从妹也,由是得与王早游,间安于王。安薨,相王辅政,超迁侍中中书令,而贪恣声色,妓妾以百数,坐事免官。国宝虽为相王所重,既未为孝武所亲,及上览万机,乃自进于上,上甚爱之。俄而上崩,政由宰辅。国宝从弟绪有宠于王,深为其说,王忿其去就,未之纳也。绪说渐行,迁左仆射、领吏部、丹阳尹,以东宫兵配之。国宝既得志,权震外内,王珣、恭、殷仲堪并为孝武所待,不为相王所昵。国宝深惮疾之。仲堪、王恭疾其乱政,抗表讨之。国宝惧之,不知所为,乃求计于王珣。珣曰:『殷、王与卿素无深雠,所竞不过势利之间耳。若放兵权,必无大祸。』国宝曰:『将不为曹爽乎?』珣曰:『是何言与!卿宁有曹爽之罪,殷、王,宣王之畴耶?』车胤又劝之,国宝尤惧,遂解职。会稽王既不能距诸侯之兵,遂委罪国宝,收付廷尉,赐死也。」
  【笺疏】
  〔一〕魏书僭晋司马叡传曰:「道子以王绪为辅国将军,琅邪内史,辄并石头之兵,屯于建业。绪犹领其从事中郎,居中用事,宠幸当政。」
  〔二〕嘉锡案:晋书王珣传云:「恭起兵,国宝将杀珣等,仅而得免。语在国宝传。」及考国宝传,亦仅云:「反,问计于珣,珣劝国宝放兵权以迎恭。国宝信之。语在珣传。」竟不知珣所说者为何等语,惟通鉴卷一百九有之,疑即本之孝标注所引国宝别传,而今本竟为晏元献辈奋笔删去。又车胤与珣同时劝国宝事,见国宝传。乃改劝之为争之,不知向谁争之,所争者又何事也。以此推之,全书中之遗文佚事,因其删改而失真者多矣。乃知刻书而书亡,在两宋已如此,不得专罪明人也。篇末所引史记,刊削太甚。不见狱吏之所以为贵,亦失古人引书之意。总之,谬妄而已矣。
  桓玄欲以谢太傅宅为营,〔一〕谢混曰:「召伯之仁,犹惠及甘棠;韩诗外传曰:「昔周道之隆,召伯在朝,有司请召民。召伯曰:『以一身劳百姓,非吾先君文王之志也。』乃暴处于棠下,而听讼焉。诗人见召伯休息之棠,美而歌之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苃。』」文靖之德,更不保五亩之宅。」玄惭而止。
  【校文】
  注「暴处于棠下」唐本作「曝处于棠树之下」。
  注「休息之棠」唐本「休」上有「所」字,「棠」作「树」。
  【笺疏】
  〔一〕景定建康志四十二引旧志云:「谢安宅在乌衣巷骠骑航之侧,乃秦淮南岸,谢万居之北。」
  
  捷悟第十一
  杨德祖为魏武主簿,时作相国门,始构榱桷,魏武自出看,使人题门作「活」字,便去。杨见,即令坏之。既竟,曰:「门中『活』,『阔』字。王正嫌门大也。」文士传曰:「杨修字德祖,弘农人,太尉彪子。少有才学思干。魏武为丞相,辟为主簿。修常白事,知必有反复教,豫为答对数纸,以次牒之而行。敕守者曰:『向白事,必教出相反复,若按此次第连答之。』已而风吹纸次乱,守者不别,而遂错误。公怒推问,修惭惧,然以所白甚有理,终亦是修。后为武帝所诛。」〔一〕
  【校文】
  注「思干」下唐本有「早知名」三字。
  注「必教出相反复」唐本作「必有教出相反复」。
  注「修惭惧」下唐本作「以实对,然所白甚有理。初虽见怪,事亦终是,修之才解皆此类矣。为武帝所诛」。
  【笺疏】
  〔一〕嘉锡案:魏志陈思王传注引世语曰:「修为植所友,每当就植,虑事有关,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十余条,敕门下:教出以次答。教裁出,答已入。太祖怪其捷,推问始泄。」与此风吹纸乱之说不同。文选集注七十九答临淄侯笺注引典略云:「杨修字德祖,少谦恭有才学,早流奇誉。魏武为丞相,转主簿,军国之事皆预焉。修思谋深长,常预为答教,故猜而恶焉。初临淄侯植有代嫡之议,修厚自委昵,深为植所钦重。太子亦爱其才。武帝虑修多谲,恐终为祸乱,又以袁氏之甥,遂因事诛之。」此与魏志陈思王传注所引详略不同。范书杨彪传即本之世语及典略。故具录之,以见德祖之始末云。
  人饷魏武一桮酪,魏武噉少许,盖头上题「合」字以示众。众莫能解。次至杨修,修便噉,曰:「公教人噉一口也,复何疑?」
  魏武尝过曹娥碑下,杨修从,碑背上见题作「黄绢幼妇,外孙□臼」八字。魏武谓修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魏武乃曰:「吾已得。」令修别记所知。修曰:「黄绢,色丝也,于字为绝。幼妇,少女也,于字为妙。外孙,女子也,于字为好。□臼,受辛也,于字为辞。所谓『绝妙好辞』也。」魏武亦记之,与修同,乃叹曰:「我才不及卿,乃觉三十里。」〔一〕会稽典录曰:「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盱,能抚节按歌,婆娑乐神。汉安二年,迎伍君神,泝涛而上,为水所淹,不得其尸。娥年十四,号慕思盱,乃投瓜于江,〔二〕存其父尸曰:〔三〕『父在此,瓜当沈。』旬有七日,瓜偶沈,遂自投于江而死。县长度尚悲怜其义,为之改葬,命其弟子邯郸子礼为之作碑。」按曹娥碑在会稽中,而魏武、杨修未尝过江也。异苑曰:「陈留蔡邕避难过吴,读碑文,以为诗人之作,无诡妄也。因刻石旁作八字。魏武见而不能了,以问群寮,莫有解者。有妇人浣于汾渚,曰:『第四车解。』既而,祢正平也。衡即以离合义解之。或谓此妇人即娥灵也。」〔四〕
  【校文】
  「魏武谓修曰解不」唐本「曰」下有「卿」字。又两「辞」字,唐本俱作。
  注「按歌」唐本作「安歌」。
  注「投瓜」及下文「瓜」字唐本俱作「衣」。
  注「存其父尸」「存」,沈本作「祝」。
  【笺疏】
  〔一〕「乃觉」,山谷外集注十五引「觉」作「较」。
  方以智通雅卷三曰:「晋语『有秦客廋辞于朝』,注:『廋,隐也。』汉志有隐书十八篇。吕览审应篇:『成公贾之讔喻。』高注曰:『讔语。』刘勰曰:『讔者,隐也。』孔融作离合诗,曹娥碑阴八字,参同契后序与越绝书隐袁康、吴平,皆后汉人伎俩也。智按:曹娥上虞人。旧说曹孟德不及杨修三十里,孙权霸越,曹何以至?因杨修知鸡肋而附会耳。」吴承仕曰:「觉三十里」,觉读为校。后云「东亭一人常在前,觉数十步」,亦同。嘉锡案:此出语林,见琱玉集聪慧篇引。
  〔二〕后汉书列女传注曰:「娥投衣于水,祝曰:『父尸所在当沈。』衣字或作爪,见项原列女传。」然则此书唐、宋本各有所据。但以理度之,作「衣」为是。
  〔三〕程炎震云:「宋本『存』作『祝』。」
  〔四〕嘉锡案:蔡邕题字,实有其事,见后汉书注引会稽典录。至于杨修、祢衡之事,则皆妄也。
  魏武征袁本初,治装,余有数十斛竹片,咸长数寸,众云并不堪用,正令烧除。太祖思所以用之,谓可为竹椑楯,而未显其言。驰使问主簿杨德祖。应声答之,与帝心同。众伏其辩悟。
  【校文】
  「众云并不堪用」唐本作「众并谓不堪用」。
  「太祖思所以用之」唐本「太祖」下有「甚惜」二字。
  「竹椑楯」「椑」,唐本作「柙」。
  「应声答之,与帝心同」唐本作「应声答,与帝同」。
  王敦引军垂至大桁,明帝自出中堂。温峤为丹阳尹,帝令断大桁,故未断,帝大怒,瞋目,左右莫不悚惧。〔一〕按晋阳秋、邓纪皆云:敦将至,峤烧朱雀桥以阻其兵。而云未断大桁,致帝怒,大为讹谬。一本云「帝自劝峤入」,一本作「噉饮帝怒」,此则近也。〔二〕召诸公来。峤至不谢,但求酒炙。王导须臾至,徒跣下地,谢曰:「天威在颜,遂使温峤不容得谢。」峤于是下谢,帝乃释然。诸公共叹王机悟名言。
  【校文】
  注「邓纪」唐本作「邓粲晋纪」。
  注「阻其兵」唐本「兵」下有「势」字。
  注「一本作噉」唐本无。
  「不容」唐本无「容」字。
  【笺疏】
  〔一〕建康实录七云:「成帝咸康二年,更作朱雀门,新立朱雀浮航。航在县城东南四里,对朱雀门,南度淮水,亦名朱雀桥。」注云:「案地志:本吴南津大吴桥也。王敦作乱,温峤烧绝之,遂权以浮航往来。至是,始议用杜预河桥法作之,长九十步,广六丈,冬夏随水高下也。」景定建康志十六引旧志云:「镇淮桥在今府城南门里。即古朱雀航所。」嘉锡案:据孝标注及建康实录,则明帝时温峤所烧者是朱雀桥,而非浮航。敬胤注引丹阳记云「太元中,骠骑府立东桁,改朱雀为大桁」,则大桁之名,非明帝时所有。世说盖事后追纪之词耳。敬胤注征引甚详,在考异中,兹不备引。
  〔二〕程炎震云:「晋书六十七峤传云:峤烧朱雀桥以挫其锋。帝怒之,峤曰:『今宿卫寡弱,征兵未至,若贼豕突,危及社稷,陛下何惜一桥?』盖同孙、邓。」
  郗司空在北府,桓宣武恶其居兵权。南徐州记曰:「徐州人多劲悍,号精兵,故桓温常曰:『京口酒可饮,箕可用,兵可使。』」郗于事机素暗,遣笺诣桓:「方欲共奖王室,修复园陵。」世子嘉宾出行,于道上闻信至,急取笺,视竟,寸寸毁裂,便回。还更作笺,自陈老病,不堪人闲,欲乞闲地自养。宣武得笺大喜,即诏转公督五郡,会稽太守。〔一〕晋阳秋曰:「大司马将讨慕容暐,表求申劝平北愔及袁真等严办。愔以羸疾求退,诏大司马领愔所任。」按中兴书:愔辞此行,温责其不从,转授会稽。世说为谬。
  【校文】
  注「徐州人多劲悍,号精兵」唐本作「徐州民劲悍,号曰精兵」。
  「急取笺视竟」唐本「视」下重一「视」字。
  注「表求申劝平北愔」云云唐本作「表求勒平北将军愔及袁真等严办。愔以羸疾不堪戎行,自表求退。听之。诏大司马领愔所任,授愔冠军将军,会稽内史。按中兴书,愔辞此行,温责其不从处分,转授会稽。疑世说为谬者」。
  【笺疏】
  〔一〕程炎震云:「太和二年九月,郗愔为徐州刺史。四年,转会稽。」又云:「晋书六十七愔传云:用其子超计,以己非将帅才,不堪军旅,又固辞,解职。通鉴一百二则用此文。」
  王东亭作宣武主簿,尝春月与石头兄弟乘马出郊。时彦同游者,连镳俱进。石头,桓遐小字。〔一〕中兴书曰:「遐字伯道,温长子也。仕至豫州刺史。」唯东亭一人常在前,觉数十步,〔二〕诸人莫之解。石头等既疲倦,俄而乘舆回,诸人皆似从官,唯东亭弈弈在前。其悟捷如此。
  【校文】
  「郊」下唐本有「野」字。
  注两「遐」字唐本俱作「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