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阴经


  四望无云,独有黑云极天,名曰:天沟。主兵起。

  壬子日候,四方无云,独有云如旌旗,其下兵起,遍四方,天下兵起。

  云气一道,上白下黄,白色如布匹,长数丈,或上黄下白,如旗状,长二三丈,或长气纯如赤而委曲,一道如布匹,皆谓之蚩尤旗见,兵大起。

  “战阵气”:

  气如人无头、如死人、如丹蛇,赤气随之,必有大战,杀将。

  四望无云,独有赤云如狗,入营,其下必有流血,或独见赤云如立蛇,或赤云如覆舟,其下大战。

  白虹或赤屈虹见城营上,其下大战流血。

  白气如车,入北斗中转移者,大战。云如耕陇,大战。

  日旁黑气如虹,或白气如虹,交见,两军相当,必交战;无军,兵起。

  四五六,虹见,大战。

  日月有赤云,截之如大杵,军在外,万人战死;两军相当,不利先举。

  月初满而蚀,有军必战。

  苍白云气经天,其下有拔城大战。

  赤气漫漫如血色,有大战流血。

  “阴谋气”:

  气白而群行徘徊,结阵而来者,他国人来相图谋也。不可忽,应视其所往,随而伐之,得利。

  黑气如幢,出于营中,上黑下黄,敌欲来求战,而无诚实,言信相反,七日内必觉,备之,吉。

  黑气临我军上,如车轮行,敌人谋乱,国有小臣勾引,宜察之。

  黑气如引,牵来如阵前锐者,有阴谋。

  天沉阴不雨,昼不见日,夜不见星、月,三日以上者,阴谋也。将军宜慎防左右。

  连阴十日,乱风四起,欲雨不雨,其名曰:蒙。为臣谋君。

  天阴沉,日月无光,有云障之,不雨,此君臣俱有阴谋。两敌相当,则阴谋也。若昼晴夜阴,臣谋君;昼阴夜晴,君谋臣。

  “四夷气”:

  东夷之气如树。西夷之气如屋。南夷之气如楼台,或如舟航。北狄之气如牛羊,或如穹庐。

  “远近气”:

  气初出桑榆一千五百里,平观一千里,仰视中天一百里,平望桑榆二千里,登高下属三千里。

  凡候气之法:气初出时,若云非云,似雾非雾,彷佛若可见,初出森森然,若高五六尺者,是千五百里以外气也。

  凡候敌上气,敌在东,日出候之;敌在西,日入候之;敌在南,日中候之;敌在北,夜半候之。

  欲知我军气,常以甲己日及庚子戊午日、未日、亥日及八月十八日,去军十里,登高望之,但百人以上,则皆有气。

  凡气欲似甑出炊气,勃勃而上升,外积结成形,而後可占。气不结积,散漫不定,不能为灾祥,亦必和杂,杀气森森然,乃可论也。

  凡军城上气安,则人安;气不安,则人不安。气盛,则兵盛;气衰,则中衰;气散,则众散。

  凡气得旺相色,吉;休囚色,凶。

  军上气,高胜下,厚胜薄,实胜虚,长胜短,泽胜枯。

  凡占灾祥,先推九宫分野,六壬日月,不应阴雾风雨,其占乃准。

  凡候气,多假日月之光,照耀而形,故晕珥抱背,皆出日月之旁,虹蜺相象,莫不因日而见。是故,昼候日旁,夜候月旁,辉光所烛,无得而隐矣。

  凡气见,近三日,远七日,内有大风雨,则不应灾祥。故曰:风以散之,雨以解之。

  凡军行,先观其气。兵,有胜负气、有盛衰气。锐兵强气,伏兵弱气,兵行气行,兵止气止,兵急气急,兵散气没,故曰:气是兵主,风是兵苗。为将者,不可不知也。

  “分野占”:

  经曰:天有二十八宿,为十二次;在地为十二辰,配十二月;至於九州分野,各有攸系,上下相应,故可得而占识之。

  “角亢”

  郑之分,于辰在辰,为寿星;于野,在颍川、父城、定陵、襄城、颍阳、阳翟、汝南、宏农、城父、新安、宜阳、河南、新郑,属兖州。

  “氐房心”

  宋之分,于辰在卯,为大火;于野,在楚州、山阳、清平、济阳、东郡、须昌、寿阳、睢阳、定陶等郡,属豫州。

  “尾箕”

  燕之分,于辰在寅,为析木;于野,在渔阳、北平、辽东、辽西、上谷、代郡、雁门、涿郡、范阳、新城、固安、良乡、涿州、昌黎、渤海、安定、朝那、乐浪、元菟、易定,属幽州。

  “南斗牵牛”

  吴之分,于辰在丑,为星纪;于野,在会稽、九江、丹阳、豫章、广陵、庐江、安陆、临淮、苍梧、郁林、桂阳、合浦、交趾、九真、日南、南海,属扬州。

  “须女虚”

  齐之分,于辰在子,为元枵;于野,在高密、城阳、泰山、济南、平原,属青州。

  “危室壁”

  卫之分,于辰在亥,为娵訾;于野,在魏郡、黎阳、河内、朝歌、濮阳,属并州。

  “奎娄”

  鲁之分,于辰在戍,为降娄;于野,在东海、泗州、阴陵、曲阜,属徐州。

  “胃昴”

  赵之分,于辰在酉,为大梁;于野,在信都、真定、常山、中山、钜鹿、高阳、广平、河间、武昌、文安、清河、内黄、斥邱、太原、定襄、云中、五原、朔方、上党、邯郸,属冀州。

  “毕觜参”

  魏之分,于辰在申,为实沈;于野,在高陵、河东、河内、陈留、汝南、新野、舞阳、河南、开封、阳武,属益州。

  “井鬼”

  秦之分,于辰在未,为鹑首;于野,在弘农、京兆、扶风、冯翊、北地、上郡、西河、安定、天水、陇西、蜀郡、广汉、武威、张掖、酒泉、炖煌,属雍州。

  “柳星张”

  周之分,于辰在午,为鹑火;于野,在河南、洛阳、平阴、偃师、巩县、三河,属豫州。

  “翼轸”

  楚之分,于辰在巳,为鹑尾;于野,在南郡、江陵、零陵、桂阳、武陵、长沙、汉中、汝南、南中,属荆州。

  “风角”:

  巽为风,申明号令,阴阳之使也。发示休咎,动彰神教,春官保章氏,以十二风察天地之妖祥,故金縢未启,表拔木之徵;玉帛方交,起偃禾之异。宋襄失德,六鷁退飞,仰武将焚,异鸟先唱,此皆一时之事。且兴师十万,相持数年,日费千金,而争一旦之胜负。乡导之说、间谍之词,取之於人,尚犹不信,岂一风动叶、独鸟鸣空,而举六军投不测之国,欲幸全胜,未或可知,谋既在人,风鸟参验,亦存而不弃。

  夫占风角,取鸡羽八两,悬于五丈竿上,置营中,以候八风之云。凡风起,初迟後疾,则远来;风初疾後迟,则近来。风动叶十里,摇枝百里,鸣枝二百里,坠叶三百里,折小枝四百里,折大枝五百里,飞石千里,拔木五千里。三日三夜,遍天下;二日二夜,半天下;一日一夜,及千里;半日半夜,五百里。

  “五音占风”:

  官风声如牛吼空中。徵风声如奔马。

  商风声如离群之鸟。羽风声如击湿鼓之音。

  角风声如千人之语。

  子午为宫。丑未寅申为徵。卯酉为羽。

  辰戍为商。巳亥为角。

  宫风发屋折木,未年兵作。

  徵风发屋折木,四方告急。

  商风发屋折木,有急兵。

  羽风发屋折木,米价贵。

  角风发屋折木,有急盗贼、战斗。

  岁月日时,阴德阳德,自处,阴德在十二干,阳德在天。

  岁月日时,子刑卯、卯刑子、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辰午酉亥各自相刑。

  子丑寅巳申为刑上,卯戌未为刑下。

  风从刑下来,祸浅;刑上来,祸深。三刑:为刑上、刑下、自刑。

  凡灾风之来,多挟杀气,克日,浊尘飞埃。

  凡祥风之来,多兴德气,并日色晴朗,天气温凉,风气索索不动,尘平行而过。

  凡申子为贪狼,主欺绐、不信、亡财、遇盗贼,主攻劫人。

  巳酉为宽大,主福禄,主贵人、君子。

  亥卯为阴贼,主战斗杀伤、谋反大逆。

  寅午为廉贞,主宾客、礼仪、嫁娶。

  丑戍为公正,主报仇怨,主兵。

  辰未为奸邪,主惊恐。

  贪狼之日,风从宽大上来,所主之言,仍以贪狼参说吉凶,他仿此。

  有旋风入幕,折干戈,坏帐幙,必有盗贼入营,将军必死。

  旋风从三刑上来,其兵不可当。有风从王气上来,官军胜,大寒大胜,小寒小胜。

  凡风蓬勃四方起,或有触地,皆为逆风,则有暴兵作。寅时作,主人逆;辰时作,主兵逆;午时发,左右逆;戌时发,外贼逆。

  宫日大风从角上来,有急兵来围,至日中折木者,城陷。

  羽日大风,暝日无光,有围城,客军胜。

  阴贼日风,从阴贼上来,大寒有自相杀者。

  商日大风,从四季上来,有贼攻城,关梁不通。

  “鸟情占”:

  经曰:巳酉为宽大之日,时加巳酉,鸟鸣其上,有酒食;时加寅午,有酒食辞让;时加丑戌,有酒食口舌;时加亥卯,有酒食相害;寺加辰未,有酒食妇人口舌;时加申子,有酒食争财。

  寅午为廉贞之日,时加寅午,鸟鸣其上,有谏诤责让;时加巳酉,有宾客;时加申子辰未,有口舌事;时加丑戌亥卯,有酒食,又主相杀。

  丑戍为公正之日,时加丑戌,鸟鸣其上,有长吏来慰问;时加巳酉,有公正酒食相遗;时加寅午,有吏言阴私贼事;时加申子,有吏来言公正之事;时加亥卯,有吏来说阴贼相杀。

  辰未为奸邪之日,时加辰未,鸟鸣其上,有长吏来捕奸邪事;时加巳酉,有酒食阴事;时加丑戌,有吏捕阴私奸谋事;时加亥卯,有阴谋劫害之事。

  申子为贪狼之日,时加申子,鸟鸣其上,有贼攻劫盗贼事;时加寅午,有善人言攻劫事;时加巳酉,有酒食;时加辰未,有妇人争讼事;时加丑戌亥卯,有群贼攻夺事。

  亥卯为阴贼之日,时加亥卯,鸟鸣其上,有群贼大议休废、囚死、斗伤;时加巳酉,有妇人奸私相伤;时加丑戌,有吏逐贼;时加寅午,有妇人奸淫相伤;时加辰未申子,有贼攻讨。

  右诸阴,日有鸟群飞,飘飘从鬼门四季上来,更时加四季,主有搜索,皆为斗伤事。




卷八遁甲



  〔遁甲总序〕

  经曰:黄帝征蚩尤,七十二战而不克,昼梦金人引领,长头,衣元狐之裘,而言曰:“某天帝之使授符于帝。”帝惊悟,求其符不得,乃问风后、力牧,力牧曰:“此天帝也。”乃於盛水之阳筑坛祭之,俄有元龟、巨鳌从水中出,含符致于坛而去。似皮非皮,似绨非绨,以血为文,曰:“天乙在前,太乙在後。”黄帝受符再拜,於是设九宫,置八门,布三奇、六仪,为阴阳二遁。凡一千八百局,名曰:“天乙遁甲式”。

  三门发,五将具,而征蚩尤,以斩之蚩尤者。炎帝之後与少昊治西方,主金,兄弟十八人,日寻干戈,恃甲兵之利,残暴不仁,闻黄帝独王于中央,将欲胜四帝,恃甲兵於涿鹿,黄帝至道之精,其神无所倚,其心无所适,淡然与万物合其一。天道亏盈而益谦,乃授黄帝神符而胜之。使黄帝行蚩尤之暴、蚩尤行黄帝之道,则蚩尤得符而胜黄帝矣。黄帝因蚩尤之暴,则黄帝得符而胜蚩尤矣。天道助顺,所以授黄帝符者,欲启圣人之心、赞圣人之事也。吉凶成败在乎道,不在乎符!今取其一家之书,以备参考耳。

  “日辰”:

  甲乙仲、甲乙季、甲乙孟。

  “六甲”:

  甲子、乙丑至癸亥,中间甲戍、甲申、甲午、甲辰、甲寅,并甲子,为六甲也。

  “五子遁元”:

  甲巳之日,夜半生甲子。乙庚之日,夜半生丙子。丙辛之日,夜半生戊子。丁壬之日,夜半生庚子。戊癸之日,夜半生壬子。

  阳遁、遁元,仲、孟、季;阴遁、遁元,仲、孟、季。

  坎:冬至一七四,小寒二八五,大寒三九六。

  艮:立春八五二,雨水九六三,惊螫一七四。

  震:春分三九六,清明四一七,谷雨五二八。

  巽:立夏四一七,小满五二八,芒种六三九。

  离:夏至九三六,小暑八二五,大暑七一四。

  坤:立秋二五八,处暑一四七,白露九三六。

  兑:秋分七一四,寒露六九三,霜隆五八二。

  乾:立冬六九三,小雪五八二,大雪四七一。

  阳遁,冬至後,第一甲子为上元,第二甲子为中元,第三甲子为下元。

  逆布三奇,顺布六仪。

  阴遁,夏至後,第一甲子为上元,第二甲子为中元,第三甲子为下元。

  顺布三奇,逆布六仪。

  阳遁元用坎、艮、震、巽四卦,四卦各四十五日,十二气合一百八十日。

  阴遁元用离、坤、兑、乾四卦,四卦各四十五日,十二气合一百八十日。

  五日六十时为一元,五日竟一气,一气用一元。上、中、下,阴、阳二遁,三百六十日当一岁之用。其五日,四分之一,各用中元,以通余闰,始终用之。然则冬至闰余二五八。

  经曰:以通闰余,始终用之。各用二五八,是已五日之内与日合者。

  凡用遁之法,当知九星,明九官,定八门,审直符、直事。

  “九星”:

  天蓬水常主一,天芮土常主二,天冲木常主三,天辅木常主四,天禽土常主五,天心金常主六,天柱土常主七,天任土常主八,天英火常主九。

  “九宫”:

  坎为一宫,坤为二宫,震为三宫,巽为四宫,中五宫,乾为六宫,兑为七宫,艮为八宫,离为九宫。

  “八门”:

  休门常主一,死门常主二,伤门常主三,杜门常主四,开门常主六,惊门常主七,生门常主八,景门常主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