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载记
- 琉球国志略
琉球国志略
七年,遣使入贡,犹称「王弟」。及册封后,遣使入谢,又别遣使入贡。
天顺二年,王三遣使入贡。
三年,王遣使李敬贡马及金银器皿(疏言:『本国王府失火,延烧仓库铜钱;请照永乐、宣德间例,所带货物以铜钱给赐』。礼部以铜钱系中国所用,难以准给;宜将估计钞贯,照旧六分京库折支生绢,其四分移文福建布政司收贮纻丝、纱罗、绢布等物,依时值关给。从之)。已又遣使亚罗佳其等入贡;宴赉如例。
四年,王遣使入贡。
五年,王遣使王察等贡马及方物。
六年,王遣使程鹏等贡方物;宴赉如例。已又遣使入贡,以泰久讣告。英宗命吏科右给事中潘荣、行人司行人蔡哲充正副使,往祭故王泰久,赍诏封世子尚德为王。诏曰:『朕绍帝王之统,缵祖宗之绪,主宰天下,一视同仁;抚驭华夷,靡间遐迩。惟尔琉球国僻居海岛,密迩闽中;慕义来庭,受封传业:盖有年矣。故国王尚泰久克笃勤诚,敬天事大;甫余六载,倏尔告终!先业攸存,可无承继!其世子尚德性资仁厚,国众归心;今特遣正使吏科右给事中潘荣、副使行人司行人蔡哲赍诏往封为琉球国中山王,仍赐以皮弁冠服等件。凡国中官僚、士庶,宜同心辅翼,作我外藩。呜呼!循理谨度,永坚率俾之忠;亲族睦邻,丕冒咸宁之化。故兹诏示,咸使闻知』。
七年,王遣使崇嘉山等入贡;宴赉如例。
成化二年,王遣使程鹏等贡马及方物;赐宴及衣币。
三年,王遣长史蔡璟入贡;赐币。
四年,王遣使程鹏、已又遣使读诗贡马及方物;俱赐衣币。
五年,王遣长史蔡璟入贡,已又遣使查农是等入贡;宴赉如例。王卒,世于幼,国人废之,共立御锁侧尚圆为王(广东市舶司奏:『九星洋有遭风番舶,审知是琉球贡船,欲贸货往闽,造船回国』。部覆令广东巡抚严加译审:果无虞诈,方许贸易;仍谕今后进贡,务由福建故道。并敕地方官禁约下人:不得因而侵损,失向化之心)。
六年,王遣使程鹏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福建按察司奏:『琉球贡使程鹏至福州,与委官指挥刘玉私通货贿;俱应究治』。诏逮治玉而宥鹏)。
七年,尚圆遣使蔡璟等入贡,以父尚德薨来告,请封。宪宗命户部都给事中邱弘、行人司行人韩文充正副使,赍仪物行庆吊礼,封世子尚圆为王。弘至山东病卒,改命兵科给事中管(一作官)荣偕文往(贡使蔡璟以织金蟒罗制衣,为锦衣卫校尉所诇,刑部鞫之;璟固称是国王受赐于先朝者。稽旧籍,无有没入内库;仍敕谕王知之)。
八年,王遣长史梁应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福建三司官奏:『琉球国先因进贡,潜居内地,遂成家业;应遣还』。礼部议:其人若承户部勘合许入籍者,留;余如请)。
九年,王遣王舅武实入贡谢恩(奏称:『王常遣人往满剌加国收买贡物,遭风飘至广东;有司转送福建,愿自备工料修船同回』。许之)。
十年,王遣使沈满志等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仍以钞、绢酬其自贡物值;满志等乞如旧制折给铜钱,不许)。
十一年,王遣使程鹏入贡(附奏:『乞如常例,岁一朝贡』。礼部覆称:『去年福建守臣言:『琉球使臣登岸焚劫,访察不获;宜令鹏等赍敕省谕,并定贡期』。宪宗敕王曰:『王使朝贡,已如例赏赐遣还。近福建镇守官奏:通事蔡璋等还次福州,杀人劫财,非法殊甚!今因使臣还,特降敕省谕。敕至,王宜问璋等故纵其下之罪,追究恶徒,依法惩治。自后定例:二年一贡,其许百人,多不过加五人。除正贡外,不得私附货物并途次骚扰,有累国王忠顺之意。其省之』)。
十二年,王遣使梁应等入谢。会宪宗立皇太子,应因奏乞如朝鲜、安南例,赐诏赍回。礼部以海外国,例不颁诏。宪宗特命降敕,并以锦币归赐其王及妃。是年,王卒。
十三年,王遣使李荣奉表谢恩。已又遣使程鹏贡马及方物,复请岁一遣使朝贡;不许。
十四年,世子尚真遣长史梁应等请袭封。命兵科给事中董旻、行人司右司副张祥充正副使,赍诏封世子尚真为王;赐皮弁冠服、金镶犀带,并以绿币赐王及妃。应等具奏乞仍一年一贡;不许。
十五年,王遣使李荣朝贡、迎封册;赐宴及衣币。
十六年,王遣使马怡世入谢(附奏:『臣伏读祖训条章,许臣国不时朝贡。故自臣祖、父以来,皆一年一贡。迩年旧抚福建大臣以臣国使有违法规利者,令臣二年一贡:此诚臣之罪也。然臣祖宗所以殷勤效贡者,实欲依中华眷顾之恩,杜他国窥伺之患。乞如旧制』!宪宗不许;敕王曰:『曩因尔国使臣入贡,往往假馈送为名,污我中国臣工;其实以为己利。又不能箝束傔从,以致杀人纵火、强劫民财。又私造违禁衣服,俱有显迹。故定为二年一贡之例。朝廷富有万方,岂为尔一小国而裁省冗费哉!此例既定,难再纷更。特兹省谕,王其审之』)。
十八年,王遣使贡马及方物,乞以陪臣子蔡宾五人于南京国子监读书;令有司岁给衣服、廪馔如例(王又以不时进贡为请;疏言「以小事大,如子事父」。礼部言:『其意实假进贡,以规市贩之利;宜勿听』!仍敕王曰:『朝廷定尔国二年一贡,已具前敕。臣之事君,遵君之敕可也。屡违敕奏优,可乎?所以固拒者,非为惜费;盖二年一贡,正合中制。朕恤小之意,实在此。王其钦遵,毋事纷更』!礼部又言:『琉球国进贡,旧例到京少则四、五十人,多则六、七十人,俱给赏有差。迩因各国进贡率多奸弊,每国只许五七人,不过十五人到京;余俱留边以俟。今福建以例止容正议大夫梁应等十五人赴京,既已给赏;余六、七十人俱留,布政司宜发官帑以次均给:庶不减削太甚,失柔远之意』。从之)。
二十年,王遣使程鹏贡马及方物(奏:永乐间所赐船破坏,止存其三;乞自备工料,于福建补造。部议许造其一)。
二十二年,王遣使蔡曦贡马及方物(王咨部,请遣官生蔡宾等五人归国省亲。帝曰:『昔阳城在太学,诸生三年不归省者,斥之。矧远人,岂可长留不遣!其即放归,以遂定省之私』)。
二十三年,王遣使马审礼等贡方物谢恩。孝宗赐冠带、衣币,仍命领诏赐王及妃锦币。
弘治元年,王遣使皮扬那等入贡(时从浙江入贡,帝命却之;以贡道当由福建,且贡非其时。礼部言:『远人之情可念;减赏从人,稍示裁抑』。从之。时蔡宾亦随贡使至,言『成化中读书南京国子监,今吏部侍郎刘宣时为祭酒,特加抚恤;乞容执贽于宣所致谢』。许之)。
三年,王遣使马仁等进香,别遣王舅麻勃都入贡(奏称:『本国来贡人员,近只许二十五人赴京;物多人少,恐致疏失』。又谓:『贡船抵岸,所在有司只给口粮百五十名,其余多未得给』。命来京人员许增五人,增口粮二十名)。
五年、七年,王皆遣正议大夫梁德入贡;赐王锦缎,宴赉如例。
九年、十三年,王皆遣正议大夫郑玖入贡;赐王锦缎,宴赉如例。
十五年,王遣使入贡。
十六年,命广东守臣送所获国王遣使往满剌加国收买贡物、遇风舟覆、漂至海南登岸之吴诗等百五十二人于福建守臣处给粮养赡,候本国贡使归之。
十七年,王遣使补贡(王具言:『前使遭风未回,致失二年一贡之期』。至是补贡,纳之)。武宗登极,命行人左辅颁诏至国。
正德二年,王遣王舅亚嘉尼施等贡马及方物(奏乞每岁一贡;礼部议:『彼因入贡违期,故为此奏以饰非;宜勿听』!武宗特许之。长史蔡宾奏乞自备工料修造贡船二只;部议:『验实量修,不必改造』。宾复奏;武宗曰:『宾,善人也。令二船拆卸补造,第勿过式』)。
四年,王遣正议大夫程琏入贡。
五年,王请遣官生蔡进等五人入国子监读书。许送南监,给衣、廪如例。
六年,王遣正议大夫梁能;七年,遣正议大夫梁宽等入贡。宴赉如例。
十年,王遣长史陈义;十一年,遣正议大夫梁龙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
十二年,王遣正议大夫陈义入贡。
十三年,王遣长史蔡迁;十五年,遣长史金良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
嘉靖元年,王遣王舅达鲁加尼进香、贡方物庆贺;诏赐王及妃锦币,敕王仍遵先朝旧例:二年一朝贡,每年不得过百五十人。仍命福建巡抚、御史查勘验放。
三年,王遣长史金良等二十人入贡(良言:『先有正议大夫郑绳领谢恩方物,风漂未至;表文在此,请得先进』。许之。明年,绳至,言方物以舟败;至是,复进。福建守臣以闻。世宗命就彼中宴赉,遣还方物,令所司辅运;仍令绳赍敕转敕日本国王,令捕系倡乱者以献)。
五年,官生蔡廷美等请就国子监读书;令礼部给衣、廪如例。是年,王卒。
七年,第五子尚清(「汪志」作天缵王卜称第五子;「徐录」云:尚真第五子)遣正议大夫郑绳等入贡请封;绳等回至海中溺死。
九年,又遣蔡瀚入贡,申前请。礼部以袭封重典,命福建镇、巡官查访申报。瀚请遗蔡廷美等四人归娶;给赏有差(「大学录」作十一年事。瀚又言:『来经日本国,正源义晴托赍表文,乞赦其使臣宋素卿之罪;非乞新勘合金印,复修常贡』。礼部验无印篆,倭情谲诈,不可遽信。敕琉球国王遣人传谕日本:令擒献首恶,送回掳去指挥,奏请裁夺)。
十一年,正议大夫金良赍国中人民结状请封。世宗命吏科左给事中陈侃、行人司行人高澄充正副使,赍诏敕封世子尚清为王。诏曰:『朕躬膺天命,为天下君;凡推行乎庶政,必斟酌乎古礼。其于锡爵之典,未尝以海内外而有间焉。尔琉球国远在海滨,久被声教;故国王尚真,夙绍显封,已逾四纪。兹闻薨逝,属国请封;世子尚清,德惟克类,众心所归,宜承国统。朕笃念怀柔之义,用嘉敬顺之诚;特遣使赍诏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仍赐以皮弁冠服等物。王宜慎乃初服,益笃忠勤,有光前烈。国中耆俊、臣僚,其同寅翼赞,协力匡扶。尚殚事上之心,恪尽臣藩之节;保守海邦,永底宁谧』。又敕王曰:『惟尔世守海邦,继膺王爵;敬顺天道,世事皇明。尔父尚真自袭封以来,恭勤匪懈;比者薨逝,良用悼伤!尔以冢嗣,国人归心,理宜承袭。兹特遣使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并赐尔及妃冠服、彩币等物。尔宜祗承君命,克绍先业;修职承化,保境安民:以称朕柔远之意』。
十三年,遣正议大夫梁椿入贡,表称「世子」;时诏命犹未达也(诏弛朝鲜、琉球贡使在京五日出之禁,从朝鲜国王李怿请也)。
十四年,陈侃等使还,言海中值风涛之险,多藉神庥,不致颠覆;乞赐祭以答神贶。礼部议:令福建布政司设祭一坛;升侃为光禄寺少卿、澄为尚宝司丞。王遣王勇毛实等入贡谢恩;仍以锦币、杂物赐王(先是,王以金四十两馈侃等,不受;实等并以金奏,世宗命侃等受之)。
十七年,王遣使陈赋入贡;宴赉如例。
十九年,王遣长史梁梓贡马及方物(奏请造海舟四;许之)。
二十年,王遣使殷达鲁等入贡;宴赉如例。
二十一年,长史蔡廷美招漳州人陈贵等驾船之国,因与潮阳船争利互杀;遂安置贵等于旧王城,尽没其赀。贵等夜奔,为守者多所掩杀;于是诬贵等为贼,械送福建。廷美表将赴京陈奏,巡按徐宗鲁会三司官译审以闻,留廷美等待命。得旨:『贵等违法通番,着重治。琉球既屡与交通,今乃敢攘夺货利、擅杀我民,且诬以贼;诡逆不恭,莫此为甚!蔡廷美本宜拘留重处,念素系朝贡之国,姑且放回。复若不悛,即绝其朝贡。令福建守臣备行彼国知之』。
二十二年,王遣正议大夫陈赋等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并以礼币报王。王请遣官生梁炫等归娶;时炫等就学南监已踰七年,诏给资粮、驿骑,遣人护归。
二十四年,王遣长史梁显入贡,送还朝鲜漂流人口;宴赉如例。
二十六年,王遣使陈赋入贡(赋与蔡延会偕来。廷会祖璟,本闽人;永乐中,拨往琉球充水手,而产籍在闽。廷会与给事中黄宗概上世有亲,遂与交通馈谒。事觉,逮问。礼部请并罪赋;世宗曰:『陈赋无罪,赏如例。廷会交结朝臣,法当重治。念属贡使,姑革赏示罚;仍行抚按官将廷会在闽产籍勘明处分』)。
二十八年,王遣正议大夫梁显入贡;宴赉如例。
二十九年,王遣官生蔡朝用等五人诣京,请入监读书;许之。
三十二年,王遣长史梁炫入贡;宴赉如例。
三十四年,王遣正议大夫梁硕入贡,又请放官生蔡朝用等归国省亲;许之,遣使送归。是年,王卒。
三十六年,尚清第二子尚元遣正议大夫蔡廷会等入贡请封(先是,三十五年,倭寇自浙败还,入海至琉球境;世子尚元邀击,尽歼之,得中国被掠人金坤等六名。至是,献还;因乞每岁自行修买归舟,不候题请。世宗嘉其忠顺,许之;仍赐敕奖论赏银五十两、彩币四表里,有功人马必度及廷会等俱厚赐)。
三十七年,命给事中吴时来、行人李际春充正副使,赍诏封世子尚元为王。时来寻疏论大学士严嵩奸邪状,嵩言其畏航海之险,故生事妄言;世宗怒,杖、戍时来。改命刑科给事中郭汝霖偕际春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