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十二月甲戌朔,畋近郊。
  辛巳,户部判官、右补阙李令珣免官,坐判随军三司遗失官物故也。
  癸未,幸中书省,视宰臣赵普疾。
  乙酉,以房州防御使王彦升为原州防御使。彦升有膂力,善击剑,军中目曰「王剑儿。」性残忍,在原州凡五年,戎人有犯汉法者,彦升不加刑,召僚属饮宴,引所犯戎人于前,手捽其耳嚼之,下以潖酒。戎人流血被体,股栗不敢动。前后啖其耳者数百,戎人畏惧,不敢犯塞。至天圣中,西戎犹有无耳者,盖彦升所啖也。
  有辛文悦者,不知何许人,上幼从文悦肄业,及即位,召见,授太子中允、判太府寺。周郑王时在房州,上谓文悦长者,戊戌,命文悦知房州事。(新、旧录并称周郑王以建隆三年出居房州,唐余录乃云郑王以开宝三年自西宫出,不知何据也。恐唐余录误。据新、旧录,辛文悦以开宝二年十二月戊戌知房州,文悦本传又称三年,恐本传误矣,今并从实录。)
  德裕又奏西川转运使、礼部郎中李铉亦尝醉酒,言涉指斥,上驿召铉下御史狱鞫之。铉因言德裕在蜀日屡以事请求,多拒之,皆有状。御史以闻,上悟,止坐铉酒失。己亥,责铉为左赞善大夫。(成都记载李铉坐与张延通写金字经,故责官。与本传不同,今从国史。李铉,未见。案宋史,作右赞善大夫。)
  夺右赞善大夫王昭文两任,(案王昭文,宋史及薛应旗续通鉴皆作王昭。)配隶汝州,坐监大盈仓,其子与仓吏为奸赃故也。
  凤翔节度使符彦卿被病,肩舆赴镇,至西京,上言疾亟,诏许就医洛阳。假满百日,受俸如故,为御史所纠,请下留台鞫问。上以彦卿姻旧,特释之,但罢其节度。(罢节度,会要在十一月。)
  是岁,契丹主明为帐下所弒。明性严忌,会醉,索食不得,欲斩庖者,庖者奉食挟刃,杀明于黑山下。明立凡十九年,谥穆宗,号天顺皇帝。无子,诸部首领迎立天授皇帝兀欲之子明记,号天赞皇帝,更名贤,改元保宁。以上枢密使、(按辽史,作南院枢密使。)知政事令高勋守政事令,封秦王;侍中萧守兴为尚书令,封魏王。每朝,必命坐议国事。纳守兴女燕燕为皇后。初,兀欲与妻同日遇害,明记年九岁,有以□束之,藏于积薪中,由是得免。及即位,婴风疾,国事皆燕燕决之。(明记妻萧氏,即燕燕也。仁宗实录乃以燕燕为北宰相萧思温女,与此异。疑守兴别名思温耳,当考。)
  塔坦国天王娘子之子策卜迪来贡。(会要不记其时。)
  注  释
  【一】彼意镇定无备「镇定」原作「真定」,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二、治迹统类卷一改。
  【二】冯进珂原作「冯进琦」,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本编下文、治迹统类卷一改。
  【三】阳曲原作「曲阳」,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本编下文乙正。
  【四】韩重赟阵于嘉山以待之「阵」下原脱「于」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五】文度即弘也「弘」原作「引」。按宋史卷四八二赵文度传谓「文度本名弘,以犯宣祖庙讳,赐今名」,其事迹亦与本书同。今据改。又十国春秋卷一○八赵宏传云:「以宏名犯宣祖偏讳,赐名文度。」十朝纲要卷一则载:「北汉伪岚州刺史赵洪以城降,赐名文度。」「弘」作「宏」、「洪」,疑因后人讳改而致异。
  【六】是月原作「是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七】多破腹病各本同。宋史全文卷二上作「多被腹病」。
  【八】宜于太原北石岭山及河北界西山「石岭山」原作「石岭上」,「界」、「西」二字原互倒,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五改正。
  【九】上遣骁雄副指挥使浚义孔守正「使」原作「车」,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真定苏澄善养生「善」原作「颇」,据宋本及宋史全文卷二上改。
  【一一】但遣近界漖部两林川王子「近」原作「今」,据阁本改。
  【一二】听速自收瘗「瘗」原作「疾」,据通考卷一一户口考改。
  【一三】病死者不用检视「死」字原阙,据同上书补。
  【一四】仍以途涉诸戎「涉」原作「陟」,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七○段思恭传改。
  【一五】石岭关原作「石岭阙」,据阁本及本卷上文棣州防御使何继筠于阳曲战败契丹条改。
  【一○】见闻录又偶不及唐故事「故事」原作「事故」,据宋本、阁本乙正。
  【一一】哭而祭之「哭」原作「器」,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续通鉴卷五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十一
卷十一
  起讫时间 起太祖开宝三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一
  帝  号 宋太祖
  年  号 开宝三年(庚午,970)
  全  文
  春正月癸丑,废海州东海监,复为县。
  辛酉,诏诸州官吏次第审察民有孝弟彰闻、德业纯茂者,(案宋有德行纯茂科。宋史及宋史记、薛应旗续通鉴皆作德行纯茂,此作德业纯茂,「业」字误。)满五千户听举一人,或有奇材异行,不限此数,所举得其实状【一】,等级加赏,不如诏者罪之。(王称东都事略:诏诸道州府,察民有孝弟彰闻,德行纯茂,擅乡曲之誉,为士庶推服者以闻。)
  镇宁节度使张令铎之罢军职也,上令皇弟光美娶令铎女为夫人。及令铎自镇宁来朝,被病,上亲问之,赐绢五千匹,银五千两,又赐其家人甚厚。己巳,令铎卒,赠侍中。令铎性仁恕,尝语人曰:「我从军三十年【二】,大小四十余战,多摧坚陷敌,然克捷之后,未尝妄杀一人也。」及其卒,人多惜之。
  诏河防官吏毋得掊敛丁夫缗钱,广调材植以给私用,违者弃市。
  北汉主遣使持礼币贺契丹主,枢密使高勋言于契丹主曰:「我与晋阳,父子之国也。岁尝遣使来觐,非其大臣,即其子弟。先君以一怒而尽拘其使,甚无谓也。今嗣主新立,左右皆非旧人,国有忧患,宁不我怨?宜以此时尽归其使。」契丹主曰:「善。」乃悉索北汉使者前后凡十六人,厚其礼而归之。即命李弼为枢密使,刘继文为保义节度使,诏北汉主委任之。继文等久驻契丹,复受其命,归秉国政,左右皆谮毁之。未几,继文为代州刺史,弼为宪州刺史。契丹主闻之,下诏责北汉主曰:「朕以尔国连丧二主,僻处一隅,期于再安,必资共治。继文尔之令弟,李弼尔之旧臣,一则有同气之亲,一则有耆年之故,遂行并命,俾效纯诚,庶几辑宁,保成欢好。而席未遑暖,身巳弃捐,将顺之心,于我何有!」北汉主得书恐惧,且疑继文报契丹,乃密遣使按责继文,继文以忧惧死。
  二月壬申朔,以万州梁山县为梁山军。
  己卯,雄州言刺史侯仁矩卒。仁矩,益之子也,备边牧民皆称职,上甚惜之,特遣中使护丧,官给葬事。仁矩子延广亦有勇略。(仁矩、延广,并初见干佑元年。)仁矩在雄州日,方饮宴,敌骑数千白昼入州城,居民惊扰,延广引亲信数骑驰出衙门,射杀其酋长一人【三】,斩首数级,悉擒其余党,持首级以献。仁矩喜,拊其背曰:「兴吾门者必汝也。」监军李汉超以其事闻,诏书褒美,赐锦袍、银带。
  改封禅寺为开宝寺,诏增葺之。
  先是,禁商人私贩幽州矾,犯者没入之。(建隆三年诏【四】。)其后定令,私贩河东及幽州矾一两以上,私煮矾三斤及盗官矾至十斤者,弃市。甲申,始命增私贩至十斤,私煮及盗满五十斤者死。余论罪有差。
  丁亥,兵部员外郎、知制诰卢多逊对于长春殿,赐金紫。
  庚寅,幸西茶库,遂幸建隆观。
  丁酉,宴广政殿,太子太师王溥、太子太傅武行德、左金吾卫上将军王彦超皆醉酒失仪,为御史劾奏,诏释之。
  北汉主以礼部侍郎李恽为司空、同平章事,鸿胪卿刘继颙为太师、兼中书令、领成德节度,三司使高仲曦(仲曦,未见。)为枢密使,阉人卫德贵为大内都点检,嬖人范超为侍卫亲军都虞候。超及德贵实分掌机务,恽等备位而已。恽,阳武人,遭乱,与其母隔绝,居常戚戚,但以弈棋饮酒为务,政事多废,北汉主颇以为言,恽不听。一日,恽方与僧对弈,北汉主知之,命近侍直抵恽前,取局焚之,恽怡然诣北汉主谢。明日,别造新局,弈棋如故。北汉主多内宠,继颙造簪珥数百副以献,北汉主弥重信之。
  三月壬寅朔,诏礼部贡院阅进士、诸科十五举以上曾经终场者以名闻。甲辰,得司马浦等六十三人,庚戌,复取十五举未经终场者四十三人,并赐出身,仍诏自今勿得为例。(新录、本志及会要书此特恩,并两事为一事,人数参差,今依旧录删修【五】。)
  权知贡举扈蒙擢进士合格者八人。
  忠武节度使宋偓市邸店于所部,上闻之,不悦,戊申,徙偓为静难节度使。
  己酉,以忠正节度使王审琦为忠武节度使。审琦镇寿春凡八年,岁得租课,量入为用,未尝有所诛求,民颇安之。所部邑令以罪停其录事史【六】,幕僚白令不先谘府,请按之。审琦曰:「五代以来,诸侯强横,令宰不能专县事。今天下治平,我忝守藩,而部内宰能斥去黠吏,诚可赏也,何按之有!」闻者叹服。
  庚戌,诏礼部贡院疏特赐出身人姓名各下所属州县,令官吏察其行实以闻,隐蔽者罪之。
  辛亥,以处士王昭素为国子博士致仕。昭素,酸枣人,少笃学,有志行【七】。市物随所索价偿其直,或以实非本价辞,则曰:「汝亟受之,不然,将为妄语人矣。」由是人不敢欺,且相告曰:「王先生市物,不可虚索其价也。」方治所居室,积木墙壁间。有穿窬者为木所碍,不得入,昭素觉之,尽室所有掷于外,谓盗曰:「汝速去,恐捕者至。」盗臱,委物而遁。由是邑中无盗。着易论三十三篇,学者多从之游。
  上闻其名,召见便殿,时年已七十余,上问曰:「何以不仕?致相见之晚。」昭素谢不能。上令讲干卦,至「九五飞龙在天」,则敛容曰:「此爻正当陛下今日之事。」引援证据,因示风谏微旨。上甚悦,即访以民事,昭素所言诚实无隐,上益嘉之。又问治世养身之术,昭素曰:「治世莫若爱民,养身莫若寡欲。」上爱其语,尝书屏几间。留月余,数求归,故有是命。年八十九,乃卒于家。(本传言为李穆所荐。按穆,开宝五年始召为太子中允,此时方以洋州通判免官家居,则荐昭素者非穆也。僧文莹湘山录亦言穆荐,又言对太宗,皆误。宝训言即授左拾遗与正史、实录不同,今不取。)
  丙辰,免殿中侍御史(案宋史作殿中丞。)张禺官,坐先知颍州政治不平允,为人所诉也。(张禺,未见。)
  己未,幸宰相赵普第视疾,赐银器五千两,绢五千匹。又赐其妻和氏银五十两,衣着三千匹【八】。遂幸开宝寺。
  庚申,流右监门卫率府副率王继勋于登州,辛酉,改命分司西京。继勋再犯法,上犹以孝章后故,薄其责云。
  乙丑,都官员外郎高冕责授左赞善大夫。冕尝举监察御史符□(矛□冏)□羽□,□(矛□冏)□羽□有罪削官,冕连坐故也。(冕,未见。)
  戊辰,赵普落起复。
  庚午,诏泽州直隶京师。
  升河南府巩县为次赤,以奉安陵。
  夏四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乙亥,以内客省使丁德裕权知潞州。时昭义节度使李继勋徙为天雄节度使故也。
  戊寅,诏:「诸道州府发遣合格选人赴京,除程,与两月限,限满不至者罚之。或有未欲为官者,所属具以闻,仍殿五选。」
  己卯,诏三司,诸路两税折科物,非土地所宜者,勿得抑配。又诏诸州,凡丝挠、紬绢、麻布、香药、毛翎、箭笴、皮革、筋角等,所在约支二年之用,勿得广有科市【九】,以致烦民。(此诏据本志在此月,今附见。志又云三司官属,不务协济,引例避事,始条约之。按条约三司官属,乃干德四年正月事。今削去。)
  丁亥,幸建隆观、相国开宝寺,祷雨。
  戊子,诏诸司营缮必先定课程,每旬合给物料,绝其委积侵盗之端。
  辛卯,雨。
  甲午,幸教船池。
  命翰林学士、文班常参官等,各于见任前任宾幕、州县官内,举任常参者一人。
  先是,左藏库制造衣服,即自收之,己亥,始置衣库于左掖门内。
  河北旧禁盐,建隆末,始令邢、洺、磁、镇、冀、赵六州城外二十里通行盐商。庚子,悉除诸州盐禁,过者斤税一钱,住者倍之。
  五月丁未,禁京城民家不得蓄兵器。
  戊申,诏诸州长吏,毋得遣仆从及亲属掌厢镇局务。(此据旧录,新录无此。本纪于六月乙未乃书,今从旧录。按本志及会要并云太平兴国二年,禁藩侯补亲随为镇将【一○】,自此但用本州岛衙吏为之,亦有宣补者。检兴国二年,乃不见此事,疑即此也。或兴国二年又申此禁,今两存之。)
  癸丑,幸城北观水硙。
  丁巳,京师始置便钱务。
  丁卯,诏通远军直隶京师。
  戊辰,以沧州无棣县为保顺军。
  改广政殿为大明殿。
  六月甲戌,皇长女封昭庆公主,甲申,出降左卫将军、驸马都尉王承衍。承衍,审琦之子也。
  己亥,京东发运使、吏部郎中何幼冲坐受诸州馈遗,责为考功员外郎。
  以诏书三百通付河东北、陕西诸州军,令分遣人赍入北汉境,招降其民吏。
  汴水决宋州宁陵县,发宋、亳丁夫塞之。又塞汴口以杀水势。
  秋七月壬寅,诏民诉水旱灾伤者,夏不得过四月,秋不得过七月。(食货志便于此载荆湖、淮南、两浙、川峡、广南月限,盖误也。时浙、广皆未归朝,今从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