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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
〔一〕 范书梁统传未明言上疏年月,而杜林传及通鉴均作“建武十四年”,与此异。
〔二〕 唐虞时,流共工,殛鲧也。
〔三〕 大辟,死刑也。
〔四〕 见易系辞。
〔五〕 汉书刑法志曰:孝武之时,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师古曰:“见知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而所监临部主有罪并连坐也。”此即所谓新增二科。
〔六〕 李贤曰:“按嘉传及刑法志并无此事,统与嘉时代相接,所引固不妄矣,但班固略而不载也。”惠栋曰:“东观记载统奏曰:‘ 元帝法律 少所改更,孝成、孝哀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等,猥以数年之间,亏除先帝旧约定令断律,凡百余事。’云云。统言王嘉等,明不专指嘉也。何焯以嘉为相 不过二期,安得数年之间,亏除旧律,盖考之未审也。”按惠栋所引奏文,乃袁纪之文,非东观记也。东观记梁统传曰:“统疏称:元帝初元五年,轻殊死刑三十四 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惠栋曰“不专指嘉”,是也,东观记之文是有力证明。
事下公卿,光禄勋杜林谏曰:“夫人情挫辱则节义之心损,刑网繁密则苟免之行生。圣帝明王知其如此,故深识远虑,动居其厚。故汤去三面之网 〔一〕,易着三驱之义〔二〕,所以德刑参用而示民有耻。汉德宽厚,民无二心,军士左袒,乐为刘氏〔三〕,多恩之所致也。至其后世,不能以德而勤于法,故有 吹毛求疵,诋欺无限;桃李之馈,集以成事。于是家无全行,国无廉夫,上下相循,法不能正,而仁义之风替矣。陛下览得失之要,深知其原,故破觚为圆,建斫为 朴〔四〕。法简易遵,网疏易从,海内颂政,不胜其喜,宜如旧制。”上从林议。
〔一〕 史记殷本纪曰:“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 ‘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二〕 易比卦曰:“王用三驱,失前禽。”疏曰:“三度驱禽而射之也。”
〔三〕 史记吕太后本纪曰:吕太后死,周勃入北军,行令军中曰:“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军中皆左袒为刘氏。
〔四〕 “建斫”,史记及范书均作 “斫雕”,袁纪恐误。
统徙封陵乡侯,出为九江太守,治甚有迹,吏民畏爱之。统有子九人,而松最知名。次竦,弱冠能教授,善属文。
袁宏曰:自古在昔,有治之始,圣人顺人心以济乱,因去乱以立法。故济乱所以为安,而兆众仰其德。立法所以成治,而民氓悦其理。是以有法有 理,以通乎乐治之心,而顺人物之情者。岂可使法逆人心,而可使众兆仰德,治与法违,而可使民氓悦服哉!由是言之,资大顺以临民,上古之道也。通分理以统 物,不易之数也。
降逮中世,政繁民弊。牧之者忘简易之可以致治,御之者忽逆顺之所以为理,遂隳先王之大务,营一时之私议。于是乎变诈攻夺之事兴,而巧伪奸吏 之俗长矣。陵迟至于战国,商鞅设连坐之令以治秦〔一〕,韩非论捐灰之禁以教国〔二〕。而修之者不足以济一时,持之者不能以经易世。何则?彼诚任一切之权 利,而不通分理之至数也。
〔一〕 史记商君列传曰:“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二〕 韩非子内储说上曰:“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 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 行之所易,而无离所恶,此治之道。’”又曰:“一日。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曰:‘无弃灰所易 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
故论法治之大体,必以圣人为准格;圣人之所务,必以大道通其法。考之上世,则如彼;论之末世,则如此。然则非理分而可以成治者,未之闻也。 若乃变诈攻夺之事兴,而饰智谋权册以胜之;巧伪奸利之俗长,而设禁网陷阱以饵之;患时世之莫从,悬财赏行罚以驱之;毒为下之讦逆,厚威网杀伐以服之。斯所 谓势〔利〕(力)苟合之末事〔一〕,焉可论之以治哉?先王则不然,匡其变夺,则去其所事;救其巧伪,则塞其淫情。人心安乐,乃济其难以悦之,又何不从之有 焉?人情恶侵,则正其分以齐之,又何讦逆之有焉?推此以治,则虽愚悖凶戾者,其于身也,犹知法治所以使之得所而安其性者也。故或犯治逆顺乱伦反性者,皆众 之所疾,而法之所以加。是警一人而千万人悦,则法理之分得也。夫然,则上下安和,天下悦服,又何论于法逆于理,理与法违哉?
〔一〕 据黄本、南监本改。
后汉光武皇帝纪七卷第七
十三年(丁酉、三七)
春正月戊子,诏曰:“往年敕郡国,勿因计吏有所进献,今故未止,非徒劳役,道途所过未免烦费。已敕太官勿复 受。其远方食物乘舆口实可以荐宗庙者,即如旧制。”时有献善马,日行千里,宝剑直百金。马以驾鼓车,剑以赐骑士。上雅性不喜听音乐〔一〕,手不持珠玉,征 伐常乘革车用事而已。及公孙述平,传送鼓师葆车〔二〕,然后乘舆器服渐备物焉。
〔一〕 东观记曰:“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宴辄令鼓琴,好其繁声。”袁纪上文亦同。则光武未尝不喜听音乐也。乃国家草创,百废待兴,未敢纵情欲,故经宋弘谏止,即不复令桓谭给事中也。
〔二〕 按东观记、范书“鼓师”均作“瞽师”。李贤曰:“瞽,无目之人也。为乐师,取其无所见,于音声审也。”瞽通鼓,释名释疾病曰:“ 瞽,鼓也,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
二月,马武军下曲阳,以备胡寇。
丁亥,太原王章为齐公,鲁王兴为鲁公〔一〕。
〔一〕 乃依朱佑“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之奏,改诸王为公。又按二月庚寅朔,无丁亥。范书光武帝纪作“丁巳”,是。
五月,殷绍嘉公为宋公,周承休公为卫公〔一〕。徙邓禹为高密侯,食四县。上以禹功大,封弟宽为明亲侯,禹以特进奉朝请。
〔一〕 改封宋、卫二公,范书作二月庚午日事。按二月无庚午,当系三月事,疑袁纪“五 ”系“三”之讹。又范书邓禹徙封作四月事,时功臣增邑更封,凡三六五人。
袁宏曰:古之明君,必降己虚求,以近辅佐之臣,所以寄通群方,和睦天人。古之贤臣,必择木● 集,以佐高世之主。主务宣明,不以道胜而不招;臣务对●〔一〕,不以时艰而不进。及其相遇,若合符契,功高而尊礼其人,师丧而不咎其败。此三代君臣,所以 上下休嘉,比德天地。
〔一〕 ●,说也,音易。见篇海。
末世推移,其道不纯,务己尚功,衅自外入,君臣之契,多不全矣。唯燕然和乐,终始如一,风涂拟议,古之流矣。高祖之兴,萧公之力也,且暂 亡,若失左右手〔一〕。及天下已定,无所用之,赖鲍生之说,以济其身〔二〕,狼顾涂跣,卒入囹圄〔三〕。子房玄算,高祖之蓍龟也〔四〕,始者相得,非子房 不谋也。海内既安,杜门不出,假讬神仙,仅乃获免〔五〕。
〔一〕 史记淮阴侯列传曰:“何闻信亡,不及以闻,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 ’上大怒,如失左右手。”
〔二〕 史记萧相国世家曰:“汉三年,汉王与项羽相距京索之间,上数使使劳苦丞相。鲍生谓丞相曰:‘王暴衣露盖,数使使劳苦君者,有疑君心也。为君 计,莫若遗君子孙昆弟能胜兵者悉诣军所,上必益信君。’于是何从其计,汉王大悦。”则此时非 “天下已定”也。而“天下已定”,复安何者,首乃汉十一年召平劝何让封,以家私助佐军,取悦高祖心。次乃汉十二年秋,客某说何多买田地,贱贳贷以自污,以 安高祖心。事亦均见萧相国世家。
〔三〕 史记萧相国世家曰:高祖以萧何请上林空地令民得入田怒,下何廷尉,械系之。后纳王卫尉谏,出萧何。何素恭谨,入见高祖,徒跣谢。
〔四〕 蓍所以筮,龟所以卜,古所谓神物,以定天下之事,以明狐疑之事。此则作智囊解。
〔五〕 史记留侯世家曰:“留侯从入关,留侯性多病,即道引不食谷,杜门不出岁余。” 张良又曾曰:“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
光武之在河北,未知身首安寄也。邓生杖策,深陈天人之会,举才任使,开拓帝王之略。当此之时,臣主欢然,以千载俄顷也。洎关中一败,终身不 得列于三公,俛首顿足,与夫列侯齐伍。呜呼!彼诸君子,皆尝乘云龙之会,当帝者之心。鞠躬谨密,犹有若斯之难,而况以势相从,不以义合者乎?山桑侯王常、 东光侯耿纯薨〔一〕。
〔一〕 范书曰:王常薨于建武十二年,耿纯薨于十三年。通鉴均作薨于十二年。三书互异,未知孰是。
是时有上书言,宜令司隶校尉督察三公〔一〕。司徒据苍梧陈元上疏曰〔二〕:“臣闻师臣者帝,宾臣者王〔三〕。故武王以太公为师,齐桓公以管夷吾 为仲父,古之道也。近魏文侯友田子,诸侯不敢入其境。高皇帝令相国奏事不拜,入殿不趋,所以宠大臣也。及新室王莽,遭汉中衰,独操国柄,以偷天下,况己自 喻〔四〕,不信群臣。夺公辅之任,损宰相之威。然不能禁天下之谋,身为世戮。故人君患在自骄,不患骄臣;失在自任,不在任人。方今四方未集,百姓未一,观 听者注耳目之时也。陛下宜修文武之典,袭祖宗之德,屈节待贤,以示将来,不宜有司察公辅之名也。”上善其言。
〔一〕 上书者,大司农江冯也。
〔二〕 按范书本传作“辟司空李通府”,李通罢,“复辟司徒欧阳歙府”。然欧阳歙于建武十五年始任司徒,则陈元此时不当为司徒掾也。沈钦韩曰:“案 经典序录,元为司空南阁祭酒。北堂书钞引华峤书云:‘元辟司空掾,宋弘受罪,上书讼之,言甚切直。’案弘建武六年坐考上党太守无所据免。七年,李通为司 空。是元辟司空府当于宋弘时也。”据此则陈元初辟司空宋弘府,后辟司空李通府,袁纪“
司徒掾”恐是“司空掾”之误。且范、袁二书均曰李通罢于建武十二年,则此事亦不当系于十三年。按江冯任大司农,当在李通之后,高诩之前,即建武五年至建武十一年之间,而李通任司空在建武七年,则陈元上疏当是七至十一年间事。
〔三〕 范书陈元传作“宾臣者霸” 。按战国策燕策引郭隗语曰:“
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宾即友也,则袁纪是。
〔四〕 “况”原作“足”,据黄本及范书迳改之。
南阳太守杜诗上书曰:“臣闻唐虞以股肱康,而文王以多士宁。是故诗称‘济济’,书曰‘良哉’〔一〕。臣诗窃见故大司徒伏湛,自行束脩〔二〕,无 所毁玷,笃信好学,守死善道,经为人师,行为仪表。在平原,吏民畏爱。遭世反覆,城郭不倾,秉节持重,不可推移。陛下深见臧否,显以宰相,微过斥退 〔三〕,久而不用。湛德足以左右王室〔四〕,名足以昭示远人。前者选择诸侯以为公卿,所以砥砺藩屏,劝进忠信。湛宜任宰相辅佐之官。”
〔一〕 诗大雅文王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又书益稷曰:“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
〔二〕 李贤曰:“谓年十五以上。 ”师古曰:“束脩谓初学官之时。”周寿昌曰:“盖汉时年十五而始入学官也,故注云年十五以上。”
〔三〕 范书伏湛传曰:“时蒸祭高庙,而河南尹、司隶校尉于庙中争论,湛不举奏,坐策免。”
〔四〕 左右,相助也。易泰卦“以左右民”疏曰:“左右,助也。”
夏,诏征湛。既到,即入见,赏赐浸渥。将用之,暴病薨。赐秘器,上亲吊祠。伏氏世以经学清约相承,东州号曰“伏不斗”,由家风化导然也。湛兄子恭,明帝时为司空。
大司徒侯霸薨〔一〕。上伤惜之,亲自临吊。诏曰:“惟霸积善之德,久而益彰;清洁之操,白首弥厉。汉之旧制,丞相拜日,封为列侯。顷以军旅暴 露,功臣未受国邑,缘忠臣之心,不欲先飨其宠,故未爵命。其追爵谥霸,使袭其后。”于是封霸为则乡侯〔二〕,谥曰哀侯。临淮吏民闻霸薨,莫不陨涕,共为立 祠,四时祭之。
〔一〕 范书光武帝纪曰:霸薨于春正月庚申。
〔二〕 隶释卷八金乡长侯成碑曰: “光武中兴,玄孙霸为临淮太守,拥兵从光武平定天下,转拜执法右刺奸、五威司命、大司徒公,封于陵侯。 ”洪适曰:“侯霸传云:五威司命陈崇举霸德行,迁随宰,再迁执法刺奸,后为淮平大尹。淮平即临淮也。王莽传:置执法刺奸,选侯霸等分督六尉,如汉刺史。谓 霸尝作五威司命及执法、临淮在光武时,皆非也。丞相封侯自平津始,光武以功臣未封,故霸但侯关内,既薨方追封则乡,其子昱徙封于陵,又非也。”汉碑虽可用 来证史,然亦多有讹谬,不可轻信,侯成碑即为一例。
十四年(戊戌、三八)
春正月,匈奴遣使来献。中郎将刘襄使匈奴。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后孔志为褒城侯。越嶲人任贵遣使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