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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皇祐元午十二月,何郯云:『昨诏诸珞转运使选退州郡老兵弱兵。』必定用方平此议也。
皇祐元年十月丙戌[27],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言:『臣伏见陕西路顷岁边鄙用兵之际,朝廷指挥,以诸州新弓手刺面充保捷指挥[28],用备战守[29],一路之兵,仅增十万,缘当时仓卒,不暇精择,其间甚有疲弱不堪征役之人,驱之行阵,固难得力。自休兵至今,岁月已久,尚未闻一加选汰,所费廪食,不可胜计。况其人并是州县第等之家,系在军籍,甚非所愿。伏望敕本路诸州,令告谕:应系新置保捷兵士,除人员节级外,其余年五十以上及短弱不及等之人,如不愿在军者,许令自陈[30],委监司、长吏相度,减放归农。此等久习武艺,今若放罢,亦须置籍拘管,仍乞以所居乡社相近处,如河北义勇团作指挥,置人员节级管辖。其边郡每岁以北军番递防守处,亦令比旧减数。非时边上或有警急,其罢放之人,尚可追集守城,却代精兵出战,于是亦无废阙。方今财力大屈,所患在于兵冗。竭天下所出之物,仅能供亿。陛下幸听臣言,特行处置,一路之内,可减三数万人,迺亦省费之一端。近包拯被命往陕西制置解盐,伏乞下臣此议,使其就近覆验,所冀审择利害,然后施行。』枢密使庞籍独以郯所言为是,王戌诏旨,实自郯发之。
十二月壬戌,始听保捷不任役者归农。此据鲜于侁所为何郯墓志。
十二月壬戌,诏陕西保捷军年五十以上及短弱不任役者,听归农。若无田园可归者,减为小分。凡放归者三万五千余人,皆欢呼反其家。在籍者尚五万余人,皆悲涕,恨己不得去。陕西缘边,计一岁费缗钱七十千养一保捷兵。自是岁省缗钱二百四十五万,陕西之民力稍苏。减放保捷诏,《实录》有之,其余悉从《记闻》所载傅永之言。永时将漕陕西也。
初,枢密使庞籍与宰相文彦博以国用不足,建议省兵,众纷然陈其不可,缘边诸将争之尤力,且言兵皆习弓刀,不乐归农,一旦失衣粮,必散之闾阎,相聚为盗贼,上亦疑焉。彦博与籍共奏:『今公私困竭,上下遑遑,其故非他,正由养兵太多。若不减放,无由苏息,万一果聚为盗贼,二臣请死之。』上意乃决,于是简汰陕西及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羸兵,无虑八万有余人,其六万有余悉放归农,其一万有余,各减衣粮之半。既而判延州李昭亮复奏:『陕西所免保捷特多,往往缩头曲腘,诈为短小,以欺官司。』籍因言:『兵苟不乐归农,何为诈欺若此乎?』上益信焉。其后王德用为枢密使,许怀德为殿前都指挥使,始复奏选厢军以补禁军,议者非之。
简汰羸兵无虑八万余人,此据《稽古录》。放归农者六万佘,衣粮减半者二万余,及文彦博、庞籍首议并奏对,并据《记闻》。又云施昌言、李昭亮言不可尤甚。按:昌言此年正月自河北漕徙为江淮发运,恐不复言及三路事。而昭亮此年三月,方以北宣徽、武宁节度判延州,四月改天平节度,仍判延州。今削去昌言姓名,但著昭亮。《实录》、正史载省兵事极不详[31],本志云:皇祐元年,拣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禁、厢诸军,退其罢癃为半分,甚者给粮,遣还乡里,系化外居、以罪隶军或尝有战功者,悉以剩员处之。《记闻》稍删润之,本志所云『更不别出,但取京东西、河东北、陕西等路』字,改《稽古录》所称『天下』字。王德用、许怀德奏选厢军补禁军,当考。至和元年十月,范镇言大臣以募兵塞责,指此也。
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言:『伏观朝廷昨降诏旨,委诸路转运使等第,选退州郡老弱兵士,所去者衰疾尫孱之人,所存者壮盛伉健之人。议者谓练士省财,兹实为利。闻边臣各有论奏,皆谓选汰过多,窃恐所言,未悉利病。缘方今天下之患,莫甚于冗食;冗食未去,不可以节财用;财用未节,不可以除横敛;横敛未除,不可以宽民力;民力未宽,不可以图至治。欲图至洽,宜以去冗食为先。朝廷有此处置,固亦计之甚熟。今命令才下,若以横议亟改,则去弊求治,无其日矣。臣窃料招来边臣之言,亦恐缘转运使锐于专行,不与群帅协议所致。伏乞特降指挥,约束逐路转运使,所至州郡,并令先与帅臣、长吏同议,然后选择,仍不得过有张皇,使众疑惧。其选退之人,或力可耕垦而别无生业,仍乞于所居州县,据口量拨。与系官间田,使之给养,免至流离失所。朝廷前议固已至当,不可妄有改罢,仍乞诏边帅,各令遵守施行。』
降诏诸路转运使,使选退老弱,不知果是何时。庆历八年三月甲寅张方平所对策可考。
校勘记
[1]知原州 原本脱『知』字,据《长编》卷一二四补。
[2]癸未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六补。
[3]丁亥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4]甲辰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5]河北河东京东西路 原本『河北河东西路』,脱『京东』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6]弓手 原本作『户手』,据《长编》卷一二七注文改。
[7]辛丑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三一补。
[8]只如 原本作『只知』,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9]此乃 原本作『此及』,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0]贫阙 原本作『分阙』,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1]即充 原本作『却充』,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2]监押官 原本脱『监』字,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3]衣赐 原本『赐』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4]重去 原本作『重夫』,据《长编》卷一三三改。
[15]大戚 原本『戚』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6]听诣 原本作『听诸』,据《长编》卷一三三改。
[17]庚辰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三四补。
[18]自昔 原本作『自者』,据《长编》卷一三四改。
[19]逃逸 原本作『逃免』,据《长编》卷一三四改。
[20]防拓 原本『拓』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八补。
[21]庚寅 原本『庚』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九补。
[22]夏国主 原本作『忧国主』,据《长编》卷一四八改。
[23]裁择 原本作『□幸』,据《长编》卷一五四改补。
[24]王元吉 《长编》卷一五四作『黄元吉』,是。
[25]旋旋 前一『旋』字,原本作墨丁,据《长编》卷一六三补。
[26]若虽系禁军其间羸弱 原本作『若虽系其兵禁□羸弱』,句不通。据《长编》卷一六三改补。
[27]丙戌 原本作『戊寅』,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28]新弓手 原本作『引新手』,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29]战守 原本作『战手』,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30]许令 原本作『计今』,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31]省兵 原本『兵』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六七注文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四十四
仁宗皇帝
马政
天圣四年九月戊申,三司请市籴刍粟,上因问辅臣诸坊监牧马几何[1],王曾对曰:『当今比五代马多数倍,计刍秣费,岁不下百万,盖措置利害失其要。若以陕西蕃部人中马立定数,余听民间市易,二三年间,必大蕃息,此与畜之外厩无异也。祖宗旧制,以群牧司总天下马政,其属有左、右骐骥院,分领左、右天驷监、左、右天厩坊。畜病马有牧养上下监牧,兵校长有提举、指挥使、副使、员僚十将、节级、兽医、槽头刷刨、长行,调上乘有小底。诸监之在外者,知州、通判兼领之,各据刍地列棚,并课士卒春夏出牧,秋冬入厩。孳息有赏,耗亡有罚,其为条教甚备。然马之孳息不足以待国用,常市于边州。雍熙、端拱间,沿边牧市,河东则麟、府、丰、岚州、火山军、唐龙镇、浊轮寨[2],陕西则秦、渭、泾、原、仪、延、环、庆、阶州、镇戎[3]、保安军、制胜关、浩亹府,河西则灵、绥、夏州,川峡则益、文、黎、雅、戎、茂、夔州、永康军,京东则登州。自赵德明据有河南,其牧市惟麟、府、泾、原、秦、阶、环州、岢岚、火山、保安军,其后止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置场。天圣中,犹得蕃部省马总三万四千九百余匹云。』
明道元年,上封者言:『自河南六监废,京师须马,取之河北,道远非便。』诏遣左厢提点王舜臣往度利害。舜臣言:『镇宁、灵昌、东平、淳泽四监虽废,然其地犹牧本监骐骥院马。洛阳单军镇监去京师近,罢之非便。』乃诏复二监,以牧河北孳生马。
二年七月,范仲淹安抚江淮,陈八事,其五曰:『沿边市马,岁几百万缗,罢之则绝边人,行之则困中国。然自古骑兵未必为利,开元、天宝间,牧马数十万匹。禄山为乱,王师败于函谷,曾何救焉?且骑兵之费,钱粮、刍粟、衣缣之类,每一指挥,岁费数万缗,其间老弱者尚艰于乘跨,况战斗乎?然西北戎马不可不收:既至京师,宜多鬻于民间,假其刍牧,或有边用,一呼可集。又重税以禁江淮小马,勿使至近里州军,则西北之马可行,外慰边心,内为武备,且减刍牧以亿万计。』上嘉纳之。
宝元二年五月丙申,群牧司请下秦州增价市马,从之。
康定元年二月,诏京畿、京东西、淮南、陕西路括市战马。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一寸,其直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敢辄隐者,重真之法。宰臣、枢密使听畜马七,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五,尚书、学士至知杂、閤门使以上三,升朝官閤门祗侯以上二,余命官至诸司职员、寺观主首皆一,节度使至刺史、殿前马步军都指挥使至军头司、散员副兵马使皆勿括。出内库珠偿民马直,又禁边臣私市,阙者官给。
出內库珠还马直乃月未,今从本志。书并本志云:并边七州军免括马。盖此后事,今削去。
韩琦言:『陕西科扰频仍,民已不胜其困,请免括此一路,安众心。』从之。(此据《家传》,当考。)
十二月丁未,诏开封府、京东西、河东路括驴五万,以备西讨,从陕西经略使所上考策也。
括驴五万,孙沔奏议,或可删。附魏泰《东轩录》云:陈执中天资滑稽,谑玩无礼。庆历中,韩魏公琦帅陕西,将四路进兵入平夏,以取元昊。师行有日矣。尹洙与执中有旧,荐于韩公。韩召之,谕以入界事。执中雅不欲为是行,因问韩公曰:『北之族帐无定,万一迁徙深远,以致我师,无乃旷日持久乎?』韩公曰:『今大兵入界,则倍道兼程矣。』执中曰:『粮道岂能兼程乎?』韩曰:『吾已尽括关中之驴以驮粮食。驴行速,与兵相继也。万一深入而粮食尽,自可杀驴而食矣。』执中徐曰:『驴子大好酬奖。』韩大怒其无礼,遂不使入关,然四路进兵亦竟无功。按:括驴乃康定元年十二月事,泰误谓庆历中。今附见于此。
庆历元年七月,诏诸路本州厢军军员阙马,听自市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高四尺一寸者,官用印附籍,给刍粟。
八月甲申,诏河北置场括市战马,沿边七州军免之。
按:康定元年二月括市马,止是京东西、淮南、陕西等路。庆历元年八月,乃河北。《实录》于此即书免缘边七州军,盖指河北,而本志则于康定元年二月并书其事,恐误也。今从《实录》。又按《朔历》:河北转运使乞于天雄军等六处置场买马,诏除雄、霸等七州军不买外,余二十七州军并依六场例收置。然则本志误审矣。
二年六月戊寅,诏河北转运使司籍民间所养马,有边警则给价市之。
五年七月甲戌,枢密院言:『咸平初,陕西振武乡兵许结社买马,以升填广锐军。往岁河东已尝如此例。今河东诸军阙马,又广锐指挥人数不足,欲听本路宣毅、义勇乡兵结社置马,官助其价,以升填广锐之阙。』从之。
壬子,內出藏库绢二千万,市马于府州、苛岚军。
营田
天圣四年九月辛未,废襄、唐二州营田务,以田赋民,每顷输税五分,诸州所差耕卒并牛并放还。先是,襄州有荒田四百八顷余八十亩,唐州百七十顷。自咸平二年,转运使耿望奏置营田务,每岁于属县差借种田人牛,夏又借耨田夫六百人,秋又借刈获夫千五百人,岁入甚广。后转运使张巽改其法,召水户四十一分种之,未几皆诉免,务遂废。景德二年,转运使许逖复奏兴之,而岁添役兵夫。至是,转运使言其非便,诏遣屯田员外郎刘汉杰与转运使同定利害,而汉杰言:『务自复至今,襄州得谷三十三万余石,为缗钱九万余;唐州得谷六万余石,为缗钱二万余。而所给吏兵俸廪、官牛杂费,襄州十三万余缗,唐州四万余缗。』得不偿失,故废之。
转运使当是余献卿。耿望事见咸平二年四月,与此差异。欧阳修为许逖行状,亦不载复营田务事,当考。
庆历元年十月辛丑,诏:『陕西用兵以来,本路所入税赋及内库所出并留两川,上供金帛不可胜计,而犹军储未备,宜令逐路都部署司经置营田,以助边费。』
十一月乙卯,右正言、直集贤院田况言:『镇戎、原、渭州地方数百里,尝被西寇钞略,无复农作。今竭关中之力,耗都内之钱,才可赡延州、保安军粮刍之费,若更供亿它路,则邦计危蹙可优。臣谓宜以贼马所践无人耕种之地大兴营田,以新拣退保捷军,每五百人置一堡,等第补人员,每三两堡置营田官一员,令以时耕种,农隙则教习武艺,以备战斗。今老弱罹杀害,而壮者悉被驱虏,将来纵有归业,皆家资荡然,不能自耕其田土,并官为收买之。如愿复旧地者,以官所种田苗半给之,庶几农田不荒,而边计可纾也。』是月,范仲淹奏攻守二议。其议守曰:『臣观西戎居绝漠之外,长河之地,倚远恃险,未易可取,建官置兵,不用禄食。每举众犯边,一毫之物,皆出其下,风集云散,未尝聚养。中国则不然,远戍之兵,久而不代,负星霜之苦,怀乡国之望,又日给廪食,月给库缗,春冬之衣,银鞋馈输,满道不绝,国用民力,日以屈乏,军情愁怨,须务姑息,此中原积兵之忧异于外裔也。臣谓寇敌纵降,塞垣须守,当务经远,古岂无谋?臣观汉赵充国兴屯田,大获地利,遂破先零。魏武于战伐之中,令带甲之士随宜垦辟,故不甚劳,大功克举,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唐置屯田,天宝八年,河西收二十六万石,陇西收四十四万石。孙武曰:分建诸侯,以其利利之。使食其地之毛,实役其人民之力,故赋税无转徙之劳,徭役无怨旷之叹。臣昨在延州,见知青涧城种世衡言:欲于本处渐兴田利。今闻仅获万石。臣今观之,边寨皆可使弓手士兵以守之,因置营田,计亩定课,兵获羡余,中籴于官,人乐其勤,公收其利,则转输之患,久可息矣。且使其兵徙家塞下,重田利,习地势,父母妻子共坚其守,比之东兵,功相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