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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汤征诸侯。〔一〕葛伯不祀,汤始伐之。〔二〕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君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
〔一〕集解孔安国曰:「为夏方伯,得专征伐。」
〔二〕集解孟子曰:「汤居亳,与葛伯为邻。」地理志曰葛今梁国宁陵之葛乡。
伊尹名阿衡。〔一〕阿衡欲奸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二〕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三〕汤举任以国政。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四〕
〔一〕索隐孙子兵书:「伊尹名挚。」孔安国亦曰「伊挚」。然解者以阿衡为官名。按:阿,倚也,衡,平也。言依倚而取平。书曰「
惟嗣王弗惠于阿衡」,亦曰保衡,皆伊尹之官号,非名也。皇甫谧曰:「伊尹,力牧之后,生于空桑。」又吕氏春秋云:「有侁氏女采桑,得婴儿于空桑,母居伊水,命曰伊尹。」尹,正也,谓汤使之正天下。
〔二〕集解列女传曰:「汤妃有莘氏之女。」正义括地志云:「
古莘国在汴州陈留县东五里,故莘城是也。陈留风俗传云陈留外黄有莘昌亭,本宋地,莘氏邑也。」媵,翊剩反。尔雅云:「媵,将,送也。」
〔三〕集解刘向别录曰:「九主者,有法君、专君、授君、劳君、等君、寄君、破君、国君、三岁社君,凡九品,图画其形。」索隐按:素王者太素上皇,其道质素,故称素王。九主者,三皇、五帝及夏禹也。或曰,九主谓九皇也。然按注刘向所称九主,载之七录,名称甚奇,不知所凭据耳。法君,谓用法严急之君,若秦孝公及始皇等也。劳君,谓勤劳天下,若禹、稷等也。等君,等者平也,谓定等威,均禄赏,若高祖封功臣,侯雍齿也。授君,谓人君不能自理,而政归其臣,若燕王哙授子之,禹授益之比也。专君,谓专己独断,不任贤臣,若汉宣之比也。破君,谓轻敌致寇,国灭君死,若楚戊、吴濞等是也。寄君,谓人困于下,主骄于上,离析可待,故孟轲谓之「寄君」也。国君,国当为「固」,字之讹耳。固,谓完城郭,利甲兵,而不修德,若三苗、智伯之类也。三岁社君,谓在襁褓而主社稷,若周成王、汉昭、平等是也。又注本九主,谓法君、劳君、等君、专君、授君、破君、国君,以三岁社君为二,恐非。
〔四〕集解孔安国曰:「鸠房二人,汤之贤臣也。二篇言所以丑夏而还之意也。」
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一〕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汤曰:「格女众庶,来,女悉听朕言。匪台小子〔二〕敢行举乱,有夏多罪,予维闻女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三〕今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女有众,女曰『我君不恤我众,舍我啬事而割政』。〔四〕女其曰『有罪,其柰何』?夏王率止众力,率夺夏国。〔五〕众有率怠不和,〔六〕曰『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七〕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理女。〔八〕女毋不信,朕不食言。〔九〕女不从誓言,予则帑僇女,无有攸赦。」以告令师,作汤誓。于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一0〕
〔一〕正义帝喾时陆终之长子,昆吾氏之后也。世本云「昆吾者,卫氏」是。
〔二〕集解马融曰:「台,我也。」
〔三〕集解孔安国曰:「不敢不正桀之罪而诛之。」
〔四〕集解孔安国曰:「夺民农功,而为割剥之政。」
〔五〕集解孔安国曰:「桀之君臣相率遏止众力,使不得事农,相率割剥夏之邑居。」
〔六〕集解马融曰:「众民相率怠惰,不和同。」
〔七〕集解尚书大传曰:「桀云『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吾亦亡矣』。」
〔八〕集解尚书「理」字作「赉」。郑玄曰:「赉,赐也。」
〔九〕索隐左传云:「食言多矣,能无肥乎?」是谓妄言为食言。
〔一0〕集解诗云:「武王载旆,有虔秉钺。」毛传曰:「武王,汤也。」
桀败于有娀之虚,桀奔于鸣条,〔一〕夏师败绩。汤遂伐三,俘厥宝玉,〔二〕义伯、仲伯作典宝。〔三〕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四〕作夏社。〔五〕伊尹报。〔六〕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
〔一〕正义括地志云:「高涯原在蒲州安邑县北三十里南阪口,即古鸣条陌也。鸣条战地,在安邑西。」
〔二〕集解孔安国曰:「三,国名,桀走保之,今定陶也。俘,取也。」正义括地志云:「曹州济阴县即古定陶也,东有三鬷亭是也。」
〔三〕集解孔安国曰:「二臣作典宝一篇,言国之常宝也。」
〔四〕集解孔安国曰:「欲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
〔五〕集解孔安国曰:「言夏社不可迁之义。」
〔六〕集解徐广曰:「一云『伊尹报政』。」
汤归至于泰卷陶,〔一〕中作诰。〔二〕既绌夏命,〔三〕还亳,作汤诰:「维三月,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后稷降播,农殖百谷。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四〕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五〕有状〔六〕。先王言不可不勉。』〔七〕曰:『不道,毋之在国,〔八〕女毋我怨。』」以令诸侯。伊尹作咸有一德,〔九〕咎单作明居。〔一0〕
〔一〕集解徐广曰:「一无此『陶』字。」孔安国曰:「地名。汤自三而还。」索隐邹诞生「卷」作「垧」,又作「泂」,则卷当为「垧」,与尚书同,非衍字也。其下「陶」字是衍耳。何以知然?解尚书者以大垧今定陶是也,旧本或傍记其地名,后人转写遂衍斯字也。正义垧,古铭反。
〔二〕集解孔安国曰:「仲虺,汤左相奚仲之后。」索隐仲虺二音。作「垒」,音如字,尚书又作「虺」也。
〔三〕集解孔安国曰:「绌其王命。」
〔四〕集解徐广曰:「一作『土』。」索隐谓禹、皋陶有功于人,建立其后,故云有立。
〔五〕集解音与。
〔六〕索隐帝,天也。谓蚩尤作乱,上天乃不佑之,是为弗与。有状,言其罪大而有形状,故黄帝灭之。
〔七〕索隐先王指黄帝、帝尧、帝舜等言。禹、咎繇以久劳于外,故后有立。及蚩尤作乱,天不佑之,乃致黄帝灭之。皆是先王赏有功,诛有罪,言今汝不可不勉。此汤诫其臣。
〔八〕集解徐广曰:「之,一作『政』。」索隐不道犹无道也。又诫诸侯云,汝为不道,我则无令汝之在国。
〔九〕集解王肃曰:「言君臣皆有一德。」索隐按:尚书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时,太史公记之于斯,谓成汤之日,其言又失次序。
〔一0〕集解马融曰:「咎单,汤司空也。明居民之法也。」
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
汤崩,〔一〕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二〕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三〕太甲,成汤适长孙也,是为帝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四〕
〔一〕集解皇览曰:「汤冢在济阴亳县北东郭,去县三里。冢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处平地。汉哀帝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御〕长卿案行水灾,因行汤冢。刘向曰:『殷汤无葬处。』」皇甫谧曰:「即位十七年而践天子位,为天子十三年,年百岁而崩。」索隐长卿,诸本多作劫姓。按:风俗通有御氏,为汉司空(御)史,其名长卿,明劫非也。亦有劫弥,不得为御史。正义括地志云:「薄城北郭东三里平地有汤冢。按:在蒙,即北薄也。又云洛州偃师县东六里有汤冢,近桐宫,盖此是也。」
〔二〕正义仲任二音。
〔三〕正义尚书孔子序云「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不言有外丙、仲壬,而太史公采世本,有外丙、仲壬,二书不同,当是信则传信,疑则传疑。
〔四〕集解郑玄曰:「肆命者,陈政教所当为也。徂后者,言汤之法度也。」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一〕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
〔一〕集解孔安国曰:「汤葬地。」郑玄曰:「地名也,有王离宫焉。」正义晋太康地记云:「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按:尸乡在洛州偃师县西南五里也。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褒帝太甲,称太宗。
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一〕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一〕集解皇览曰:「伊尹冢在济阴己氏平利乡,亳近己氏。」正义括地志云:「伊尹墓在洛州偃师县西北八里。又云宋州楚丘县西北十五里有伊尹墓,恐非也。」帝王世纪:「伊尹名挚,为汤相,号阿衡,年百岁卒,大雾三日,沃丁以天子礼葬之。」
沃丁崩,弟太庚立,是为帝太庚。帝太庚崩,子帝小甲立。〔一〕帝小甲崩,弟雍己立,是为帝雍己。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一〕集解徐广曰:「世表云帝小甲,太庚弟也。」
帝雍己崩,弟太戊立,是为帝太戊。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一〕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二〕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三〕伊陟赞言于巫咸。〔四〕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五〕作太戊。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六〕殷复兴,诸侯归之,故称中宗。
〔一〕集解孔安国曰:「伊陟,伊尹之子。」
〔二〕集解孔安国曰:「祥,妖怪也。二木合生,不恭之罚。」郑玄曰:「两手搤之曰拱。」索隐此云「一暮大拱」,尚书大传作「
七日大拱」,与此不同。
〔三〕索隐刘伯庄言枯死而消去不见,今以为由帝修德而妖祥遂去。
〔四〕集解孔安国曰:「赞,告也。巫咸,臣名也。」正义按:巫咸及子贤冢皆在苏州常熟县西海虞山上,盖二子本吴人也。
〔五〕集解马融曰:「艾,治也。」
〔六〕集解马融曰:「原,臣名也。命原以禹、汤之道我所修也。」
中宗崩,子帝中丁立。帝中丁迁于隞。〔一〕河亶甲居相。〔二〕祖乙迁于邢。〔三〕帝中丁崩,弟外壬立,是为帝外壬。仲丁书阙不具。〔四〕帝外壬崩,弟河亶甲立,是为帝河亶甲。河亶甲时,殷复衰。
〔一〕集解孔安国曰:「地名。」皇甫谧曰:「或云河南敖仓是也。」索隐隞亦作「嚣」,并音敖字。正义括地志云:「荥阳故城在郑州荥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也。」
〔二〕集解孔安国曰:「地名,在河北。」正义括地志云:「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十三里,即河亶甲所筑都之,故名殷城也。」
〔三〕索隐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正义括地志云:「绛州龙门县东南十二里耿城,故耿国也。」
〔四〕索隐盖太史公知旧有仲丁书,今已遗阙不具也。
河亶甲崩,子帝祖乙立。帝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
祖乙崩,子帝祖辛立。帝祖辛崩,弟沃甲立,是为帝沃甲。〔一〕帝沃甲崩,立沃甲兄祖辛之子祖丁,是为帝祖丁。帝祖丁崩,立弟沃甲之子南庚,是为帝南庚。帝南庚崩,立帝祖丁之子阳甲,是为帝阳甲。帝阳甲之时,殷衰。
〔一〕索隐系本作「开甲」也。
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帝阳甲崩,弟盘庚立,是为帝盘庚。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一〕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二〕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三〕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一〕集解孔安国曰:「自汤至盘庚凡五迁都。」正义自汤南亳迁西亳,仲丁迁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盘庚渡河,南居西亳,是五迁也。
〔二〕集解孔安国曰:「胥,相也。民不欲徙,皆咨嗟忧愁,相与怨其上也。」
〔三〕集解郑玄曰:「治于亳之殷地,商家自此徙,而改号曰殷亳。」皇甫谧曰:「今偃师是也。」
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一〕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为帝小乙。
〔一〕索隐尚书「盘庚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此以盘庚崩,弟小辛立,百姓思之,乃作盘庚,由不见古文也。
帝小乙崩,子帝武丁立。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冢宰,〔一〕以观国风。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二〕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三〕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