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

十二月庚寅,立旗纛庙。(《大政记》。 )
国有大征讨,皇帝祭,祭军牙之神、六纛之神,饮福、受胙、望燎,剌五雄鸡血于五酒碗酬神焉。(《吾学编》。 )
凡亲征仪:祭告天地、宗庙、祭旗纛,所过山川皆行祭告。师还,奏凯献俘于庙社,以露布诏告天下。(王圻《通考》。 )
凡类于上帝:前期,择日祭告天地,皇帝服武弁服,乘革辂、备六军、作乐,行三献之礼。造于太庙,宜于上帝,同。(同上。 )永乐四年七月辛卯,命朱能等征安南。癸卯,祭出师。
神旗之祭,祭火雷之神。每月朔望,神机营提督官请祭于教场。(《会典》。 )
八年二月,以亲征祓于承天门,遣官祭太岁、旗纛等神。八月丁未,遣官祭旗纛。(《大政记》。 )
嘉靖十八年,南巡,遣官祭旗纛之神;用牲醴制帛,三献,如常仪。(《会典》。 )○大射
洪武三年五月丁未,诏行大射礼。定制:凡郊庙祭祀,先期行之。命工部制射侯,定以七鹄:天子虎鹄;皇太子熊鹄;亲王豹鹄,文武一品同;三品至五品糁鹄;六品至九品狐鹄;文武子弟及士民俊秀,皆布鹄。采:自五采以下有差,布鹄无采。其司正、司射等官,皆仿古射礼,增损用之。上又以先王射礼久废,弧矢之事,专习于武夫,而文士多未解。诏:国学及郡县生员皆习射,颁大射仪于天下,朔望则于公廨或闲地习之。(《春明梦余录》。 )
二十五年,令遇朔望,习射于射圃。树鹄置位,初三十步,累加至九十步。每耦二人,各挟四矢,以次相继。长官主射。射毕,中的饮三爵,中采二爵。(《会典》。 )
记乐十一年五月五日,幸东苑。击球,射柳,听文武群臣、四夷朝使及在京耆老聚观。分击球官为两朋。自皇太孙而下,诸王大臣以次击射。赐中者币帛有差。(《通典》。 )
卷十七 礼十二(凶礼 )
◎山陵
神陵、(熙祖陵,在凤阳府泗州城北。洪武初,荐号曰祖陵,后号其山曰基运。 )
皇陵、(仁祖陵,在凤阳府太平乡。洪武二年,荐号曰英陵,寻改称皇陵,后号其山曰翊圣。 )孝陵、(太祖陵,在南京钟山之阳。后号其山曰神烈。 )
长陵、(成祖陵,在京畿之昌平州。永乐七年,封其山曰天寿。以后诸陵皆在天寿山。 )献陵、(仁宗陵,在天寿山西峰下。 )景陵、(宣宗陵,在天寿山东峰下,距长陵东少北一里许。 )
裕陵、(英宗陵,在石门山,距显陵西三里。自显陵碑前,分西为裕陵神路。 )景帝陵、(在金山。 )茂陵、(宪宗陵,在昌平州聚宝山东,少南。 )
泰陵、(孝宗陵,在昌平州笔架山东南。 )康陵、(武宗陵,在昌平州金岭山东北。 )永陵、(世宗陵,在昌平州阳翠岭。 )昭陵、(穆宗陵,在昌平州大峪山东北。 )
定陵、(神宗陵,在昌平州大峪山,距昭陵北一里。自昭陵五空桥东二百步,分北为定陵。 )庆陵、(光宗陵,在天寿山西峰石。 )德陵、(熹宗陵,在昌平州双琐山檀子峪西南,距永陵一里。 )
思陵。(庄烈帝陵,在田贵妃寝园内。 )
丙午四月丁卯,太祖至濠州,念祖考葬时,礼有未备,乃询改葬典礼、服制于许存仁等。皆以《仪礼》“改葬、缌、”对。时有言“发祥之地,灵秀所钟。不宜启迁,以泄山川之气”。太祖然之。乃命增土培其封,置守冢二十家。(《大政记》。 )
太祖即位,设祖陵祠祭署,置奉祀一员,陵户二百九十三,设皇陵卫,并祠祭署奉祀一员,祀丞三员,陵户三千三百四十二。(《礼志》。 )四年,建祖陵庙,仿唐宋同堂异室之制。(同上。 )
十一年四月,命葺皇陵。诏曰:“皇堂新造,予时秉鉴窥形,但见苍颜皓首。忽思往日之艰辛,窃恐前此碑记出自儒臣粉饰之文,不足以为后世子孙戒。特述艰难,以明昌运。”乃自制碑文,命江阴侯吴良督工刻之。(《大训记》。 )
十九年八月甲辰,命皇太子修泗州盱眙祖陵。又诏礼部制帝后冕服,命太子诣陵寝,行葬衣冠祭告礼。(《大政记》。 )
二十六年,令:车马过陵及守陵官民入陵者,百步外下马。违者以大不敬论。(《礼志》。 )
三十一年,太祖崩。遗诏:“丧祭仪物毋用金玉。孝陵山川因其故,勿改作。”(《本纪》。 )
永乐元年,工部以泗州祖陵黑瓦为言,帝命易以黄,如皇陵制。(《礼志》。 )
十一年,营寿陵于昌平。既成,帝车驾临视,名曰长陵;封其山曰天寿,遂以徐皇后葬马。(《三编》。 )
宣宗即位。方献陵。帝欲遵遗诏从俭约,以问蹇义、夏原吉。二人力赞曰:“圣见高远,出于至孝,万世之利也。”帝亲为规画。三月而陵成,宏丽不及长陵。其后诸帝因以为制。迨世宗营永陵,始益崇侈云。(《蹇义传》。 )
英宗即位,罢山陵夫役万七千人。(《本纪》。 )
正统二年,谕:天寿山陵寝,翦伐树木者重罪。都察院榜禁,锦衣卫官校巡视,工部钦、天监官环山立界。(《礼志》。 )
天顺元年,毁景帝所营寿陵,以亲王礼葬西山。至成化十一年,敕有司缮陵寝,祭飨视诸陵。(《景帝纪》。 )
成化四年,慈懿太后崩。诏议山陵。大学士彭时及商辂、刘定之言:“合葬裕陵,主庙,此不易之理。皇上所以迟疑者,以今皇太后万寿后,当与先帝同尊,自嫌二后并配,非祖宗制。考之于古,汉文帝尊所生母薄太后,而吕后仍长陵。宋仁宗追尊生母李宸妃,而刘后仍太庙。今若陵庙之制,稍有未合,则有乖前美,贻讥来叶。”帝复犹豫。时偕朝臣伏文华门泣请。帝与太后皆感动。始从时议。(《彭时传》。 )
凤阳皇陵所在,近境取寸木,法皆死。陵军多倚禁虐民。巡按何鉴请以山麓为限,他樵采勿禁。遂著为令。(《何鉴传》。 )
慈懿虽合葬裕陵而异隧,距英宗元堂数丈许,窒之。虚右圹以待,隧独通。弘治十七年,周太后崩。孝宗御便殿,出《裕陵图》示大学士曰:“陵有二隧,一窒一通。此皆先朝内臣所为,未合礼。昨见成化时彭时、商辂等章奏,先朝大臣忠厚为国如此。先帝亦甚不得已耳!”因与刘健等议,欲通隧。钦天监奏:“恐动地脉。”乃止。(《钱皇后传》。 )
孝宗崩,工部言:“大行遗诏,以节用爱民为本。乞敕内府诸司,凡葬仪冥器并山陵殿宇,务从简省。”(《礼志》。 )
正德元年,给事中周玺奏:“中官李兴、王瑞营造先帝陵寝,砍伐禁山树木数万株,掘取禁山石片数百丈,损伤龙脉,惊犯陵寝。新宁伯谭、工部侍郎李遂奉命提督,知情故纵,罪俱难逭。伏睹英宗谕旨:‘于天寿山偷砍树木,该管军卫人等不行钤束,罪该处死。’宪宗谕旨:‘于凤阳等处应禁山场,伐树取石,正犯处死。’弘治中,南京守备太监蒋忠于孝陵南二十余里案山开路,私便行走,事发论死。此列圣杜渐防微之深意。今兴等所盗,非一木一石比。陛下止令充净军,罪重罚轻,未厌众心。乞将兴、瑞照例处死,、遂亟加贬黜,以全国法,以安陵寝。”疏入,帝不纳。(《明臣奏议》。 )
十三年二月丙戌,传旨以“大行太皇太后山陵将开隧道,朕欲轻骑往视。启士工毕,遍祭诸陵”。杨廷和、毛澄等言:“山陵之役,祖宗列圣以来,付之有司。虽梓宫发引,送之不逾禁阙。其为虑也深矣。伏望勉从家法,以安人心。”科道朱鸣阳等言:“梓宫在殡,陛下于视朝听政,犹且不允;轻骑远出。岂礼所宜?且吉凶异礼,丧祭异宜。陛下欲遍祀诸陵,不知服从吉乎?抑以凶乎?以衰之哀惨,行俎豆之雍容,尤不可之甚者也。”不报。
嘉靖元年十二月,命廷臣议择寿安皇太后地。时文武大臣皆言:“橡子岭地形高敞,可以卜葬。而上意欲附近茂陵,命兴工择日。杨廷和等言:“宋宁宗欲孝宗于裕、思诸陵之旁,朱熹累疏谓:‘祖茔之制,不宜数兴工作,惊动神灵’今欲寿安皇太后于茂陵左右,将开金井,兴大工,在天之灵,恐有未安。且其襟抱收疏泄,利害非细。请如原议。”不纳。(已上《实录》。 )
四年,民盗天寿山陵树。巡按杨绍芳引盗大祀神御物律斩。都御史王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内祭器帷帐之物而言。律文:盗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今舍本律,非法之平。(《廷相传》。 )
十四年三月,上亲诣诸陵阅视。语郭勋曰:“景陵规制独小,又多损坏。其于我宣宗皇帝功德之大,殊为弗称。当重建宫殿,增崇基构,以隆追报。”(《宪章录》。 )
十五年十月,迁孝肃、孝穆、孝惠三后神主于陵殿。礼官言:“奉慈殿之祀,其称皇太后、太皇太后者,乃子孙所上尊号。今已迁奉于陵,则宜从夫妇之义。改题孝肃神主,不用‘睿’字,孝穆孝惠不用‘纯’字,则嫡庶有别矣。”从之。
十七年,改陵殿曰礻恩殿,门曰礻恩门。又建成祖圣迹亭于平台山,率从官行祭礼。(已上《礼志》。 )
二十七年二月,作永陵。时大行皇后将葬,上以陵名未定,下礼官议。于是尚书费采言:“太祖葬孝慈皇后于孝陵,成祖葬仁孝皇后于长陵,皆命名在先,卜葬在后。载《实录》中。”上乃自定孝烈皇后陵曰永陵。
隆庆元年,奉安世宗梓宫,乃自天寿山西南袄儿峪迁孝洁皇后梓宫合葬。孝恪皇后亦自金山迁焉。(已上《会典》。 )
自仁宗献陵以后,规制俭约。世宗葬永陵,其制始侈。及神宗葬定陵,给事中惠世扬、御史薛贞巡视陵工,费至八百余万云。(《礼志》。 )
万历十三年八月,作寿宫于大峪山。命礼部侍郎朱赓往视,中官示帝意,欲仿永陵制。赓言:“昭陵在望,制过之,非所安。”疏入,久不下。已竟如其言。(《朱赓传》。 )闰九月,帝以李植言:寿宫有石数十丈,恐宝座将置石上。癸卯,复躬往天寿山阅视之。终谓大峪吉,遂谪植及江东之、羊可立于外。(《李植传》。 )
是年,礼科都给事中万象春疏:“国家之事,莫大于祀典。祀典之起,实由于人心。洪惟太祖开基,建文君嗣统,既缘靖难兵至,避位自焚,迄今祭享无闻,陵园不治。行道之人,欷叹息。臣尝考往牒。当建文君没,成祖驻营龙江发哀,命有司治丧,葬以天子之礼,遣官致祭。当其时,固未尝不陵不祭也。乃今令甲所载,止孝陵及懿文太子陵,而建文君不与焉。国家明典礼,凡前代帝王有功德于民者,除岁时庙祭外,间遣官祀于其陵。矧君临天下四、五年,为嗣统之正者乎?又如革除死事诸臣,我皇上登极之初,首发明诏,令得祀于其乡。迩又允言官之奏,凡诸臣坟墓、苗裔、咸蒙治恤录。而为之君者,反不得一А之土、一勺之水,宜天下人心惋然而深悲也。似宜敕下所司,即其原葬处所,立为陵庙,岁时一体祭祀。仍乞上尊谥,以表追报之隆,复年号,以正君临之体。至景皇帝值土木之变,奉太后命,进登宝位,克戡祸乱。迨升遐之日,谥号祭葬,率从贬损,实非人心之公,国典之正也。宪宗纯皇帝允廷臣议,复其帝号,祭以帝礼。然而庙号未加,陵制有俭,于国制终属缺典。似宜遵照典制,备加尊谥,仍恭上庙号,昭示无疆。其陵制隘陋,尤须亟恢改,以慰人心企望之殷,以垂一代经常之则。”帝不允。(《明臣奏议》。 )
◎显陵
献皇帝陵在承天府钟祥县东十里松林山。(后号纯德山。 )嘉靖三年,葺陵庙,荐号曰显陵。司香内官言:“陵制狭小,请改营,视天寿山诸陵。”工部尚书赵璜言:“陵制与山水相称,难概同。”帝纳其言。(《赵璜传》。 )九月,锦衣百户随全、光禄实事钱子勋既以罪褫,希旨请献帝显陵改葬天寿山。事下工部,璜以为:“改葬不可者三:皇考体魄所安,不可轻犯,一也;山川灵秀所萃,不可轻泄,二也;国家根本所在,不可轻动,三也。昔太祖不迁皇陵,太宗不迁孝陵。愿以为法,不敢轻议。”上命礼官集议。(《明正统宗》。 )十月,礼部尚书席书会廷臣集议,上言:“显陵先帝体魄所藏,不可轻动。昔高皇帝不迁祖陵,文皇帝不迁孝陵。全等谄谀小人,妄论山陵,宜下法司按问。”报曰:“先帝陵寝在远,朕朝夕思念,其再详议以闻。”书复集众议,极言不可。乃已。(《席书传》。 )
十七年十二月癸卯,章圣太后崩。先是上营寿陵于大峪山,将奉献皇帝改葬焉。至是谕礼部曰:“兹事重大,不可缓。其遣重臣于大峪山营造显陵;一面南奉皇考梓宫来山合葬。”丁未,命崔元、张瓒等为奉迎礼仪使。壬子,上诣大峪山相视山陵。直隶巡按御史陈让上言:“合葬之举,出自陛下诚孝之一心。然臣闻葬者藏也,欲令不得见也。今出皇考体魄于所藏之地,窃非所宜。昔黄帝衣冠之陵在陕西者曰桥陵。舜葬九疑,二女不从。古人事死之礼,先庙而后坟,重魂而后魄。臣以为宜奉睿宗遗衣冠与章圣皇太后合葬于大峪山。又以章圣皇太后遗冠帔,奉以合葬于显陵。如此,则体魄不动,陟降有归,仁之至、义之尽也。”疏入。上责其阻挠成命,黜为民。已而上自大峪山还。己未,谕辅臣曰:“迁陵一事,朕中夜思之。皇考奉藏体魄将二十年,一旦启露于风尘之下,撼摇于道路之远。朕心不安,即皇考亦必不安,圣母尤大不宁也。今欲决以礼之正,莫如奉慈宫南诣,合葬穴中。令礼臣再议以闻。”(《实录》。 )严嵩等言:“灵驾北来,慈宫南诣,共一举耳。宜如初议。”上意终不决。因止崔元等且勿行,而令指挥赵俊南往,启视幽宫。明年,俊自承天还,言:“显陵不吉。”上欲亲诣承天,周阅卜兆。九卿、大臣许赞、吕楠等皆谏。上曰:“朕岂空行哉?为吾母耳!”三月庚辰,至承天,谒显陵。作新宫,曰:“待合葬也。”四月戊申归,过庆都尧母墓。从臣请致祭,帝曰:“帝尧父母异陵,可知合葬非古。”既至京,复诣大峪审视,曰:“大峪不如纯德。”遂定南之议。闰五月庚申,葬献皇后于显陵。(《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