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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王肃郑义曰:“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食於明堂者也。审如郑言,则经当言祖祀文王於明堂,不得言宗祀也。宗者,尊也。周人既祖其庙,又尊其祀,孰谓祖於明堂者乎?郑引《孝经》以解《祭法》,而不晓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义旨也?”
《通典》:“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谓祀昊天上帝,先儒所释不同。若以祭五帝,则以天帝皆坐明堂之中,以五人帝及文王配之;五官之神坐於庭中,以武王配之,通名曰祖宗,故云祖文王而宗武王。文王为父,配祭於上;武王为子,配祭於下。如其所论,非为通理。但五神皆生为上公,死为贵神,生存之日,帝王享会,皆须升堂。今死为贵神,独配於下,屈武王之尊,同下坐之义,为不便。意为合祭五帝於明堂,唯有一祭,《月令》所谓‘九月大飨帝於明堂’也。五帝及神俱坐於上,以文武二祖配五帝及五神而祭之。以文王配祭五帝,则谓之祖;以武王配祭五神,则谓之宗,明二君同配,故《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王。’夫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所以名祭为祖宗者,明祭之中有此二义。”
汉武帝元封五年,初,天子封泰山,泰山东北趾古时有明堂处,处险不敝,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图》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圜宫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命曰“昆仑”。天子从之入,以拜祀上帝焉。於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徐广曰:“在元封二年秋。”),如带图。及五年修封,则祀太一、五帝於明堂上坐,令高皇帝祠坐对之。祠后土於下房,以二十太牢。天子从昆仑道入,始拜明堂如郊礼。礼毕,燎堂下,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师古曰:“计,若今之诸州计帐也。”)。
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於明堂,毋修封。其赞飨曰:“天增授皇帝泰元神策,周而复始。皇帝敬拜太一。”(师古曰:“自此以上,赞祝者词。”)修封禅(徐广曰:“常五年一修耳,今二年,故但祠於明堂。”)。
天汉四年,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计。
太始四年三月,行幸泰山。壬午,祀高祖於明堂,以配上帝,因受计。癸未,祀孝景皇帝於明堂。
征和四年,幸泰山,修封,祀於明堂。
平帝元始四年,安汉公王莽奏立明堂、辟雍。
五年春正月,祭明堂(礼,五年一。者,毁庙与未毁庙之主皆合食於太祖也)。
致堂胡氏曰:“明堂、辟雍、灵台,杂见於《孝经》、《孟子》、《诗》与《礼记》,其制作之详不可得而闻矣,後世纷纷之论所以起欤?然以理考之,先王举事,动可为宪,必不如後世之妄作尔。王者向明而治,古之堂,今之殿也。《孝经》以为宗祀之所,《孟子》以为王政之堂,然则是人君之路寝,犹後世大朝会之正衙也。王者见群臣,觐诸侯,颁朔布政,皆於是焉,故曰‘欲行王政,则不可毁也。’齐何以有明堂?僭也。人谓宣王毁之者,俾革其僭也。孟子语以勿毁者,教使行王政也。则何以用之宗祀乎?文王已有庙矣,以季秋享帝,而奉文王配焉,不可於七庙中独举大礼于一庙,故迎主致之明堂,以配帝也。祭帝必於明堂者,帝出震而宰万物,犹向明而治天下也。武王即位,追王文王,周公制礼,推本王功,故以文王配帝,而祀于明堂。此义类也,是明堂之说也。後世纷纷,皆狃於刘歆世室、重屋之载,吕不韦青阳、总章之比,是可信乎?”
世祖中元元年,初营明堂、辟雍、灵台,未用事。
明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初祀五帝於明堂,光武帝配。五帝坐位堂上,各处其方,黄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牲各一犊。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纟句屦以行事,奏乐如南郊。礼毕,登灵台,使尚书令持节诏骠骑将军、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以配五帝。礼备法物,乐和八音,咏祉福,舞功德,班时令,敕群后。事毕,升灵台,望元气,吹时律,观物变。群僚藩辅,宗室子孙,众郡奉计,百蛮贡职,乌桓,貊咸来助祭,单于侍子、骨都侯亦皆陪位,斯固圣祖功德之所致也。朕以ウ陋,奉承大业,亲执圭璧,恭祀天地。仰惟先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以宁天下,封泰山,建明堂,立辟雍,起灵台,恢弘大道,被之八极;而嗣子无成、康之质,群臣无吕、旦之谋,盥洗进爵、昔惟惭。素性顽鄙,临事益惧。其令天下自殊死以下皆赦除之。百僚师尹,其勉修厥职,顺行时令,敬若昊天,以绥兆人。”
班固《东都赋 明堂诗》:“於昭明堂,明堂孔阳。圣王宗祀,穆穆煌煌。上帝宴享,五位时序。谁其配之?世祖光武。普天率土,各以其职。猗欤缉熙,允怀多福!”
《东京赋》曰:“复庙重屋,八达九房。”薛综注曰:“八达,谓室有八窗也。堂後有九室,所以异於周制也。”王隆《汉官篇》曰:“是古者清庙茅屋。”胡广曰:“古之清庙,以茅盖屋,所以示俭也。今之明堂,茅盖之,乃加瓦其上,不忘古也。”
章帝建初三年,宗祀明堂;礼毕,登灵台,望物。
元和二年二月,幸泰山,柴告岱宗,进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於孝武所作汶上明堂,光武帝配,如雒阳明堂礼。癸酉,更告祀高祖、太宗、世宗、中宗、世祖、显宗於明堂,各一太牢。
安帝延光三年,东巡泰山,祀汶上明堂,如元和二年故事。顺帝即位,修奉常祀。
和帝永元五年,祀五帝於明堂,遂登灵台,望物。
顺帝永和元年,宗祀明堂,登灵台,改元,大赦。
汉安元年正月,宗祀明堂,大赦,改元。
灵帝初,黄门朱等阴於明堂中祷皇天曰:“窦氏无道,请皇天辅帝诛之。”既杀武等,诏太官给塞具(塞,报祀也,赛通用)。
东汉制:明堂及灵台令各一人,掌守明堂、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东汉明堂制:上圆下方(法天地),八窗、四闼(法八风、四时),九室、十二座(法九州、十二月),三十六户、七十二牖(法三十六旬,七十二候)。
魏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宗祀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祝称“天子臣某”,齐王亦行其礼。
晋武帝太始元年二月丁丑,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又议明堂宜除五帝坐,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已。
晋明堂,裴议立,只为一殿。
太康十年十月,诏复明堂五帝位。
晋初以文帝配,後复以宣帝,寻复还以文帝配,其馀无所变革。是则郊与明堂,同配、异配,参差不同矣。挚虞议以为:“汉魏故事,明堂祀五帝之神;新礼,五帝即上帝,帝即天也。明堂除五帝之位,惟祭上帝。按:仲尼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周礼》,祀天旅上帝,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则上帝非天,断可识矣。郊丘之祀,扫地而祭,牲用茧栗,器用陶匏,事反其始,故配以远祖;明堂之祭,备物以荐,玉牲并陈,笾豆成列,礼同人理,故配以近考。郊堂兆位,居然异体;牲牢品物,质文殊趣。且祖考同配,非谓尊严之美;三日再祀,非谓不黩之义。其非一神,亦足明矣。昔在上古,生为明王,没则配五行,故太昊配木,神农配火,少昊配金,颛顼配水,黄帝配土。此五帝者,配天之神,同兆之於四郊,报之以明堂。祀天,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或以为五精之帝,佐天育物者也。前代相因,莫之或废,晋初始从异议。庚午诏书,明堂及南郊除五帝之位,惟祀天神,新礼奉而用之。前太医令韩杨上书,宜如旧祀五帝。太康十年,诏已施用。宜定新礼,明堂及郊祀五帝如旧议。”诏从之。江左以後,未遑修建。
晋傅元制《天地郊明堂夕牲歌》一,《天地郊明堂降神歌》一,《明堂飨神歌》一。
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三年正月後辛,祀明堂。车服之仪,率遵汉制,出以法驾,服以衮冕(时孙耆之议:“郊以祀天,故配之以后稷;明堂祀帝,故配之以文王。由斯言之,郊为皇天之位,明堂为上帝之庙,故徐邈以配之为言,必有神主,郊为天坛,则明堂非文庙矣。”时议帝亲奉,今亲祀北郊,明年正月上辛祀昊天,次辛祀后土,後辛祀明堂)。
宋孝武大明五年,依汉汶上议,设五帝位,太祖文帝对飨。祭皇天上帝,鼎俎、彝、簋一依太庙礼。堂制但作大殿屋十二间,无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文饰雕画而已(时有司奏:“伏寻明堂、辟雍,制无定文,自汉暨晋,莫之能辨。《周书》云,清庙、明堂、路寝司制。郑元注《礼》,义生於斯。诸儒又云,明堂在国之阳,丙巳之地,三里之内。晋侍中裴以为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可为殿,以崇严祀,其馀杂碎,一皆除之。裴所奏,窃谓可安。国学之南,地实丙巳,其墙宇规范,宜拟则太庙,唯十有二间,以应一周之数。”)。
齐高帝建元元年,祭五帝之神於明堂,有功德之君配,明堂制五室(时从王俭议)。
明帝崇昌元年,有司奏以武帝配(国子助教谢昙济议:“按《祭法》,郊祖宗,并列严祀,郑元注义,亦据兼享。宜祖宗两配,文武双祀。”左仆射王晏议:“若用郑元祖宗通称,则生有功德,况垂尊若,历代配帝,何止於二?今殷荐上帝,元属武帝,百代不毁,其文庙乎。”诏可)。
梁祀五帝於明堂,服大裘冕,樽以瓦,俎、豆以纯漆,牲以特牛,肴膳准二郊。若水土之品、蔬菜之属,宜以荐郊所无者从省。除五配,五帝行礼自东阶升,先春郊帝为始,止一献清酒,停三献及灌事(仪曹郎朱异议,祀明堂改服大裘;又以贵质,不应三献。“《礼》云:‘朝践用太樽。’郑元云:‘太樽,瓦也。’有虞氏瓦樽。此皆是宗庙,犹以质素,况在明堂,理不容象樽也。郊祀贵质,器用陶匏;宗庙贵文,诚宜雕俎。明堂之礼,於郊为文,比庙为质。请改器用纯漆,庶合文质之衷。旧仪:鬯灌求神,初献清酒,次需终,礼毕,太祝取俎上祭肉,当御前以授。五帝天神,不可求之於地,二郊主祭,无授肉之礼。请停三献灌鬯及授俎之法,止於一献清酒。旧用太牢,按郊用茧栗,《诗》云祀文王於明堂,有维羊维牛。良由周监二代,其义贵文,明堂方郊,未为极质,故特用三牲。今斟酌百王,义存通典,蔬果之荐,虽符周礼,而牲牢之用,宜遵夏、殷。请自今明堂牲用特牛。”从之)。其堂制:十二年,毁宋太极殿,以其材构明堂十二间,皆准太庙。以中央六间安六天座,悉南向。东来第一青帝,五帝依次而列。又五人帝配飨在阼阶,东上,北向。大殿後为小殿五间,以为五佐室焉(帝曰:“明堂之祭五帝,则是总义;在郊之祭五帝,则是别义。宗祀所配,复应有室,若专配一室,则义非配五;若皆配五,则成五位。以理而言,明堂无室。”朱异以《月令》“天子居明堂左个、右个”,听朔之礼,既在明堂,今若无室,则於义或阙。帝又曰:“郑元义,听朔必在明堂,此则人神混淆,庄敬道废。《春秋左氏传》云:‘介居二大国之间’。此云左、右个者,谓祀帝堂南又有小室,亦号明堂,分为三处听朔。既有三处,则有左右之义,在宫之内,明堂之外。人神有别,差无相干。”其议是非莫定,初尚未改。十二年,太常丞虞瞬复引《周礼》明堂九尺之筵,以为高下修广之数,堂崇一筵,故阶高九尺。汉家制度犹遵此礼。”於是毁宋太极殿,为明堂十二间)。
梁《明堂送神П雅》一曲,四言。《明堂遍歌》、《五帝登歌》五曲,四言。
陈祀昊天上帝、五帝於明堂,牲以太牢、粢盛六饭,羹、果蔬备荐焉。武帝以德帝配,文帝以武帝配。堂制:殿屋十二间,中央六间,依前代安六座,四方帝各依其方,黄帝居坤维,而配享坐依梁法。
後魏文帝太和十三年四月,经始明堂,改营太庙。迁洛之後,宣武永平、延昌中,欲建明堂,而议者或云五室,或云九室。至明帝神龟中,复议之。元执政,遂营九室,值代乱不成,宗配之礼,迄无所设。
北齐采《周官 考工记》,为五室。
後周采汉《三辅黄图》为九室,并竟不成。
隋文帝开皇十三年,议立明堂,繁役不就。终隋代,季秋祀五方上帝於雩坛上,其用币各依其方。人帝各在天帝之左,太祖在太昊南,西向。五官在庭,各依其方。牲用犊十二。皇帝、太尉、司农行三献礼於青帝及太祖,自馀有司助奠。五官位於堂下,行一献礼。有燎。其省牲、进熟,如南郊礼(时礼部尚书牛弘定议造明堂,将作大匠宇文恺依《月令》样,重檐复屋,五房四达,丈尺规矩,皆有准凭。帝命有司规兆,方欲崇建,又命详定,诸儒争论,莫之能决。炀帝大业年中,恺又奏之,以他役繁兴,遂寝)。
唐高祖武德初,定令每岁季秋祀五方上帝於明堂,以元帝配,五人帝、五官并从祀。迄於贞观之末,竟未议立明堂,季秋大享,则於圜丘行事。
《新唐书 礼乐志》:“明堂自汉以来,诸儒之论不一,至於莫知所从,则一切临时增损,而不能合古。然推其本旨,要於布政、交神於王者尊严之居而已,其制作何必与古同!然为之者至於无所据依,乃引天地、四时,风气、乾坤、五行、数象之类,以为仿象,而众说亦不克成。隋无明堂,而季秋大享,常寓雩坛;唐高祖、太宗时,寓於圜丘。贞观中,礼部尚书豆卢宽等议从昆仑道上层以祭天,下层以布政,而太子中允孔颖达以为非(颖达大略谓:“六艺群书,皆训基上曰堂,楼上曰观,未闻重楼之上而有明堂。又明堂法天,圣王示俭,今若飞楼架道,浮阁凌空,不合古言。又古者,敬重大事,与祭相似,是以朝觐、祭祀,并在於庙。若楼上祭祖,楼下视朝,阁道升楼,路便窄隘,乘辇则接神不敬,步陟则劳勤圣躬,侍卫在旁,百司供奉,求之经诰,全无此理。”)。侍中魏徵请为五室重屋,上圆下方,上以祭天,下以布政。谓前世儒者所言虽异,而以为如此者多同。至於高下广狭丈尺之制,可以因事制宜也。秘书监颜师古曰:‘《周书》叙明堂有应门、雉门之制,以此知为王者之常居尔。其青阳、总章、元堂、太庙、左右个,皆路寝之名也。《文王居明堂》之篇,带弓,礼高,九门磔禳,国有酒以合三族,推其事皆与《月令》合,则皆有路寝也。《大戴礼》曰在近郊,又曰文王之庙也,此奚足信哉?且门有皋、库,岂知施於郊野?谓宜近在宫中。’徵及师古皆当时名儒,其论止於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