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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乐,冬用本音,皆以黄锺为均,三成。准《周礼》云:“圜锺之均六变,天神皆降,可得而礼。”《记》云:“天神皆降。”明五帝、日、月星辰皆天神也。又准《周礼》,乐三变,唯致邱陵之,今改用六变。
△昊天上帝
苍犊一。若冬至祀圜丘,加羊九、豕九。凡肉皆实俎,其牲皆升右胖,体十一(前节三,肩、臂、;後节二,肫、胳;正脊一、廷脊一、长胁一、短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脊,从首为正,胁旁中为正。凡供为正。凡供别祭用太牢者,犊一、羊一、猪一、酒二斗,脯一段,醢四盒。若供少牢,云犊,减酒一斗)。
太樽二(实齐) 著樽二(实醴齐) 牺樽二(实盎齐) 山二(实酒),象樽二(实醍齐) 壶樽二(实沈齐) 山四(实酒) 笾十二(石盐 藁鱼 乾枣 栗黄 榛子仁 茨仁 鹿脯 白饼 黑饼 糗饵 菱仁 粉) 豆十三(韭菹 醢 菁菹 鹿醢 笋菹 芹菹 兔醢 脾析菹 豚白 饣食 鱼醢 糁食) 一(实稻粱饭) 簋一(实黍稷饭) 一(实太羹) 俎一(肉) 苍璧 币以苍(一丈八尺)
△配帝
著樽二(实齐) 牺樽二(实醴齐) 象樽二(实盎齐) 山二(实酒) 笾、豆、、簋、牲、币、璧(并同上帝)
△五帝、日月(坛第一等)
太樽各二。笾八(减白饼、黑饼、糗饵、粉),豆八(减饣食、糁食、脾析菹、豚白) 、簋、、俎(各并同上帝)。
五方帝,方色犊。大明,青犊。衣明,白犊。青帝,青圭。赤帝,赤璋。黄帝,黄琮。白帝,白琥。黑帝,黑璜(币各如其玉色)。日以圭、璧,币以青。月以圭、璧,币以白。
天皇大帝:北辰、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座,并差在行位前,馀内官诸座及五星、十二辰、河汉四十九座,坛第二等,在十二陛间。
每陛间各象樽二。每座笾二(栗、牛脯),豆二(葵菹、鹿醢),、簋、、俎各一(实同上)。牲用少牢。币皆以白。
中官市垣:帝座、七公、日星、帝席、大角、摄提、太微五帝、太子、明堂、轩辕、三台、五车、诸王、月星、织女、建星、天纪十七座,及二十八宿,并差在前列,其馀中官一百四十二座坛第三等,在十二陛间。
每陛间各壶樽二,笾、豆、、簋、俎牲币(各同第二等)。外官百五座在内之内,众星三百六十座在内之外。
外官每阶各概樽二,在坛下。众星每道间各散樽二,於内之外。每座笾一(牛脯),豆二(鹿醢),一(黍稷饭),簋一(稻粱饭),俎一(肉)。
●卷七十一 郊社考四
○郊
梁太祖开平二年十一月,自东京赴洛都行郊天礼,自石桥备仪仗至郊坛。
三年正月,以河南尹张宗为南郊大礼使(故事,皆以宰相为之,今用河南尹充,非常例也)。
周太祖广顺三年九月,太常礼院奏:“准敕定郊庙制度,洛阳郊坛在城南七里丙巳之地,圜丘四成,各高八尺一寸,下广二十丈,再成广十五丈,三成广十丈,四成广五丈。十有二陛,每节十二等。燎坛在泰坛之丙地,方一丈,高一丈二尺,开上南出户,方六尺。请下所司修奉。”从之(时周太祖将拜南郊,故修奉之)。
梁太祖南郊二(开平三年正月二十四日,其年十一月二日)。
後唐庄宗南郊一(同光二年二月一日)。
明宗南郊一(长兴元年二月二十一日)。
周太祖南郊一(显德元年正月一日)。
宋初,因唐旧制,每岁冬至圜丘,正月上辛祈,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凡四祭昊天上帝。亲祀则并皇地位。作坛於国城之南薰门外,依古制四成,十二陛,三。设燎坛於内坛之外丙地,高一丈二尺。又设皇帝更衣大次於坛外东东门之内道北,南向。
太祖皇帝乾德元年十一月甲子,亲郊,奉宣祖配,大赦改元。
先是,诏以冬至有事南郊,有司言:“冬至乃十一月晦前一日,皇帝始郊,不应近晦。”乃改用十六日甲子。太常博士和岘言:“祭不欲数。今十一月十六日亲祀南郊,请权停二十七日南至之祀。”从之。十三日,上宿斋於崇元殿,翌日,服通天冠、绛纱袍,执镇圭,乘玉辂,由明德门出,群臣夹侍,卤簿前导,赴太庙。五鼓,朝享礼毕。质明,乘辂赴南郊,斋於帷宫。上初诣太庙,乘玉辂,左谏议大夫崔颂摄太仆,上问仪仗名物甚悉,颂应对详敏,上大悦。十六日,服衮冕,执圭,合祭天地於圜丘,以皇弟开封尹光义为亚献,兴元尹光美为终献。将升坛,有司具黄褥为道,上曰:“朕洁诚事天,不必如此。”命彻之。还宫,将驾金辂,顾左右曰:“於典故可乘辇否?”对以无害,乃乘辇。壬申,以南郊礼成,大宴广政殿,号曰“饮福”。自是为例。
五代以来,宰相为大礼使,太常卿为礼仪使,御史中丞为仪仗使,兵部尚书为卤簿使,京府尹为桥道顿递使。宋制,大礼、顿递如旧,而大礼使或以亲王为之,又专以翰林学士为礼仪使,其仪仗、卤簿使或以他官充(是年,司徒兼侍中范质为南郊大礼使,翰林学士承旨、礼部尚书陶礼仪使,刑部尚书张昭卤簿使,御史中丞刘温叟仪仗使,皇弟开封尹光义桥道顿递使)。太平兴国元年,始铸五使印。
石林叶氏曰:“南郊五使,唐制甚详。考於《会要》,才见长庆後有以太常卿为礼仪使,御史中丞为大礼使尔,不知礼仪、大礼何以为别也?其以宰相为大礼使,礼部尚书为礼仪使,御史中丞为仪仗使,兵部尚书为卤簿使,开封尹为桥道使者,盖後唐之制,故本朝用之,但改太常卿为礼仪使尔。太常卿既不常置,而中丞、兵部官或阙,则例以学士及他曹尚书、侍郎代之。大礼掌赞相,卤簿掌仪卫,桥道掌顿递,礼仪掌礼物仪仗,无正所治事,但督察百司不如礼者而已。真宗东封西郊,尝专用辅臣,天禧後罢。至元符初,始召并用执政,遂著为令。”
《长编通考》曰:“恭考太祖南郊凡四,自後宿斋、朝享、仪礼、降赦率如初,惟开宝四年,始用绣衣卤簿。先是,大驾卤簿衣服、旗帜止以五采绘画。至是,尽易以绣。九年,以江表底定,方内大同,用申报谢,乃幸西京,以四月有事於南郊。先是,霖雨弥旬。及赴斋宫之日,物晴霁,观者如堵,咸相谓曰:‘我辈少逢乱离,不图今日复睹太平天子仪卫。’皆相对感泣。又考卤簿凡四等:大驾、法驾、銮驾、黄麾仗。大驾,郊祀、籍田、荐献玉清昭应景灵宫用之。”
按:梁太祖始建都於汴,然郊坛则在洛都。开平二年十一月南郊,帝自东京至洛都行礼,自石桥备仪仗至郊坛。三年正月,以河南尹张宗为南郊大礼使。後唐庄宗同光二年,帝祀南郊。初,梁均王将郊祀於洛阳,闻杨刘陷而止,其仪物具在。至是,张全义请上亟幸洛阳,谒庙毕,即祀南郊。从之。然则梁、唐行郊祀皆在洛阳。国初,始作郊坛於国城南薰门外。开宝九年,诏曰:“定鼎洛邑,我之西都;燔柴泰坛,国之大事。今江表底定,方内大同,景灵,用申报谢,乃眷西顾,郊兆存焉。将饬驾以时巡,躬展诚於阳位。朕今幸西京,以四月有事於南郊,宜令有司各扬所职。”以是观之,艺祖亲郊凡四,独是岁行之於洛阳。然凡郊必以阳至之月,独是岁以四月,乃是行大雩之礼,盖本非彝典。帝以洛都元有郊兆,是年又有欲徙都於洛之意,故因西幸而特行其礼云。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十一月丙申,郊,奉太祖配。
国初以来,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神州凡七祭,并以四祖迭配。而太祖亲郊者四,并以宣祖配。上即位,以宣祖、太祖更配。是年,合祭天地,始奉太祖升侑焉。雍熙元年,郊,扈蒙定礼,奏言:“《经》曰:‘严父莫大於配天。’请以宣祖配天,太祖配上帝。”乃用其议,识者非之。淳化四年,礼仪使苏易简上言:“按:唐永徽中,以高祖、太宗同配上帝。欲望亲祀郊丘,奉宣祖、太祖同配;共常祀孟春祈、孟冬神州、季秋大享,以宣祖崇配;冬至圜丘、夏至北郊、孟夏雩祀,以太祖崇配。”从之。
淳化三年,礼仪使言:“皇帝亲郊,故事,在京并去圜丘十里内神祠及所过桥道,并差官致祭,而独遗太社、太稷、文宣、武成王等庙。今请事出宫前一日,遣官致祭。”从之。
至道三年十一月,时真宗已即位,有司上言:“冬至祀圜丘、孟夏雩祀、夏至祭方丘,请奉太宗配;上辛祈、季秋大享明堂,奉太祖配;上辛祀感生帝、孟冬祀神州地,奉宣祖配;其亲郊圜丘,奉太祖、太宗并配。”诏可。
大中祥符四年,职方员外郎、判太常礼院孙言:“准礼,冬至祀圜丘,有司摄事,以天神六百九十位从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天皇大帝以下并不设位。且太昊、勾芒惟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及之,今乃祀於冬至,恐未叶宜。”诏两制及崇文院详定。翰林学士晃迥等言:“按《开宝通礼》:圜丘,有司摄事,祀昊天、配帝、五方帝、日月、五星、中外官、众星、总六百八十七位;雩祀、大享,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总十七位;方丘,祭皇地、配帝、神州、岳镇、海渎七十一位。今司天监所设圜丘、雩祀、明堂、方丘并十七位,即是方丘有岳、渎从祀,圜丘无星辰,而反以人帝从祀。参详故事,实为阙典。望如所请,以《通礼》神位为定。其有增益者,如後敕。”奏可。
景德三年,崇文院检讨陈彭年言:“《礼记 月令》,正月天子以元日祈於上帝。注云:‘为上辛祈,郊祀昊天上帝。’又《春秋传》曰:‘启蛰而郊,郊而後耕。’盖春气初至,农事方兴,郊祀昊天,以祈嘉,故当在建寅之月,迎春之後矣。自晋泰始二年,始用上辛,不择立春之先後。齐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议者欲迁日,王俭启云:‘宋景平元年、元嘉六年,并立春前郊。’遂不迁日。其後吴操之又云:‘应在立春後。’然则左氏所记启蛰而郊,乃三代彝章,百王不易。王俭所启郊在春前,乃後世变礼,经籍无闻。载详《月令》正月元日祈,则明在正月之辛;左氏‘启蛰而郊,郊而後耕’,则明在立春之後。参较其义,焕然无疑。来年正月十日立春,三日上辛祈,斯则袭王俭之末议,违左氏之明文,礼有未安,事当复古。”
乾兴元年,真宗崩,诏礼官定迁郊祀配帝,乃请:“孟春上辛祈、孟冬祭神州地,以太祖配;孟夏雩祀、冬至祀昊天上帝、夏至祭皇地,以太宗崇配;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季秋大享明堂,以真宗崇配;皇帝亲祀郊丘,以太祖、太宗崇配。”奏可。
故事,三岁一亲郊,不郊辄代以他礼,庆赏与郊同,而五使皆辅臣,不以官之高下。天圣二年,翰林学士领仪仗,御史中丞领卤簿,始用官次。
天圣五年十一月癸丑,郊,以翰林学士宋绶摄太仆,陪玉辂。上问仪物典故,绶占对辨给,因使绶集群官撰集《天圣卤簿图记》上之。礼仪使请郊後诣玉清昭应、景灵宫。诏郊前享景灵,近臣奏告;玉清昭应择日恭谢。大礼使王曾请节庙乐,帝曰:“三年一享,不敢惮劳也。”三献终,增礼生七人,各引本宝,太祝升殿彻豆。三日,又斋长春殿,谢玉清昭应宫。
沈氏《笔谈》曰:“上亲郊庙册文,皆曰‘恭荐岁事’。先景灵宫,谓之朝献;次太庙,谓之朝享;末乃事於南郊。予集《郊式》时,曾预讨论,常疑其次序。若先为尊,则郊不应在庙後;若後为尊,则景灵宫不应在太庙之先。求其所从来,盖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於上帝,则百神皆预遣使祭告,唯太清宫、太庙则皇帝亲行,其册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於某所,不敢不告。’宫庙谓之奏告,馀皆谓之祭告,唯有事於南郊,方为正祠。至天宝九载,乃下诏曰:‘告者,上告下之词。今後太清宫宜称朝献,太庙称朝享。’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册文皆为正祠。”
杨氏曰:“愚按:‘卜郊受命於祖庙,作龟於祢宫。’疏引《礼器》‘鲁人将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宫’为证。《礼器》注云:‘鲁以周公之故,得郊於上帝。先有事於宫,告后稷也。’夫有事谓告祭也,郊事至重,又尊祖以配天,故先告於祖而受命焉,乃卜日於祢宫。自此以後,散斋七日,致斋三日,斋戒以神明其德,将以对越上帝,此则古礼然也。太祖皇帝乾德六年十一月,初行郊祀。先是,十三日宿斋於崇元殿,翼日赴太庙,五鼓朝享礼毕,质明乘玉辂赴南郊,斋於帷宫。十六日,行郊祀礼。夫五鼓朝享於太庙,质明乘辂赴南郊,斋於帷宫,又二日而郊祀,此则不拘古礼,以义起之,深得古人告祭於太庙之意,而又不失乎致斋之严也。其後,有司建明,或失其中。仁宗天圣二年八月,太常礼院上言:‘南郊合行荐告之礼,望降所用日。’诏将来玉清昭应宫、景灵宫、太庙同日行礼。後五年,礼仪使刘筠奏曰:‘天圣二年南郊制度,皇帝自大安殿一日之内数次展礼,万乘之陟降为劳,百执之骏奔不暇。欲乞将来南郊礼毕,别定日诣玉清昭应宫、景灵宫行恭谢之礼。’夫刘筠之请,盖欲避一日频并之劳也,然荐告者,郊前之礼也;恭谢者,郊後之礼也。刘筠欲易郊前荐告之礼为郊後恭谢之礼,盖亦以玉清昭应宫、景灵宫非礼之正,不欲指言其事,故为是婉辞以达意也。景五年十月,侍讲贾昌朝言:‘朝庙之礼,本告以配天享侑之意,合於旧典,所宜奉行。其景灵宫朝谒,盖沿唐世太清宫故事,有违经训,固可改革。欲望将来朝庙前未行此礼,候郊礼毕,诣景灵宫谢成,如下元朝谒之仪。所冀尊祖事天,礼简诚至。’夫贾昌朝之说,即刘筠之说也。然刘筠之议婉而明,不若贾昌朝之言严而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