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宝元二年十月九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言:「悼献太子名上一字犯圣祖讳,请止书曰佑。」从之。
康定元年五月十二日,枢密院言:「皇子八月十五日生,请依郡王使相例,赐袭衣、彩帛百匹、金器百两、马二疋、金镀银鞍勒一副。」从之。
七月二十五日,命端明殿学士李淑修撰寿国公府表章文字。
庆历元年五月十七日,诏以皇故长子始生而不育,将葬,赐名昉,赠太傅,追封褒王,谥曰怀靖。
八月八日,诏以皇第三子生,遣官奏告宗庙。
三年五月二十日,复给荆王元俨所上公使钱。元俨领荆、扬二镇,岁凡给缗钱二万五千。是时西鄙用兵,宗室自刺史以上各进纳本州岛公使钱之半以助边费,帝以元俨叔父之尊,不欲裁损,至是复全给之。
嘉佑三年二月二十九日,诏太常礼院议立周王佑之后。礼官言:王薨在下殇之年,未有为父之道,于礼不当立后。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三日,诏赐皇子颢公使钱二千贯,頵一千五百贯。
二年五月十七日,权御史

中丞贾黯请自今皇子及宗室卑属除检校三师官者,随其迁序,改授三公。诏两制详议。翰林学士王珪等言:「按《官仪》,自魏以来,以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是为三公。国朝因之。《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盖天子所师法。今皇子以师傅名官,于义弗安,盖前世因循,失于厘正。传不云乎:『必也正名乎!』臣以谓,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并不可带师傅之名,随其迁序,改授三公之官。看详黯言,委得允当。」诏俟加恩改正。
神宗熙宁四年九月十五日,中书门下言:「淳化五年翰林学士张洎奏对:吴王元杰带扬州大都督长史,长史是王府佐官,不称名秩。寻诏他日亲王有恩命,落府长史。其后有司失于推行,亲王犹带府长史,今请罢去。」从之。
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岐王颢、嘉王頵言:「蒙遣中使赐臣等方团玉带各一,及准合门着为朝仪。臣等欲宝藏于家,不敢服用。」帝不许。又乞佩金鱼以别嫌,诏以玉鱼赐之。亲王赐玉带佩鱼自此始。
元丰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诏岐王颢、嘉王頵并岁赐见钱八千贯,更不以一半折绢。
六年五月十五日,诏:「雍王颢、荆王頵乞建外第,十余年中,章数十上。入侍宝慈宫非便,数谕止之,而确然坚请不已,皇太后近亦屡以为言。宜依所乞,令学士院降诏宣谕,仍令有司度地以闻。」尚书工部言:请以城北马军教场建第。从之。
闰六月二十二日,诏皇子、新授检校太尉、

山南东道节度使、仪国公佖请给公使并依延安郡王初除官例二千吏支给此句疑有脱误。。其牌印亦令改铸。仍为永例。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五日,诏:「见修建扬王颢、荆王頵外第,两位各赐银器并陈设动用等,令所属制造。」
二十二日,三省言:「扬王颢、荆王頵奏乞迁外第,未蒙诏可。今虽名居外,而威颜咫尺,时奉朝谒,固与密迩宫禁无异。伏望早赐矜允。」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先是元丰中,二王屡奏乞居外第,虽已降诏许之,而未果迁出,至是恳请,故有是命。
二十四日,诏二王外第以亲贤宅为名。
二十八日,诏二王就第日,宗室正任以上自府门送至第,仍令亲王伴食,入内内侍省差官管干。
四月十二日,诏二王各赐银、绢、缗钱各五千,岁各增公使缗钱五千,仍给见钱。本府官吏赐与有差。
五月六日,诏荆王頵妻嘉国夫人王氏进封潭国夫人。
十四日,诏扬王颢男二人、荆王頵男七人并迁一官,以驾幸亲贤宅,特推恩也。
二年六月六日,诏扬王颢妻崇国夫人冯氏先送瑶华宫入道崇:原脱,据后绍圣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条补。,宜特赐法名守冲,仍赐紫衣,号希真凝寂大师。先是元丰二年,以与王不协,送瑶华宫,至是始有是命。
三年三月四日,扬王颢奏:「有女数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望特于左藏库借交料钱三万贯,月以料钱四贯除折还纳。」从之。
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徐王颢增赐公使钱三千缗。先是三省言:「南郊礼

毕,徐王加恩,当赐剑履上殿,缘虚文已删去,请易以岁增公使缗钱。」太皇太后曰:「尝有例耶 」吕大防等对曰:「仁宗时荆王元俨增至五万贯,徐王昨亦增赐,今纔万三千缗。」乃诏增之。
八年二月八日,诏皇弟大宁郡王以下出就外学,宜令于亲王旧第置学舍,及差官二员充诸王说书,就差逐位内侍四员充管干官。前此太皇太后宣谕三省曰:「大宁郡王以下渐长,可令就学。」故有是诏。
三月二十三日,诏皇(第)[弟]、诸郡王、国公出就外学,各赐九经及孟、荀、扬子书一部,令国子监印给。
八月十八日,诏徐王颢许乘檐子至下马处,以颢疾故也。
绍圣二年十月十三日,诏曰:「朕嗣有令绪,获承至尊,惟先帝休德施及后世博矣。共赖燕谋之锡,实蕃同气之亲。顷在妙龄,已就外学。属柄臣之佥议,援今昔以有言,以谓年逮奉朝,礼当出合,庶明班爵之义,以固盘石之宗。朕稽协祖宗之猷,深怀手足之爱。因之广孝,曷喻至情。以义称恩,姑循故事。大宁郡王佖、遂宁郡王佶宜依所请。仍令有司疾速修完东宫位次,候来春出合。」时宰臣章惇等言:「皇弟大宁郡王等出就外学,于今三年,年及奉朝,而爵号未称,礼秩未备。宜及此时进爵增秩,启真王封,及大建邸第,开府置属。出班外廷,入侍长乐,以衍茂天支,增重王室。」故有是诏。
十一月十一日,诏瑶华宫希真凝寂太师冯守冲复封崇国夫人。初,三

省奏冀王乞罢册礼,帝因宣谕:「王之夫人冯氏,在先帝时以其不和,止令异居尔。至元佑已及九年,乃更施行。闻所居甚敝,资用不足,可复其国封,给赐如故,仍葺其所居。」
三年正月十七日,诸王位说书傅楫言:「将来诸郡王听读日,乞依旧互讲《论语》、《孝经》、《孟子》,如唐诗对句之类一切罢去。」从之。
二月二十二日,将作监上修盖皇弟大宁郡王、遂宁郡王等五位外第地图。诏皇弟五位依亲贤宅故魏王位,从东先次修盖。
九月二十八日,楚王颢言:「臣妻冯氏已蒙恩还复封邑,欲望许令归臣本家。」未报。会王薨,其子孝骞复以为请,从之。
四年二月一日,诏故燕王崇国夫人请给依旧全支。以昨在瑶华宫减半支给,故有是诏。
十七日,三省奏楚王颢遣表,诏(将)[特]除其子渭州防御使孝骞为崇信军节度观察留后。又奏孝骞与狄谘女为亲,诏特封齐安郡君。
十八日,诏申王佖、端王佶每年特赐公使钱各六千五百贯,内一半见钱,一半折绢。
元符元年二月十三日,诏:咸宁郡王俣、普宁郡王似于三日内选日出合,权就东宫。所有佖等见住位,以令有司依先定图,计会誊那,擗截施行。」以三省言,皇弟大宁郡王佖、遂宁郡王佶并许建第开府,今修外第两位,旦夕毕,咸宁郡王已下次当出合,故有是诏。
三月三日,皇弟申王佖、端王佶奏:「臣等自忝窃恩荣,开国建府,托局内城,附居宫禁,

一日必葺,三年于兹,以理则早合丐迁,论情则难于遽请。盖陛下隆属籍之爱,厚天伦之亲,结恋既深,恳陈莫遂。而又营修第等,多阅岁时,比及告功,尚需督治。愿陛下察其至诚,先于暇日申敕有司,为臣等拣时历吉,早许就居,则臣等被陛下友爱之赐,曷有穷已。」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先是两上章恳请,再降诏不允,至是始得请。
六日,中书省言:「皇弟普宁郡王〔出〕合,管干所奏:普宁郡王出合,欲依大宁郡王等例,日于前后殿退「日」前疑脱「是」字。,入内奏万福,未时奏安置等。」从之。
八日,诏:「五王外第以懿亲宅为名。候申王佖、端王佶入日,宗室正任以上自府门送至第,仍就赐御筵,入内内侍省取旨差内臣二员管干。」其后莘王俣、简王似、永宁郡王戚出居外第,并用此例。
十六日,诏申王佖、端王佶岁赐实给公使见钱八千缗;及迁外第,特各赐银绢五千匹两、钱五千缗;府官吏赐有差。其后莘王俣、简王似、永宁郡王戚出居外第,并用此例。
二十日,皇弟申王佖、端王佶迁居外第。
二十一日,车驾幸申王府,翌日幸端王府。
二年二月六日,莘王俣再上表乞居外第,从之。
三月十七日,皇弟永宁郡王戚再上表乞出合,从之。
十月二十二日,诏睦王戚已出合,依申王例添岁赐公使钱。
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皇弟蔡王似三上札子乞居外第,从之。
八月二十一日,诏蔡王似九月三日迁外第,是

日令宗室正任以上往送,亲王伴食,及差内臣二员主治。其余外第事并如陈王佖等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七月四日,皇弟蔡王似以小史坐指斥系狱,上表待罪,未敢朝参。诏令赴朝参如(政)[故]。
八月三日,皇弟定王戚两上表乞迁外第,从之。
崇宁元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宣谕辅臣曰:「昨日内中见蔡王来,言语容止颇甚详熟,痛引前咎,及再三称谢钦成升祔,恩礼隆厚。亦渐向学,殊可喜也。已勒令勤读。」蔡京进曰:「自古帝王于兄弟一有嫌疑,至终身不能解。陛下以天地之度,笃兄弟之义,今日宣谕,喜见颜色,坦然无疑,过古帝王远甚。」佥曰:「陛下至德友爱如此,当书圣谕,以为万世之法。」
二年二月十四日,诏懿亲宅改名棣华宅。
三年二月,臣僚上言:「伏闻皇弟蔡王数违义训,陛下天造曲成,置而不问者已踰数四。前日蔡王与本位使臣等穿邸第后墙,不冠带,私出宫门,步历廛市,与宗室相见饮食,买宗女为妾。陛下笃于友爱,不忍致法于王,已诏有司,更不根治。仁不伤恩,于是尽矣。其出入有从行之卒,垣墙有擅穿之吏,饮食有请召相见之人,邸第有提按监临之官,罪不可赦。伏望圣慈,除蔡王已得旨更不根治外,本宫官吏并乞付有司推究。」诏依奏送开封府,(乃)[仍]依前降指挥根勘。
三月二十四日,诏:「陈王佖昨授守太师,其岁给公使未曾增定,可除见给公使外,特添见钱三千贯。」

大观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内出手诏曰:「朕荷天眷佑,景命有仆,承家之庆,是生多男。年近幼学,未亲师友,因严以教,宜及其时。京兆郡王桓、高密郡王楷可于来年春择日出就外学。其辅导讲读之官,宜以端亮鲠直、有文学政事人充选,具称朕意。」又诏:「祥符故事,记室、翊善见诸王皆下拜,真宗皇帝特以张士逊为王友,命王答拜,以示宾礼。今讲读辅翼之官,职在训导,亦王之友傅也,可如王友例令答拜。」
政和元年二月二日,诏依太史局选定三月二十七日,令定王桓、嘉王楷出就资善堂听读。
三月二十八日,诏宰臣、执(正)[政]官许就资善堂见定王桓、嘉王楷,令管干所定仪申尚书省。至日,定王、嘉王至堂之中门外迎揖,升堂就坐,二王西向,宰臣、执政官东向。宰执退,二王揖送于堂之大门内。
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诏皇子到堂听读,特许讲筵官时暂到堂参见。时侍读郑居中讲筵奏事,当面被旨也。
三年八月十日,诏令榷货务支钱一万贯,应副修盖越王戚府第。以戚自奏所居府第损漏故也。
四年二月十二日,内出手诏曰:「冠者礼之始,所以加有成,谕其志也,故圣王重焉。朕顾諟天之明命,用怿于先王,罔敢怠遑。永为万事之统莫大于礼制以善俗为:疑当作「惟」。礼制:疑当作「制礼」。。冠之废久矣!眷予元子,孝友肃恭,出就外傅,既克迈于成德,以嫡以年,咸加厥服,式协礼经。是用求日之吉,正纚于朝。岂惟敷时

内治,假我有家,作民孚先,实惟万邦之庆,顾不伟欤!格尔有众,其祗予猷告惟休。皇长子桓以二月二十七日于文德殿行冠礼。」先是御制冠礼,降议礼局载《五礼新仪》之首,至是举而行之,千载坠典,焕然一新。
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中书省言:太史局选定皇长子出合宜用来年二月七日受册。从之。
十四日,诏:「皇长子已择来年二月初出合,中旬授册。次子嘉王楷可于三月初行冠礼。其冠礼仪,令有司详定以闻。」嘉王冠仪陈设如皇长子,唯席于房外户西,樽东南,甒玄酒。其详见《政和五礼新仪》。
五年二月十三日,诏亲王免赴东宫廷贺。
十八日,定王桓言:「臣已依诏旨于二月七日出合过府讫。臣昨就资善堂听读,寻常须候迩英经筵已开,方取旨定日。恭惟圣学高妙,群臣莫及,躬御经筵,但欲遵承祖宗故事,非待儒臣讲说,修辅睿明。如臣之愚,正当力学,不可旷日,岂应拟视经筵。兼臣问安视膳之外,还过府第,绰有余暇。况不同往日深在禁严,出入不敢自便。今欲乞圣慈许令每日不拘早晚,但稍有间隙,即请学官赴厅讲读。所贵为学日益,有以副圣慈眷抚之意。」从之。
二十三日,诏皇子建安郡王枢、文安郡王杞今春出资善堂讲读,其管干官比附定、嘉王听读例施行。
三月八日,皇帝御文德殿观视皇子楷冠礼。
六年正月十一日,手诏:「朕席祖宗之休,承天眷命,既安斯寝,

是生多男,笃庆本支,以绵继序。皇第三子嘉王楷令德孝恭,率履不越,温凊定省,志养无违。嘉其有成,亦既就傅。今年踰志学,礼当异宫。眷兹天性之慈,祗若国章之旧,可于仲春择日出合。」
二月二十二日,诏皇子嘉王可于今年四月内择日趋朝。
四月十八日,诏提点御前生活所翻修燕王俣府第。以俣自陈所居府第损漏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