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粉牌十一面,沿路传送,有以警畏。」从之。
庆元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臣僚言:「乞行下逐路转运司戒饬州县,应铺兵须作额,务存优恤,整葺住舍,衣粮以时支散,不得差拨他用。或有羸老之人,即行拣替。每漕臣巡历,必躬亲点检,如有违戾,按劾以闻。」从之。
嘉泰元年五月十八日,枢密院言:「诸路州军递铺兵(给)[级]间有拖欠请给去处。」诏令诸路提举马递铺官,自今降指挥到日,依时支给,如有违戾去处,将当职官(刻)[劾]按以闻。
二年五月十五日,诏罢洋州指使一员,改作洋州兴元府东界巡检马递铺,令转运司定差使缺。从本路诸司请也。
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权知合门事张时修言:「池州系江淮、蜀汉等路递角聚会去处,疆界阔远,盗拆奸弊多在本州岛管下。窃见本州岛城止分四厢,却有兵官五员,今除四员各管厢事外,乞差一员兼稽察本州岛界内三方递角,无妨兵官职事。」从之。
八月十四日,浙西提刑曾 言:「置邮传令,古人重之,今之递铺,反为虚设。衣粮不时支,缺员不时补,甚至屋宇破坏,不芘风雨,衣食窘迫,私役之人。遂使僻州远县,有号令而不知,文书往来,虽遗失而不问。平居且然,缓急何赖 倘非严行约束,州郡安肯奉行 乞下诸路常切检察,无得视为闲慢。监司巡历,并宜按行,其巡检官不职者,即行奏劾。」从之。
十一月十一日,南郊赦文:「诸路往来递角,全藉铺兵依限传送。访

闻州县将铺兵合得钱米并不按月支散,(其致)[致其]逃窜。赦到,限百日许令首身免罪,依旧铺分(守)[收]管。仍仰逐路州军依时支散衣粮,日后如敢违戾,及巡辖使臣辄敢私役,并委逐路提举官觉察按劾。」自后郊祀、明堂赦亦如之。
二十三日,知宣州颜必先言:「沿边州郡铺兵缺额,其见管者亦多老弱,文书经由,易至沉匿。缘铺兵月给,州郡积欠不支,或支折他物,食衣不赡,逃窜无疑。万一有警,必至 事。乞将沿边诸路逐铺招置壮健之人,无令缺额,按月支给粮食,不得以他物折估。如此则铺兵无逃窜之患,而朝廷文书举无散失矣。」诏依。先次开具见管并缺额人数申枢密院,以凭比较。
四年五月二日,京西安抚司言:「襄阳去行〔在〕约三千里,邮传不容分毫漏泄,顷刻濡滞。今省递承传文字,朝廷加旗批凿紧急,而考之程限,动经三十余日,不问紧慢,例皆稽迟,开拆作过,委无忌惮。窃详铺兵多系乌合游手、不守行止之人,是致作獘。乞自襄阳屯戍军马去处,摆急递铺官兵至鄂州,鄂州都统制司接连摆至江州,江州接连摆至池州,池州接连摆至行在。各司遇有急速文字,专令传送,严立罪赏,不得夹带闲慢文字。每四十里一铺,差次等少壮枪排手官兵二人,并训练官一员,往来督视,三月一次差替。」从之。
开禧二年二月五日,臣僚〔言〕:「置邮传命于四方,稽留漏泄皆有诛,又以巡辖之官使时察之,

可谓甚严矣。近者递铺所传官文书如上司取会州县争讼案牍,奸人往往中路伏截,拆换要害节目,官司无由觉知,善人坐以受獘。乞下诸路监司、守臣,自今每月稽考月内传到文字,稍滞常程,必随轻重行遣。巡辖任满,并须逐州保明有无违犯申转运司,方与批书,则无稽留漏泄之患矣。」从之。
四月二十七日,诏江州通判丘传、赵希纯各特(转)[展]二年磨劾,兴(五)[化]军通判蔡载特降一官,江州兴国军巡辖朱润特降一官放罢。以江州、兴国军两界传送角递违滞,传等不能钤束故也。
八月二十四日,诏:「诸路递角传送违限,未欲根治,令诸路转运司各督责所部州军,常切钤束管下递铺,须管遵依条限传送,不得稍有稽迟。如违,先将漕臣及当职官重寘典宪。」
三年五月七日,枢密院言:「诸路铺兵衣粮,多不如时(之)[支]给,致有拖欠。近差官分往诸郡逐一点检,州县一时奉行,访闻所差官既归,则拖压如故,或反甚于前,理宜措置。」诏令诸路转运司行下所部州军,今后铺兵衣粮,并与厢军、禁军同日支散,不得辄有先后。仍遍榜逐铺晓示。
十月十九日,知峡州翟俊言:「本州岛(田)[界]分巡辖兼管江陵府、荆门军三州境内递角,制置江陵。今来边惊戒严,荆门与襄阳接境,正在江陵、陕州两路之要冲,即与闲暇之时不同。乞权将巡辖司移置荆门军,庶几可知缓急。」从之。
嘉定元年五月三日,兵部言:「递

铺兵级传送文字,寅夜劳役,州县合行按月支给钱粮。访〔闻〕多有拖欠不支,其在县支请者尤不顾恤,至有累月拖欠。乞行下诸州军,照应累降指挥,按月支给。其在县者专委县丞,如无县丞,专委主簿,逐月监散。尚有违戾,许监司觉察按治。」从之。
六年五月一日,监登闻鼓院张镐言:「一路有一路之递铺,事有所属,自可谁何。惟其有两路相邻之州,各不相关,递角之沉匿,无从稽考。昨守潮州,目击此獘。潮州属广东,若取本路递角,则自江西之广州而后达潮,其路为迂,故多由福建路转达,取其便速也。惟是福建路递铺官兵与潮州不相统属,故每每有沉匿之患。乞朝廷详酌,以福建路漳、泉州巡辖递铺官到任满罢,并令从潮州保明批书;广东路潮、梅州巡辖递铺官到任满罢,即从漳州保明批书。异时赴部注拟,得以点对递角有无(通)[违]滞,以为降黜,庶几两路互有统摄,可革此獘。然不独广(福)[东]、福建两路而然,举天下之大,凡接壤之处,往往此獘所不能免。乞下所属,应两相邻之州,巡辖递铺官悉(推)[准]此以施行。」诏令吏部将尚右、侍右开具到巡辖马递铺使臣窠缺内,应交涉两路两州去处,今后批书,须管经由各州更互保明,方许理为考任。仰行下诸路所属官司照应遵守施行,毋致违戾。
七月二十七日,诏令诸州军守臣各提督本州岛递角,其铺兵钱粮、衣赐,今后须管按时尽数支散,不得

稍有减 拖欠。或自来系自就县支请,亦仰照应行下,严切约束施行。如当职官吏尚敢仍前违戾,密切觉察,具申朝廷,重行责罚。或有缺额去处,即行招刺补填,所是提举提辖职事,并令仍旧,各先具知禀,仍契勘各州铺兵元额、见(皆)[在]人数申枢密院。因知临江军卢子文有请,故有是命。
十年四月十五日,枢密院言:「日来〔边〕事未宁,军期机速事件往来报应,务在疾急,所有递角文字若止用州县摆递传送,窃虑抵牾违滞,委是利害。」诏令内外诸军帅合于本司照旧例人数差置摆铺军兵,专一往来接运传送枢密院发下军期红字黑牌递匣,并军中申发紧要文字,务要并依程(走)带他处官司递角。所有逐铺军兵,依例添支钱米。自余次紧文书,仍旧入州县摆铺,各具知禀申枢密院。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二 关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二


【宋会要】
河阳汜水县旧关曰虎牢天头原批:「行庆关。」,祥符四年三月戊戌,真宗西巡至虎牢关,改行庆关。庆历四年五月己丑,省汜水县为行庆关,隶河南府。
京西房州房陵县有平安关天头原批:「平安关。」,咸平五年置。

庆历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天头原批:「东西关。」,秦州筑东西关成。初,守臣韩琦以州之东西民居、军营皆附城,因请筑外城,凡一十里,自元年十月起,至是成,计工三百万。
玉京关,在会州天头原批:「玉京关。」,元符三年置。
绥远关,在会州天头原批:「绥远关。」,崇宁三年以省章峡改。
巩哥关,在兰州天头原批:「巩哥关。」,元丰四年置,六年改东关堡。
安乡关,在会州天头原批:「安乡关。」,元符三年置。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二 关杂录

关杂录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二月十日,诏曰:「近戎人岁贡马,所过州县多私市女口出边关。自今谨捕之,敢以女口私市与贼人者弃市,吏知而不以闻者论如法。」
真宗咸平五年三月,泾原路总〔管〕郭自明言:「请仪州制胜关戍兵,命使臣一人充寨主。」从之。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诏:「在京新城门每军员赴起居日,委监门使臣躬亲监辖开闭。未明前不得搭关龙锁,恣纵开闭,透漏奸诈及商税物色。违者并科违制之罪。」旧制,新城门至晓方开,开封府言:「近日新城门每五鼓请到钥匙开锁讫,惟搭关俟晓,窃虑透漏奸诈。」故降是诏焉。
仁宗天圣四年四月,诏许在京诸色人取便般载诸般斛出城门,如将来京中要用斛,即令本府旋具条约申奏。先是,淳化四年三月,诏不许客人贩卖斛出门,至是从开封府言也。
六年九月,上封者言:「西川往来商旅,有公(平)[凭]者则由剑门经过,无者并自阆州往来。盖自利州入阆州由葭萌寨,并有私路入川。乞令葭萌寨依剑州置关,委本寨使臣验认公凭,放令往来。」从之。
七年闰二月,诏剑门驻泊司:「自今后文武官使臣、幕职州县官等将带人口器械出入川峡,并仰取索元给枢密院公凭照验,如无夹带异同,仰于公凭内书凿经过年月日时,即

付本人,方许放过,不得因此邀难注滞。如有冒名夹带者,具职位、姓名以闻。」
十一月,诏在京新城诸门,今后每日请到钥匙,并仰监门使臣收掌,候至平明开讫,方得送纳。其军员赴朝、兵士工役当早开处依旧。
庆历元年八月十九日,诏毁潼关楼橹。先是,参知政事宋庠建议以备西贼,至是王尧臣使陕西还,言潼关设备则关中人心不安,请毁之。
二年正月二十七日,秦州言筑东西关成,赐总役官吏帛有差。初,知州韩琦以为(北)[州]之东西民居及军营仅万余家,皆附城而居,无所捍敝,因请筑外城,凡一十里,计工三百万。自十月起,至是成之。
六年十月二十三日,诏:「三司(北)[比]举选人监在京新城门,如闻所举多权富干请之人,无益于事,其罢之。」
神宗熙宁七年正月一日,诏定诸关门并黄河桥渡,常切辨察奸诈及禁物,军人、公人经过,取索公文券历验认印,官员涉疑虑者,亦许取索文字验。其夜过州县镇寨并关门桥渡者,如已锁门,唯军期及事干急速,即随处那官审问,听开。
九年六月十六日,诏在京旧城诸门并汴河岸角门,并令三更一点闭,五更一点开。

元丰七年正月二十五日,成都府、利州路钤辖司言:「臣僚所乞移蕃驿于玉垒关,本司相度,欲移永康军牛溪关,依旧于蚕(岸)[崖]关置城寨,不须移置蕃驿。」诏移牛溪关事送尚书省。
哲宗元佑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诏以隰州为

次边。以本州岛言,所隶上平、永宁两关俯逼西界,经久备御不可缓故也。
绍圣四年四月十一日,枢密院言熙河进筑金城关毕工。诏王友郁除正任观察使,赐银绢各五百疋两。锺传转两官,除直龙图阁,充熙河兰岷路经略安抚判官;张询除直秘阁,权陕府西路都转运使,仍比修安西城加一(陪)[倍]支赐;王赡转遥郡防御使,更减四年磨勘,回授子有官者;康谓转一官。各升一等差遣,赐银绢一百疋两。将佐等令经略司具功状以闻。
诏京城关名仍旧此条似脱月日。又「京城关」似当作「金城关」。,及差王亨为关使,置监押二员,以锺传有请也。
六月七日,诏赐兰州增展金城关入役厢禁军、弓箭手、蕃兵民特支有差。
九月四日,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苗履展筑金城关毕工。诏赐履等银绢有差。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九月五日,京东路转运副使曾孝序奏:「汜水行庆关,元丰中弛去关禁,昨因臣僚申请,复禁如初。契勘行庆关在两京心腹之间,左临咨堤,右挟大道,非如潼关、剑门之险。今军人遇有出入,若未从私越度关徒刑科罪,显于用法未安。欲乞复元丰旧法,弛去关禁。」从之。
政和元年四月二十一日,臣僚上言:「关防之禁,昔年经由汜水、潼关,机察甚严,既抄录官员职位,又取券牒逐一检认军兵。今缘干关陕,所至关津未有过而问者,昔者以关禁之严,戍兵无逃窜之路,今则相携而去,略无留碍,故诸兵卒皆动归心。伏望申严关

防之禁、汜水、潼关两处关津,咸阳、河中、陕府三处浮桥,检察之法,并遵元丰旧制。仍责委提刑司及知、通点检,违慢之人按劾,庶几不生戍卒逃窜之心,又可断绝奸细度越之獘。」尚书省检会熙宁、元符敕令:诸关门并黄河桥渡常切辨察奸诈及禁物,军人、公人经过,取索公文券历验认印,官员涉疑虑者,亦许取索文字看验。其夜过州县镇寨并关门桥渡者,如已锁门,唯军期及事干急速,即随处那官审问,听开。元丰令:诸黄河桥渡常辨察奸诈及禁物,若诸军或公人经过,并取公文券历验认。官员或疑虑者,亦取随身文书审验。仰京西、陕西提刑司严切约束。诏从之。
高宗建炎元年七月二十三日,诏:「访闻沿汴关津等处有妄称官中拘截私船之人,邀阻往来客船,乞觅钱物,多致迟留,赶趁宿程不及,因而遇盗。仰合属官司严切觉察,缉捕赴狱,申取朝廷指挥。」
绍兴元年六月十二日,臣僚言:「迩者溃兵数百,不知所从,直入禹迹寺安泊,阖城震骇。关禁不严,未有如此,变生不测,何难之有!乞戒饬越州,及选差使臣、甲士,于诸门严行机察。」诏令越州相度,将紧要门关添差兵级作二十人,闲慢处十五人。仍选精强使臣总辖机察奸细,军人验认券引,官员亲书职位、姓名、出入缘故,即不许乘时沮遏商旅。应赴行在军马,令城外屯泊,监官申取朝廷指挥,放入诸门。其禹迹寺军兵经由门关使臣,并特冲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