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政书
- 宋会要辑稿
宋会要辑稿
熙宁九年二月十一日,赐钱五万贯付广东转运司,修完辖下州军城壕。
元丰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赐广州度僧牒三百浚城壕。
元丰三年六月九日,诏权知宾州、殿中丞吴潜权发遣提举广东路常平等事。以潜上书乞修城垒,上从其请,故有是命。
绍兴元年四月二十八日,诏广东路转运司疾速那拨
修城钱五千贯,付广州专充修城使用。以府臣赵存诚有请也。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九 诸城修改移并\Qf下\Qf 肇庆府城
肇庆府城天头原批:「广南东路。」
绍兴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康州奏:「据本州岛居人通直郎伍(士)[仕]偕等状,本州岛系是主上昨来潜藩,窃见肇庆府元系端州,道君皇帝即位推恩,展拓城壁,朝廷降钱二十四万贯。今来军兴之际,不敢过有耗费,只乞支度牒四十道,付转运司,应副建双门一座,以揭府牌,及量修城壁等。」诏令礼部修写广南东路空名度牒三十道,应付支用。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九 诸城修改移并\Qf下\Qf 廉州府城
廉州府城天头原批:「广南西路。」
绍熙二年十月三日,权知廉州沈杞言:「本州岛城壁系边海去处,每年夏秋间,飓风不时发作,其城上屋宇间有损动。乞令本路经略司行下本州岛守臣、兵官,常桩物件,自今后城壁屋宇遇飓风发作,随有损处,即便修葺,不得积有损坏。」从之。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九 诸城修改移并\Qf下\Qf 澄 州
澄州天头原批:「广南西路。」按此条本书《方域》七之二二已有,不应置于此。
澄州、贺川郡,领四县。开宝五年废州,省止戈、贺水、无虞三县入上林县,隶邕州。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 道 路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
道路
太祖建隆三年正月九日,诏西京修古道险隘处,东自洛之巩,西抵陕之湖城,悉命治之,以为坦路。
五月十八日,潞州言:「先奉诏集丁夫开太行路,俾通馈运,今已功毕。」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诏重疏凿三门。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十二日,诏曰:「昨议徙京西驿路出永安县。且永安,陵邑也。如闻徙之,则秦蜀行旅、戎夷入贡,悉由于此,神道贵静,非所宜也,其亟罢之。」
三年正月九日,诏利州路转运司,自今命官、使臣欲修易栈阁者,具述经久利害待报,无得擅行。先是,川陕多建议修路以邀恩奖,或经水潦,即坠石隔碍旧路,又随而废。至是,利州以新改阁道,其原规画使臣、军校乞加酬奖,帝知其弊,故条约之。
四年三月,诏自武牢关至荥阳巩县,道路两边有岩险垫裂处,恐经雨摧塌,委逐处相度 削修治之。
五年七月十七日,诏剑州、利州修栈阁路。
十一月,河北安抚司请沿边官路左右及时栽种榆柳。从之。
十二月,诏:「近闻开封府以京城居民侵占街道,盖到棚厦,并令毁拆。方属严凝,可令至春月施行。」
七年八月,荆湖北路转运使高伸乞开辰、鼎州路,画图进呈。帝谓王旦等曰:「恐劳扰军民,可且令依旧。」
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太常博士范应言:「诸路多阙系官材木,望令马递铺卒夹官道植榆柳,或随土地所宜种杂木。五七年可致茂盛,供用
之外,炎暑之月亦足荫及路人。」从之。
天禧元年四月,诏(州)[川]陕转运完葺桥阁,无致因循。
三年八月,遣使西京至陕府修葺道路,以霖雨坏道故也。
仁宗天圣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苏州言修土石塘路毕,降诏褒谕,赐赉有差。
庆历二年三月十二日,诏河北比岁积雨坏道涂,其堑官路两旁阔五尺、深七尺,民田各于封界阔三尺、深五尺,以泄水潦,限半年功毕。
三年七月二十七日,秘书丞、知兴元府褒城县窦充言:「窃见入川大路,自凤州至利州剑门关,直入益州,路遥远,桥阁约九万余间,每年系铺分兵士于近山采木修整通行。近年添修所使木植万数浩瀚,深入山林三二十里外,采斫辛苦。欲乞于入川路沿官道两旁,令逐铺兵士每年栽种地土所宜林木,准备向去修葺桥阁。仍委管辖使臣、逐县令佐提举栽种,年终栽到数目,批上历子,理为劳绩,免致缓急阻妨人马纲运。」诏令陕西及益州路转运司相度施行。
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北作坊使武继隆言:「窃见河北西山有土门路,自真定府与河东往来相接。景德年已前,勾抽河东军马策应河北,出入大路。今岁河北雨水稍多,冲注成涧道,乞令逐处官吏常切修葺,不管阻滞过往客旅车马。仰本地分县尉司不住巡觑点检,仍令每年秋初举行,万一缓急勾抽军马,过往且免阻滞。」诏令河东都转运司相度,只作本司意度牒平定军点检。
嘉佑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置街道司指挥兵士,以五百人为额。
神宗熙宁十年二月二十四日,利州路提刑司言:「准朝旨送下李杞奏:『成都府至凤州大驿路,自金牛入青阳驿,至兴州,虽兴元府界亦有褒斜路,久来使命、客旅任便往来。昨利州路提刑范百禄擘画,改移兴元府路作大驿路,及拨并马递桥阁铺兵级在彼。今兴州一路直通秦州,以至凤州河池县界首,甚有桥阁约二万余间,兵士数少,(虽)[难]褒斜新路自金牛驿至褒城县驿,计三程,悉系平川,别无桥阁。自褒城驿至凤州武休驿,其间只鸡翁岭一处,虽系山路,目下修葺宽阔,通过无阻,创置驿铺,费用不少。勘会未移路前,递年科拨兴元府、洋州人户苗税,往兴州旧路沿路送纳,累路程驿差官受纳,监驿支遣,地里遥远,住滞人户。今新路口有曲滩驿一处,差官监程外,褒城等县倚郭程驿,兴元府、洋州人户只就县仓 以修葺。况今收买川茶,正由此路。乞除秦凤、利州路系元相度外,别路选差官再行相度新旧路经久利便,令逐路提刑司相度利害,具合措置事状。』伏(逆)[送]纳,别无阻滞。县司官员兼管勾支遣,亦不妨职事。其褒斜新路于沿路铁钱界,经久委是稳便。所有铜钱界武休驿至凤州计三程,系秦凤等路,本司不见彼处利害。又成都府路提刑司言:『旧路自凤州入,两当至金牛驿十程,计四百九里,阁道平坦,驿舍马铺
完备,道店稠密,行旅易得饮食,不为艰苦。新路自凤州由白涧至金牛驿,计三百八十五里,虽减两驿,比旧路只少二十四里,随山崎岖,登陟甚难,复少居民,又无食物,人情以此厌劳。如发川(网)[纲]往秦州,只从旧路行至故驿,便可直入成州。如由新路,须过凤州,五程至凤翔府,方有路去秦州,缓急应副边须,亦恐非便。今茶纲见行旧路,商客皆由此出,惟请券驿马各不获已,二者较之,利害甚明。若谓新路兴功不少,驿铺已成,未欲遽更,深虑久远人言不便,必须改复,则旧路阁道已隳,异时修完烦费。』又秦凤等路提刑司言:『成都府至凤州大驿路,自金牛驿程入青阳驿至兴州,虽兴元府界亦有褒斜路,任便往来。去年改移兴元府路作大驿路,及并马递、桥铺兵级在彼。今兴州一路直通秦州以至凤州河池县界首,桥阁约二万余间,兵士数少,难以修葺。况见今官中收买川茶,正由此路经过。』本司相度得旧路道里远近若不相较,驿程只减一程,如从初不开新路,即省得工费。今既施工修盖马铺、驿舍,用钱不少,如却行旧路,即虚弃工费。兼新路已修完备,实宽得兴元、洋州百姓远输。旧路四处溪江或遭泛涨,即阻节过往,及飞石中行人,常有死者,新路并无此患。兼合添置一驿并递铺,如允从,即别具合添置去处申奏次。」诏送枢密院施行。
八月十一日,入内内侍省都知张茂则言:「今相
度到虏使驿路出澶州,西趋黎阳,由白马县北侧近,可以系桥通行。」从之。
元丰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卫尉寺丞、知三泉县庄黄裳言:「本县当益、梓、利、夔四路之冲,昨议者请废北路,复褒斜故道,以减程驿,宽汉中输纳之劳。今日较之,为害甚于前日。」诏委刘忱、李稷同比较,既而忱等言:「褒斜新路视兴州旧路,虽名减两程,其铺兵、递马皆增于旧。又卒亡马死相寻,官吏馆券、给请亦倍旧路,虽号十程,比新路纔远八里,且多平慢。新路虽减科发洋州税米四千余石,乃移拨兴元府、凤州税米二万余硕。今若行河池旧路,迁复马递铺官舍亭驿,略加修整,即目如故。兼可减河池、两当、二里三驿。」诏三驿不减,余并从之。初,三泉县之金牛镇有东、北两路,北通陕西、秦凤、熙河、京西诸州,以至京师,东通梁、洋州。熙宁七年,利州路提点刑狱范百禄建言,废北路,复褒斜路。至是,黄裳疏其利害,下忱等比较,从黄裳所请也。
五年二月二十三日,熙河路都大经制司言:「相度通远军去定西城路为便,乞自女遮谷以西隶通远军,龛谷寨以北隶兰州。」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滑州言:「刀马河水泛溢,韦城以南至长垣,人马不通。」诏开封府界并滑州信使所行道,专委通判滑州苏注主管。
在京每年开淘渠堑之际,并是近街筑坑,以备盛泥。若 徽宗大观四年三月十九日,儒林郎、前镇宁军节度推官慕宗亮奏:「臣伏
天下当过街路与旅店中有井无栏木。其上件坑、井,若是阴黑,无眼人或有酒人遗身在内,必害性命。臣今欲乞天下当过往街路有井无栏木,令地主修置。在京泥坑无物遮栏处,令逐处地主每一坑用小柱四条,各高四尺,安在坑边四角,以一寸围径麻绳围三五遭,可遮栏得,免伤民众性命。仍令逐处合干人常切照管,如井栏损动,即令修补,常要牢固。」诏依所奏。虑民间出办颇似科率,并官中修置。在京令尚书工部、将作、都水监疾速施行。 被风吹,土在坑面上,共地一色,又无物遮栏。及
政和三年八月九日,归州奏:「本州岛西门蜀江咤滩俗号人鲊瓮,大石四五截江道,夏秋舟行者多罗其害。欲候水落,开凿滩石,以避其险,乞给度牒二十道充费。」从之。
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工部奏:「知福州黄裳状,契勘本路八州军,建、汀、南剑州、邵武军驿路,从来未曾种植,并福州尚有方山北铺,亦未栽种,遂致夏秋之间,往来行旅(胃)[冒]热而行,多成疾疫。遂专牒委自逐处知州军,指挥所属知县、令丞劝谕乡保,遍于驿路及通州县官路两畔栽种杉松、冬青、杨柳等木。续据申,遍于官驿道路两畔共栽植到杉松等木共三十三万八千六百株,渐次长茂,已置籍拘管。缘辄采伐官驿道路株木,即未有明文,伏望添补立法。本部检承政和令,诸系官山林,所属州县籍其长阔四至,不得令人承佃。官司兴造须采伐者,
报所属。政和 ,诸系官山林辄采伐者杖八十,许人告。政和格,告获辄伐系官山林者,钱二十贯。本部看详,乞依前项条法,诸路作此。」从之。
宣和元年八月十六日,权发遣京畿提点刑狱公事许戚奏:「州府县驿舍以待宾客,吏习弗虔,不以时察,或梁桷挠折,或墙壁圮坏。欲望特降睿旨,俾诸路各行修整,严责州县常切觉察。」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诏:「车驾不测巡幸,令浙西、建康府、江东路安抚使司疾速豫行计备经过去处钱粮、舟船、顿递,即不得开修道路,过为供帐,却致搔扰。」
十月四日,提举两浙市舶刘无极言:「知宣州李光状,为临安府于潜知县陆行可将千秋岭路掘断事。无极相度,千秋岭通彻太平、宣州、广德军、建康府,正系冲要控扼去处。东西两山,上阔一千余丈,万一贼马奔冲,直趋(木)[本]府至越州,或取严州直趋温、台、明、越州,若不掘断,临时措置不久。又恐传送机密文字、纲运往来不便,欲开掘中间,量留三五尺以通传送文字、纲运、商旅,稍有警急,并工掘断。」从之。
绍兴三年十二月九日,知临安府梁汝嘉言:「被旨委开火巷,今乞用旧陌巷开城,如丈尺不及,即拆及三丈之数。如屋宇稍密,巷陌遥远,别画图申取指挥。」又言:「巷阔者不过一丈,狭者止五尺以下,若一 展作三丈,恐拆去数多。欲将已烧去处只展作一丈五尺,不经火处展作一丈。」诏并依。已降空留三丈指挥更
不施行。既而殿中侍御史常同言:「近者有司以遗火延烧之频,乞于执政、侍从之居、仓库四面各毁民居,开留隙地,计所毁无虑数百千家。连日急迫,与延烧无异,民咨胥怨,有害仁政。乞除仓场库务四面量留空地外,其执政、侍从傍近居民,特免毁拆。」诏执政府第元降空留丈尺指挥减二丈,只空留三丈;侍从官宅不经烧毁去处,并免毁拆,余依已降指挥。
孝宗淳熙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四川茶马司言:「兴(县)[州]顺政、长举两县栈(阅)[阁]旧置武臣一员充巡辖,人兵三百,专一巡视〔修〕葺。今乞令诸司共措置,务令经久,仍招填人兵,依时修治栈道。」从之。
十二月十一日,诏:「临安府都亭驿至嘉会门里一带,居民旧来侵占官路,接造浮屋,近缘郊祀大礼拆去,旋复搭盖。如应日前界至,且听依旧;其今次侵展及官路大段窄狭去处,日下拆截。其余似此侵占去处,令本府相度,开具以闻。」
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临安府言:「奉诏,本府居民添盖接檐突出,并芦席木石秋侵占街道,及起造屋宇侵占河岸,如有不伏去拆违戾之人,令追捉于地所断遣,枷项号令,候犯人替。本府除已尽行去拆,如有居民并百司公吏不伏去拆违戾之人,收录解府,送狱根究断罪。内有官户追干人解府断罪,并(道)[号]令候犯人替。」从之。
光宗绍熙二年四月十六日,诏临安府传法寺并烧毁居民去处,其寺面南街道为俯近重华宫,宫墙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