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

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 【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隆庆六年俱革】
礼部
正官
尚书一员 左右侍郎各一员
首领官
司务二员
属官
国初设子部四。曰仪部、祠部、主客部、膳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洪武二十九年、改四部為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改首领官主事為司官、司各一员。正统六年、添设仪制祠祭二司主事各一员、协理司事。正统后、添设主客司主事一员、提督会同馆。万历九年、裁革仪制祠祭主客三司主事各一员。十一年復设
仪制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如遇选駙马、则添设本司主事一员教习】
祠祭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主客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内一员、提督会同馆】
精膳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一员
所属衙门
行人司
司正一员
左右司副各一员 【万历九年、革左司副一员、十一年復】
行人三十二员 【旧三百四十五员、嘉靖中存二十七员、万历九年革五员】
铸印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旧二员、万历九年革】
教坊司
奉鑾一员 左右韶舞各一员
左右司乐各一员
协同官十五员
兵部
正官
尚书一员
左右侍郎各一员 【隆庆四年、添设协理部事侍郎一员、寻罢】
协理京营戎政一员 【正统十四年、设始提督团营、以兵部尚书、或左都御史、兼领之。嘉靖二十年、添设兵部尚书一员专督。二十九年、改设兵部侍郎一员、协理京营戎政。万历九年裁革。十一年復设。或尚书、或侍郎、或右都御史任】
首领官
司务二员
属官
国初设子部四。曰司马、职方、驾部、库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后改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改首领官主事為司官、司各二员。洪武宣德间、添设武选司主事三员、职方司主事四员正统十年、添设武选职方二司郎中各一员、协管司事。武选司员外郎一员。十四年、添设车驾武库二司主事各一员。成化三年、添设车驾司郎中一员、点闸
皇城守卫官军。弘治九年、添设武库司员外郎一员。嘉靖十二年、添设职方司员外郎一员。其添设武选武库员外郎、及车驾主事、后俱革。隆庆三年、革武库司主事一员。万历九年、革武选职方车驾协司郎中、及主事、各一员。武库司主事一员。十一年復主事、又復设车驾司主事一员
武选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五员 【内一员、清理军职贴黄。一员、续黄。一员、管新官袭替。一员、管旧官袭替。一员、管优给优养官舍】
职方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二员
主事六员 【内一员、管山海关。一员、管清解军丁。四员、轮管验军、巡捕、点闸京城九门、存恤军士、编□军犯、及看本部题本】
车驾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内一员、督理会同馆。一员、管理太僕寺收放马价、并各关交兑马匹】
武库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内一员、管理京卫武学官生】
所属衙门
会同馆
大使一员
副使二员 【内一员、后添设】
大通关
大使一员
刑部
正官
尚书一员 左右侍郎各一员
首领官
司务二员
照磨所
照磨一员 检校一员
属官
国初设子部四。曰宪部、比部、司门部、都官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洪武二十三年、改為浙江等十二部、仍分宪比司门都官四科。二十九年、改為十二部清吏司。以首领官主事為司官、司各一员。宣德间、定為十三司。正统以后、各司俱添设主事二员。成化元年、广西四川二司、添设主事各一员。后革。万历九年、裁革十三司主事各一员。十一年、復设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河南山西四川云南贵州九司工事、各一员
浙江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江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湖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陕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广东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山东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福建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河南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山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四川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广西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云南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贵州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所属衙门
司狱司
司狱六员
工部
正官
尚书一员
左右侍郎各一员 【旧有提督易州山场侍郎一员、嘉靖八年、改用司官管理】
首领官
司务二员
属官
国初设子部四。曰营部、虞部、水部、屯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后改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以首领官主事為司官、司各一员。后陆续添设营缮司员外郎二员、主事四员。虞衡司郎中二员、员外郎一员、主事二员、都水司郎中三员、主事九员、屯田司郎中一员、主事一员。嘉靖四十三年、革虞衡司管盔甲厂郎中一员、添主事一员管理。四十四年、革屯田司管易州山厂郎中一员、改设主事一员。隆庆二年、改都水司管沽头闸主事於夏镇闸。三年、革都水司管济寧闸主事一员。六年、革都水司管清江造船主事一员、添设协理司事主事一员。万历五年、添设都水司管徐淮河道郎中一员、革都水司管吕梁洪主事一员。六年、革都水司管徐州洪主事一员。九年、革虞衡司管遵化铁冶郎中一员
营缮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三员 【内一员、管重城。一员、管□清砖厂】
主事五员 【内一员、管清匠司。一员、管缮工司。一员、管修理京仓】
虞衡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二员 【内一员、管街道沟渠】
主事四员 【内一员、管节慎库。一员、管军器局】
都水清吏司
郎中五员 【内一员、管理沙河至仪真河道。一员、管理静海至济寧河道。一员、督理通惠闸河、并天津河道。一员、管徐淮河道】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七员 【内一员、管器皿厂。一员、管六科廊。一员、管徂徠等泉、兼管济寧闸。一员、管夏镇闸】
屯田清吏司
郎中一员 员外郎一员
主事三员 【内一员、管易州山厂。一员、管臺基厂柴炭】
所属衙门
文思院
大使一员
副使二员 【洪熙元年、添设大使副使共六员、后裁革】
巾帽局 【今设於内府。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俱革】
鍼工局 【今设於内府。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俱革】
营缮所
所正一员 【旧二员、后革一员】
所副二员
所丞二员 【旧有添设一员、隆庆三年革】
皮作局
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二员、后革】
顏料局 【后革。旧有大使一员、革】
宝源局
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嘉靖四十三年革】
鞍轡局 【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隆庆元年革】
军器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旧二员、后革一员】
节慎库 【嘉靖八年添设】
大使一员
织染所杂造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广积抽分竹木局 【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隆庆五年革】
通积抽分竹木局
副使一员 【兼管广济白河二局、旧有大使一员、后革】
芦沟桥抽分竹木局
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后革】
通州抽分竹木局
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后革】
白河抽分竹木局 【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后革】
大通关提举司 【旧有提举一员、万历二年革、有副提举二员、典史一员、久革】
柴炭司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都察院
正官
左右都御史二员
左右副都御史二员
左右僉都御史四员
【以上坐院官、后不全设。其总督军务、漕运、粮储、巡抚地方等项。因事添设、无定员、或以都御史。或以副都僉都御史。无定衔。见都察院】
首领官
司务二员 【旧四员、后革二员】
经歷司
经歷一员 都事一员
照磨所
照磨一员 检校一员
属官
国初设浙江等十二道、监察御史六十员。后增為十三道、一百一十员、后不全设
浙江道监察御史十员
江西道监察御史十员
湖广道监察御史八员
陕西道监察御史八员
广东道监察御史七员
山东道监察御史十员
福建道监察御史七员
河南道监察御史十员
山西道监察御史八员
四川道监察御史七员
广西道监察御史七员
云南道监察御史十一员
贵州道监察御史七员
所属衙门
司狱司
司狱一员 【旧六员、嘉靖八年、革三员、万历九年、革一员、又住补一员】
通政使司
正官
通政使一员
左右通政二员 【后添设誊黄右通政一员、万历九年、革右通政、及誊黄右通政。十一年、復右通政】
左右参议二员
首领官
经歷司
经歷一员 知事一员
大理寺
正官
卿一员 左右少卿二员
左右寺丞二员
首领官
司务二员
属官
左寺
左寺正一员 左寺副二员
左评事四员 【万历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復设】
右寺
右寺正一员 右寺副二员
右评事四员 【旧八员、后革四员】
詹事府
正官
詹事一员 少詹事二员
府丞二员
首领官
主簿一员
录事二员 【内一员、后添设、万历九年革、十一年復设】
属官
通事捨人二员
左春坊
大学士一员 左庶子一员
左諭德一员 左中允二员
左赞善二员 左司直郎二员
左清纪郎一员
左司諫二员
右春坊
大学士一员 右庶子一员
右諭德一员 右中允二员
右赞善二员 右司直郎二员
右清纪郎一员
右司諫二员
司经局
洗马二员 校书二员
正字二员
【以上詹事府及坊局官、后不全设、亦无定员】
太常寺 【旧為太常司】
正官
卿一员 少卿二员
寺氶二员 【旧為司丞、或因事添设、无定员】
首领官
典簿二员 【内隆庆三年革一员、万历十一年復设】
属官
博士二员 【内万历九年裁一员、十一年復设】
协律郎五员 【旧二员、嘉靖间增至五员。隆庆二年革二员、万历六年復、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復】
赞礼郎三十一员 【旧六员、嘉靖间增至三十三员、隆庆三年革十五员、万历六年復、九年革五员、十一年復设三员】
司乐三十四员 【旧二员、嘉靖间增至三十九员、隆庆三年革三十一员。万历六年復、九年革十二员、十一年復设七员】
天地坛祠祭署 【旧有奉祀一员、祀丞二员、嘉靖三十七年革】
天坛
地坛
朝日坛
夕月坛各祠祭署 【俱嘉靖九年设】
奉祀各一员 祀丞各一员
先农坛祠祭署 【旧為山川坛耤田祠祭署、嘉靖九年、改為神祇坛。万历四年、改今名】
奉祀一员 祀丞二员
长陵
献陵
景陵
裕陵
茂陵
泰陵
显陵
康陵
永陵
昭陵各祠祭署
奉祀各一员 祀丞各一员
牺牲所 【旧有吏目一员、后革】
光禄寺 【旧為光禄司】
正官
卿一员 少卿二员
寺丞二员 【旧為司丞】
首领官
典簿二员 【内万历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復设】
录事一员 【旧二员、后革一员】
属官
大官署
署正一员
署丞四员 【内万历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復设】
监事四员 【内万历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復设】
珍羞署
署正一员 署丞四员 监事四员
良酝署
署正一员 署丞四员 监事四员
掌醢署
署正一员
署丞三员 【旧四员、后革一员】
监事四员
司牲司
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后革】
司牧局 【旧有大使一员、嘉靖七年革】
银库
大使一员 【万历二年添设】
太僕寺
正官
卿一员
少卿三员 【旧二员、正德十一年添设一员、万历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復设】
寺丞三员 【旧四员、后增至十二员、又裁革止存三员、万历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復设】
首领官
主簿一员
常盈库
大使一员
所属衙门
各牧监 【后革。旧有监正、监副、录事、各一员。俱革】
各群 【后革。旧有群长各一员、俱革】
顺天府
正官
府尹一员 府丞一员 治中一员
通判三员 【旧六员。内一员管粮、一员管匠、一员管马、一员清军、一员管河、一员管柴炭、嘉靖八年、革管河管柴炭二员。万历九年、革管匠清军二员。十一年、復设一员、兼管军匠】
推官一员
首领官
经歷司
经歷一员 知事一员
照磨所
照磨一员 检校一员
所属衙门
宛平大兴二县 【餘县分在外者、见户部州县项下】
知县各一员
县丞各二员 【旧各一员、后各设三员、嘉靖四十二年、各革一员、万历九年、各革一员、十一年、各復设一员】
主簿各一员 【后添革不一】
典史各一员
儒学
教授一员
训导六员 【内二员、永乐十九年添设】
阴阳学
正术一员
医学
正科一员
司狱司
司狱一员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久住补】
都税司 【后革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万历十一年革】
正阳门宣课司 【后革。旧有大使一员、万历十一年革。副使一员、万历九年革】
崇文门分司
副使一员
安定门税课司
大使一员
德胜门分司
副使一员
张家湾宣课司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久住补】
芦沟桥宣课司 【后革。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革】
王平口巡检司 【属宛平县】
巡检一员
石港口巡检司 【属宛平县】
巡检一员
齐家庄巡检司 【属宛平县】
巡检一员
芦沟桥巡检司 【属宛平县】
巡检一员
大兴县递运所
大使一员
批验茶引所 【旧有大使一员、万历十一年革】
坝上仓    坝上东马房仓
坝上北马房仓 坝上南仓
坝上北仓   黄土仓
北草场仓   汤山草场仓
郑家庄马房仓 臺基厂草场
明智坊草场  北新草场
安仁坊草场
大使各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嘉靖三十六年革】
义河仓    北高仓
(□旱)石桥仓   南石渠仓
大使各一员
金盏儿甸仓  湖渠马房仓
(□旱)石桥南仓  南石渠西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