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政书
- 大明会典
大明会典
金水桥、锦衣卫神枢营将军各八人、俱红盔、青甲、悬金牌、弓矢、佩腰刀
左右品牌、神枢营将军四人、明盔甲、执金□
会极、归极门、锦衣卫将军各四人
东西城路、锦衣卫将军各二人、俱红盔、青甲、悬金牌、弓矢、腰刀
凡常朝
御皇极门。掌领侍卫官、俱凤翅盔、锁子甲、悬金牌、佩绣春刀、直左右阑干首。锦衣卫将军二十四人、明盔甲、悬金牌、佩刀、执金□、列阑干内★阑干二千四扇、每扇一人☆勋卫、散骑捨人四员、府军前卫官二十员、明盔、锁子甲、悬金牌、佩刀、夹左右陛。锦衣卫指挥一员、常服、悬金牌、列御道西。千户二员、百户十员、俱常服、悬金牌、列其下。锦衣卫将军八人、明盔甲、悬金牌、佩刀、夹御道左右。又八人、明盔甲、悬金牌、佩刀、执金□、掖两陛下。又四人、并神枢营大汉将军四人、俱明盔甲、悬金牌、佩刀、执金□、直左右匱。锦衣卫将军二十人、红盔、青甲、悬金牌、佩刀、直左右品牌。锦衣卫将军八人、红盔、青甲、悬金牌、佩刀、直左右踏凳。锦衣卫将军二十八人、明盔甲、悬金牌、佩刀、执金□、二十八人、明盔甲、悬金牌、执大红刀、列丹墀文武班后。四十人、红盔、青甲、悬金牌、执金□、四十人、红盔、青甲、悬金牌、执大黑刀、次之。八十人、红盔、青甲、悬金牌、佩刀、又次之。神枢营将军九百七十五人。内七百五十人、红盔、青甲、悬金牌、执金□、弓矢、佩鵓鸽头刀、米昔刀、黑刀、大红力、次锦衣卫将军后。二百二十五人、明盔甲、悬铜牌、执大红刀、又次之。五军营官军五百人、红盔、青甲、铜牌、执□刀、次神枢营将军后。五百人、披执如前、列金水桥南。旗手等卫官四十员、常服、悬金牌、佩刀、列?刀后。朝退则巡绰各门。锦衣卫将军八人、明盔甲、悬金牌、佩刀、执金□、八人、红盔、青甲、悬金牌、佩刀、执铁□、神枢营将军八人、红盔、青甲、悬金牌、弓矢、佩刀、列金水桥左右。锦衣卫将军八人、红盔、青甲、悬金牌、弓矢、佩刀、神枢营将军八人、红盔、青甲、悬金牌、弓矢、佩刀、直
弘政、宣治门。锦衣卫将军八人、神枢营八人、披执如前、直
会极、归极门。锦衣卫将军四人、神枢营四人、披执如前、直东西城路。锦衣卫校尉五百人、鸣鞭、及擎执伞扇仪仗者、鹅帽、只孙、抹金铜束带、皂靴、列
午门内外。其餘方巾、青衣、抹金铜带、双鱼铜牌、执铁狼牙等器仗、列御道西
凡遇
郊祀等项、
圣驾出入。锦衣卫千百户三十六员、悬礼字等号金牌、擎执金炉、前导。各项侍卫将军於卤簿仪仗中、分行扈从。至则护卫
斋宫、及分守
郊坛等处、内外门禁
凡遇
经筵。管将军官、率该班大汉将军二十人、有官者、便服、乌纱帽、无官者、明盔、便服、佩刀、执金□、於
文华殿东西侍卫
凡每日、轮将军一百名、分早晚两班、於
午门东西听候、夜则坐更
凡五军□刀官军、每夜於
皇城直宿
凡管锦衣卫将军、及管□刀官、每日侍卫。管红盔将军官、锦衣卫官、勋卫、散骑舍人、府军前卫、旗手卫官、各色把总、及将军、官军、旗校等、俱三日一更番
凡勋卫、散骑舍人。旧制择公侯都督、及指挥、嫡长次子為之。俸秩视八品。侍卫直宿外、或令署各卫所事、及听差遣。有材器超卓者、不次擢用。天顺间、令俸秩比正千户、月支米十六石
凡锦衣卫将军。选躯干丰伟、有勇力者為之。其尤丰伟者、曰大汉将军、以直殿内。立千百户、总旗、统率其眾。年深者、以次陞补
○凡侍卫将军。五年一次拣选
○成化初、令侍卫二十年退閒者、冠带荣身
○十五年、令侍
经筵八年者、授试百户、五年实授。凡千百户、照品给俸。其餘月支米二石。身故而子孙愿代、及投充者、验中方许
○万历二年议准、选退将军、凡应役二十年以上者、其儿男准替校尉。十年以上者、准替力士。三五年者、查革。其替补者、俱准本身一辈
凡侍卫金牌□刀盔甲等件。锦衣卫将军、贮於
左右闕门外之直房。神枢营将军、贮於
端门南两廊之下。□刀围子手、贮於
承天门之南两廊。惟锦衣卫将军金盔甲、别以
左闕门南廊房三间贮之、名金甲库
凡锦衣卫大汉将军、千百户。弘治十三年奏准、每年给红紵丝纱罗衣各一件、自行裁製。於直房内、大柜收贮。遇
圣驾看牲、
郊祀、
圣节、正旦、冬至、时享
太庙、穿用。餘日不许。若有事故、仍相交割
凡五军围子手、并
皇城内外守御军、红盔将军、下班之日。其本管、及守门、把总、内外等官、不许拨借与人做工等项。违者参问、照私役军人例发落
凡府军前卫、侍卫指挥等官。嘉靖十七年题准、五年一次拣选、如侍卫将军例
东宫侍卫
凡
千秋节、正旦、冬至、朝贺。俱有将军、及各项官舍旗校、左右侍卫
文华殿内外
管领侍卫官二员
锦衣卫明盔将军三十人
神枢营红盔将军三十人
丹陛、丹墀、及
文华殿门左右
锦衣卫擎执伞扇仪仗官校、四百十九人。荅应官校、六十六人
旗手卫陈列金鼓旗帜官军、一百三十五人
随侍营带刀官舍、一百五十八人。荅应控马等项官舍、二百二十人
五军□刀官军、三百二人
护卫官舍、一千五百八十二人
凡将军旗校人等、从各营卫於应直人员、照例差拨
凡随侍官舍、於公、侯、伯、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之家、选人物端正、年力相应者、充指挥二员管领。从神枢营提调
○成化十四年、令选官舍一百五十六员名照旧设随侍营。仍将所选舍人、分為三班带刀。每班五十二员名。内除官舍二员名、领班。每朔望、照例轮班。
千秋节、正旦、冬至、朝贺、三班一总带刀
○弘治九年题准、照例会选。该支口粮、俱由府卫造册、转行关支
○隆庆六年议准、先拨送
东宫侍卫、后遇登极乞恩。係校尉者、陞小旗。力士者、陞校尉。係军者陞力士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四十三
守卫【食钱牌面附】
国初置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后又以亲军诸卫、分番守卫、而改都镇抚司為留守五卫。每卫设指挥五员。关领
内府铜符、日轮二员、点闸守卫官军。夜亦如之。法例渐密。具载於后
洪武二十七年
圣旨榜例。自古到如今、各朝皇帝、差军守卫皇城。务要本队伍正身当直。上至头目、下至军人、不敢顶替。这等守卫、是紧要的勾当。若是顶替、干係利害。拨散队伍守卫、尤其利害。且如论队伍守卫、拨那所军。若用军多、尽本所守卫。若用少、或五百、三百、二百、一百、务要整百户守卫。若军别无事故、各各见在卫所、其当该管军人员、不行仔细检点、照依原伍上直。致令小人卖放、或閒居在卫所、或私自纵放、不在卫所、点视不到。定将本管指挥、千百户、卫所镇抚、总小旗、各杖一百。指挥降千户、调边远。千户降百户、调边远。百户降总旗、调边远。卫镇抚降所镇抚、调边远。总旗降小旗、调边远。小旗降做军、调边远。如是受财卖放、以致队伍不全。係是围宿重事、不问赃多少、处以重罪
○一当直之时、不问全所、或一百户上直。必定无全伍。何故无全伍、且如父母妻子、或死丧、或因病、或本身有病、或嫁娶、或公差、或囚事被监、或种植蔬菜五穀、看守果木、或妇人產难。此数等、皆是军人有妨上直之时。理合明白开写、是数事内、何等妨占。自此等别无虚冒、难以问罪、理合逐件准说
○一若本无前条数事、倚法為姦、妄称数事内一事、不行上直非官吏该管容纵、罪坐本军、杖一百、流烟瘴。若所管官旗人等、受财冒為此事、不拘赃多少、处以重罪
○一军人在京卫分近处、不出百里之外、死丧庆弔、许告假行。本卫亲管官旗首领官吏、即时准告放行、以快人情。敢有留难、笞五十。上官罚俸一月
○一凡当直之日、务要各千户、差调本管百户、各帅本队伍旗军、一名一名、务要著实、不许顶替。若有事故、儘有事故开除。见在不问多少、从实当直。若将本队伍一百户军、调故三四次当直。或一旗一直、两旗一直、或五名一直、三名一直、多少不等、拆散队伍。处以重刑、家迁化外
○一若死丧、亲姻疾病、產难、随即告知本管官旗、即时放行。毋得刁蹬留难。若有刁蹬留难、即时亲身赴
御前陈告。若当直之时、本身若有暴疾、本管官旗即放归营所、请医调治□看视迟慢、放回犹豫、致令病甚。亲管小旗校一百、总旗杖九十、百户住俸一月。其病军食钱带去、不必琐碎来奏
○一若军人别无餘丁、家有父母、或父、或母、一时染病、不能痊可。似这等军、许不当直、告知明白、在家侍奉父母病疾。管甚麼十日、五日、半月、一月、不拘几时、直待父母痊可、纔方上直。若父母病痊、及父母无病、诈称有病。闸验是实、治以重罪、轻则流入烟瘴
○一军人单夫隻妻者、若妻有病、本军许不上直。看覷妻室病痊之后、纔方上直。设或无病称病、病痊不直。闸验是实、调入烟瘴
○一若官旗首领官吏、不畏法度、擅将上直军人、拨散队伍。许本队伍内、不问军旗人等、赴
御前陈奏。闸验是实、赏钞五十锭。作弊官吏、处以重刑
○一凡点大军、病疾不许扛抬赴点。幼军自十三赴点。十二以下、皆不赴点。止点视於营内
○一凡一应关请、有孕妇女不许入内。违者本管官旗杖一百。若不令官旗知会、若孕私入者罪坐本妇
○一凡当直之时、守卫何门、本日外人於内办事、事毕、仍於本门回还。若自本门入、不自本门出、不问是何等人、却被别门擒拏、虽係国戚、亦当即时奏闻区处。将所入之门、守直官旗军人、俱各处以重刑。擒拏之门、直守军旗受赏
○一凡整点大军、本管官旗、私自纵令正军不入队伍。临点之际、却乃雇觅他人代替点视者官旗与雇觅之人、俱各处以重刑。有能首告者、赏钞一百锭。官首告陞一阶。总旗首告、陞百户。小旗首告、陞百户。军人首告、陞百户。仍赏钞一百锭。本管官旗自行觉举者、不在陞赏之例
○一在京军人户下壮丁多者或弟兄子姪、或见赘在户女婿、凡遇上直、做工、公差、许轮流代替。不轮者听。若遇出征调遣、正军亲行。正军软弱户下壮丁愿随行代替者、亦听。本管官旗首领官吏、敢有刁蹬者、杖一百罢职。总小旗首领官吏、边远充军
○一遇朝参、先放直日都督、将军、散骑、带刀人员、及应直带刀指挥、千百户卫所镇抚进。然后百官进朝。不许搀越混杂
○一守卫官员、凡遇当直、须待朝后辰时、方许交班。违者问罪
○一凡内官、内使、小火者、出入各门。守门官军务要搜检精细、揣捏交襠、或将带金银?疋衣服等项、须凭勘合放出。或有公差干办事务、明白附写。前去某处公干。及辨验身上衣服是何顏色、见数明白、随即附记。事毕回还、依数点进。但有点对不同、即时奏闻
○一内官、内使、须要比对铜符、依前搜检放出。若内官内使、出门本无铜符、及有铜符不行比对明白、輒便放出者、守门官军、治以重罪
○一各处进纳官物长解、及内府做工诸色人等、误带钞贯等物入门。守门官军务要用心搜检、止当寄放、方许进门。若进门之时、搜验洁净、比候出门、搜出有带出物件、即时拏奏
○一官员军民人等、入奏事务、守卫官军人等不许问其缘故。所将文书、亦不许开看。随即径直引奏。若擅问缘故、及将文书开看者、依律论罪
承天门午门红牌
一官员人等、说谎者、处斩
一凡大小官员奏事。语言不一、转换支吾面欺者、斩
凡各卫分定地方
皇城四门、自
午门左、至闕左门东、第五铺。
午门右、至闕右门西、第五铺。
端门左、至
承天门左桥南。
端门右、至
承天门右桥南。
长安左门、至外
皇城以东、第六铺。
长安右门、至外
皇城以西、第十一铺
以上该旗手、济阳、济州、府军、虎賁左、金吾前、燕山前、羽林前、八卫官军分守
东华门左、尽左第十一铺、东至东上门左。
东华门右、尽右第一铺、东至东上门右。
东安门左、外尽左第十四铺、内至东上南北门左。
东安门右、外尽右第十四铺内至东上南北门右以上该金吾左、羽林左、府军左、燕山左、四卫官军分守
西华门左、尽左第一铺、西至西上南北门左。
西华门右、尽右第九铺、西至西上南北门右。
西安门左、外尽左第十二铺、内至
乾明门左。
西安门右、外尽右第七铺、内至
乾明门右
以上该金吾右、羽林右、府军右、燕山右、四卫官军分守
玄武门左、尽左第五铺、北至北上门、北上西门以左。
玄武门右、尽右第四铺、北至北上门、北上东门以右。
北安门左、外尽左第十二铺、内至北上西门外以左。
北安门右、外尽右第八铺、内至北上东门外以右。
以上该金吾后、府军后、通州大兴左、四卫官军分守
凡各门守卫官、照依地方、各领铜符收掌守卫
承天门承字号、
东安门东字号、
西安门西字号、
北安门北字号、俱阴文右比。留守卫巡城官、领承字等四号铜符、俱阳文左比
凡各门守卫官员、遇夜各领令牌、齎执巡警
午门、领申字一号至四号。
长安左右门、及
东华门、领申字五号至八号。
西华门、领申字九号至十二号。
北安门、领申字十三号至十六号
凡
皇城、每日轮都督一员、带刀千百户一员、领申字十七号令牌、於内直宿。仍点各门守卫军士。后都督裁革、改令五府僉书、侯、伯、每夜一员轮直
凡内
皇城四围四十铺、设铜铃四十一箇。每更初、自闕右门发铃、传递至闕左门第一铺止。次日纳铃於闕右门第一铺夜递如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