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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通义校注
谨按:春秋左氏传:“夫举无他也,唯善所在,亲疏〔一〕一也。〔二〕”“祈奚〔三〕称其雠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建一官而三物成”〔四〕,晋国赖之,君子归焉。盖人君者,辟门开窗〔五〕,号啕博求〔六〕,得贤而〔七〕赏,闻善若惊〔八〕,无适也,无莫也〔九〕。周不综臧否,而务蕴崇之〔一0〕,韩演不唯善是务,越此一概〔一一〕。夫不择而彊〔一二〕用之,与可用而败之,其罪一也。
〔一〕 大德本“疏”作“疏”,二字古多混用。
〔二〕 昭公二十八年文。
〔三〕 “祈奚”,左传作“祁奚” ,吕氏春秋开春篇亦作“祈奚”,与此同。器案:祁、祈古通,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尧姓伊祁氏。”魏书高纪:“怀州民伊祈苟,初自称尧后应王,聚众于重山。 ”是二字通用之证。
〔四〕 左传襄公三年文。
〔五〕 尚书尧典:“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曰:“左传文公十八年,杜注曰:‘辟四门,达四窗,以宾礼众贤。’(释文曰:“‘窗’本亦作‘聪’。”)或疑不应作‘窗 ’。考风俗通十反篇曰:‘盖人君者,辟门开窗,号啕博求。’此亦用尧典也。盖古文尚书本作‘□’,‘窗 ’者‘□’之或字,‘□’又‘ 窗’之俗体,‘聪’又‘□’之同音字,作‘□’而或如字,或读为‘聪’,犹之‘台’ 可读为‘怡’,‘尼’可读为‘昵’,‘庸’可读为‘ 镛’也。(作“窗”正合惠氏定宇明堂之说)”器谨案:汉书平纪注引应劭曰:“明堂所以正四时,出教化。明堂上圜下方,八窗四达,布政之宫,在国之阳,上八窗,法八风,四达法四时,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十六雨,七十二□法七十二风。”释名释宫室:“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明也。”大戴礼记盛德篇:“一室而有四户八聪。”张衡东京赋:“复庙重屋,八达九房。”薛综注:“八达谓八窗也。”御览五三三引礼含文嘉:“明堂者,八□四闼,□通八卦之气。”初学记十三、类聚三八引孝经援神契:“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宫,八□四闼,上圆下方,在国之阳。 ”隋书礼仪志一:“梁武帝明堂制:‘郑玄据援神契亦云上圆下方,又云四窗八达。’”后汉书郅寿传:“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闻圣王辟四门,开四聪。’ ”以辟门开聪对言,与应氏同,“聪”亦当作“ 窗”,是汉、魏、六朝人所见古文尚书固皆作“开四窗”也。
〔六〕 后汉书崔骃传:“思辅弼以偷存兮,亦号啕以酬咨。”李贤注:“号啕,哀呼也。 ”器案:崔骃、应劭,俱用“号啕”为求贤之意。
〔七〕 而,犹若也,而与若互文见义。
〔八〕 国语楚语下:“阖庐闻一善若惊,得一士若赏。”
〔九〕 论语里仁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皇疏引范宁曰:“适莫,犹厚薄也。比,亲也。君子与人无有偏颇厚薄,唯仁义是亲也。”白虎通谏诤篇:“君所以不为臣隐何?以为君之与臣,无适无莫,义之与比,为赏一善而众臣劝,罚一恶而众臣惧,若为卑隐为不可殆也。”后汉书文苑刘梁传:“ 又着辩和同之论,其辞曰:‘…… 君子之于事也,无适无莫,必考之以义焉。……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以救过为正,以匡恶为忠。……故君子之行,动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进退周旋,唯道是务,苟失其道,则兄弟不阿,苟得其义,虽仇雠不废,故解狐蒙祁奚之荐云云。’”持论引证与应氏相同。三国志魏书陈群传:“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在朝无适无莫,雅杖名义,不以非道假人。”又常林传注引常沐豫作终制诫其子以俭葬,曰:“庄周阔达,无所适莫。”又夏侯玄传注引魏略:“ 曹爽专政,丰依违二公间,无有适莫。”
〔一0〕左传隐公六年:“芟夷蕴崇之。”杜注:“蕴,积也。崇,聚也。”
〔一一〕一概,犹言一律。楚辞九章怀沙:“同揉玉石兮,一概而相量。”
〔一二〕大德本“彊”误“疆”。
安定太守汝南胡伊伯、建〔一〕平长樊绍孟建,俱为司空虞放掾属〔二〕,放〔三〕逊位自劾还家,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四〕,何可委质于二朝乎?〔五〕”因出门名户,占系〔六〕陈国。绍曰:“柳下惠不去父母之国〔七〕,君子不辞下位。〔八〕”独行服事。后公黄琼〔九〕,大以为恨,移书汝南,论正主者〔一0〕吏,绝绍文书,而更辟伊。
〔一〕 “建”,拾补云:“下疑有脱字。”徐氏识语云:“谨案‘ 建平长’连文,当是‘伯’下有夺。”器案:疑即夺“建”字,盖传写重文作小二,最易夺去也。
〔二〕 范书虞延传:“延从孙放字子仲,少为太尉杨震门徒。”又桓纪:“延熹三年,太常虞放为司空。”注:“放字子仲,陈留人也。”
〔三〕 “放”,大德本误作“故” ,系描字。
〔四〕 宰士,谓公卿之属官。盐铁论刺议:“文学曰:‘今子(丞相史)处宰士之列。’ ”汉书翟方进传:“请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师古曰: “谓丞相掾史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属官而位为士也。 ”又王莽传下:“至成群党,遮略乘传宰士。”后汉书周荣传:“蒙先帝大恩,以历宰二城,今复得备宰士。 ”注:“荣辟司徒府,故称宰士。”义详下文按语。
〔五〕 汉代州治,亦称为朝,尹宙碑:“纲纪本朝。”又言:“正色立朝。”此属吏称郡守为朝也。后汉书法真传:“太守曰:‘昔哀公虽不肖,孔子称臣;太守虚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此郡守自称为朝也。此文“二朝”,亦属吏对新旧太守之称也。
〔六〕 占系,即占度户口,系着名籍。汉书宣纪:“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注:“谓自隐度其户口,而着名籍也。”
〔七〕 论语微子篇:“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汉石经讳“邦”作“国”。
〔八〕 孟子公孙丑上:“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
〔九〕 黄琼,范书有传。
〔一0〕主者,犹言主办之人。续汉书百官志一注引汉官仪:“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尔衔枚。”
谨按:春秋尊公曰宰,其吏为士。言于四海,无所不统焉〔一〕。孟轲称:“不枉尺以直寻,况于枉寻以直尺?〔二〕”柳下惠不枉道以事人,故三黜而不去,孔子谓之不恭〔三〕。今绍见编,会以礼游引耳,其义不同于此。伊心明审,自求多福〔四〕。近灵帝之末,司徒掾弘农董君考上名典,君事不得自劾,暂以家急假〔五〕,太守李〔六〕崇请乞相见,俯领功曹,与俱班录讫乃谢遣。时公袁隗〔七〕意亦非之,然〔八〕弹纠。自是之后,弥以滋甚,郡用从事〔九〕,县用府吏,上下溷淆,良可秽〔一0〕也。诗云:“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一一〕”国之大纲也,可不申敕小惩而大戒哉〔一二〕?
〔一〕 公羊传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宰者何?官也。”解诂:“以周公加宰,知为官也。”传又云:“ 曷为以官氏宰士也?”解诂云:“ 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禄,下士略称人。”又僖公九年:“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盐铁论刺义篇:“春秋士不载文,而书咺者,以为宰士也。”
〔二〕 孟子滕文公下:“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此文用其意。
〔三〕 翟灏四书考异曰:“按此岂孟子引孔子言以为断,传写者讹‘孔’为‘孟’欤?法言渊骞篇:‘或问:柳下惠非朝隐者欤?曰:君子谓之不恭。’后汉书黄琼传:‘君子谓伯夷隘,柳下惠不恭。’概称君子,未定其果属谁也。”器案:此盖应氏杂举论、孟之文,而误孟为孔耳,翟说未当。
〔四〕 诗大雅文王文。
〔五〕 史记高纪:“高祖为亭长时,常告归。”集解:“李斐曰:‘休谒之名也,吉曰告,凶曰宁。’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告又音喾。’汉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任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下优赐复其告,使得带印绂,将官属归家治疾也。’”索隐:“韦昭曰:‘告,请归乞假也。’”
〔六〕 “李”,从宋本,余本俱作 “季”。
〔七〕 范书袁安传:“逢弟隗,少历显官,先逢为三公。”注:“ 隗字次阳。”
〔八〕 “然”,拾补云:“疑脱‘ 不’字。”
〔九〕 强汝询汉州郡县吏制考:“ 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其民为吏所冤,及盗贼辞讼事自言于刺史者,各属所部从事治之。东汉时,刺史举劾,不复覆案,从事为刺史耳目,其权益重,得自举案二千石,郡僚掾以下,则径自收考,守相至称为上司焉。”(参续汉志、朱博、朱浮、第五种、史弼、桥玄等传)
〔一0〕钟本“秽”作“畏”,音近之误。
〔一一〕大雅荡文。
〔一二〕“戒”,大德本作“诫”,古通。易系辞:“小惩而大诫。”
宗正〔一〕南阳刘祖奉为郡属曹吏,左骑校尉〔二〕薛丞君卓为户曹史〔三〕,太守公孙庆当祠章陵,旧俗常以衣冠〔四〕子孙,容止端严,学问通览〔五〕,任顾问〔六〕者,以为御史〔七〕,时功曹白用刘祖〔八〕,祖曰:“既讬帝王肺腑〔九〕,过闻前训,不能备光辉胥附〔一0〕之任,而身当侧身陪乘〔一一〕,执策握革〔一二〕,有死而已,无能为役。〔一三〕 ”薛丞因前自白:“今明公垂出〔一四〕,未有御者,虽云不敏〔一五〕,敢充人乏。〔一六〕”周旋进退〔一七〕,补察时阙,言出成谟,大见敬重;亦以祖为高,岁尽,俱举孝廉。
〔一〕 “正”,两京本作“止”,钟本作“政”,俱误。汉书百官公卿表:“宗正,秦官。”注引应劭曰:“周成王之时,彤伯入为宗正也。”
〔二〕 后汉书曹褒传注引汉官仪: “羽林左骑,秩六百石,领羽林,属光禄勋也。”
〔三〕 续汉书百官志一:“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
〔四〕 汉书杜钦传:“故京师(从王念孙校)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以相别。”师古曰:“ 衣冠,谓士大夫也。”后汉书霍谞传:“光衣冠子孙。 ”又党锢羊陟传:“家世衣冠族。”御览二一五引魏略:“ 姜维家本衣冠,不愿为将。”袁子正书:“古者命士以上皆有冠冕,故谓之冠族。”文选奏弹王源集注引钞曰:“衣冠,簪缨人也。”欧阳修撰王道卿制曰:“唐将相之后,能以勋名自继其家者,号称衣冠盛事。”通鉴三二注:“衣冠,当时士大夫及贵游子弟也。”
〔五〕 论衡定贤篇:“以通览古今,秘隐传记无所不记为贤乎?……若太史公及刘子政之徒,……则有博览通达之名矣。”
〔六〕 后汉书章纪:“皆欲置于左右,顾问省纳。”续汉书百官志三:“侍中,本注曰: ‘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抱朴子吴失篇:“不别菽麦之同异,而忝叨顾问之近任。”晋书段灼传:“臣无陆生之才,不在顾问之地。”
〔七〕 “御史”,拾补云:“‘史 ’疑衍。”器案:疑亦州郡之属官,谓执御之史,与御史大夫之属官有别。后汉书韦彪传:“今岁垂尽,当选御史,意在相荐,子其宿留乎。”当即此御史也。
〔八〕 据此,则祖为名,上文“奉 ”字之上或下当有脱文耳。
〔九〕 汉书楚元王传:“臣幸得讬肺附。”师古曰:“旧解云:‘ 肺附,谓肝肺相附着,犹言心膂也。’一说:‘肺谓斫木之肺札也。自谓于帝室,犹肺札附于大材木也。’”王念孙读书杂志五曰:“案一说近之。然既言附,又言讬,则语意重出。余谓肺附皆谓木皮也,说文曰:‘朴,木皮也。柿,削木札朴也。’作 ‘肺’者,假借字耳。后汉书方术传云:‘风吹削肺’ 是也。(今本“肺”误作“哺”,颜氏家训已辩之。)小雅角弓笺曰:‘附,木桴也。’正义曰:‘桴谓木表之粗皮也。’桴、附、朴,声并相近,肺、附,语之转耳。言己为帝室微末之亲,如木皮之讬于木也。下文云:‘臣幸得讬末属。’是其证矣。田蚡传曰:‘蚡以肺附为相。’中山靖王传曰:‘得蒙肺附。’卫青传曰: ‘青幸得以肺附待罪行间。’宣六王传曰:‘博幸得肺附。’师丹传曰:‘肺附何患不富贵。’王莽传曰:‘ 伏自惟念得讬肺附。’史记惠景间侯者表序曰:‘诸侯子弟若肺附。’(今本“附”作“腑”,因“肺”字而误。凡“肺附”字作“肺腑”者皆误,古书“藏府”字亦无作“腑”者。)后汉书卢芳传曰:‘以肺附之故。 ’太玄亲次:‘八曰肺附干糇,其干已良。’义并同也。若以肺为肺肝之肺,则义不可通。”案王说是,此文义亦如之。
〔一0〕尚书大传殷传:“文王胥附、奔辏、先后、御侮,谓之四邻,以免于牖里之害。” 诗大雅绵作“疏附”,毛传:“率下亲上曰疏附。”郑笺:“疏附,使疏者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