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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叶亭杂记
甘肃徽县多虾蟆精。往往晴天陡作黑云,遂雨雹,禾稼人畜甚或被伤。土人谓之“白雨”。其地每见云起,辄以枪击之,轰声群振,云亦时散。平时有入山者,见山谷间虾蟆无数,不论大小,口俱衔冰。皋兰沈大尹仁树为徽县少府时,有阵云起,众枪齐发,云中堕一皂靴,送置城隍庙,翌日,失所在。沈之侄亲为星伯同年言之。盖虾蟆阴类,阴气所积,时或为灾。北地亦常有之。此精乃喜着皂靴,殊可怪也。
嘉庆己卯秋,河南省黄河决兰阳口,郑州、延津,水皆围城。河流向由仪封而下。未决时,人见仪封有黑气一道,横亘于河。如是者一日余。黑气中见有大手,河水遂不下流,乃由旁决。此黑气与大手不知是何异矣。先是春夏间,郑州城壕遍地皆蛙,大小层累连衔,几无隙地,毙于履、毙于车者不可胜计。何由而来,何自而去,皆莫能晓。及秋遂有河决之患。蛙,阴类也,常止于洼,大水则不能容。先见,是为大水异常之兆。次年密县城壕亦如此,殆有胜焉,人皆惊恐,而卒不验。此理不可知也。又己卯夏,汜水决。先是春间,有一足鸟大如鸡,鸣集县之文庙桐树上。人以为商羊见,主大水。汜水县果有水患。次年密县之超化寨有虫鸣,其音如云“二丈五”,适其时城壕蛙见,俱以为水来当深二丈五矣,卒复无事,然此虫究不知为何虫也。
江苏宝山滨海。海旧去城三十里,今已至城边。嘉庆丁巳岁秋月,天大雷电风雨,一昼夜不止。海水暴涨,水自城头下,城门俱闭。次午始晴明,城中人咸至海塘闲,观见大鱼五,或身首截分为二,或从腰断,或头截其半,刀痕甚齐。
其鱼首多类牛头,非常鱼之状,一首重至千斤。当是海中怪也。然大雷电相搏一昼夜,神力几不得胜,此怪亦非常矣。家弟辈俱见之。
龟,《说文》:“旧也”,介虫之长,四灵之一,其为物也寿,故古人多以命名。宋代尚有之。不知何时以为恶物,相避不以为名与字。嘉庆己巳,朝鲜国遣陪臣韩用龟进表,以龟命名,犹存古意。
陕中金钱龟产于郭汾阳家庙莲花池中。小者如拇指,愈小愈珍,小者直钱百余。余购得数枚,裹以纸,置行笥中。越数日,取出透风,少饮以水,仍包置笥中,可远行也(《山堂肆考》:“苏州城南有道士养一龟,状如钱,置合中,时使出戏衣褶间。”殆即此也)。
王渔洋《居易录》云:“近京师筵席多尚异味,戏占绝句云:”滦鲫黄羊满玉盘,菜鸡紫蟹等闲看。‘“在渔洋时已觉奢靡甚矣。近日筵席必用填鸭一,鸭值银一两有余;鱼翅必用镇江肉翅,其上者斤直二两有余;鳇鱼脆骨白者斤直二三两。一席之需竟有倍于何曾日食所费矣。踵事增华,亦可惧也。
鳇鱼脆骨,鳇鱼头也,出黑龙江。余使沈阳,闻其土人云:“嘉庆十年前此物甚贱,一鱼头大者须一车载之,不过售钱五百。自京中以此骨为美品,鱼头遂不肯售,竞相晾晒发卖,每一斤亦须银八九钱矣。”曾记莫少空清友先生宴客设此味,座中有其乡人以为凉粉也。翼日,见先生问曰:“前日食君家所制凉粉特佳,曾令人学制,总不能及,不知何以有此味也?”闻者笑其村蠢,余殊嘉其朴诚。
《尔雅》:“高,大虾。”李和叔林元《使琉球记》云:“龙头虾,长尺余,绛甲,朱髯,血睛,火鬣,类世所画龙头。”徐葆光《传信录》云:“一名高;《尔雅注》:高,大虾也。”无龙头之说。鱼之飞必自衔其尾。畜鱼者运蹇,则其鱼自飞入他人之池。吾乡松山湖多鱼,畜鱼者甚伙。张孝廉介纯尝于冬至月游湖边,倏忽间似有风起,俄而水中泼剌声。守鱼者哭,问之,曰:“时当冬深,鱼皆潜伏水底。今忽有声,鱼将飞矣。”顷见鱼皆自衔其尾圆若环,密如飞蝗,投于他池,须臾而尽。鱼岂能飞,盖有使之者。
宝冠军使奎,字五峰,号文垣,记养鱼之法颇有足采者。录之:龙睛鱼此种黑如墨,至尺余不变者为上,谓之墨龙睛。其有纯白、纯红、纯翠者,又有大片红花者、细碎红点者、虎皮者、红白翠黑杂花者,变幻花样,不能细述。文人每就其花色名之。总以身粗而匀,尾大而正,睛齐而称,体正而圆,口团而阔,要其于水中起落游动稳重平正,无俯仰奔窜之状,令观者神闲意静,乃为上品。又有一种蛋龙睛,乃蛋鱼串种也。
蛋鱼此种无脊刺,圆如鸭子。其颜色花斑均如龙睛,唯无墨色,睛不外突耳。
身材头尾所尚如前。又有一种于头上生肉指余厚,致两眼内陷者,尤为玩家所尚。
此种纯白而红其首肉为上色,共名之曰狮子头。鱼逾老,其首肉逾高大。此种有于背上生一刺,或有一泡如金者,乃为文鱼所串之故,不足贵也。
文鱼此种颜色花斑亦如前,亦无墨色者,身体头尾俱如龙睛,而两眼不外突耳。年久亦能生狮子头。所尚如前。有脊刺,短者、缺者、不连者,乃蛋鱼所串耳。此三种另有洋种,无鳞,花斑细碎,尾有软硬二种。
世多草鱼,花色皆同此,而身细长,尾小。佳者以红鱼尾有金管、白鱼尾根有银管者为尚。亦无墨色者,名曰金鱼。
又有赤鲤、金鲫,皆食鱼所变。无三四尾者,皆直尾也。不过园池中蓄以点缀而已。养法亦如各种,亦能生子得鱼。此三种另有洋种,无鳞而花斑细碎,其尾又有软硬二种。
养鱼断不可用甜水。近河则用河水,不然即用极苦涩井水,取其不生虱。新泉水尤佳。
鱼水绿乃活,不可换。其色红或黄必须换。
凡换水,必先备水一缸晒之,晒两、三日乃可入鱼。鱼最忌新冷水也。水频换,则鱼褪色。
大缸一口养大鱼五六寸者二三对足矣。多则闹热挤触不安,必致损坏。
鱼喂虫必须清早,至晚令其食尽。如有未尽者及缸底死虫,晚间打净。夜间水静则鱼安,不然亦致鱼死之道。再沙虫中亦有别种恶虫,亦须略择。
子鱼初生,以鸡子煮熟,拧其黄于布上,摆于水中,子自知食之。及三四分大,不能食大虫,乃将虫置细绢罗内,于水面筛之,有小虫漏下者,与之食。至五六分大,则居然食虫矣。
鱼子出净之后至能于水中游行时,须轻将闸草提于他器内,以水投之。有鱼仍取回原缸。水定后,缸内有虫如虾而扁口如蜈蚣,最能啮小鱼,宜拣净,不然则尽为所害矣。
鱼缸养鱼总须明官窑缸,虽破百片,亦可锯补。瓦亦用明官窑瓦,缸外用铁屑泥之,则不漏矣。
晒子须用红沙浅缸,取其晒到底耳。
鱼遍身起泡如水晶,乃天热水坏。以新凉水激之,不然即溃烂死矣。
鱼瘦暗不欢,乃病也,即以盐擦其遍身,另盆养之,使吐黑涎即愈。盐纳入两腮亦佳。
鱼虱如臭虱而白色透如虾色,一着身断不可落,能使鱼死,必须捞出。以盐擦之,亦佳。
鱼子不可过晒,过晒则化。不晒亦不能出,故须树阴,或覆以筛之,亦可。
三日必出鱼矣。
凡鱼生子,总在谷雨前后。视其沿堤赶咬乃其候也,即将闸草缚小石坠于缸内,任其穿过,即有子粘草上,亟取出纳别水缸内,若不取,恐为公鱼所食。其赶毕一次后,隔十余日一次,看其赶即须放草接子矣。水近缸沿,则每被鸽子连鱼饮去,故水不宜过深。子初出如蚁不可见,伏于缸上或草上。出鱼后三五日内不可乱动其水,恐有伤于尾也。
冬收缸入向阳无油烟屋内,鱼不食亦不生子,其水总不必换。俟春半时出屋换水。其屋冬亦须火,不使冰过冻而已。亦不宜太暖。每岁于霜降收入,春分时出屋,然亦须看天时冷暖耳。出屋后,仍有数夜见冰,亦由是见天时也。
或云鱼不可晒,或云鱼必须晒,又云可晒不晒。予见养鱼者未尝不晒,究不知何以为凭也。姑记此以待试。然予家鱼每过晒则生水泡满身,或予之缸新有火乎?俟得良法再记。
鱼热则浮,冷则沉。然春秋朝日每亦停水面曝阳,则非热也。鱼之雌雄最难辨,有云脊刺长为雌,脊刺短为雄者。有云前两分水有疙疸粗硬涩手者为雄,否为雌者。又有云前两分水大者为雄,小者为雌者。又有云尽后尾下分水双者为雌,单为雄者。皆不足凭之论也。其雄雌动作气质究有阴阳之分,近尾下腹大而垂者为雌,小而收者为雄;粗者为雌,细者为雄。此秘法也。其余诸法皆愚人之论耳。
诸体未备时,其种类亦不易识。惟视其色,黑为龙睛,青为文鱼、蛋鱼,极易辨也。缸底鱼矢须用汲筒汲出。若水至晚太热,缘晒甚也,须用生凉水添之。
鱼生子若人不知,则粘于缸上,有落底者则自食之矣。若早见缸上有子,即换缸。不然,则可一日不喂虫。伏秋间虽有子,亦不能甚长,不能出息也。
秋日不可过换水,天寒不可多下虫,寒则鱼不甚食。然秋中喂大鱼,则来年子早而壮。
鱼子出后,水极清不必换,本水养之,鱼乃不伤元气。
有养鱼不换新水者,即换,亦于本缸内水撤旧添新。此法鱼最弱,市语谓之水头软。若即从旧缸移入新水者,谓之水头硬,云此法所养之鱼强壮。
鱼尾根札者难于过冬,绺尾者易养,此论最验。
冬入室时水不能晒,即用生水,次日移入,然须于院中见冰后入屋。惊蛰时即可出屋,若天寒亦可迟几日。春分前后亦不必晒水。天寒井底暖,新水不冷,若晒则反冷矣。
又法,养鱼先要讲究水之活,鱼得长生矣。如居家吃水缸内投以食,鱼其能经久存活者,以其每日去旧更新,非取水之故也。盖新水入缸三日必浑,三日后澄清,四日水性侧立,方可下鱼。下鱼之后,春末犹寒,隔一日撤换新水一次。
交夏之后,一日撤换一次。撤换之法,先用倒流吸筒吸出缸底泥滓,添入新汲井水,不用甜水、河水。如盛五担水之缸,每日撤换一担,视缸之大小,以此类推。
有鱼之水,七日必浑。浑则当移鱼他缸,刷净原缸,全换新水,晒过三四日之水再入鱼。入鱼之后照旧撤换。一交秋令,水自澄清,无俟添换矣。缸内不放闸草,一恐鱼虫藏匿致鱼不得食,二恐草烂水臭以致鱼生虱蚁之患。谷雨前后便可喂虫。
一交九月节,鱼自不食矣。至鱼无故浮水面,口出水上空吸吐泡者,乃是受热之故,速添新汲凉水以解之。若鱼沉缸底懒动,是受寒之故,速捞入浅水内晒之。
鱼或歪倒浮游,或如死水中,及动之腮仍能张翕,急取出以盐擦之,另盆养之,犹可得活。俟其涎沫吐净,方可置原缸内。
冬鱼出房不可太早。于清明前后,置于向阳之处,用木板盖覆。天若和暖,一日撤板一块,渐次撤去。若骤然不盖,夜间寒霜侵入,鱼必受伤。
夏月伏暑之时,必当半遮半露,不可使鱼受热毒。雨水性沉,日色蒸晒,必致发变。著雨后,一俟晴明,即用倒流吸桶撤净缸底雨水,则无害矣。若降雨之先将缸添满,或缸有水孔,随落随流,雨水不能到底,则不必撤之矣。
冬月蓄鱼之法,不须喂虫,亦不必晒水。添撤只要视水有浑色,便取新水换之。以纯阳之性在地下,井水性暖故也。置放处不可令缸底实贴坑上,须用矮架托之。亦不可过暖,即水面有薄冰亦无妨。缸口用纸封之,不致于落灰尘,更省遮盖也。
喂鱼之法。须将捞来红虫用清水漂净,否则虫之臭水入缸,净水为之败坏矣。
喂鱼虫不拘时候,日不可留余虫也,夜恐虫浮水面,鱼不得受甘露之益。若一时不得鱼虫,或用鸡鸭血和白面晒干为细虫喂之,或用晒干鱼虫及淡金钩虾米为末饲之,皆可。
分鱼央之法。先用洗净揉软棕片一块,择闸草四、五束,去根,以绳线缚之,击以石块,坠草于其水中间,不可散放。后看牝鱼跳跃急烈有欲摆子之势,即取放水浅缸内。入公鱼二尾,恐一公鱼追赶不力。俟母鱼沉底懒于游泳,便是已摆子之候,即将公鱼取出,迟恐为其吞食鱼子。缸须置向阳之处,切忌雨水。
听其自变,不过七八日便能生动如蚂蚁蝇蛆之状,生长最速。俟其化成鱼央,先以小米糊晾冷,用竹片挑挂草上,任其寻食,并用粗夏布口袋盛虫入水中,任其吞啄,即透出小白虫。三四日后,虽能赶食散虫,亦须先择白色小虫饲之。即可食红大虫时,亦不可喂之过饱,恐嫩鱼腹胀致毙也。沙虫之极小者名曰面食,白色,在水皮上如面之浮,不能分其粒数。初生小鱼食之甚佳,且易长而坚壮。
小鱼长至半寸许,即宜分缸,每缸不过百头。至寸余,则每缸三十足矣。多则挤热而死,竟至一头不留。渐长渐分,至二寸余大,则一缸四、五、六对。至三寸,则一缸不过四头、六头而已。然养缸如此,若庭院赏玩,则一缸一对,至多二对,始足以尽其游泳之趣,而观者亦可心静神逸也。
鱼不可乱养,必须分隔清楚。如黑龙睛不可见红鱼,见则易变。翠鱼尤须分避黑、白、红三色串觖。花鱼亦然。红鱼见各色鱼则亦串花矣。蛋鱼、纹鱼、龙睛尤不可同缸。各色分缸,各种异地,亦令人观玩有致。
子出鱼后,夜夜须将缸盖起,次日日出后开之。否则每至冻死,一缸为之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