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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官六种
督邮、功曹,郡之极位。后汉书张酺传注
孝廉,古之贡士,耆儒甲科之谓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孝廉年未五十,先试笺奏。初上试之以事,非试之以诵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孝武元封四年诏曰:「上士,贡名,茂才者是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元朔元年,诏二千石举孝廉,以化风俗。北堂书钞设官部
元朔元年,诏曰:「深诏执事,兴孝廉,成风俗,绍圣绪。」北堂书钞设官部
和帝诏曰:「大郡口五十万,举孝廉二人。」北堂书钞设官部
前书百官表云: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荆扬江南七郡,惟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及南阳穰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江)〔汝〕南阳安为女公主邑,〔一九二〕改号为令,主薨复复其故。若此为系其本。俗说令长以水土为之,及秩高下,皆无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书,斯近其真。续汉志补注
明帝临观,见洛阳令车骑,意河南尹,及至而非,尤其太盛,敕去轩绥。时偃师长治有能名,以事诣台,因取赐之,下县遂以为故事。通典职官、太平御览职官部
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续汉志补注、通典职官、太平御览职官部
北边郡库,官之兵器所藏,故置令。汉书成帝纪注、河闲献王传如淳注〔一九三〕
使匈奴中郎将,拥节,秩比二千石。后汉书光武纪注
使匈奴中郎将屯西河美稷县。后汉书光武纪注
拥节,屯中步南,设官府掾史。单于岁遣侍子来朝,谒者常送迎焉,得赂弓马毡罽他物百余万。谒者事讫,还具表付帑藏,诏书敕自受。续汉志补注
护乌桓校尉,孝武帝时,乌桓属汉,始于幽州置之,拥节监领,秩比二千石。太平御览职官部
乌桓校尉屯上谷〔郡〕(密)〔宁〕县。〔一九四〕后汉书张奂传注
拥节。长史一人,司马二人,皆六百石。并领鲜卑。客赐质子,岁时胡市马。续汉志补注 案:此属乌桓校尉。
护羌校尉,〔一九五〕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节,以护西羌。王莽乱,遂罢。时班彪议,〔一九六〕宜复其官,以理冤结。帝从之,以牛邯为护羌校尉都,〔一九七〕于陇西令居县。后汉书光武纪注
拥节。长史、司马二人,皆六百石。续汉志补注 案:此属护羌校尉。「史」字下亦当有「一人」二字。
戊己,中央,〔一九八〕镇抚四方。又开渠播种,以为厌胜,故称戊己焉。后汉书明帝纪注、西域传注 案:戊己校尉不见于续汉志。
西域都护,武皇帝始开通西域三十六国,其后稍分至五十余国,置使者、校尉以领护之。宣帝神雀三年,改曰都护,秩二千石。平帝时省都护,令戊己(都护)〔校尉〕领之。〔一九九〕太平御览职官部
马曰羁,牛曰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文选难蜀父老注
诸侯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位特进,在三公下;其次朝廷,案:「廷」当作「侯」。〔二00〕在九卿下;其次侍祠侯;其次下土小国侯,案:续汉书志无此句。似当云「无土关内侯」。以肺腑亲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师,亦随时朝见,是为隈诸侯。案:「隈」当作「猥」。后汉书和帝纪注、邓禹传注
皇后父兄,率为特进侯,朝会位次三公。故章帝启马太后曰:「汉典:舅氏之封侯,犹皇子之为王。」其功臣四姓为朝侯、侍祠侯,皆在卿校下。通典职官
天子建侯,上法四七。后汉书刘瑜传注
伯使,主为诸侯官驱,使避路于道陌中,故言伯使。通典职官引云「
汉官中有伯使」云云。
太保,俸月三百五十斛。唐六典一
中二千石,俸月百八十斛。史记外戚世家索隐
二千石,〔二0一〕其俸月百二十斛。史记外戚世家索隐
斗食月俸十一斛,〔二0二〕佐史月俸八斛。汉书百官公卿表注、通典职官 案:引皆作「汉官名秩簿」。
张敞、萧望之言曰:「夫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洁身为廉,其势不能。请以什率增天下吏俸。」宣帝乃益天下吏俸什二。通典职官
范迁字子闾,〔二0三〕沛人也。后汉书明帝纪注、牟融传注 案:凡引人名,皆举其官,今不能知者,总附于此。
王敏字叔公,并州隰城人也。后汉书明帝纪注
尹睦字伯师,河南巩(州)人也。〔二0四〕后汉书和帝纪注、张酺传注
梁鲔字伯元,河东平阳人也。后汉书殇帝纪注、鲁恭传注
周章字次叔,荆州随县人也。后汉书安帝纪注
李修字伯游,豫州襄城人也。后汉书安帝纪注、虞诩传注、李膺传注
刘授字孟春,徐州武原人也。后汉书安帝纪注、杨震传注
吕?字君上,范陵人。〔二0五〕后汉书鲁恭传注
许训字季师,平舆人。后汉书刘宽传注
宋俱字伯俪。后汉书宋均传注
陶敦字文理,京兆人也。〔二0六〕后汉书虞诩传注
刘矩字叔方。后汉书皇甫规传注
尹讼字公孙,〔二0七〕巩人也。后汉书段颎传注
樊陵字德云。后汉书李膺传注
刘弘字子高,安众人。后汉书董卓传注
校勘记
〔一〕 类聚卷四六「密令」下引有「南阳」二字。
〔二〕 孔本书钞卷五二引无「前密令卓茂」五字,又「纯固」下有「断断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十字。
〔三〕 孔本书钞卷五二有「夫士」二字。又「名冠」上有「则」字,「重赏」作「之大赏」。
〔四〕 后汉书卓茂传作「褒德侯」,袁纪亦同。而此引则与东观汉记、续汉书同。
〔五〕 后汉书作中元二年夏四月丙辰诏。
〔六〕 孔本书钞卷五二引作汉官仪。孙案乃沿陈本之讹。
〔七〕 后汉书作章和二年三月庚戌窦太后诏。
〔八〕 书钞卷五二、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0六「其」均作「今」;而书钞卷五九、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0则作「其」,后汉书亦同。孙辑作「其」,当是。又孔本书钞卷五二、初学记卷一一均作「太傅」,唯类聚卷四八作「太尉」,孙案非。
〔九〕 孔本书钞卷五二「庶得」上有「朕」字,后汉书亦然。
〔一0〕孔本书钞卷五二「策」下有「书」字。
〔一一〕孔本书钞卷五九「张禹」上有「太尉」二字。又卷五二引作「太傅」,则非。
〔一二〕袁纪卷一九作建康元年秋八月庚午诏,疑书钞引误。
〔一三〕御览卷二0七引作「赵峻贰掌枢衡」;类聚卷四六作「二世掌典机衡」,又卷四八引「掌」作「常」,余同;初学记卷一一作「
二世掌枢衡」。诸引虽有异,然作二世典掌枢衡则同。按后汉书顺、冲帝纪,赵峻于顺帝汉安元年十一月壬午任太尉,冲帝即位,仍任太尉,此诏下始转任太傅,则二世典掌枢衡明矣。严可均初稿此引从御览卷二0七而录,见全后汉文,甚是。孙氏改从书钞卷五九作「三世」,失考。
〔一四〕孔本书钞卷五九「之心」作「其心」,类聚卷四八亦同。又书钞卷五一此句引作「有若匪石不可转其心也」。
〔一五〕孔本书钞卷五九引作「忠真」,类聚卷四八作「忠贞」,而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0七则均作「忠正不挠」。
〔一六〕此引乃徐坚综合前引「太傅,古官也」,及下引「太师,古官也」,「太保,古官也」三句而成,已非汉官仪之旧。
〔一七〕据汉书孔光传、百官公卿表所载,光任太师于元始元年,而太后下诏则在王莽号宰衡之后,即元始四年。四、元形近易讹,诸引恐皆误。
〔一八〕孔本书钞卷五二作「不遗?老」,汉书孔光传亦同,恐当以此为正。
〔一九〕此「元年」亦当作「四年」,说详前注。
〔二0〕孔本书钞卷五二「太师」下引有「光」字。
〔二一〕书钞卷五二引作汉书仪,而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0六引作汉官。
〔二二〕「容」点校本续汉志补注作「受」,御览卷二0七作「授」,孙辑与汲本、殿本同。
〔二三〕御览卷二0七「即」下引有「见」字。
〔二四〕御览卷二0七「临」上引有「帝」字。
〔二五〕点校本续汉志补注、御览卷二0七「见皆」均作「光观」。
〔二六〕御览卷二0九「助成」作「助和」,孔本书钞卷六八亦作「
和」。
〔二七〕点校本后汉书王霸传注作汉旧仪之文。
〔二八〕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引作「三十人」,据改。
〔二九〕此汉仪乃蔡质汉官典职仪式选用之文。
〔三0〕此引首见于续汉志补注,「有」上引有「府」字。严氏稿有此出处,孙氏误删之。
〔三一〕据后汉书范滂传注补「掾」字。续汉志补注引应劭曰,亦有「掾」字。
〔三二〕孔本书钞卷五0「州郡」下引有「事」字。
〔三三〕通典卷二0引作「自者谓之辅」。
〔三四〕通典卷二0「」下有「拜」字,疑此脱。
〔三五〕据后汉书鲍昱传注删「称」字。
〔三六〕后汉书和帝纪注引作「经明行修,能任博士」,御览卷六二八引亦同。
〔三七〕后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明达法令」均作「明晓法律」,「文中」作「文任」。
〔三八〕后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明足以决」均作「明足照奸,勇足决断」。
〔三九〕后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皆有」引作「皆存」,「
廉公」引作「清公」。
〔四0〕后汉书窦宪传注「幽」下引有「冀」字,后汉书南匈奴传注亦同。而通鉴卷四五胡三省注有「冀」无「并」。又「骑」原误作「
骄」,据诸引而改。
〔四一〕孔本书钞卷五一「赵王」下引有「乃」字,又引书作汉官。
〔四二〕此引又见类聚卷六八,孙辑脱注。
〔四三〕汉书有百官公卿表,东观汉记有百官表,皆不称志。称百官志者,自谢承后汉书始,然应劭不得而见之。疑原引有误。俞安期唐类函删「是以」以下,或近其真。
〔四四〕黄山校补曰:「柳从辰曰:『据纪,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为明帝初。「十」字衍。』今按:史无纪年不着年号者,盖注实阙『
永』字,『平』字亦残其半,遂讹为『十』字也。」黄说是。
〔四五〕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八「斋有疾」引作「恒斋」。据下文谣谚,恐当以作「恒斋」为是。
〔四六〕御览卷二二八「被病」引作「瘦弱」。
〔四七〕「收」原作「取」,初学记卷一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二八均引作「收」,据改。
〔四八〕「论」原作「议」,据初学记卷一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二八引改。
〔四九〕此引又见后汉书儒林传注,孙辑脱注。
〔五0〕据御览卷二三五引删「掌」字。
〔五一〕王先谦后汉书集解曰:「官本『玄』作『互』,是。」王说是。
〔五二〕点校本后汉书窦武传注「而」引作「以」。
〔五三〕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三六「辨」均作「辩」。此引又略见于书钞卷六七,作「辨」。陈本作汉旧仪之文,故孙氏分入两书,而孔本则作汉官仪。按之类聚、御览,恐当以作汉官仪之文为是。
〔五四〕后汉书朱浮传注「差次」作「差选」。又下引后汉书徐防传注亦作「差选」。
〔五五〕后汉书点校本校勘记曰:「集解引惠栋说,谓注『世』别本作『卅』,音先合反。今按:通典卷二十七引后汉督邮状作『三十六属』,则『世』字当作『卅』。因版刻『世』字往往作『世』,与『
卅』形近而误。」其说是。
〔五六〕后汉书徐防传注引作汉官。
〔五七〕唐六典作汉仪之文。
〔五八〕唐六典作汉官之文。
〔五九〕后汉书段颎传注引无「宪陵园」、「阳陵」等字。其原意指凡帝后陵园丞,秩皆三百石,令秩六百石,非有专指。孙氏所补非是。
〔六0〕据御览卷二二九改「六」作「禄」。
〔六一〕初学记卷一二引应劭曰作「举不失德」,当是。
〔六二〕点校本后汉书张霸传注作「见汉官」。
〔六三〕唐六典引作汉官。
〔六四〕「此为四行」四字乃李贤之语。首句当依后汉书吴佑传注作「光禄举四行」为是。
〔六五〕据初学记卷一一叙事删「外」字。
〔六六〕郎中令,秦时置。汉初因而未改,至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中兴后,仍名光禄勋,百官志载之甚明。应劭叙汉官,上溯西京之制,用其旧称耳。故非续汉志无郎中令也。又「羽林郎」之「郎」字,原在「虎贲」下,「为之长」之「长」字上,原有「令」字,孙辑或改或删,甚是。
〔六七〕后汉书和帝纪注「左、右署」下有「也」字。
〔六八〕后汉书光武帝纪、南匈奴传均作建武二十六年事,疑原引误。
〔六九〕后汉书顺帝纪注、御览卷二四一均作「三百人」,尚书牧誓亦同。孙辑所据本误。
〔七0〕孔本书钞卷六三亦引作「更名虎贲中郎将」。
〔七一〕孔本书钞卷六三、初学记卷二六均引有「插」字。
〔七二〕「初学记服食部」乃「初学记器物部」之误。
〔七三〕初学记卷二七、御览卷八一五「虎贲中郎将」下均有「古官」二字。又此上御览服章部仅有一引,即卷六九五所引。另一引见卷六九一,乃董巴舆服志之文,孙注误。
〔七四〕「御侮」二字原误倒,「别」亦讹作「列」,皆据御览卷二四二引以改。
〔七五〕「九麌」见广韵卷三。
〔七六〕刘攽东汉书刊误卷四曰:「文云丞、尉小县三百石,其次四百石已足,不当更有丞、尉字。」点校本据删,甚是,今从之。
〔七七〕孔本书钞卷五六引作「诗」。
〔七八〕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言乃尚书仆射事。又书钞卷六二引乃言谒者仆射事。其引无「仆,主也」三字,「每官必有」作「是故设」,无「课」字,当别作一条。
〔七九〕「帻」原误作「绩」,据书钞、御览引而改。晋书舆服志亦作「缃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