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地理
- 金门志
金门志
附录
附录
下四场惠、浔、浯、■〈氵丙〉盐引,与上四场不同。下四场产盐区多,而行盐地狭,食盐人寡,盐价视东西路贱数倍。盐贱则不售,地狭人寡则利轻而商不集。于是积盐难掣,而看守消蚀赔貱之累,盐丁受其病;官吏衙卒供亿罗织之害,地方又均受其扰。于是正统十三年,改本为折;开旷荡之恩,行斩截之法:出引以存饩羊,而派银以省中纳。派银者,课银不出海水而出田亩也。凡盐籍之户,免其输盐于官,官不召商、商不受盐,但将盐户所输,抵足引额之银而止。盐区有税、盐船有税,稍以佐其不足。而此外民之晒盐、商之贸盐,俱听自便。其引银视上四场独少,固缘盐贱,亦以办引银之家非积盐之家,不输盐于官而岁岁输课,故从其省耳。盖上场给引即给盐,受有盐之引,故每引纳银二钱五分,而不为多;下场有空引而无实盐,配无盐之引,故每引纳银五分而不为寡。因地制宜,所以课不亏而民安其业也。今则无分上、下场,概加为二钱五分,非加之海水而仍加之田亩,民何以堪?
又浯洲民应纳粮差条编银,户有当年、甲有甲首、里有里长矣。而此盐银一项,见年、里长外,另设总催一名,隶于盐场官;借端凿窦,民为疮痏,殆若再赋也。莫若归征收于本县,革去总收,即令现年里甲带催;收纳完日,县解银海防馆充饷如法。县父母筦全邑催科,何难千余金课盐乎?
掘社伐树,孤鼠荡然,可以还膏脂于闾阎;且裁去吏卒之费,可以助饷于公帑:此两利之道也。谨议。(蔡复一「与两台言盐课议」)。
浔渼、■〈氵丙〉洲、浯洲、惠安四场盐户,其丁米折课有定额,而与民异;其田产之差税无定额,而与民同,特差稍轻耳。乃里、甲十年一编,盐既与民同;而总催十年一编,又民户之所无。是民籍役一,而盐籍役两也。即以浯洲一场而论,岁课不过七百十八两耳。万历初,复益以坵、船税二百有奇,而且赘之以场官、重之以总催,其为分例杂费已烦亢不可堪;后又督以海防,真不啻九羊而十牧之矣。今坵、船二税既责邑令追解,何难并归征课;则裁革官场之疏,不可不早题。即奉檄至者,或留司别委、或送部改铨可也(蔡献臣「下四场裁盐场官议」)。
国朝额设浯洲场盐课。浯洲盐坵税银,旧制:府额县征坵船税银二百一十四两三分九厘六毫一丝五忽(「府志」作二百一十二两四钱零八厘七毫有奇)。二十二年,总督姚启圣,因平台题请每坵加增税银一钱,共六百零七两五钱七分三厘。五十二年,知县朱奇珍编审,谕盐米一项,除旧丁口外,奉藩司加增五丁。查盐米原属盐籍,产业在金门一带飞沙走石之地,业甚不堪。又有配丁、盐灶以及盐折、盐米等项,一业四赋,故旧例盐丁一丁只征银四分九毫九丝六忽三微四纤,而县内地奸豪利例轻窜入盐籍,使民米独受苦累。今为清出米归民籍,照民丁口起科;盐米归盐籍;照盐丁口起科,庶民米不杂。查通邑盐米二千四百五十六石四斗二升六合九勺,每盐米一石带盐丁口银三分五厘一毫一丝五忽五微四纤九沙一尘二埃二渺六漠;其官米一项,每三石折为一石,在民、盐等户内照例带征丁口银,永为定例。因清革金沙镇盐渡杂派陋规,令民勒石永禁(康熙间「县志」)。
坐配浯洲盐场三万三千二百担。乾隆三十年二月间奉文饬行,将同邑原配浯盐额内拨出盐一万七千担,改给龙溪、南靖、龙岩三帮商运。乾隆三十二年间,知县吴镛通详请复旧额;奉宪议准:拨还浯洲场盐一万担。今坐配浯洲场盐二万六千二百担,每担征收正课钱一百五十文,折银一钱五分;盐本、运费等钱一百四十五文,就于正课项下开销。银解赴盐道衙门交纳,其应销盐筋赴该场配装运销(乾隆间「县志」)。
浯洲场总理场官一员,管辖沙尾、永安、浦头、南埕、宝林、官镇、田墩、烈屿等八埕。团长二十二名、团甲八十二名、晒丁八百二十一名。坵盘五千四百一十一坎,漏井八千八百九十八口。产盐每年定额一十四万担,内沙、永等埕产盐二十一万担、烈屿埕另外委员管理(嘉庆七年改归浯洲场兼管)定额产盐三万担,二共一十四万担。同安官运定额盐三万三千二百担,平和商运定额盐三千担,溪靖商运定额四万四千担,岩平商运定额三万二千担,长泰商运定额八千八百担,海澄商运定额二千六百担(乾隆间「府、县志」)。
大嶝小埕额设埕办一名、巡丁一名,每名月给工食银一两,晒丁二十二名。坵盘六十七坎。
额定盐课章程
浯洲场仍旧管辖八埕(大嶝归祥丰场)。
团长八名,坵盘一千二百一十坎、漏井七百一十六口。晒丁二百零六名。
年定产额盐二万七千二百六十七担五十斤。
坐配龙溪九千担,海澄二千二百担,长泰三千担,平和一千五百担,南靖三千担,同安三千七百担,漳平二千二百担,宁洋二千六百担(以上道光十二年册档)。
渔课
后山、山后、青屿、官澳、西黄、浦头澳渔户十三,米十八石九升;峰上澳渔户十一,米十三石四斗;料罗澳渔户十,米十九石二斗;新头、浦前、平林、陈坑,后沙澳渔户十一,米二十一石六斗二升;十九都一东沙澳渔户二,米十八石三斗七升;十九都三东沙澳渔户八,米二十三石四斗七升;烈屿澳渔户十八,米十五石七升;大小嶝合白石头澳渔户十九,米十石七升。
明同安三十六澳,旧例渔课米每一石,半纳本色上仓;半纳折色,该银三钱五分。宏治七年,巡按吴一贯奏准不分本、折,通征银三钱五分。今米无征输,加增渔税、俸钞渔课银。康熙二十二年起科,合通县为十二澳,渔船户征输加增渔税银一百六十一两六钱、俸钞渔课银二百八十八两四钱一厘九毫有奇(康熙间「县志」)。
船政
大小嶝澳,离县水程二十五里,系金门左营管辖。设澳甲一名,稽查船只。澳内有「盛」字商船、小艇,俱领照牌。有拨归金门县丞征税,亦有在县征税。
金门陈坑澳,离县城水程三十里、陆路七十里,系金门右营管辖。设澳甲一名,稽查船只。澳内有「盛」字商船、渡船、小艇,俱领照牌。有拨归金门县丞征税,亦有在县征税(乾隆间「县志」)。
金门渡船及商、渔小船,系由马港厅通判给领照牌。其出入口则由镏五店海关报验征税,而以金门县丞暨协镇中军派口胥盘验,商旅便之。自道光末年,镏五店海关派丁分驻金门后浦,稽查更为严密。近复另设海防局委员给领旗照,商船出入口费头绪更多;而厦门大关哨船复时时逻视,勒令贾舶归入正口。但金门不产米榖,恃外来船只之接济;民食艰难,至是弥甚。似宜酌立章程,以苏商民之交困也。
●金门志卷四
规制志
从来制度,随时随地各适其宜,未可泥成见也。况桑田沧海,移步换形,惟远识者为能变通其制。金门地虽褊小,然洋洋海表,足以控台、澎而藩内郡。明建石城,设一千户镇之。其时海口沙汕浮实,地势包藏,船可常泊;今则沙汕已平,系舟不稳,故移文武镇营于后浦,非得已也。然登高四望,则水天合镜,浩淼无边,其险厄实甚于后浦。若夫料罗有澳可避风,为洋船往来之逆旅。向者海氛告警,巡道周凯创建石寨,意深远已。兹编于文武官制分见各卷,而自城寨、衙署,下至祠宇、书院诸制度,钜细弗遗,亦以备后来议因、议革者之一助尔。为规制志。
城寨
公署
仓廒
铺递
书院
育婴堂
城寨
金门城在浯洲之南,离县城八十里;水程一百里,一潮可至。北阻山,东西南阻海。洪武二十年,置守御千户所于此,周德兴筑。周六百三十丈、基广一丈、高连女墙二丈五尺(「府志」注,高一丈七尺),窝铺三十六。外环以濠,深、广丈余。东西南北四门,各建楼其上。永乐十五年,都指挥谷祥增高三尺,并砌西北南三月城(「府志」作砌西北二月城)。正统八年,都指挥刘亮、千户陈旺增筑四门敌楼。嘉靖三十七年,所署毁于火(康熙间「县志」作万历二十七年)。国朝康熙时,重修。总兵官驻劄原在旧城;高耸临江,极目东南,为备海要地。平台后,总兵陈龙以所城稍圯,人烟稀少,移驻后浦,为前会元许獬居(康熙间「县志」云:『丛杂街市,有巡哨不及之患,不若仍驻旧城为愈)。今颓址存(「县志」)。
官澳寨在十七都。明周德兴造。为巡检司城。周一百四十八丈(「府志」作一百六十丈)、基广六尺五寸、高一丈七尺,窝铺四、南北门二。康熙五十六年,总督觉罗满保、巡抚陈璸重修。今颓。
峰上寨在十八都。明为巡检司城。周九十五丈(「府志」作一百九十三丈)、基广一丈、高一丈五尺(「府志」作八尺),窝铺四、门一。今颓。
陈坑寨在十八都。明为巡检司城。周一百五十三丈(「府志」作一百八十丈)、基广一丈一尺、高一丈七尺,窝铺四、门一。今颓。
田浦寨在十八都。明为巡检司城。周一百五十丈(「府志」作一百六十丈)、基广一丈、高一丈八尺,窝铺四、东西门二。今颓。
烈屿寨在二十都。明为司城。周一百三十五丈(「府志」作一百八十丈)、基广一丈一尺、高一丈二尺(「府志」作七尺),窝铺四、门一。今颓。
——以上四寨,俱明周德兴造(「府、县志」)。
原设扞寨九处天宝寨、西山寨、洪山寨(「沧海纪遗」云:『俱在十七都』)、牛岭寨(「府、县志」作牛头寨;「纪遗」云:『在十八都』)、欧厝寨(「纪遗」云:『在十九都』)、秽林寨(「纪遗」缺;「沧浯琐录」云:『在乌沙』)、青崎山寨(在烈屿)、刘五店寨、澳头寨(二寨,「八闽通志」、万历间「府、县志」俱载入金门扞寨内。今非金门戍守汛地,姑存之,仍其旧)。
原属炖台六处业了(「纪遗」云:『在十八都』)、白石头石井溪东街内下吴(万历间「县志」云:『在南安』;「沧海纪遗」俱不载)、后浦堡(嘉靖间御倭筑。今废)、东堡(在金门城近地。里人吕诚源筑,以护乡人逃倭者)、虎头寨(在大嶝屿。嘉靖三十八年,被倭攻陷)、马寨(在烈屿。唐时筑。今废)。
料罗石寨料罗石寨,道光年间总兵窦振彪、巡道周凯建。周围四十二丈、横长十二丈、直长九丈。前安炮台,高八丈、宽一丈五尺。共兵房十五间,城墙各高一丈四尺、厚五尺;除去兵房,中空尚宽五丈余、长九尺余。
后浦炮台后浦炮台在中港渡头。咸丰年间建。
公署
金门总兵署在后浦东门。康熙间,总兵陈龙就会元许獬居改置。中建正堂,东西夹二室。西藏王命、书籍等项,东贮饷库。翼以将裨官厅,而即案牍祠;下辟甬道,两廊列吏、户、礼、兵、刑、工及本稿诸房。仪门外为土地祠、材官厅。大门外为旗厅,左右盖鼓吹亭。南开辕门,环以木栏。辕门之外,西为左营防汛厅、东为右营防汛厅。暖阁后为穿堂、为内署,耳房不计。最后绕以周垣,有旷地可辟为圃;中有啸月轩(黄梦琳题「啸月轩赠蓝总戎诗」二首),东为东花厅,群房为箭道。总兵李芳园勒汰营弊,立石碑于此。马房丽之西,有通衖。越衖为西园幕厅,间架宽敝,前辟露庭;再西又有屋宇,已圯。其南数宇,嘉庆间总兵林孙重修,署曰「棠花阁」。
镇标左营游击署在后浦城隍庙左。
守备署在后浦城隍庙右。久倾圯,守备暂居小较场后粟仓。道光年间重建。
镇标右营游击署在后浦顶街。
守备署在后浦南门。
金门县丞署在后浦北门。雍正十二年,从县治移驻。中为正堂,两序列胥吏房。仪门外为大门、照墙,附以仓狱。后为内堂。内署东为幕厅,西为花厅(县丞萧重有「榕树赛神词」,中有藏春坞,缭以周垣(萧重又有「署斋八咏诗」)。
浯洲场盐大使署在阳田保金山宫。原为踏石巡检署,乾隆十三年,巡检移驻马家巷,就旧司署重修(「县志」)。
旧署
旧署
峰上、田埔、陈坑巡检司署俱在十八都。
官澳巡检司署在十七都。国朝移驻踏石。
烈屿巡检司署在二十都。
浯洲场盐课司在十七都。洪武二十五年建。辖仓埕十四所:永安、官澳、田墩、沙美、浦头、南埕、季保、古宁、宝林、东沙、方山、斗门、烈屿南北二仓。今改归盐政。
金门守御千百户所署在所城内(以上俱「府、县志」)。
料罗海防馆今废(「沧浯琐录」)。
烈屿盐场大使署在烈屿下林乡。
仓廒
常平仓在丞署东。计一座四间,额贮榖三千石。
社仓榖分发后浦、古贤、琼山、汶沙、阳田、仓湖、古湖、刘浦、大嶝、烈屿等处,交各社长、副收贮,共榖五百零一石二斗七合有奇(本乾隆间「县志」。据道光十二年册,额捐社榖四百一十二石八斗八升)。
旧仓
旧仓
金门所仓在城内。明洪武十二年建。今废(「沧海纪遗」)。
粟仓在后浦小较场东。
铺递
官澳铺改设兑山铺。
平林铺改设集美铺。
金门铺改设和凤铺。俱额设司兵二名,将公文交船户带至金门各衙门入投(乾隆二十六年,以兑山、集美铺务稀少裁汰,存和凤一铺)。
金门渡口铺额设司兵二名。自乾隆二十六年始。
祠祀
丛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