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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修台湾府志
海中岛屿最险要而纡回,则莫如澎湖。盖其山周回数百里,险口不得方舟,内溪可容千艘,海中旧有三山之目,澎湖其一耳。东则海坛、西则南澳,诚天险之设,何可弃以资敌(「方舆纪要」)?
福州海中有澎湖岛,相去三千里,晴日仿佛可见;有参将领兵驻之。自福州顺风而往,不半日至也(「玉堂荟记」)。
澎湖僻在兴、泉外海,其地为漳、泉南户;日本、吕宋、东西洋诸国皆所必经。南有港门,直通西洋(「福建海防志」)。
郑成功窃踞台湾,用澎湖为外薮。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将军施琅统兵自铜山攻破,据之。八月,遂克台湾(「诸罗杂识」)。
澎湖为漳、泉之门户,而北港即澎湖之唇齿。失北港,则唇亡齿寒;不特澎湖可虑,即漳、泉亦可忧也。北港在澎湖东南,亦谓之台湾(「方舆纪要」)。
澎湖妈宫、西屿头、北港、八罩四澳,北风可以泊舟。若南风,不但有山有屿可以寄泊,而平风静浪,黑沟、白洋皆可暂寄,以俟潮流。洋大而山低,水急而流回。北之吉贝沉嶕一线,直至东北,一目未了;内皆暗嶕布满,仅存一港蜿蜒。非熟习深谙者,不敢棹至(「海国闻见录」)。
卷二
规制
城池公署仓库坊里番社街市桥梁水利海防邮传恤政
义冢
规海外千里以为郡,凡城郭、宫室、都鄙、庐井、津梁,皆王政所必经也;旱潦丰凶有备欤?鳏寡孤独有养欤?长民者布宣天子德意,相其缓急而先后之,毋以地为荒远、毋以官为传舍,必使人官各得其则、物曲各得其宜,是之谓政本;徒精心于簿书、钱榖,抑末矣。志规制。
城池
公署
仓库
坊里
番社
街市
桥梁
水利
海防
邮传
恤政
义冢
城池
台湾府城(台湾县附郭):雍正元年,台湾县知县周锺瑄创建。以木栅为城,周二千一百四十七丈;设东、西、南、北大门四,东、南、北小门三。雍正十一年,周植刺竹。乾隆元年,易七门,以石雉堞钉铁皮,楼护女墙;为窝铺十有五。二十三年,木栅缺壤,同知摄县事宋清源重修。二十四年,知县夏瑚于莿竹外更植绿珊瑚,环护木栅。
台湾镇城:即台镇营。乾隆五年,总镇何勉筑土堡,内外砌以灰砖;高一丈一尺,周三百三十丈。
台湾县:附郭。
凤山县城:在兴隆庄。康熙六十一年,署县刘光泗始筑土城。周八百一十丈、高一丈三尺,东、西、南、北设四门。左倚龟山、右联蛇山,外浚濠沟。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环植刺竹。乾隆二十五年,知县王瑛曾就四门上增建大炮台四座。
诸罗县城:在诸罗山。康熙四十三年,署县宋永清始建木栅,周围广袤六百八十丈,设四门。雍正元年,知县孙鲁改建土城。周围七百九十五丈二尺、基阔二丈四尺,城上马道广一丈四尺。浚沟,离城四丈,周围八百三十五丈五尺、深各一丈四尺、广各二丈四尺,水涵五。雍正五年,知县刘良璧重建门楼、砌水涵;东曰襟山、西曰带海、南曰崇阳、北曰拱辰,各安炮二位。雍正十二年,知县陆鹤于土城外环植刺竹。
彰化县城:在半线保。雍正十二年,知县秦士望环植刺竹。周围七百七十九丈三尺,设东、西、南、北四门。窝铺一十三座。乾隆十三年,知县陆广霖重修。
淡水厅城:在竹堑。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环植刺竹。周围四百四十丈,设东、西、南、北四门,俱建门楼。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奉文四城门上各增建炮台一所。
淡水炮城:在淡水八里坌山北脚下。红毛时建,郑氏葺之,寻复圯。雍正二年,同知王汧重修,设东、西大门二,南、北小门二焉。
澎湖城:康熙五十六年,总督觉罗满保、巡抚陈璸、布政使沙木哈建。
附考
台湾府无城;别有城在其西南,曰红毛城。郑氏僭窃时,宫殿在焉。今设副将一员,统兵三千驻之。距台湾二十里(「居易录」)。
台地初辟,原卜筑城于永康里,后不行。凤、诸二县各筑土堡,郡治居民亦欲仿而行之。西南临海,议自南下林子、土墼埕、鬼子山、春牛埔、上帝庙坑、中营埔、万寿亭、中楼子、北教场直至北海尾,将南北东三面围筑堡墙,约高一丈,底宽一丈八尺、上宽一丈。每丈用土十四方;墙顶高三尺、宽一尺五寸,用土半方,共土十四方半。每丈八层,每层用茅竿草四担,共三十二担。墙长一千七百八十丈,每丈约费银六两八钱零,计共需银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六两有奇(「赤嵌笔谈」)。
雍正十一年,上谕:『从前鄂弥达条奏:台湾地方僻处海中,向无城池;宜建筑城垣、炮台,以资保障;经大学士等议覆,令福建督、抚妥议具奏。今据郝玉麟等奏称:「台湾建城,工费浩繁,臣等再四思维,或可因地制宜,先于见定城基之外,买备刺竹,栽植数层,根深蟠结,可资捍卫;再于刺竹围内,建造城垣,工作亦易兴举」等语。朕览郝玉麟等所奏,不过虑其地滨大海,土疏沙淤,工费浩繁,城工非易,故有茨竹藩篱之议。殊不知城垣之设。所以防外患;如必当建城,虽重费何惜?而台湾变乱,率皆自内生,非御外寇比;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实有所不可也。台郡门户曰鹿耳门,与府治近,号称天险。港容三舟,旁皆巨石,峰棱如剑戟,舟行失尺寸,顷刻沉没;内设炮台,可恃以为固,其法最善。从前平定郑克塽、朱一贵,皆乘风潮,舟行入港,水高港平,众艘奔赴,无所阻碍;大兵一入,即获安平港之巨舟,贼无去路,而抚其府市人民。南北路商贾一闻官军至,络绎捆载而来,相依以自保。物力既充,军民自倍;贼进不能胜、退无可守,各鸟兽散,终无所逃遁,故旬日可以坐定。向使贼众有城可据,收府市人民财物以自固,大兵虽入,攻之不拔;坐守安平,旷日相持,克敌不易。盖重洋形势,与内地异;此即明效大验,固未可更议建制也。若谓台湾筑城,即以御台湾外寇,是又不然。从前两征台湾,皆先整兵泊舟于澎湖之南风澳,以候风潮之便;岁不过一时,时不过数日。若盗贼窃发或外番窥伺,泊舟澎湖,则夕至而朝捕之。至南、北二路可通之地虽多,然如南路之蛲港、北路之八掌溪、海丰港、鹿子港、大甲、二林、三林、中港、竹堑、蓬山,惟小舟可入;其巨港大舟可入者,不过南路之打鼓、东港、北路之上淡水。其次,则北路之笨港、咸水港去府治较远,纵有外寇,亦不取道于此;备设炮台、派拨汛兵朝夕巡视,自足以资控御。今郝玉麟等请于见定城基之外,栽种刺竹,藉为籓篱;实因地制宜,甚有裨益。其淡水等处炮台,务须建造;各属并应增修,不可惜费省工,或致潦草。应如何举行之处?着郝玉麟、赵国麟妥协定议具奏。钦此』。续据该督郝玉麟等题准:台湾府治自小北门起、至南水门止,俱属沙土,堪以栽种刺竹;其西面一带迫临海滨,潮汐往来,难以种竹,应建大炮台两座,设立敌台、城门、望楼等项。至府治西北一方,见有镇营驻札营盘,惟东南一处并未设立;议于大东门内设立营盘一处、小南门边设立营盘一处,仍与各营盘一体围植刺竹。并南路之茄藤港等处,建炮台十座;府治西面一带炮台空隙处所,设立木栅,以资捍蔽(咨稿)。
公署
满、汉两察院:在府治东安坊凤山县公馆旧址,南向。大堂、川堂各一座,左右建满、汉察院住宅各二进,旁列厢房各十余间。大堂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门外为木栅、照墙、东西辕门;两旁建鼓亭,外为挂号房、为官厅。雍正元年建。乾隆元年,满察院白起图辟左旁旷地为射圃,构草亭三间。十五年,汉察院杨开鼎辟右旁旷地为射圃,未就;+六年,汉察院钱琦成之。
校士院:在东安坊县学之左,今废。乾隆二十七年,改建海东书院、三十年,改建祝圣宫。
分巡道:在府治西定坊,西向。凡三座,每座三进。由大门、仪门入而厅事,颜曰「敬事堂」。堂之右为斋阁、为住宅,堂左则掾吏处之,堂下左右廨舍舆隶居之。大门内,左为福德祠、右有官厅。其外为照墙、为鼓亭、为辕门;照墙外为巡捕厅。署后有台曰「澄台」、亭曰「斐亭」,巡道高拱干建。雍正三年,巡道吴昌祚于署之东南隅建关帝庙、观音堂、魁星阁、妈祖庙。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添建官厅。乾隆五年,巡道刘良璧建丰亭于署后东南隅。十年,巡道庄年建妈祖庙于澄台侧。二十七年,巡道觉罗四明重修。
台湾府:在东安坊,南向。旧系伪宅。两座毗连;后左畔一署倾圯,惟存右署,规制稍隘。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即左畔基址恢廓重建,大堂、川堂、二堂、东西斋阁、厢房以及大门、仪门悉具。大门之内,左为土地祠、右为官厅。大堂下两旁为六房,外环以木栅;前列照墙,规模轩敞。贡生黄国英董其事,五十余日落成。雍正九年,知府王士任建三堂一座,又置四层住屋一所,为东宁新署。署右侧旧有榕梁、四合亭遗址,地甚宽敞。乾隆三十年,知府蒋允焄改建官厅二间,曲槛回廊,重楼复阁,池台亭沼,各色悉备;又编竹为篱,杂莳花木,备极胜概。
海防厅:一在西定坊,西向;乾隆二十七年,同知何恺建「内省轩」。一在鹿耳门。
经历司:在府署东南,南向。
儒学:教授,在府学明伦堂后。训导,旧在学宫左。乾隆十五年,移建奎光阁后。
台湾县:在镇北坊,西向。前为新民堂,后为爱堂;堂后为斋阁、为住宅、为射圃。筑亭曰「润余亭」。左为天后宫,右为庖廪堂,前为仪门。仪门外,左为福德祠、右为狱。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新建。旧县署在东安坊,开辟时建。雍正五年,知县冷岐晖重修。移建后改为海东书院,今废。
县丞:原在府署之东,雍正九年移驻罗汉门。干降二十七年奉文建署,未就。
典史:在郡署左。
新港巡检司:在府署东,即县丞旧署。乾隆二十六年巡检裁署,移建斗六门。
儒学:教谕,在县学明伦堂后。训导,在明伦堂左。乾隆十五年,移建崇圣祠后。
凤山县:在城内兴隆庄东,南向。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五十七年,知县李丕煜重修。大堂、川堂、后堂、公廨,悉如制。乾隆五年,知县程芳建六房。十二年,知县吕锺琇建露台。十七年,知县吴士元建天后宫。二十一年,知县丁居信建花厅。二十七年,知县王瑛曾重修。
县丞:原在万丹。乾隆二十六年,移驻阿里港。
典史:在县东。原在县西偏,康熙二十三年建,后废。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移建。
淡水巡检司:在大昆麓。雍正九年建,今赁公馆在港东里嵌顶街。
儒学:教谕,在崇圣祠右、明伦堂侧。训导,在明伦堂后;乾隆十年,知县吕锺琇建。
公馆:在府治宁南坊。
诸罗县:在城内。原在佳里兴里,康熙四十三年移驻今所。四十五年,摄县篆同知孙元衡始建大堂、川堂、仪门。五十五年,知县周锺瑄增建后堂及内廨、左右两廊;库在大堂右、狱在仪门右。五十九年,署县事通判孙鲁重修。雍正六年,知县刘良璧再葺。乾隆五年,知县何衢重建六房;又于县左,添置社番纳饷公所一座。十六年,知县周芬斗增建天后宫。二十一年,署县稽璇改建天后宫。二十七年,知县卫克堉鼎新重建。
县丞:在笨港街坂头厝;原在笨港街砖仔窑,雍正十二年移建今所。
典史:在县署右,雍正二年建,乾隆二十六年典史周兆新重修。
佳里兴巡检司:在盐水港,雍正十年建,地低有水患,历任巡检增修。
斗六门巡检司:在斗六门,乾隆二十六年发帑新建。
儒学:教谕,在明伦堂左侧。训导,在明伦堂。
公馆:在府治东安坊。
彰化县:在县城北,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建。前为大堂,后为川堂、为后堂、为库房、为厢房;左侧厨房,右侧小轩。乾隆五年,知县许廷璠重建六房。八年,知县刘靖建幕厅。十三年,知县陆广霖、十四年知县苏渭生相继修监狱。十八年,知县刘辰骏建天后宫。二十五年,知县张世珍建官厅。
县丞:在猫罗保南投街,乾隆二十四年发帑新建。
典史:在县署南。乾隆十二年,典史朱江重建。二十六年,典史仇作霖修。
鹿子港巡检司:在鹿子港。雍正十年建。乾隆二十年,巡检沈明禹重修。
猫雾捒巡检司:在猫雾捒。雍正十年建。
儒学:教谕,在县学。训导,在县学。
公馆:在府治镇北坊。
淡水厅:在竹堑士林庄厅治内。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大门、仪门、大堂、二堂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今所。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修。
竹堑巡检司:在竹堑城内。乾隆二十一年建。
八里坌巡检司:在八里坌庄。雍正十一年建。乾隆十五年风灾圯,今移驻新庄公馆。
淡水公馆:在厅署左。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
澎湖厅:在大山屿西澳原巡检旧署。
仓库
台湾府库:在府署右。仓廒二所:一在镇北坊县治左,七十六间。一在东安坊旧县治右,三十七间。
台湾县仓廒四所:一在旧县治左,计五十七间;一在红毛楼县治右,计一十四间;一在安平镇,计二间;一在罗漠门,计三间。监仓一所:在县治左,共二十间。乾隆二十四年奉文新建。社仓一所:旧在镇北坊。计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璸建。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改建县署,因就县仓以贮社榖。又二所:一在大杰巅社,一在新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