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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志康熙本
黄应芳一间。后与学屏墙为界,左与戴文盛为界,右与李接臣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壹钱正。
戴文盛一间。后与学屏墙为界,左与李含生为界,右与黄应芳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壹钱正。
李含生一间。后与学屏墙为界,左与张志谷为界,右与戴文盛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贰钱正。
张志谷一间。后与学屏墙为界,左与赖膂臣为界,右与李含生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壹钱正。
赖膂臣一间。后与学屏墙为界,左与范元胜为界,右与张志谷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壹钱正。
范元胜一间。后与学屏墙为界,左与王明兴为界,右与赖膂臣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叁钱正。原一间,今隔分二间。
王明兴一间。后与学屏墙为界,左与李以德为界,右与范元胜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贰钱正。
文昌祠后系学地:
张应发一间。后与祠为界,左与青云路为界,右与赖得俊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学地租银壹钱正。
赖振元【即得俊。】一大间。后与祠为界,左与张应发为界,右与戴元进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贰钱叁分伍厘正。
戴元进一间。后与祠为界,左与赖振元为界,右与赖膂臣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壹钱正。
赖膂臣一间。后与祠为界,左与戴元进为界,右与黄思升民居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每年纳租银贰钱正。
以上大共学地租系银肆两叁钱柒分伍厘正。
文昌祠祀典(校注:此条卷首目录原无。)
张居可赁祠前塘一口,四处界址旧有分明。每年纳租系银壹两正。
漆店背店三间:
张汝才一间,每年纳租银柒钱正;
刘淑初一间,每年纳租银捌钱正;
沈君弼一间,每年纳租银陆钱正。
【以上三店,原收李以德偿期银贰拾两,向吴惺卿买置。每年共收租系银贰两壹钱正。】
李以德一间。后与学屏墙为界。左与龙门为界,右与王明兴为界,前与大街为界。此系霍公捐俸贰拾两买置。本人偿期银贰拾两,每年纳租系银贰两正。
癸酉举人卢日就,喜出银壹拾两生放利息,共凑银贰拾两,以学地架造楼店壹间,招张应发白手开坐,每岁纳租系银贰两肆钱正。
赖膂臣赁学地旧址外,又将文昌祠、社学后空地借筑丈余,每年春秋季,各纳租系银伍分。【此地应归还祠。】
霍公捐俸壹拾两买祀田壹处,税贰拾桶,佃人吴应旺耕。
【以上伍款租银,俱入文昌祠春秋办祭之用。】
康熙拾贰年癸丑冬,知县潘翊清,教谕黄甲先,生员赖玠、沈墀、黄甲殿、郑孙绶、卢济泓、廖起龙、吴晋、吴利见、熊卜伟公同查正。
学校卷之四终
●卷五 赋 役 志
民惟邦本,而赋课所以资兵饷、卫生民者也。永定平衍膏腴之壤少,而崎岖硗确之地多。民之食出于土田,而尤仰给于水利;民之货出于物产,而或取资于坑冶。非独民赖之也,土贡财赋胥此焉。供是丁田者,地利之丰歉,民物之盛衰,国计之盈缩系焉。岂细故哉!
户 口
成化十八年《府志》:“户二千二百五十,口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九。”旧《县志》:“户二千二百九十八,口一万三千七百六十六。”
弘治五年,户二千四百二十七,口一万六千三百三十八。
嘉靖元年,户一千一百三十四,口一万四千六百一十。
万历元年,户二千一百八十四,口九千五百零二口。
土 田
成化十八年,本县官民田地、山塘,九百七十九顷五十三亩七分。
赋 税
夏税钞。今数八十八锭一贯七百七十二文。旧《县志》少七百七十二文。
税粮米。原建县溪以北属上杭,溪以南属永定。奏议四界内正耗米共该六千九百一十五石有零。后,只割入五千八百五十六右五斗六升九合一勺,被上杭县勒减一千六十有零石。【两县互争者,以此故也。】
秋租钞。今数一百三十九锭二贯八百六十四文。旧县志止有三十七锭二贯。
国朝岁征
一户口人丁。
原额男子成丁五千三百五十三丁五分,不成丁一千二百六十六丁五分,征银二千三十五两二钱四分三毫二丝二忽九微九纤九沙。外新增成丁七十一丁,每丁征银四钱五厘四毫三丝七忽三微七纤二沙,共征银贰拾捌两柒钱捌分六厘五丝三忽四微一纤二沙。又增不成丁七丁,照依赋役,每丁征盐料银八分八厘二毫七丝五忽二微七纤,征银陆钱一分七厘九毫二丝六忽八微九纤。实在六千六百九十八丁【每丁征银不等】,共征银二千六十四两六钱四分四厘三毫三忽三微一沙。
原额妇女五千六百二口,征银一百二十八两五钱四分八厘八丝五忽六微四纤。外新增一十四口,每口征盐钞银二分二厘九毫四丝六忽八微二纤,共征银三钱二分一厘二毫五丝五忽四微八纤。实在五千六百一十六口,每口征盐钞银二分二厘九毫四丝六忽二纤,共征银一百二十八两八钱六分九厘三毫四丝一忽一微二纤。
一田产
原额官民田、地、池塘、山溪、浦一千五顷六十亩一分二厘八毫九丝五忽五微【每亩科派不等】,征银八千五百六十五两一钱五分一毫五丝七微七纤三沙九尘。【外,康熙元年,奉文以顺治七年为始,补征龙沥纸银一十三两二纤七分二厘四毫。】
外,附征杂项租税,共银一百九十八两一钱分二毫七丝二忽四微。【有闰年加征银九分六厘一毫五丝。】又续增牙税银二十一两。
以上丁田正附征,共银一万九百九十一两四分六厘四毫六丝七忽五微九纤四沙九尘。【有闰年加征银九分六厘一毫五丝内。】
一起运
户部原额折色,改折价脚铺垫银一千八百八十七两二钱五分六厘三毫六忽四微六纤七沙。
本色办解颜料,价脚铺垫银九两四钱九分四厘三毫六丝三忽三纤三沙。裁扣解部并节年裁官银八百七十九两九钱四分九厘四毫一丝五忽八微。
工部原额折色,新增价脚并龙沥纸银一千二百六十一两七钱八分五厘四毫六丝六忽七微二纤。
以上起运,折色实征银四千二十八两九钱九分一厘一毫八丝八忽九微八纤七沙,本色实征银九两四钱九分四厘三毫六丝三忽三纤三沙。今奉旨俱汇解户部。
一存留
本省额编正附征兵饷并新增丁口牙税,充饷银三千七百五十两九钱三分九厘五毫二丝九忽七微四纤九沙九尘【有闰年加征银九分六厘一毫五丝】;裁扣本省兵饷银七百二十三两四钱二分六厘八毫三丝八微。以上存留兵饷共银四千四百七十四两三钱六分六厘三毫六丝五微四纤九沙九尘【有闰年加征银九分六厘一毫五丝】。
以上起运本折、存留兵饷,共实征银八千五百一十二两八钱五分一厘九毫一丝二忽五微六纤九沙九尘【有闰年加征银九分六厘一毫五丝】。
经制官役俸食、驿站银二千六百九十五两七钱一分七毫六丝九忽八微二纤五沙内。【顺治十五年,奉裁科举生儒盘缠扣半,银陆两伍钱五分五厘五毫五丝。十六年,裁各官每年匀闰银七两八钱三厘九毫九丝八忽四微。十八年,裁按院心红纸张银四两二钱三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四微。康熙元年,裁吏书工食银一百二十四两。四年,裁本县学训导俸食银七十四两九钱二分,归入扣裁解部数内。】实给银二千四百七十八两一钱九分四厘五毫五丝五忽二纤五沙。
外,绅、衿吏,承削免银八百八十九两七钱四分七厘。【顺治十四五年,奉文为始,岁有增减,年额不同,难以入总,递年照易知由单归入,地丁并征。】
匠班:子、辰、申年,一名额征银一两八钱;丑、已、酉年,一名额征银一两八钱;寅、午、戊年,一名额征银一两八钱;卯、未、亥年,一名额征银一两八钱。【以上遇有闰年,照闰月季分,名匠每名加征银六钱。】
赋役卷之五终
●卷六 秩 官 志
(官制 知县 主簿 典史 教谕 训导 巡检 名宦绩附 署绩附 驻防)
官 制
【按,周官有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而赏罚之及,郡县散置。明太祖定赋三等,有上县、中县、下县之别。永制从中,设知县,正七品,方印,总一县政务;勋阶,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章服用鸂鶒,月俸七石。主簿,正九品,管粮;勋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章服鹌鹑,月俸一石。典史,未入流,为知县首领官,无勋阶,章服得用黄鹂、鹌鹑、练鹊,月俸三石。县有师儒以莅文教。儒学教谕,未入流,条印,管理学政,章服得用鸂鶒,与知县同,月俸三石。训导,未入流,分理学政,章服与教谕等。各司巡检,从九品,方印,主缉捕盗贼、囚犯;勋阶,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章服如主簿,月俸一石。阴阳医学,俱用条记,不载禄书。】
国朝多仍明制。凡秩官之尊卑,详于顶带,章服同明,披领如之。
知县一员,
主簿一员【明弘治九年设,十五年裁】,
典史一员,
儒学教谕一员,
儒学训导一员【康熙四年裁】,
兴化乡巡检司巡检一员,
太平司巡检一员,
三层岭巡检一员,
阴阳学训术一员,
医学训科一员,
僧会司【无设】,
道会司【无设】。
知 县
(校注:条目“知县”前原有“历官”条目,与卷首目录不符,今删去。并依下文增补“明”一行,表示朝代。)
明
王 环 浙江新昌人,由举,历教官,选授。草昧初开,兴利者六,除害者三。勒铭县石,万世永赖。祀名宦。
颜 韶 浙江青田人,由贡。
陈 礼 浙江鄞县人,由举。
张 缙 广东琼山人,由举。
陈 悦 直隶吴县人,由贡。
宋 澄 浙江建德人,由举。
闻 璇 浙江海盐人,由举。
杨 宗 江西高安人,由举。
梁 善 江西临川人,由□(校注:“囗”为原文空缺。)
陈 济 广东保昌人,由贡。【以上俱弘治年任。】
曾 显 浙江泰顺人,由贡。
戴彝心 湖广房县人,由贡。
邢 瑄 广东文昌人,由举。【以上俱正德年任。】
刘文诏 江西安福人,由举,祀名宦,有传。
毛 凤 广西临桂人,由举。
孙 銛 江西丰城人,由贡。
唐 灿 广西临桂人,由举。
何文经 广西郁林州人,由举。
胡大武 直隶贵池人,由贡。旧《志》载:“笃实和易,爱民如子。”当时咸云:“真得父母之体。”
莫惟实 广西马平人,由举。
罗世庆 江西吉水人,由举。旧《志》载:“性清慎,多才能,吏畏民怀。惜居位未久,以忧归。”
洪良弼 广东揭阳人,由举。
许文献 直隶长洲人,由贡。宦迹有《传》。
周 珊 直隶龙虎卫人,由举。
龙尧达 广东顺德人,由举。【以上俱嘉靖年任。】
陈 翡 江西南昌人,由举。旧《志》载“性朴谨守,民不见扰。”
谢良任 广东番禺人,由举。【以上俱隆庆年任。】
何守成 浙江分水人,由举。宦迹有传。
闵一寉 浙江乌程人,由贡。祀名宦。
姚 朴 浙江慈溪人,由贡。
花 偕 江西弋阳人,由贡。
叶祖尧 云南临安人,由进士。
姜子贞 浙江余姚人,由举。
郭 埙 江西赣县人,由贡。
张正蒙 广西柳州人。由贡。
许 堂 江西宜黄人,由贡。旧志载:“性慈仁,不事鞭扑。”(校注:原文为“朴”,校改为“扑”。)
何 檀 浙江富阳人,由贡。卒于任。
谢元贺 江西瑞金人,由举。
危 言 江西新建人,由举。莅任六载,持身冰蘖,听断公平,关节罔通。
龙应亮 浙江桐城人,由贡。
吴殿邦 广东海阳人,由进士。宦迹有传。
沈 遁 浙江仁和人,由举。【以上俱万历年任。】
周 齐 广西宜山人,由举。
钱养民 浙江余姚人,由举。【以上俱天启年任。】
朱梦魁 广东饶平人,由举。
陈天佑 浙江长兴人,偏桥籍,由贡。
徐承烈 浙江鄞县人,由举。
马伯升 云南寻甸府人,由贡。
伍耀孙 湖广石门人,由贡。升江西临江府同知。
徐可久 江南赣榆人,由贡。(以上俱崇祯年任。)
右(校注:古文竖排,右即以前、以上的意思。下同。)明纪载五十人,祀名宦者三人:王环、刘文诏、闵一寉。
国 朝
赵廷标 浙江钱塘人,由拔贡。顺治三年任。莅残疆于版图初附之时,三罹漳广巨冠。蕞尔孤城,兵食莫继,战守单弱,邑濒于危者屡矣。能以恩义固人心,以战胜摧强冠。虽斗米一金,捍御愈固;虽前锋偶挫,出奇无穷。调援郡省,屡破重围。邑有完城之庆,人荷再生之恩,皆其功也。荣迁之日,攀辕逾境。(事详《灾变志》。)康熙三十六年,署县事、连城县知县赵良生请祀名宦。
沈在湄 江南无锡人,由进士。顺治七年任,八载勤劳成疾,卒于任。
岳钟淑 江南武进人,由进士。顺治十五年任。钦取。【事详《德政碑》,载《文翰》。】
任名成 陕西人,由贡。顺治十七年任。以告病归。
洪天开 江南歙县人,由举。康熙元年任,以大计去。
潘翊清 辽东义州人,由贡。才堪治剧,明足烛奸。康熙七年任,以缉逃有功,见奉推升。
主 簿
明
陈正仁 贵州人,由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