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疏

同。会贞按:《御览》十七引荣氏《解》有云,今五行之神也。则增五字是。五龙降,[五〇]天皇兄弟十二人,分五方为十二部,法五龙之迹,行无为之化,天下仙圣,治在柱州昆仑山上。无外之山,在昆仑东南一万二千里,五龙天皇,皆出此中,为十二时神也。《山海经》曰:昆仑之邱,实惟帝之下都,其神陆吾,是司天之九部及帝之囿时。[五一]赵囿作四,会贞按:《西次三经》文作囿。郭《注》,主九州岛之部界,天地苑囿之时节也。然六合之内其苞远矣。幽致冲妙,难本以情,万像遐渊,朱此下有浑字。《笺》曰:浑字疑赘。赵、戴删。思绝根寻。朱《笺》曰:谢云,根,钞本作垠。自不登两龙于云辙,朱《笺》曰:不疑作非。赵云:按不字义亦通。骋八骏于龟途,等轩辕之访百灵,方大禹之集会计,儒墨之说,孰使辨哉?[五二]守敬按:《魏志 注》末称,鱼豢曰,徒限处牛蹄之涔,又无彭祖之年,无缘托景风以述游,载騕里以遐观,但●眺乎三辰,而飞思乎八荒,与郦意同。
又出海外,南至积石山,下有石门,河水冒以西南流。戴删河水冒以西南流七字。考《山海经》[《西次三经》]云,积石之山,下有石门,河水冒以西流。即今河行积石山南,遶其东,折而西流,径山北,然后转东北流,形势适合。石门当在折西之处,不得云西南流也。作《水经》者,误以为河自石门,潜行地中,而入葱岭,然后复出,故不取冒以西流之语。下言入葱岭,则上不得言其流,当是后人见《山海经》河水冒以西流句,与下有石门相连,遂掇其语于此。又因下又言南入葱岭,更臆改西流为西南流耳。杜佑《通典》,两引《水经》南至积石山下有石门,即接以又南入葱岭山,又从葱岭出而东北流,绝不及河水冒以西南流七字,其为唐时本所无,甚明。今据《通典》订正,删去七字。守敬按:惟南当作北耳,杜君卿行文截去七字,戴便据删,失之。
《山海经》曰:河水入渤海,又出海外,朱讹作出渤海又海水,赵同,戴改。西北入禹所导积石山。全云:按《山海经》本文曰,河水西南入渤海,又出海外,即西而北,入禹所导积石山。今是《注》所引非完文。山在陇西郡河关县西南羌中。朱关作闲,《笺》曰:孙云,闲当作关。《汉志》,金城郡有河关县。赵、戴改。会贞按:《汉志》金城郡河关县,积石山在西南羌中。《续汉志》县属陇西,此合两《汉志》为文,山及县并详下卷。余考羣书,咸言河出昆仑,重源潜发,沦于蒲昌,出于海水,故《洛书》曰:河自昆仑,出于重野,会贞按:《续博物志》三,《洛书》所纪,出于重野。谓此矣。径积石而为中国河。故成公子安会贞按:成公绥,字子安,见《晋书 文苑传》。《大河赋》曰:览百川之宏壮,莫尚美于黄河,潜昆仑之峻极,出积石之嵯峨。会贞按:《类聚》八引《大河赋》此四句。潜作发。释氏《西域传》朱《笺》曰:李克家云,传当作记。赵云:按《玉海》引此作传,盖传、记、志之文,古通称耳。会贞按:赵说是也,详见前。曰:河自蒲昌,潜行地下,南出积石。会贞按:《汉书 西域传》,河注蒲昌海,其水潜行地下,南出于积石,为中国河。释氏所本。而经文在此,似如不比。积石宜在蒲昌海下矣。守敬按:《通典》极诋《水经》,并讥郦氏,《禹贡锥指》详辨之,谓《经》惟积石一山,错简在渤海之下,葱岭之上,乃后人之所窜易,在郦《注》正谬补阙甚多。可谓精审,赵氏从之,全氏亦引之,无事赘论矣。惟全不深信错简之说,而谓《水经》开卷数语,纯引《山经》,盖以为河水缘起,葱岭而下则申明之,乃开卷数语之释文。董佑诚又谓目此以上为河之东源,下从葱岭出者为河之西源,至蒲昌海伏流而重见为东源。皆非也。开卷引《山经》与葱岭不相涉,何得并为一谈。全说殊谬,先叙重见之东源,后叙初出之西源,万无此理。董说尤谬,二家皆未洞见症结耳。症结何在?即《经》五万里之说也。《经》泥于五万里之说,则以昆仑、渤海、积石远在葱岭之北,故下接南入葱岭。郦氏亦惑于五万里之说,故惟驳积石在蒲昌上之不比,而其余皆不置一辞。全、董之推测,皆臆说也。
校记
[一] 「昆仑记」 按:「记」,《大典》本、朱《笺》、全、赵、戴校本皆作「说」,杨氏据《尔雅 疏》引《昆仑山记》,订正为「记」。径改《注》文大字,为《疏》中一通例,不作朱《笺》存疑之语。例用「订」字。别有《疏》中举证佐当为某字而不改正文大字,以示不轻改字。
[二] 「上曰增城」 按:赵、戴作「层」,《大典》本作「层」,戴往往据《大典》本改朱《笺》本,此其例。(「增」,今已据台北本改「层」。)
[三] 「北至于河宗之邦,阳纡之山」 按:「北」,沈炳巽本无,全据《穆天子传》本文,以为羡字,删去,赵、戴从之。《大典》本有「北」字。杨氏以为《传》脱文,补「北」字。校者按:据《传》文既云,「乃里西土之数」,是阳纡之山以至河首皆在西土。《传》文又云:「阳纡之山,河伯无夷之所都居,是惟河宗氏。」阳纡之山即河宗之邦。「自宗周瀍水以西至于河宗之邦阳纡之山,三千有四百里;自阳纡西至于西夏氏二千又五百里;自西夏至于珠余氏及河首,千又五百里。」故郦氏总计之曰:「合七千四百里。」其中不得有「北」转之三千有四百里,「北」字实为羡文,删去为宜,不必存此脱字。《大典》本、朱《笺》本误衍。
[四] 「《淮南子》称,高万一千里百十四步二尺六寸」 按:《大典》本作「万一千一百里一十四步二尺六寸」,与《释迦方志》引《淮南》同。
[五] 「而水最为大」 按:全校删「而」字,戴同;全、戴上有「五害之属」四字,赵删。《疏》从赵而无说。
[六] 「经流之大」 按:杨《疏》引《经典释文》崔本等异文,与本文无涉。《注》引《庄子》「经流之大」。承上文引《管子 度地》篇「经水、杖水、川水大小之别」,以《秋水》篇语证《河水》为「经流之大」者,杨《疏》嫌不贴切郦氏原意。《注》文此下列引《孝经纬》「水之伯」,《新论》「四渎之源河最高而长」至《白虎通》之「其德着大」,其意同。水最为大,水有大小,经水为大,河水,经流之大者也。
[七] 「那木齐图乌兰木伦河」 据董氏《水经注图说残稿》卷一,以下钞脱「托克托乃乌兰木伦河」九字,据补。
[八] 「西胡白玉山在流沙西,昆仑墟东」 据《海内东经》,「东」下有「南」字。
[九] 「禁民勿复引河之名矣」 按:「之名矣」三字,书手涉下文误衍,当删。
[一〇]「此物善听,冰下无水乃过」 杨《疏》引《初学记》《御览》引文「水下有声字」云,此当据增「声」字,但未径改注文大字。按:「听」,听声,冰厚,此物善听,能知有无水声,今补。
[一一]「里语称,狐欲渡河,无如尾何」 按:今本《风俗通》「里」作「俚」,「如」作「奈」。
[一二]「而郝懿行斥其谬」 按:见郝氏《山海经笺疏》第十二,云:「地当在秦」。
[一三]「旧曰阿耨达」 按:「达」下脱「池」字,订补。《注》曰:「阿耨达太山,其上有大渊水……即昆仑山也。」池在山上,故得其名,不可省。下文池「在香山之南,大雪山之北,周八百里,金、银、瑠璃、颇胝(即玻璃),饰其岸焉。」山何有岸,池乃有岸。又下文《疏》云:「因池在山,故亦有阿耨达大山之名」,熊氏亦误。「阿耨达」译为「无热恼」,山名「无热恼大山」,池名「无热恼池」,非「无热恼大山池」。今订补「池」字,删去此行「大山」二字。
[一四]「大地菩萨。」 按:日本《大正大藏经》,「大地」作「八地」。
[一五]「天子升于昆仑观黄帝之宫而封丰隆之葬」 按:戴据《传》文增,朱《笺》所据本脱误。戴校语中所谓原书,即《大典》本《水经注》,其云近刻本则指朱谋玮所据本,全书视此。《大典》本作「天子升昆仑,封丰隆之葬」。《穆天子传》原文作「天子升于昆仑之丘,以观黄帝之宫而丰□隆
之葬。」戴氏约「之丘」及「以」字。
[一六]「便到乌苌国」 戴校云,近刻作「苌」,改「长」。 按:《佛国记》作「苌」,《大典》本作「长」。《注》文引法显,当依作「苌」。「长」、「苌」俱音译,不能为讹字。戴泥《大典》本,不必改者亦校改,黄太冲所谓「毛举无所发明」也。(「苌」,今已据台北本改「长」。)
[一七]「龙王瞋怒」 按:《伽蓝记》及《大典》本均作「龙王」,据改。
[一八]「佛僧伽衣」 按:「衣」字衍,据《伽蓝记》删。
[一九]「年岁彪炳若新」 按:「年岁」下抄脱「虽久」二字,订补。
[二〇]「以新劫贝」 按:「劫贝」即「吉贝」,见第三四页。
[二一]「释者佛弟子中」 按:据《翻译名义集》二原文作「若约事释者」云云,熊氏省略,失其句读,「释者」二字不必引,今删。(「释者」,今据台北本保留。)
[二二]「竺芝《扶南记》」 按:杨《疏》引《御览》七百八十八及七百九十均引《竺芝扶南记》,杨氏所谓两引竺芝《扶南记》也。钞本夺八十八上「七百」及「七百九十」六字,据补。
[二三]「扶南之西南有林杨国」 按:《御览》引《扶南土俗记》及《南州异物志》均作「林阳」。
[二四]「城已倾颓」 按:「已」字下钞脱「甚」字,当补。
[二五]「维摩诘」 按:《大典》本、朱《笺》及全、赵、戴皆脱「摩」字。《西域记》作「毗摩罗诘」,且云,旧曰:「维摩诘,讹略也。」足证有「摩」字,杨氏校补,是。
[二六]「什曰维摩诘经一」 按:(「什曰维摩诘」句上)钞重七字,衍文,删。
[二七]「戴改二父王作父母」 按:《大典》本与黄省曾本均作「父母」,杨氏据《佛国记》原文订正,仍作「二父王」,是。戴盖依《大典》本改,全、赵则依黄本,杨校订于义为长。
[二八]「大垣内有宝阶」 据《大藏》本,「宝阶」上有「三」字,据补。
[二九]「城南接恒水」 按:《佛国记》无「南」字,疑是郦氏据下文「恒水北岸」增。
[三〇]「朱白作曰,各本同,戴删。」 按:熊氏订正注文大字作「白净」。《佛国记》作「白」,「曰」传钞字误。戴不读佛书,故删去「曰」字,净王宫,不辞。熊订是。
[三一]「至地没羽」 按:宋藏本作「地」,大正藏本作「池」。
[三二]「观耕田于此」 按:《西域记》原文作「于此习定而得离欲」,「于此」二字属下读,杨氏引之,改属上,文便,亦通,但与原文句读有异,或者遂讥杨氏为不明句读,苛矣。
[三三]「自山北去」 按:朱作「白山此去」,《笺》云:「此当作白。」作「白」是,误钞为「自」。「此」为「北」之误,《疏》漏注。
[三四]「然后寘墨」 按:原有「为叶厚故也」五字,此夺,省文转不明晰。
[三五]「荒芜无人」 按:《大典》本、朱本正文脱「此中」二字,而《笺》云:「此中无人洒扫」,亦引《佛国记》。全、戴据增「此中」二字,改「荒芜」为「空荒」,赵改同。(「荒芜」,今据台北本改「空荒」。)
[三六]「禹葬山阴县」 按:原文作「禹葬会稽山阴」。
[三七]「沈本东至五河合口」 「何焯校曰:沈本无合字」 按:当是吴中沈氏本,「东至五河合口」。(今据台北本已删上述文。)
[三八]「塔北三四百步」 按:朱《笺》本,《大典》本夺下「塔」字。赵云:「于文当重一『塔』字。」全、戴增同。(「四」,今据台北本删。)
[三九]「戴以天为讹,改作夭」 按:《大典》本误钞为「夭」,戴泥《大典》本而改。
[四〇]「玄应《对法论音义》」 按:是「《摄大乘论音义》」,熊失检。
[四一]「原本不误」 按:此处错简四百二十字,朱《笺》据谢兆中说改正,谢据宋本,全、赵依改。戴校但言原本不误,原本即《大典》本。旧本即黄省曾,不言据宋本,当以《大典》本亦钞宋本。
[四二]「金刚顶及毗卢遮那等经」 按:熊氏引佛经二百四十七字,其内容皆以明佛教徒威仪深意,牵涉迷信无稽之谈,无益于理解郦《注》。熊讥戴氏不读佛书,以此衒博,可以从略。
[四三]「东向而坐」 按:黄本、《大典》本皆讹作「西坐」,赵误从之,全、戴作「而」。实则「东向西坐」亦不辞。朱《笺》本不误。
[四四]「朱试下增菩萨二字」 按:此杨未检朱《笺》而误记,朱《笺》本无此二字。全、戴本有之。赵从朱《笺》。戴校云:「案近刻无此二字」,近刻指朱《笺》言,它处同。《大典》本有此二字,戴依《大典》本增。(「朱试下增」,今已据台北本改「朱无」。)
[四五]「瞻婆大国」 按:《大典》本「瞻」作「赡」,与《佛国记》同。
[四六]「《淮南》之书《墬形训》」 按:《墬形训》三字是《疏》语,当依例作小字,此误钞作大字。
[四七]「守敬按《淮南子》作凉」 按:朱《笺》已有,「守敬按」三字删去。(「《淮南子》」,今已据台北本改「原书」)。
[四八]「玄圃之山」 按:沈炳巽云:「《淮南子》『玄圃』是『县圃』,无『之山』二字。」
[四九]「守敬按不必增」 按:戴氏据「调传」、「泰传」而增,未为不必。
[五〇]「五龙降」 按:沈钦韩《疏证》云:「『降』疑当『陟』」。「陟」者,崩也。钞本下有《竹书纪年》称「帝崩为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