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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志
十三年,旱,蝗,免正赋十分之三。
十七年,旱,蝗,免正赋十分之三。
十八年,旱,照被灾分数蠲银有差 。
十九年,免康熙十三、四、五、六、七年地丁民欠钱粮。
二十三年,旱,正赋全蠲。
二十七年,蠲二十八年地丁各项钱粮。
二十八年,除正项钱粮已蠲免外,并蠲积年民欠,一应地并钱粮杂税概与豁除 。案旧志:康熙己巳秋七月,旱,正赋免十分之三。今考《通志》,本年安徽通省钱粮已于二十七年预行蠲免,本年正月除正项蠲免外,复免积年民欠及杂税各项。旧志何复云“免十分之三”?考《通志》载:十八年,凤、庐、滁三属,照被灾分数蠲粮有差。又载徐国相《题请改折疏》云:“罹灾特重者 ,以凤、滁二属为最”。旧志不载十八年被灾蠲粮事,知所云“己巳”盖十八年“己末”之讹也。但以次之二十三年甲子旱之后,其叙次亦舛,不特字误矣 。
三十八年,免三十四、五、六等年未完地丁米豆杂税。
四十一年,蠲免四十二年分地丁钱粮。
四十五年,蠲免四十三年以前未完地丁银米,其旧欠已完在官,而见年钱粮未完足者 ,亦准抵扣。
四十六年,蠲免丁银,又以旱免正赋十分之七。
四十七年,正赋全免,又蠲免四十八年分丁银,并旧欠银米暂停追取。
四十八年,免民赋,止征漕项。
五十一年,除漕项外,豁免五十二年应征地丁,历年旧欠亦并免征。
五十三年,旱,蝗,正赋蠲免有差。
五十五年,旱,正赋蠲免有差。
五十六年,豁免带征地丁屯卫银两 ,其带征漕项银米麦豆免征各半。
雍正元年,蠲免年久民欠钱粮。
七年,免雍正八年地丁银。
九年七月,潦 ,蠲免灾区地丁银。
十二年,水,蠲免灾区地丁银。
十三年九月,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钱粮实欠在民者。又豁免漕项学租杂税。十二年以前未完钱粮耗羡带征,缓征漕项本折银米及黄快丁银造船等项银两。
乾隆三年,旱,蠲粮有差。又发仓谷赈饥。
四年,免元、二年民欠钱粮。
十一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十五年,免十三年以前未完耗羡十分之六。
十六年,免十三年以前民欠地丁银两。
二十二年,免二十一年前民欠地丁钱粮。
二十六年,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二十七年全免。
三十一年,轮免安河漕粮。
三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知县韩梦周捐廉并劝富户捐输助赈 。是年,办荒政最善 。
三十五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年,旱灾,蠲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
四十二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
四十五年,轮免各省漕粮,安河于五十年全免。
四十六年,旱灾,蠲粮有差。
五十年,大旱,蠲免钱粮有差。五十一年春,平粜赏口粮借给种籽银。
五十一年,水,圩田灾,蠲免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一月。
五十五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五十六年轮免。
六十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嘉庆二年轮免。
嘉庆十六年,东北乡旱,饥。知县伍士超捐廉劝输设厂赈粥 。
十九年,旱灾,蠲免地丁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两月。知县伍士超捐廉并谕富户捐助或钱或豆麦杂粮,各从其便,共计捐钱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余千,杂粮八千零九十余石。城乡随宜设厂,酌定饥口名数 ,以人筹出,先期将各户应领之数揭榜,厂所照榜给票,照票给赈。凡四月而毕。
二十三年,豁免民欠积年钱粮。
道光三年,大水,圩破,蠲免灾区钱粮有差。平粜赏给口粮两月。
附祥异照旧志例,自前明始
明宣德四年,驺虞产于县北石固山 。
成化元年,大饥。
十八年八月,雨雹 ,禾尽落,岁饥。
弘治六年九月至次年正月,大雨雪。
十五年,大饥。
正德七年,大水。
十四年,大水。
嘉靖元年秋七月,大风拔木,鸟雀多死。
二年正月至六月,旱,禾尽槁。七月至九月,大雨,潦。岁大祲,人相食 。
三年春,大疫,死者无算。
六年至十二年,旱、蝗相仍 ,人多饥死。
十七年春,旱。
二十年十二月十八日,雨冰,林木尽折。
二十三年春至秋,不雨,民食草子树皮。
二十四年,饥。
三十三年,饥。
三十四年,夏蝗秋螽 害稼。
三十七年正月,官马生驹两首 。
三十八年,旱。
四十三年,旱。
四十四年,大水。
四十五年秋,旱。
隆庆元年五月,旱。
二年春正月朔 ,暴风。夏,旱。十月,虹见 。
三年,闰。六月六日,雹。秋,潦,暴风,禾稼摇落。
五年,岁大稔,谷有双米者 。
六年,饥。
万历十年十月,大风拔木。
十一年,旱,蝗。
十三年二月,地震。
十五年,旱。
十六年春,谷贵,大疫。
十七年,旱。
十八年,旱。
三十八年,旱,蝗。
四十三年六月,大水。
四十四年夏,旱,飞蝗蔽天。
四十五年夏,大旱。秋,细雨绵绵,荞麦、菉豆尽烂,岁大饥。
四十六年,螽忽自灭,有年 。
天启元年十二月,地震。
崇祯十六年,地屡震,雪后飞灰如墨,李生黄瓜 。
国朝顺治九年,大饥。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地震。
十年,自夏五月不雨至于九月,螽蝝并作 。
十一年秋,旱。旧志误,今据《通志》改,详《蠲赈》。
十三年,旱,蝗。
十七年,旱,蝗。
十八年,旱蝗频仍。
十九年,大有年。
二十三年秋,大旱。
二十八年秋,旱。
三十二年,大水。
四十六年秋,大旱。
四十九年四月八日,独山冰雹数十里,二麦俱伤。六七月,飞蝗迭至。
五十三年秋,大旱,多蝗□ 。
五十四年,大有年。案此年所记有误,详《拾遗》。
五十五年,大旱。
雍正元年夏,旱。
五年秋,大熟 。
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夜,地震。六月,大雨,潦,下田灾。
十年,大有年。
十三年六月,大雨,潦,下田灾 。
乾隆三年,旱灾。
四年,麦秀两岐,秋大熟。
六年七月,大霖雨四日,山水暴涨,练寺山蛟发坏民宅 。
二十年夏,地震。
二十一年春,谷贵,大疫。
二十五年,大有年。
三十三年夏,旱。秋,有蜚 ,江淮间讹言射工伤人。
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辰时,地震。
三十五年,蝗。
三十六年,旱。
四十年,旱。讹言□□□□ 尾卵生虫。
四十三年,旱。
五十年,大旱。自冬及次春饿殍相望于道 ,继以大疫。
五十一年,麦大稔。六月,大水,圩田灾。
五十三年,有年。
嘉庆三年二月,雷震魁星阁 ,灾。
九年正月,雨雪,雷震。
十六年,旱。
十九年,大旱,饥。
道光元年秋,黑痧疫遍江淮 ,中者多暴死。
三年秋,大水,圩破。
六年,自五月至八月,霖雨,大水,圩破。山田稻大熟。
义田
文庙岁修田 雁塘田即堰塘。共种柒拾石零贰斗,额完正银陆两捌钱二分陆厘,津银照纳。邑士民捐置。康熙年入江宁府育婴堂权收 。旧志:雁塘地方田一分,共租四百余石,向以为补葺学宫之费。康熙年间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求入育婴堂,督宪批权做一龌龊功德后即育婴堂权收,至今未复。道光元年,知县杨炘详请归复充学宫岁修及增建阳书院膏火 。摘录详咨批附。
道光元年,来安县为公叩详复等事,据贡生曹文炳、余滨、赵作凤、职员武锡生申、生员武剑泉、吴春芳等呈称切,宫墙为入道之原,学校乃教化之本。是以朝廷敷教首重兴贤,国家备材必先立学。我仁宗睿皇帝隆师重道,特发帑金以修曲阜圣宫,极诚极敬。来文庙自康熙四十二年重葺之后,岁久倾圮,栋宇廊庑,垣墙门坊,以及□ 崇圣祠、尊经阁、明伦堂等处,无一可者。父台下车伊□ ,目睹颓坏,心抱不安,虽首先捐廉倡修,并席请阖学诸生 ,劝谕捐输。无如邑小民贫,乐输甚少。现在内外各处修治工程浩大,□ 费不赀,以致三年之久未克竣工。兹查县境有雁塘田一分,向为补葺学宫之费。康熙年间,经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求入育婴堂,奉督宪批权做一龌龊功德后即育婴堂权收至今未复等语载在县志,确凿可凭。生想赤子固所当怜,文教更所当重。且此田奉批权做,□ 知于义未合,未便久不归复。生等不揣愚昧,公叩转详将该田仍归来邑,庶文庙大工得以剋期告竣。以后租籽即作岁修之费。稍有余存,为书院膏火之资,裨□ 士均归,乐育阖邑,诸生戴培植之恩于不朽矣等情□ 此。卑职查雍正十三年续修县志内《学田》下载雁塘田地一分,向以为补葺学宫之费,康熙年间,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入育婴堂,督宪批权做一龌龊功德后即育婴堂权收至今未复等语。复查江宁普育堂慈幼庄田亩即来安雁塘地方之田。现在每年解麦稻租银壹百贰拾玖两叁钱赴江宁府给堂领办。惟此田既向为补葺学宫之费,育婴堂系属权收,今卑县文庙自康熙四十二年重修之后,岁久倾圮。卑职到任之后,捐廉倡修,并谕诸生助捐。无如邑小民贫,乐输甚少,彻底修治工程浩大,以致三年之久未克竣工。自应俯如所请,将该田仍还来安,俾文庙得以告竣。后获租籽存为随时修理,以垂永久。稍有余存,即作书院膏火之资。理合据情转详即□ 宪台鉴核,批示归复,实为公便。详蒙阁督部堂孙批仰江宁布政司会同安徽布政司确切查明妥议详夺。复经知县杨申详藩宪会同议详,奉批仰滁州再行确切覆核妥议详司以凭核办。旋经本州牧敦申详安徽,安藩司觉罗德移咨江藩司,蒙江藩司祥会详为公叩等事云云,伏 查江宁普育四堂经费前因有不敷借垫等事,业经前司详准于茅二充公银内提拨银七千两,发典生息,以充经费在案。所有前项田租每年仅解银壹百贰拾余两,为数无多,议详归还来安学宫经费。而省城普育堂尚不致虞匮乏,毋须再行筹议捐助相应。将送到志书,会衔具详,伏候宪台鉴核批示,只遵阁督部堂孙批,如详移会饬遵缴志书存。水口集抵债市房原价壹百千整。计瓦房二进七间,召客投赁,每年房租七千贰百文。嘉庆二十四年潘振华捐。
学田 蒲鞋李卫种叁石 。张家桥民种叁石陆斗。梁家营民种贰石伍斗。草坝郑卫种陆斗。又民种六升。三城圩民种捌石。越塘民种叁石。嘉山集卫种叁斗。以上各学田俱系来邑士绅陆续捐置。道光七年牒学行查据覆到移文开列种石数目如右。
附旧学田《周志》云:来安旧无学田,嘉靖十九年知县马玑以间隙山塘田贰百叁拾捌亩肆分、山地壹千壹百叁拾壹亩玖分陆厘,共租银拾伍两壹分陆厘入为学中公费。时教谕王子聪、训导吴育嘉义不自私,申作生员周贫之资 。后因查盘劳费,嘉靖三十年呈送本县,征收贮库支给。又续入王世杰原占吴喜绝户田玖拾玖亩伍分 ,征银拾陆两玖钱肆分捌厘陆毫,申解学宪给发诸生。其田俱丈在官田内 。
案右二项田地俱前明置,未注坐落何地。今查自乾隆年起册档中无此项 ,疑《伍志》系照《周志》载入,实已废为民田,听其买卖,只其租随田出,解额今仍系岁征银拾陆两玖钱肆分捌厘零,案年申解。
建阳书院田 小南门外胡家营田陆拾柒亩伍分陆厘。共田玖拾壹丘,额完民粮正银贰两柒钱壹分壹厘 。顺治间知县汤九围捐置。南乡龙王庙地方田贰拾贰亩柒分贰厘。额完民粮正银叁两肆钱陆分柒厘。乾隆十五年邑人公置 。黄家岗界牌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伍钱伍分叁厘。乾隆十六年贡生任瑞捐 。南乡胡家营田种陆石。额完民粮正银贰两叁分伍厘。乾隆二十四年公置。河沙叶田种拾石。额完卫粮正银陆两柒钱壹分壹厘。乾隆四十七年公置。西乡张八岭田种伍石。额完民粮正银玖钱捌分伍厘。置年未详。牛萧李当产卫种贰拾肆石。额完卫粮正银拾贰两叁钱肆分捌厘。道光七年孝廉方正生员马锦云捐 ,原当价壹千贰百伍拾千文。
附嘉庆四年蒋金科捐田种壹石捌斗,后于二十四年缴钱陆拾千将原田赎回。其钱现发典生息,添资膏火。又嘉庆十八年庠生陈钺、王杓呈请归并江青义学当产钱壹百贰拾千文 。
古城义学田 湾塘田种拾柒石伍斗。额完民粮正银叁两捌钱壹分捌厘。嘉庆十八年昆山职员顾朝杰捐。曾于道光三年暂并入城内建阳书院。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仍旧拨归古城义学。盱邑夹山陈家营当产田种贰拾肆石。额完盱邑卫粮正银壹两壹钱,津银照纳 。道光七年,古城士商二十人公捐当置,所有乐输各姓名照簿勒石 。
贡租田乾隆二十四年贡生张元楷禀拨建阳书院买置王姓田种叁石伍斗,以作首斋考贡之费 。嗣因田地荒疲,于乾隆五十九年在学公议,令原业主缴价柒拾千领回原田,其钱存公,生息给付首斋。
录遗卷费田 小西门外八里庙田种伍石。额完卫粮正银贰两陆钱。嘉庆九年监生徐庭芳捐置 。岁租收贮,乡试年尽数分给录遗各生。
武庙田与城隍庙文昌祠公同执业 。 大圣庙地方共田种柒石伍斗。额完民粮正银贰两伍钱壹分壹厘。康熙年住持置。南乡二里桥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玖钱柒分玖厘。雍正年住持置。五面塘田种拾贰石。额完卫粮正银肆两壹分捌厘。雍正年赵子章子锦捐,当价壹百千文。住持添价陆拾千文买置。又文昌祠当产田价钱壹百贰拾千文。道光四年刘沅周捐。
城隍东岳降福三庙田 南门外三科柳田种叁石零。额完民粮正银壹两壹钱贰分叁厘。雍正六年公置。旧志:大亩七亩。
同善堂田 东门外竹园王田种贰拾石。额完民粮正银陆两玖钱壹分肆厘。又竹园王田种伍斗。额完民粮正银柒钱陆分。大西门外烟墩田伍拾肆丘 。外旱地叁块改作义冢,额完民粮正银壹两陆钱陆分捌厘。以上俱嘉庆九年公置。又竹园王田种肆石。计田拾陆丘。额完卫粮陆钱玖分玖厘,民粮叁钱伍分玖厘。道光八年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