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县志道光本


  县界所属海口上至乌屿,与惠安县分界;下至鸡母屿,与同安县分界。

  陆汛澳口

  法石 内港小口,距县东南十五里。上至新车汛十里,下界鹧鸪寨三里。《方舆纪要》:宋置寨于此。真德秀状:防海要冲之地。
  鹧鸪 内港小口,船只稀少。上至法石汛三里,下至浔美汛三里。
  浔美 内港小口,船只稀少。上至鹧鸪寨三里,下至后渚塘五里。
  后渚 内港小口,船只往来甚少。上至浔美汛,下至乌屿澳。
  乌屿 内港小口。上与惠安臭涂分界,下至桥南。屿在海中。《方舆纪要》:四围潮水环绕,民居辐辏,有石桥以通往来。
  陈埭 间有船只出入。合南浦诸水为斗门,通归于海。

  水汛澳口

  蚶江 在县东南,内海正口,船只出入之处。《方舆纪要》:“民居稠密。番舶所经边海之地,佛堂、蚶江,亦肘腋之虞也。”
  日湖 内海小口。上与蚶江接连,在县南。通志:“浅水可泊舟”。明万历间,移浯屿水寨于此。
  古浮 外港次要海口。上至日湖,下至祥芝。
  祥芝 外港。在县东。《闽书》:东抵外洋大海,南至永宁卫,与崇武所相对。明初徙石湖巡司于此。《方舆纪要》:明参将王麟破贼严山老于此。
  五堡 外港要口。上至祥芝,下至东埔。水程二里内系内洋,二里外系外洋。
  东埔 外港要口。上至五堡,下至东店。水程二里内系内洋,二里外系外洋。
  东店 外港要口。上至东埔,下至厝上。水程一里内系内洋,一里外系外洋。
  厝上 外港要口。上至东店,下至沙堤塘。水程三里内系内洋。
  沙堤 外港要口。上至厝上塘十里,下至寨下塘。水程三里内系内洋,三里外系外洋。
  寨下 外港要口。上至沙堤,下至永宁。水程五里内系内洋,五里外系外洋。
  永宁 外港要口。距县东南五十里。水程五里内系内洋,五里外系外洋。《闽书》:东滨大海,北界祥芝及浯屿寨,南连深沪、福全,为泉襟裾。
  梅林 外港要口。上至永宁,下至鲁东澳六里。水程五里内系内洋,五里外系外洋。
  鲁东 外港要口。上至梅林塘十里,下至深沪十里。水程六里内系内洋,六里外系外洋。
  深沪 外港要口。在县东南七十五里。《闽书》:东滨大海,北永宁卫,南福全所,西邻浔美,通南日,接铜山。由深沪至永宁卫为佛堂澳,海寇出入必经之地,元置巡司于此。
  乌浔 外港要口。在县东南九十里。水程五里内系内洋,五里外系外洋。《闽书》:南临大海,东接深沪,西连福全,有圳上澳,在深沪福全间。
  大小溜 外港要口。上至乌浔塘八里,下至围头汛七里。
  围头 外港要口。在县东南,距城一百三十里。与金门之料罗洋面对峙。真德秀状:正瞰大海,南北洋舟船往来必泊之地。《闽书》:东南瞰海,南连■〈氵丙〉洲。宋嘉定十一年,置宝盖寨,元,寨废。明洪武二十年,徙陈岩巡司于此,改今名。

  内港次要澳口

  石菌 内港偏僻海口。舟船时常往来。上至■〈氵丙〉洲塘三十里,下至东石汛四十三里。
  东石 内港小口。上至石菌汛四十三里,下至鸿江澳,在白沙、安海之间。亦沿海要地。
  鸿江 内港次要偏僻海口。上至东石十里,下至白沙。

  附近寻常澳口

  福全 在县东南。近时居民依山为业,并无舟船出入。又《海防考》:福全西南接深沪,与围头、峯上诸处并为番舶停泊避风之门户,哨守最要。《闽书》:福全汛有大留、圳上二澳,要冲也。明置守御千户所于此。
  ■〈氵丙〉洲 界海边。民以山场为业,无船只出入。
  白沙 偏僻,沿海边。居民依山,不业海。上至■〈氵丙〉洲四十里,连晋、南三邑;于大百屿交界处,竖碑为记。

  风信

  海船利在风。风起灭顺逆,一军安危系焉。信期多在夏秋之间,西北风倏起。或日早白暮赤,天边有断虹,散霞如破帆、鲎尾。西北黑云骤生,昏夜星辰闪动,海水骤变,水面多秽及海蛇浮游于上,蝼蛄放洋,乌■〈魚脊〉波弄,必有飓风将至,须急收垵澳。兵船在海遇晚,须先酌量收泊之处,以防夜半风起。追贼亦然,审风信为进止,当局者不可不知也。明戚继光《风涛歌》:日晕则雨,月晕则风;何方有阙,何方有风。日没脂红,无雨风骤。返照没前,胭脂没后,星光闪烁,必定风作。海沙云起,谓之风潮。名曰飓风,大雨相交。单起单止,双起双消,早晚风和,明日更多。暴风日暮,夜起必毒。风急云起,愈急必雨。雨最难晴,仍防暴生。春易传报,早生晚耗。一日南风,一日北到。南风防尾,北风防头。南吹愈急,北即不专。云若车形,大主风声。云下四野,如雾如烟,名日风花,主有风天。云若鳞次,不雨风颠。雨阵西北,风如泼墨;起作眉梁,风雨先扬。雨急易霁,天晴无妨。水生靛青,主有风行。海燕成群,风雨便临;白肚风作,乌肚雨淋。海猪乱起,风不可已,逍遥夜叫,风雨即至:一声风,二声雨,三声、四声断风雨。虾笼得纬,必主风水。蛇蟠芦上,水高若干;头垂立至,头高稍延。月尽无雨,来朔风雨;廿五、六若无雨,初三、四莫行船。春有廿四番花信风,梅花风打头,楝花风打尾。正月忌七八,北风必定发。二月忌初二,三月忌清明,五月忌雪至。正月落雪起,箕至百廿日,期内必难已。欲知彭祖忌,六月十二日,前后三四宵,必不爽此朝。七八三日南,必有北风还。九九当前后,三四日内难。十月忌初五。三四之后前,冬至风不爽。腊月廿四间,月临箕毕翼轸四宿,风起最准。又海船出洋推算风信,名为飓期,按期多验,统载于后。
  正月初九日,玉皇飓。此日有飓风,各飓皆验;若无,则各飓亦多有不验者。十三日,关帝飓。廿九日。乌狗飓。
  二月初二日。白须飓。
  三月初三日,上帝飓。十五日,真人飓。廿三日。妈祖飓。真人飓多风,妈祖飓多雨。
  四月初八日。佛子飓。
  五月初五日,屈原飓。十三日。关帝飓。
  六月十二日,彭祖飓。十八日,彭祖婆飓。廿四日。洗蒸笼飓。以上三日,皆系大飓旬,虽内港,亦宜避。
  七月十五日。鬼飓。
  八月初一日,灶君飓。初三日,是日龙神大会,有飓。十五日。魁星飓。
  九月十六日,张良飓。十九日。观音飓。
  十月初十日,水仙王飓。廿六日。翁爹飓。
  十一月廿七日。普庵飓。
  十二月廿九日。火盆飓。自廿四日至年终,每遇大风,名送年风。

  潮候

  万历府志:晋江潮汐,出入经行之大者,曰洛阳江,自县东北乌屿而入,潮至坝头而止,即留公陂,俗呼陈三坝。曰安海港,自县东南东石而入。曰晋江,自县东石头而入,潮达黄龙溪而上。其余北自乌屿,南属之东石,中间若福全所、永宁卫、龟湖、浔美诸处,各有支海穿达,能荡涤氛瘴,通行舟楫,利运鱼盐。其沿晋江而旁入小港者,则有下辇港,自东山而入,以至青濛;有店头港,自石笋东下洲而入,以至浦头;曰新亭港,自石皮西石闸而入,以至广教坑鼓雷塘。又其余则细仄支流,有不可胜纪者矣。旧志载,晋江潮候:初一、十六辰戌中,初二、十七已亥初;初三、十八己亥中;初四、十九己亥末;初五、二十子午初;初六、二十一子午末;初七、二十二丑未初;初八、二十三丑未中;初九、二十四丑未末,初十、二十五寅申初;十一、二十六寅申中;十二、二十七卯酉初;十三、二十八卯酉中;十四、二十九卯酉末;十五、三十日辰戌初。盖以潮平时为候也。洛阳、安海诸港澳,缓海潮三刻,浯江、笋江又缓三刻,此诸潮先后大略也。居民以指掌布十二时,复以“长半满汐半竭”六字顺推亦准;但潮有小大,而候因之有迟速,尚当按刻为正云。

  〔校注〕
  〔一〕“作”,《真文忠公文集》作“昨”。是。
  〔二〕“泊”。《真文忠公文集》作“舶”。是。

  ●卷之六 户口志

  民数之登,天子拜受,车前载式,富教爰商。民惟邦本,生齿之不可不繁也。然桑麻鸡犬,乐利攸资,而休养生息,仰赖当宁。司空掌邦土,冢宰制国用。凡以容民畜众,使之蕃衍,以优游夫太平;版图式廓,井里滋丰而有道,长久之基,巩于不敝。国家民安物阜,超越古今。康熙年间以承平日久,户口日增,永不加赋。山陬海澨之间,莫不熙来攘往,毂击肩摩。生斯时者,含哺鼓腹,寝炽寝昌,抚摩噢咻;司此土者,其穆然有远图也欤!志户口。
  汉法,民年十五,出赋钱八百二十,为一算。唐立租庸调之法,其赋扬州以钱,岭南以米,安南以丝,益州以罗绸绫绢。闽中亦口赋钱,如汉法也。五代中,伪闽为政,诸州各计口算钱,谓之身丁钱。后泉、漳等州,折变输米五斗。宋兴,版籍仍伪闽之旧,有司取官斗较量,闽时五斗得七斗三升,自是命民岁输身丁钱七斗五升,每年折价送纳。真宗之世,念南方地狭人贫,终身佣作,仅了身丁,其间不能输纳者,父子流窜,甚或生子不举。祥符中,下两浙、福建除身丁钱四十五万贯。其时兴化、泉、漳三州以丁钱折变输米,无为论奏者,除钱诏令,遂不行之三郡。景祐初,福建转运使庞籍请罢之,有司持不可。至和三年,知泉州蔡襄请减之如建州例,不报。嘉祐三年十一月,诏曰:漳、泉、兴化,自伪闽以来,计丁出米最重,或贫不能输,朕甚悯焉。自今泉州、兴化旧纳七斗五升者,主户与减二斗五升,客户减四斗五升,为定例。盖是时庞籍为相也。元丰八年,分主、客户,以丁力多寡科差,兼论资产。自衙前役重,供应者辄至破产。民有父子兄弟自分为户,或嫁遣孤孀,求单丁以避重差。户额虽多,丁口实无所益。南渡后,诏州县宫殿最以生齿多寡为差,而冒增之弊终宋之世矣。元定人户为十等,立科差法,有丝料、包银、夫役三项,皆祝丁力输办,其详不可考。然闻之故老,其治大抵卤莽阔疎,不复分析。明初定闽中,即令民以户口自实。至洪武十四年,始颁黄册,式于天下。户目凡七:曰民,曰军,曰盐,曰匠,曰弓兵,曰铺兵,曰医令。各以本等名色占籍,十年则覈其老幼生死而更造之。民父母存,若亡而兄弟出分,及赘壻、乞养子归宗另爨者,听异籍。惟军籍有清勾,虑其以异籍为规避,禁不听。凡科敷物料及差役,十年一事。男子年十六以上为成丁,丁当米一石事其身。贵者、老者、疲癃、残疾者,皆复之,不事。正德十四年,沈御史灼议酌民口赋,始行八分法。每一丁岁徵银八分,以充岁办等料。惟差役仍旧十年一事。嘉靖季年,倭夷入寇,兵火疠疫之余,户口十损六七,有例并户除丁,自是户丁虽稍得除减,而产以花分开折,反增于旧。隆、万而后,虽抱关无警,户口渐复,而明季兵燹流离,国初海氛播迁,亦大半减耗焉。康熙二十二年平台复界,迁民渐次归还,自是以后,升平休养,户口生息渐繁。五十二年癸巳钦奉恩诏,以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此后盛世滋生,永不加赋。雍正二年,复题准随田匀丁,民甚便之。今按:晋江县人户丁口,旧管四万三千七百二十七丁。内民户男子成丁一万四千二百四十九丁,共徵银四千八百七十五两七钱六分二厘六毫有奇。
  盐户男子成丁一千四百五十九丁,共徵银二百二十七两九钱七分七厘七毫有奇。
  食盐课并不成丁二万八千一十九丁口,每丁口徵银一分八厘七毫九丝八忽四微。共徵银五百二十六两七钱一分二厘三毫有奇。
  以上人户丁口,通共徵银五千六百三十两四钱五分二厘七毫有奇。
  内除乾隆二年缺额田粮徵输案内豁免匀徵丁口,无徵银二十两零六钱七分八厘二毫。
  又除乾隆七年起盖西仓同知衙署,购买民田作地基,豁免匀徵丁口,无徵银一钱三分八厘二毫有奇。
  又除乾隆九年缺额田粮案内,豁免匀徵丁口,无徵银五两七钱四分九厘三毫有奇。
  又除乾隆十七年汇报晚禾被灾案内,豁免匀徵丁口,无徵银八钱八分三厘四毫有奇。
  又乾隆三十年请申劝垦案内,豁免逃亡故绝、水冲坍陷匀徵户口,无徵粮银八十四两七钱六分三厘。
  又嘉庆九年请申被水冲陷匀徵丁口,无徵粮银九钱零二厘。
  实徵丁口银五千五百一十七两三钱四分有奇。
  盛世滋生人户丁口共七千一百五十九丁口。
  内民户男子成丁三千八百五十一丁,除补额二千八百七十三丁外,增益九百七十八丁。
  盐户男子成丁六百四十九丁,除补额五百二十七丁外,增益一百二十二丁。
  食盐课并不成丁二千六百五十九丁口,除补额七百七十一丁口外,增益一千八百八十一丁口。共补额四千一百七十一丁口,实增益二千九百八十一丁口,钦遵恩诏,永不加赋。
  外,泉粮厅附徵泉州卫改归县徵,新增屯丁一百四十九丁,徵银五十二两四分一厘八毫有奇。
  又永凝卫改归县徵,新增屯丁一百一十九丁,徵银四十一两五钱六分三厘六毫有奇。

  ●卷之七 田赋志

  三代之时,选士于乡,寓兵于农。朝负耒,夕横经,士皆田中来也,出伍两,入比闾,农皆可为兵也。自秦开阡陌,民自报田,于是拨襫之夫独谓之农,而世家巨贾买田雇耕,当官输税。然而展转承接,或水漂沙压,田去产存,追呼莫措。故计口受田之制变,而因田出赋之实淆。虽然,地之有银,粟米之徵也;丁之有银,力役之徵也。康熙年间,滋生日久,永不加赋。雍正年间,地丁合一。圣恩浩荡,旷古希闻。故井田虽不可复,而赋敛悉从其轻。人于其间,丁粮有免则养士独优;秋粮有谷则养兵为重。盛平日久,教养日隆,洵熙皞之隆轨也。志田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