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县志


  汤昭明:因倭人侵扰朝鲜,海防紧要,停止购马;二十年八月二十一日回任。

  专城千总

  林昌年:号□□,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实缺抵任。

  汪兆荣:号益余,广东南海县人,军功。光绪六年四月十八日署任。

  林步东:号耀西,福建漳浦县人,行伍。光绪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实缺抵任至今。

  车城汛右哨头司把总

  吴万珍:福建闽县人,行伍。同治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拔补镇标左营头司把总;光绪五年,奉文改为恒春营右哨头司把总。

  周建候:号子封,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六年九月初四日升署。

  陈鹏霄:号志诚,福建侯官县人,行伍。光绪七年八月初一日拔补。

  张熙:号玉亭,福建侯官县人,行伍;寄籍台湾县。光绪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拔补。

  陈连三:号捷荣,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十八年拔补镇标中营把总,调署恒春营把总。

  枫港汛右哨二司把总

  林步东:号耀西,福建漳浦县人,行伍。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二日接署。

  张鸿功:福建侯官县人,行伍;寄籍台湾县。光绪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拔补。

  周建侯:履历叙前。光绪七年十月初一日调署。

  庄铭经:号鸿声,福建闽县人,行伍;寄籍台湾县。光绪十二年正月初一日拔补。

  林斌:号云斋,福建闽县人,行伍;寄籍台湾县。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拔补。

  大树房汛右哨外委

  周建侯:履历叙前。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拔补。

  周鸿禧:号瑞亭,江南上元县人,行伍;寄籍福建同安县。光绪六年九月初四日署,七年八月初一日拔补。

  汪斌:号文波,广东大埔县人,行伍;寄籍台湾恒春县。光绪十六年二月初一日拔补。

  四重溪汛右哨头司外委(光绪十九年,由高仕佛汛改设)

  林胜标: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五年五月十五日拔补。

  林元镇:号乃榖,福建同安县武生。光绪七年闰七月初七日拔补;二十年四月年老告退,五月一日奉文开缺。

  牡丹湾汛右哨二司外委

  张清: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五年三月二十日拔补。

  杨则春: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七年八月十一日署,十二月十三日拔补。

  宋连标:号锦堂,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十年八月十六日署。

  陈连三:履历叙前。光绪十一年八月二十日拔补。

  魏冠忠:号杰臣,台湾安平系人,行伍。光绪十六年三月初一日拔补。

  高晋翰传屠继善

  高晋翰,字凤池,山东海阳人也。幼读书,长而坦白,待人无纤毫伪饰。亲友有过者,辄面加匡正;己有过,亦虚心受教。质直慷爽,仗义轻财。同治九年,以从九品,需次粤东,奉讳回籍,后复来粤。闽之汀属例食粤盐,汀有粤盐总馆,晋翰得荐司会计,于馆及盐贩领盐者课项,一秉至公。同人以急告,莫不措给;托以事,必力为斡旋,成而后快。汀人至今称道弗衰。光绪七年,捐知县加同知衔,改官闽省,历办海防、厘金及灾歉事,咸裕如焉。十一年,署建阳县。数月之间,百废具举,政声卓卓,台湾巡抚刘铭传爵帅闻其能,奏调渡台,委充南盐总局提调,兼彰嘉总馆。台省鹾纲,废弛已久,而台南尤甚;晋翰悉心调剂,弊无不芟,官销日益畅旺。十三年冬,署恒春县事。时全台清赋,恒春地居内山,一切田园均未升科。委员拟以膏腴报,有豪强不服,将勾生番滋事;晋翰设法弹压,遍为开导,事遂寝。一面援福建同安县下沙则例,递减一等升粮,并免丁粮耗羡,具牍上请照准,民、番悦服。恒之得纳轻赋者,皆晋翰力焉。十五年,调凤山县,补恒春县。十六年秋复任,儿童竹马,喜其重来;欢舞之声,彻于里巷。恒春固新辟地,弱肉强食,习以为常。晋翰实力整顿,风俗一新。惟内山生番虽云归化,而截路杀人之案层见迭出。先获凶番潘姑柳、庄民洪阿嘪,置诸刑;嗣又获差里密杀之,皆就地正法,各社稍知震慑。他如垦荒田、兴水利、崇文教,一切与民有益之事,靡不次第举行;并捐廉倡建城隍神庙。恒春风祸最烈,晋翰一见风起,无论暑日寒夜,步行之庙,责躬虔求,风若为感,亦顿息。以故十七年丰登上稔,白金一两买榖二石;民皆鼓腹熙皞,谓辟治以来得未曾有。十八年春,内文社番截杀刺桐脚庄民李来传,庄众尾追,误杀外文社番一命,以致众番环烧刺桐脚庄屋无遗,并杀防勇等三名。晋翰会营勒令头人社长交凶,无获。追甚急,番知理曲,罪不可逭,请以月饷赔还所毁。据情通禀,许可完案。维时庄民四散,晋翰益以己资抚恤流亡,于是逃者复集。五月,射不力社番复与枫港庄民互相仇杀。当众番对垒之余,晋翰将入山招抚,同官咸劝止之。晋翰曰:『吾为地方官,不薄于番。今番如此纠杀,吾力不能擒。若以理往,以情与法喻,度亦不遽杀我;即杀矣,吾年老何靳焉』?毅然而往。与番语,不听,出;乃会营,禀请大兵剿办。台湾总兵万国本军门督师来枫,军装由海道登岸,其押运官忽称遗失后膛枪子两箱,勒晋翰赔偿。时当盛夏,晋翰于炎风烈日之中,奔走海滩已数十日,劳惫不可支;而复加以意外之忤,忿莫能释。买舟归至尖山,又遇风险,激而为怔忡;旋署后,病日剧。恒无名医良药,延十余日卒。年五十七岁。子同产子一。妻扶衬而归。士民追念遗泽,请于接任知县陈文纬,以积劳病故例,转奉两院奏请恩恤。
 
卷四

  营汛

  光绪五年六月初一日,奉闽浙督部、福建抚院会奏,改台湾镇标左管游击为恒春营游击,移驻恒春县城内;衙署尚未建造,借住同善公所。

  游击一员(管辖城东三十里,至万里得社;西七里,至加冬湖庄;南十里,至大板埒庄;北七里,至虎头山,又十里至大树房庄)。专城千总一员,额外二员,马兵三名,步战兵二十五名,守兵三十六名,稿书字识、号令手一十名(新添);官例马一十匹(内游击六匹,千总四匹;骑操马五匹,内马兵三匹,额外二匹)。

  挑练左哨正副哨长各一员,驻城内东门营盘。步战兵三十六名,守兵五十五名(内分防枫港三十名)。

  挑练右哨长一员,驻城内。步战兵三十三名,守兵六十名。

  鹅銮鼻分驻守各一员(县南,距城三十里。东北际海,管辖西南十里至大沙湾,又十二里至大板埒)。步战兵二十七名,守兵三十三名,新添字识二名;官例马四匹。

  船篷石安防步战兵三名(县南沿海,距城二十五里),守兵七名。

  大沙湾安防步战兵三名(县南沿海,距城二十二里),守兵七名。

  车城汛安防把总一员(县西沿海,距城十五里,管辖东南八里至虎头山,西北二十三里至凉伞兜)。步战兵五名,守兵十名;官例马二匹。

  枫港汛安防把总一员(县西北,沿海,距城三十里。管辖东南七里至凉伞兜;西北二十三里至嘉禄堂溪口,与凤山枋藔汛交界)。步战兵十八名,守兵十二名;官例马二匹。

  牡丹湾汛安防外委一员(县东内山,距城北七十五里。管辖西南三十五里至万里得;东北十五里至大港口,与埤南屯勇交界。光绪九年十二月奉文添设)。步战兵十三名,守兵十二名(原设十七名,光绪十九年二月详准抽归四重溪汛五名);骑操马一匹。

  四重溪汛外委一员(县东北内山,距城二十二里。管辖东北十里由石门山榖至双溪口牡丹社山脚;西南九里至统埔庄,与车城汛交界。光绪十九年二月详准由高仕佛汛改驻)。步战兵五名,守兵十五名;骑操马一匹。

  大树房汛安防外委一员(县南沿海,距城一十里。管辖东南三里至马鞍山,西北八里至蟳港口)。步战兵七名,守兵八名;骑操马一匹。

  --右恒春营官兵马匹内,骑操官马八匹,尚未购补到营,存库不领。

  游击一员,额估季支俸薪心蔬马干银七十五两八钱三分四厘九毫,养廉银一百两。守备一员,额估季支俸薪心蔬马干银三十四两六钱七分六厘四毫,养廉银五十两。千总一员,额估季支俸薪心蔬马干银一十八两,养廉银三十两。把总二员,额估每员季支俸薪心蔬马干银一十五两,养廉银二十二两五钱,共银七十五两。外委三员,额估每员季支养廉银四两五钱,共一十三两五钱。外委三名、额外二名、马兵三名,共八名,额估每名季支饷银八两一钱,共银六十四两八钱。步战兵一百七十七名,额估每名季支饷银七两六钱五分,共银一千三百五十四两零五分。守兵二百五十五名,额估每名季支饷银七两二钱,共银一千八百三十六两。稿字识、号令手一十二名,额估每名季支饷银三两,共银三十六两。官马八匹,额估每匹季支草干银四两五钱,共银三十六两。

  --右恒春营官兵马匹,额估季支共应领俸薪心蔬养廉饷干,共银三千七百二十三两八钱六分一厘三毫,四季共银一万四千八百九十五两四钱四分五厘二毫。

  外额马战兵八名,步战兵一百七十七名,守兵二百五十五名,稿字识、号令手一十二名。

  --右每名额估季支米九斗,共米四百零六石八斗,四季共米一千六百二十七石二斗。

  游击一员,湘银三百六十两。守备一员,湘银二百四十两。

  --右恒春营员津贴(光绪五年十月奉给,由台南盐务项下支领)。

  大绿绸三角旗十一面,什长绿绸三角旗五十面,红绸三角大旗一面,什长红绸三角旗五面,红缎督阵四方旗十三面,先锋五色绸四方旗二十面,黄洋布三角旗五面,红洋布边〔□□□■〈方斤〉〕七面,黄洋布边三角队旗十六面,黄布帅旗二面,五色绸旗十面,黄洋布四方旗十三面,红洋布四方旗二面,蓝羽四方旗四面,蓝羽三角旗十五面,黄羽炮旗二面,蓝羽小令旗二面,红羽小四方旗十六面,五色洋布三角旗一面,乌白洋布小四方旗四面,红洋布白边队旗二十面,绸号令旗一面,红洋布浅边三角旗四十面,红洋布八卦旗二面,抬炮五十二尊,鸟枪二百七十八杆,天门炮二十尊,行营炮六位,马蹄炮二十尊,劈山炮五尊,炮子十七粒,鉎硕炮子九百九十斤,火药三百斤,铅条五百八十斤,腰刀二百九十五把,牌刀九十二把,双手带刀六十一把,半斩刀三十把,大铁刀叉各三把,小铁叉二十把,斧头十六把,铁锄三十二把,铁镰三十二把,镰一把,火钓七枝,火竿五枝,牌剑十八枝,柴长矛三十二枝,竹长矛三十八枝,铁锅十三口,队锣二面,队鼓十一面,藤牌七十七面,铜号一对,牌铃五粒,海螺六粒,抬枪皮葫芦十一个,鸟鎗皮葫芦八个,山■〈弓攵〉撤袋三十副,布九龙袋一百个,红洋布边号衣五百二十五件,号帽七百三十八顶,黄洋布边号衣二百三十二件,精兵甲一百一十四件,夹帐蓬十一架,青衣五十二件,单帐篷六十一架,将军帐一架,蓝布手袖三十双,绘虎衣帽裤各二十四件,腰子带二十三条,乌头布三十八条,浅布扎脚三十二条,白洋布裤一百条,布门神一扇,前洋枪一百六十杆,后瞠洋枪一百杆。

  --右恒春营现存军装。

  车城汛草房四间,枫港汛草房六间,大树房汛草房五间,牡丹湾汛草房七间,四重溪汛草房六间,船篷石汛草房四间,大沙湾汛草房五间,左哨练兵东门内土筑营盘一座草房十七间。

  --右恒春营各汛草房。

  正哨官一员,不扣建,月支薪水银十一两。副哨官一员,不扣建,月支薪水银八两。什长八名,每名月支加增银大建九钱、小建八钱七分。护兵五名,每名月支加增银大建六钱、小建五钱八分。练兵八十名,每名月支加增银大建三钱、小建二钱九分。伙勇九名,每名月支饷银大建三两、小建二两九钱。

  --右恒春营左哨练兵月支加饷,大建共领湘平银八十两零二钱,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七十七两五钱五分三厘四毫;小建共领湘平银七十八两一钱六分,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七十五两五钱八分零七毫。

  练兵四十四名,每名月支行粮银大建一两二钱、小建一两一钱六分。长夫二名,每名月支口粮饷银大建三两、小建二两九钱。

  --右恒春营右哨练兵月支分防行粮夫价,大建共领湘银平银五十八两八钱,按一

  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五十六两八钱五分九厘六毫;小建共领湘平银五十六两八钱四分,按一零三四二折库平银五十四两九钱六分四厘二毫。此项加粮,在本名正加饷米之外,系照行军之制。

  红毛洋鎗六十杆,前膛洋枪四十杆,前膛鎗尾刀六十三把,羽毛得胜袋六十个(旧),操叉一把,操锣鼓各一面,铁锄十六把,铁镰十六把,铁锅十口,水桶九担,斧头十把,饭甑十个。

  --右恒春营左哨练兵现存军装。

  碉堡一十九座(每座四方一间,上有望台。自第一号至十九号,共路三十余里,每一、二里一座。有警则炮声相闻,彼此接应;实古「烽火」之遗意也,可为防番良策。光绪元年台湾道夏筱涛观察建。现在久不驻兵,为风雨所坏,可惜):第一号月坑(与凤山枋藔汛半接界),二号干水坑,三号南势湖(在屯隘营盘右侧),四号红答阿,五号息里溪,六号番阿同,七号崩崁头,八号红石阿,九号墓阿埔(由此越刺桐脚而为牛车路),十号牛车路,十一号大坑,十二号将头,十三号下墓阿埔,十四号狮头营,十五号下完阿,十六号南阿仁,十七号九重吹,十八号石僻漏,十九号顶枫港埔(在枫港庄北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