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县志

  九月,初一若飞霜,人民产业伤。重阳寒露节,无雨冬晴光。霜降月如火,人人多病殃。更遇雷声震,桑叶贵难当。不怕重阳雨,只怕重阳风。重阳若刮风,明年岁不丰。九月二十晴,柴炭满街迎。
  十月,立冬怕逢壬,高田枉费心。更逢壬子日,灾害损人民。小雪须微雨,不旱祝升平。
  十一月,初一西风盗贼多,更兼大雪有妖魔。冬至天阴无日色,来年定唱太平歌。冬至在月中,无雷亦有风。
  十二月,初一东风,六畜群空。若逢大雪,来年水竭。得晴一日,耕田省力。大寒小寒,霜雪堆岩。来年田野,出水洋洋。
  四个甲子晴,天下大太平。春丙阳阳,无水下秧。夏丙洋洋,旱煞禾娘。秋丙阳阳,乾晒一仓。冬丙阳阳,无雪无霜。

  【注】
  1.洪范:《尚书》篇名。

历代沿革表第二



延平府


  唐虞扬州。
  三代七闽地。
  秦闽中郡。
  汉高帝五年以无诸有功,封为闽越王。属闽越为东冶县地。武帝时,闽越数与东瓯相攻。元封元年,诏徒其民於江淮之间,逃亡者出自山谷,自立为冶县。汉因置侯官都尉,属会稽南部,使遥制之。建安初,分侯官之北置南平县,即今地府也。
  三国置建安郡,仍属会稽南部。吴永安三年,析建安之校乡增置将乐县,领县二:南平、将乐。
  晋建安郡属江州,大元四年改南平为延平,领县二:延平、将乐。太和四年,析南平之南乡置沙戍。隆安二年,析将乐之西乡为绥安县。寻改为绥成,领三县一堡:延平、将乐、绥成、沙戍。
  宋建安郡属江州,明帝时废延平县。元嘉时改沙戍为沙村县,领县三:将乐、绥成、沙村。
  齐建安郡,领县三:将乐、绥成、沙村。
  梁建安郡属东扬州,领县三,将乐、绥成、沙村。
  陈建安郡初属闽州又属丰州,领县三;将乐、绥成、沙村。
  隋绥成并入邵武,属抚州,改沙村县为沙县,寻废之,并废郡属泉州。大业初,属闽州,三年复置建安郡。【注】泉州即今福州。
  唐武德元年,为建、福、汀三州地,三年置延平军,五年复析邵武仍为将乐县,属抚州。延平军初属泉州都督,其后又属岭道,又属闽州都督府,又属江南东道,又属福州都督府,又属福州节度使。上元元年,改为剑州观察使,领县一:将乐。
  五代王审知改为延平镇,王延翰改为永平镇,王延政僭位於建州,改为龙津县,寻置镡州。开运二年,南唐兵拔镡州,复以为军,明年改为剑州,领县三:延平、富沙、剑浦。汉仍为剑州,领县六:延平、富沙、尤溪、剑浦、沙县、顺昌。伪闽以将乐为镛州。南唐讨平复为县,属建州。
  宋太平兴国四年,因蜀有剑州,乃加南字以别之,曰南剑州。以建州之将乐来属省,延平、富沙二县属威武军节度使,领县五:剑浦、将乐、尤溪、沙县、顺昌。雍熙二年隶福建路。
  元至元十五年,改南剑州为路,属福建行中书省。十六年改属宣慰使司。大德六年,改为延平路,隶福建行中书省,领司一曰录事改剑浦为南平,领县五:南平、将乐、尤溪、沙县、顺昌。至正末,陈友定据而守之。
  明洪武二年,取延平路改为延平府,属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五:南平、将乐、尤溪、沙县、顺昌。景泰三年,置永安县。嘉靖十四年,析尤溪又置大田县,领县七:南平、尤溪、沙县、顺昌、将乐、永安、大田。
  清顺治三年归清,沿明制,领七县,至雍正十二年,以大田隶永春,领县六:南平、顺昌、沙县、将乐、尤溪、永安。



南平县


  唐虞扬州。
  三代七闽地。
  秦闽中地。
  汉初为闽越国,后为侯官地,建安中置南平县。
  三国南平。
  晋改南平为延平。
  宋明帝时,废南平,仍属建安郡。
  齐建安郡。
  梁建安郡。
  陈建安郡。
  隋建安郡。
  唐延平军。
  五代初为延平镇。继为永平镇。又改为龙津县。置镡州。开运二年,改为剑浦。
  宋剑浦。熙宁二年,割县之交溪乡以裨顺昌。
  元大德六年,改剑浦为南平。
  明南平县。
  清南平县。
  中华民国元年,以延平府为南平县,迁县署於府治。二年,裁府复南平县
  南平县附郭在府治,疆界广一百四十五更,袤一百八十里。考宋初设积善、昌沙、归善、上洋、芹哨、延平、垂裕七乡,领三十七里。元改为团。明编户为四隅,四十一里,领以四架,统图九十有九。清顺治十四年,邑令姜修仁取四隅七图并入四十一里之内,为九十二图。乾隆五年,编畲民钟、蓝、雷三姓,立普顺图,合为九十三图。
  东至建瓯县,一百二十里。以房村口石牌坊,四十五里为界。
  西至沙县,一百四十五里。以青州,六十五里为界。
  南至尤溪县,一百八十里。以乔保,一百三十里为界。
  北至顺昌县,一百五十里。以上洋口。一百二十里为界。
  东南至古田县,一百八十里。以巨口。一百三十里为界。
  西南至永安县,三百零五里。以新兴,二百里为界。
  东北至建瓯县,一百二十里。以大武岭,百里为界。
  西北至顺昌县,一百五十里。以上洋口,一百二十里为界。
大事志第三

  一日二日,万几1无旷,庶事所以用康也。夙夜匪懈,靖共2尔位,王事所以贤劳也。故敬事而信,为道国3之要。先事后食,为纯臣之义。王言如纶,其出如綍4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言所自也。涓涓弗塞,将成江河。星星弗灭,将至燎原。凡事之大者,莫不起於其小;是以谨乎小,而大可理也。国之人事在戎,兵戎之为祸至烈,残民命,耗国帑,兵戈所指,邑里为墟。然揆其致衅之始,皆由政乱民愁,而上不知。财殚力竭,而吏不恤。以致外寇乘虚,边圉不靖。内讧交作,家室靡宁。虽张杀伐之威,成戡定之功,而元气凋残甚矣。是故圣明之世,慎选守令,惠养元元5。重农事,以厚民生。兴文事,以正民俗。平讼事,以和民风。人事既修,天心自顺。灾眚不作,景福会昌。洪范休咎之徵,皆本五事实6,良有以也。南平建置於东汉之末,六朝纷纭,五代割据,其事靡得而详焉。自宋而后,文明大启。迄於明、清,彬彬盛矣。姑撮其大者,以著於篇。

  【校】
  旧本“王言如綍,其出如纶”应为“王言如纶,其出如綍。”

  【注】
  1.万几:旧指皇帝日常处理的纷繁的政务。
  2.靖共:恭敬。共通恭。
  3.道国:治理国家大事之意。
  4.王言如纶,其出如綍:语出礼记。缁衣,后称诏令为纶綍。
  5.元元:庶民,众民。史记?孝文本纪:“以全天下元元之民。”
  6.五事:指貌、言、视、听、思。书?洪范:“敬用五事。”



大 事







  建安元年,孙策遣贺齐代韩晏,领会稽南部都尉,受商升降,侯官既平。建安八年,建安、汉兴、南平复乱,齐进兵建安,立都尉府,破降群贼,复立县邑。







  武帝永定元年,陈宝应乱闽中,豪帅往往立砦自保。武帝令肖乾往谕以顺逆,所在款附,就除1建安太守。天嘉二年,留异反,宝应助之,因逼建安,乾单使临郡,不能守,弃郡避闽中。时宰守并受宝应署置,乾独不屈。







  乾符二年,曹州人黄巢倡乱,横行天下。五年破虔、吉、饶、信等州。因刊山开道七百里,直趋建州崇安,镇将邓光布率兵御之,中流矢死。而沙县被屠戮。巢顺流而下,过延平,遇风雷雨雹。贼由福州攻杀而去。

  【注】1.除:授官职。






  天圣三年,知南剑州曹修古建学馆於州城西山之巅。市田饩士1为诸郡倡。庆历三年,始诏天下修学校,置师儒官。我州建学先二十年,文化之盛,自是启之。建炎中,建寇范汝为遣叶彻来寇延平。摄南剑知州张御之,彻中矢死。其二子复来,与统制官任士安夹攻,大破之。
  绍兴元年,范汝为复乱,宣武副使韩世忠奉诏讨之,亟领步卒三万,水陆并进,次2剑潭,贼焚桥遁。绍兴元年,建寇魏阿拥众数千,寇南剑州,通判朱倬擒获之。是年,广东人袭富聚众数千,流劫闽境,围南剑州,又犯沙县,知县万锷大破於浮流镇。二年七月,诏蠲3诸州被兵家田税。
  淳祐间,峡阳寇作,知南剑州徐元杰,擒渠魁4八人斩之,余悉平。
  德祐二年,丙子夏五月,益王即位福州,以文天祥为右丞相兼知枢密院事。七月,天祥开府南剑州,复邵武军。

  【注】
  1.市田饩士:买田地给养诸生。
  2.次,停留。
  3.蠲:减免。
  4.渠魁:旧时统治阶级称武装反抗者的首脑。

  德祐二年,益王广王入闽时,黄万石降元,以尝为漕使,欲取全闽为己功。汀、建诸州谋从万石送款,闻二王至,复闭门以拒万石。南剑州守臣林起鳌,遣军逐之,万石败走,其将士多来归,兵势稍振。八月,以王积翁为福建提刑招捕使,兼知南剑州,备御上三郡。九月,元阿刺罕寇建宁府,执守臣赵崇釠。积翁弃城去,走行都,遣人纳款於元。十一月,元军寇福州,积翁为内应,与知州王刚中以城降。







  至元十五年,升南剑路,后改延平路。
  大德六年,改剑浦,为南平县。
  至正十二年,延、建山贼起,黄土寨巡检陈友定讨平之。
  至正二十二年,春二月,伪汉将邓克明陷延平路,遂围建宁路。秋八月,汀州总管陈友定率兵至建宁路,大破之,悉复延平诸县。元拜友定福建行省参知政事。
  至正二十八年,戊申正月,陈友定以兵据守延平。明征南将军汤和,率师取延平路,执友定,送建康,不屈死。







  洪武中,南平剧贼赵子贵为患,知县朱孟常捕置之法。永乐间,延平山寇猖獗。
  正统三年,沙寇邓茂七作乱。监察御史柳华奉命巡按于闽,警备盗贼。时承平日久,境内晏然,未闻桴鼓1之声。华至,檄各郡县,凡城郭乡村之中,大小巷道,首尾俱令创立一隘门。门上为重屋,各置金鼓兵戈器械于其上。又于乡村之小者,立望高楼于其中。大者,则立于四维。乃编其各乡民为什伍,而设总小甲以统率之。夜则轮番直宿于隘门之上,鸣鼓击柝,以备不虞。有不从令者,听总小甲惩治之。治之而不悛者,许总小甲闻官处问。由是总小甲各得以号召其乡之人,而无敢或违者。闽藩八郡,盖莫不然。行路所至,警备严肃,气象凛然,若有大寇之将至者,已知其不祥矣。况其所编总小甲,率多强梗狡黠之徒,往往于其事外,别生枝节,以豪夺于民。沙县民有邓茂七者,及其弟茂八,是时实编为其乡之总甲。乡例佃田者,岁还租外,有新米鸡鸭之类,以馈田主,名曰冬牲。至是茂七等,倡乡民革之,田主亦莫如之何。既而倡议,佃者合还租谷,令田主自备脚力担归,不许送至其家。田主因诉于县逮之,茂七等率众拒捕不服。县乃下巡检司追摄,茂七因杀弓兵数人。县以闻上,召官军三百人往捕之。茂七等又聚众格斗,官军杀伤殆尽。至是势不容己,乃刑白马,祭天歃血,誓众举兵反,时十三年之二月也。旁近尤溪县民,亦闻风而起,乌合之众,日以益甚,至十余万人,旋僭称王号,伪署官职,八闽为之骚动。诏遣兵讨之,而以都督刘聚为总兵,都督陈韶、刘德新为左右参将,佥都御史张楷监军,贼犹未下。十四年复命宁阳侯蒋懋为总兵,保定伯梁瑶,平江伯陈懋,崇信伯费钊为副总兵,都督范雄,都督佥事董兴为左右翼总兵。太监曹吉祥、陈梧监军。刑部尚书金濂参赞军务,御史丁瑄纪功。是年茂七率其众来攻郡城,与官军战于水南,为乱兵所杀,福建始平。景泰元年,其余党罗丕等,复率其众寇沙县,朝廷又命范雄及太监廖秀奉御马讨平之。镇守刑部右侍郎薛希琏,巡按御史陈员韬,督知县余宽抚恤疮残,招辑流徙。重建公署,虽粗复旧观,然凋弊亦甚矣。朝廷推究祸乱之由,始置柳华于大辟。而当时巡按御吏汪澄、柴文显并罹酷祸焉。
  弘治十四年,建州土寇王胡维作乱,肆掠普安等乡。
  正德八年,德化县贼郑韩五寇延平府,南平知县曾确购擒之。
  嘉靖四十年,永安人刘永祖妖言惑众,结寨于集峰之巅,潜通贼陈明光,从尤溪寇沙县、延平。军门谭伦,都督刘显屯兵延平。郡守周贤宣领军门把总邓子龙,以部兵百八人,战于沙邑琅口,贼大败遁去。
  是年古田、宁德、政和等县寇入普安等乡。义总祝士奇、陆天朗率义勇乡兵却之。

  【注】
  1.桴鼓:指战鼓或警鼓。史记?田叔列传:“提桴鼓,立军门。”

  四十一年,古田、宁德、政和等寇掠保福、遵教、普安等乡。
  四十二年,古田等寇掠普安等乡。倭寇蔓延郡邑。客兵往来延平,络绎不绝,民无安居。
  万历间,山寇吴建等以白莲教惑众,倡乱延、建间。朱都督檄官兵擒之,余党始散。
  崇祯间,梅平州贼犯南平,调南营兵剿之。
  乙酉闰六月,明唐王聿键,称号於福州。次年二月移驻延平。丙戍七月二十六日,王以兵部主事王士和知延平府。八月二十二日,清征南将军贝勒孛师薄1城下,士和死之,事在顺治三年。







  顺治四年,土寇蜂起,延蔓八府。秋七月,吴长文、谢七宝等陷建宁,延平亦先后被掠,进围剑城,总兵张国柱、守道曾延孔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