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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郡县图志
九井山,在县南一十里。殷仲文九日从桓温登九井赋诗,即此山也。
龙山,在县东南十二里。桓温尝与僚佐,九月九日登此山宴集。
丹阳湖,在县东南七十九里。周回三百余里,与溧水分湖为界。
芜湖水,在县西南八十里。源出丹阳湖,西北流入于大江。汉末湖侧亦尝置芜湖县,吴将陆逊、晋谢尚、王敦皆尝镇此。
姑熟水,在县南二里。县名因此。
慈湖,在县北六十五里。吴将卞融于此屯兵。晋成帝咸和二年,陶侃与苏峻战于慈湖。侯景之乱,兵至慈湖,梁人闻之大恐。
采石戍,在县西北三十五里。西接乌江,北连建业,城在牛渚山上,与和州横江渡相对,隋师伐陈,贺若弼从此渡。隋平陈置镇,贞观初改镇为戍。
溧阳县,紧。西南至州二百四十里。本汉旧县,属丹阳郡,以在溧水之阳为名。吴时置屯田于此。隋属蒋州,今润州上元县西石头城,是蒋州理也。又属润州,大业二年属宣州。
平陵山,在县南十八里。晋成帝时,李完围韩晃于此山,斩之。山高四十丈。
溧水,在县南六里。
溧水县,上。南至州二百二十五里。本汉溧阳县地,隋开皇十一年宇文述割溧阳之西、丹阳之东置。
中山,在县东南一十五里。出兔毫,为笔精妙。
丹阳湖,在县西南二十八里。与当涂县分中流为界。
固城湖,在县南一百里。周回九十里,多蒲鱼之利。
宁国县,上。西北至州一百一十里。本后汉末分宛陵南乡置,属丹阳郡。晋属宣城郡。其后武德中废,天宝三年复置。
五湖水,在县东北四里。
广德县,紧。西至州一百六十五里。后汉分故障县置,属丹阳郡。宋为经安县,隋仁寿三年属湖州,大业二年移于今理,属宜州。至德二年,改为广德。
桐水,在县西五十里。春秋“楚子期伐吴,至桐”,是也。
太平县,上。东北至州二百八十里。本泾县地,天宝四年,宣城郡太守李和上奏,割泾县西南十四乡置。
黄山,在县西南四十里。上有泉水,泉侧多黄连。
旌德县,上。北至州二百三十里。本太平之地,以县界阔远,永泰初土贼王方据险作叛,诏讨平之,奏分太平置旌德县。
歙州,新安。上。开元户三万一千九百六十一。乡七十二。元和户一万六千七百五十四。乡五十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越。秦时为丹阳郡歙县之地,其后或属新都,或隶新安郡,或立新宁郡。隋开皇十二年置歙州,武德中置都督,贞观废。
州境:东西四百一十九里。南北二百四十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取睦州路四千八百五里,取宣州路三千四百五十里。西北至东都三千三百二十五里,取宣州、润州二千五百九十里。东至杭州四百七十里。
东至睦州三百七十里。西南至饶州七百里。正北微东至宣州三百里。
贡、赋:开元贡:麻布。元和贡:细布,竹簟。
管县六:歙,黝,休宁,婺源,绩溪,祁门。
歙县,上。郭下。本秦旧县也,县西有歙浦,因以为名。晋后属新都郡。或属新安郡,或属新宁郡。隋初省,开皇十一年又置歙州分界处。
布射山,一名勤山,在县北二十里。吴志歙贼金奇万户屯于此。
乌聊山,在县东南二百六步。上有毛甘故城,后汉末,贼毛甘万户屯于此,吴将贺齐讨平之。
浙江,西自休宁县界流入。
黝县,上。东至州一百五十二里。本汉旧县,理在黝川,因以为名,属丹阳郡。隋平陈,省入休宁县。十一年复置,隶宣州,十二年改隶歙州。按县南有墨岭,出墨石,又昔贡柿心木,县由此得名。说文“黟”字从“黑”旁“多”,后传误遂写“黝”字。
林历山,在县西南一百五十里。昔吴大帝使贺齐讨黝歙山贼,贼帅陈仆、祖山等二万户屯此山。山四百壁立,高数十丈,径路危狭,不容方,贼乘高下石,不可得攻。齐乃阴募轻健士,密于隐险贼所不备处,以戈拓斩山为缘道,夜令勇士潜上,悬布援人,遂大破之。忽贼中有善禁者,官军刀剑不得拔,弓弩矢发多还自向。贺齐令曰:“吾闻虫有素者,兵有刃者,可禁;其无刃者,不可禁。”
乃多作韧木白,选异力精卒五千人攻之,禁果不行,贼遂大败。
休宁县,上。东至州六十六里。本秦歙县地,属丹阳郡。后汉建安中,贺齐讨黝、歙山贼,分休阳县置,后频有改易,隋开皇九年改为休宁县,属婺州,十二年改属歙州。
横鄣山,在县东南八十四里。
渐江,一名浙江,源出县东南横鄣山,东流经歙县,又东南入睦州界。
婺源县,上。东北至州二百九里。本休宁县西南界,开元二十六年,平妖贼洪氏始置此县,以婺水绕城三面,因以为名。
善山,在县南五十里。与恶山隔溪相对,俗谓之夫妇山。
绩溪县,中下。西南至州六十六里。本梁大通元年于此置梁安县,武德中废,大历二年,刺史长孙全绪奏分歙县置,此县北有乳溪与徽溪,相去一里,并流,离而复合,有如绩马,因以为名。
祁门县,中下。东至州一百七十九里。本古昌门地,汉黝县之南境,永泰元年草贼方清于此为置昌门县,以为守备。刺史长孙全绪讨平之,因其旧城置县,耻其旧号,以县东北一里有祁山,因改为祁门县。大历五年又移于东,面临大溪,西枕小山。
池州,池阳。下。元和户一万七千五百九十一。乡三十四。
本汉鄣郡之域,吴于此置石城县。梁昭明太子以其水鱼美,故封其水为贵池,今城西枕此水。隋废石城县入南陵县,开皇中于此置秋浦县。永泰二年,江西观察使李勉奏置池州,因武德四年总管左难当所奏旧名,取贵池以为州号也。
州境:八到:西北至上都取宣州路三千四百一十里,取江州路二千五百三十里。西北至东都取宣州路二千五百一十里,取江州路二千五百三十里。东北陆路至宣州三百四十里。西〔南〕至江州五百八十里。东南至歙州四百六十里。西南至饶州五百八十里。正北微西渡江至舒州四百三十里。
贡、赋:管县四:秋蒲,青阳,至德,石埭。
秋浦县,上。郭下。隋开皇十九年,于石城故城置,属宣州。永泰二年,李勉奏置池州,县属焉。
乌石山,在县西一百四十里。广德初为贼陈庄、方清所据,袁仨破平之。
大江水,在县北七里。
贵池水,在县西七里。
秋浦水,在县西八十里。
青阳县,上。西南至州七十里。本汉泾县地,天宝元年洪州都督徐辉奏,于吴所立临城县置,属宣州,在青山之阳为名。永泰二年隶池州。
至德县,中。东北至州二百五十里。本汉石城,至德二年刺史宋若思奏置,因年号为名。初属浔阳郡,乾元元年改属饶州,永泰三年割属池州。
尧城,在县南四百里。
舜城,在县北二十里。旧传两帝南巡至此。
石隶县,中。西北至州二百里。本汉丹阳郡地,至吴大帝封韩当为石埭城侯,因此置县。其后屡有废兴,永泰二年洪府都督李勉奏割秋浦、青阳、泾三县,于吴所置陵阳城南五里置。
陵阳山,在县北三十里。窦子明于此得仙。
石埭,在县西北一百三十里。有两横石壅江,有如埭马,因名。
●卷第二十九
◎江南道五▲湖南观察使潭州衡州郴州连州道州邵州福建观察使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潭州,长沙,中都督府。开元户二万一千八百。乡六十九。元和户一万五千四百四十四。乡六十九。今为湖南观察使理所。
管州七:潭州,郴州,永州,连州,道州,邵州。县三十四。
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为黔中地,楚之南境。秦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相川。下言长沙郡地者,皆禹贡荆州之域,楚之南境也。按东方朔记“南郡有万里沙祠,自湘川至东莱,地可万里,故曰长沙”。汉初以吴芮有功,封长沙王。至景帝,封其子发为王,因入朝,有诏诸王迭起舞,王但张α而已。帝怪而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以回旋。”帝悦,益以武陵、桂阳二郡。自汉至晋,并属荆州。怀帝分荆州湘中诸郡置湘州,南以五岭为界,北以洞庭为界,汉、晋以来,亦为重镇。今按其俗杂,有夷人名犭,自言先祖有功,免徭役也。隋开皇九年平陈,改为潭州,取昭潭为名也,又置总管府。大业中罢牧,置都尉府,三年罢为长沙郡。武德四年,又置潭州总管府,七年改为都督府。
州境:东西一千六十里。南北五百七十五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二千四百四十五里。北至东都二千一百八十五里。正南微东至衡州四百六十里。北至岳州水路五百五十里。东南至袁州五百二十五里。西北至朗州四百里。东至洪州九百八十里。
贡、赋:开元贡:葛布十五匹。元和贡:丝布十五匹。
管县六:长沙,醴陵,浏阳,益阳,湘乡,湘潭。
长沙县,紧。郭下。本汉临湘县,属长沙国。隋改为长沙县,属潭州。
岳麓山,在县西南,隔湘江水六里,盖衡山之足也,故以“麓”为名。
云母山,在县北九十里。列仙传“长沙云母,服之不朽”。
铜山,在县北一百里。楚铸铜处。
昭山,在县南七十里。临湘水,下有旋潭,甚深无底,州之得名因此也。
湘水,南自衡山县界流入于岳州湘阴县界。
故尉城,在县西北七十里。孙权以程普为长沙县西部都尉,以防关羽,因立此城。故陶关,在县西南五里。晋杜据湘州反,陶侃讨之,因置此城。
贾谊宅,在县南四十步。
吴芮墓,在县北四里。
陶侃墓,在县南二十三里。
醴陵县,中下。西北至州一百八十里。本汉临湘县地。禹贡“岷山导江,东别为沱,又东至于醴”,是也。后汉置此县,属长沙郡,吴封顾雍为长沙侯,而家人不知是也。隋平陈,省入长沙,武德四年复置。
浏阳县,中下。西至州二百五十里。本汉长沙国临湘县地,吴置浏阳,因县南浏阳水为名。隋平陈废,景龙二年复置。
益阳县,上。东南至州一百八十里。本汉旧县,属长沙国,在益水之阳,因名。隋平陈,属潭州。
氵资水,一名茱萸江,南自邵州流入,经县南三十步。县西有关羽濑,南对甘宁故垒,昔羽屯兵水北,孙权令鲁肃、甘宁拒于此水,宁谓肃曰:“羽闻吾咳唾之声,必不敢渡,渡则成擒也。”羽夜闻宁处分,曰:“兴霸声也。”遂不渡茱萸江。
益水,出县东南益山,东北流入氵资水。
关羽故垒,在县西十五里。
湘乡县,紧。西北至州二百三十里。本汉湘南县之湘乡也,后汉立为县,属零陵郡。自吴至陈并属衡阳郡。隋省入衡山县,武德四年复置。
石鱼山,其石色若云母,开发一重,石若鱼形刻画,烧之作鱼膏臭。在县西一十五里。
龙山,有钟乳穴,在县南二百四十里。
涟水,在县南四十五里。煮水一石,得盐五升。
湘潭县,紧。东北至州一百四里,陆路一百二十里。本汉湘南县地,吴分立衡阳县,晋惠帝更中衡山,历代并属衡阳郡,隋文属潭州。天宝八年改名湘潭。
涓湖,溉良田二百余顷,县西七十里。
湘水,经县理东。
衡州,衡阳。上。开元户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三。乡四十四。元和户一万八千四十七。乡四十四。
秦属长沙郡,汉为酃县地。吴分长沙之东部为湘东郡,晋以郡属湘州。隋开皇九年罢郡为衡州,以衡山为名。
州境:东西六百五十里。南北四百九十九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二千九百五十里。北至东都二千六百四十九里。东北至吉州九百一十里。东南至郴州三百七十里。东南至郴县界七百三十八里。正南微西至永州五百七十里。北至潭州四百六十里。西至邵州三百五十六里。
贡、赋:开元贡:麸金、大麻,丝。元和贡:水银。
管且六:衡阳、攸、茶陵,耒阳,常宁,衡山。
衡阳县,紧。郭下。本汉酃县地,吴分置临蒸县,属衡山郡。天宝初更名衡阳郡,县仍属焉。县城东傍湘江,北背蒸水。
岣嵝山,即衡山也,在县北七十里。
湘水,西南自永州祁阳界人。
蒸水,自临蒸县北东洲于湘,谓之蒸口。
酃湖,在县东二十里。可酿为酒,晋纪武帝平吴,荐酃酒于太庙是也。
蒸阳故城,在县西一百七十里。
攸县,下。西南至州陆路三百四十五里。本汉旧县,武德四年分湘潭县置,以北带攸溪为名。
茶陵县,中。西南至州水路四百五十里。本长沙国界,齐永明七年入湘东郡,隋开皇九年为湘潭县。武德四年置茶陵县,贞观九年废,圣历元年复旧,因南临茶山,县以为名。
耒阳县,上。西北至州一百六十八里。本秦县,因耒水在县东为名。汉属桂阳郡。隋改为耒阴,属衡州。后汉蔡伦即此县人,有宅基在县西一里。
雨濑,在故县西南,每旱赛之则雨降。
常宁县,下。西北至州陆路一百八十里。本秦耒阳县地,吴分耒阳置新平县。
宋元徽中,三洞蛮抄掠州县,移就江东,因蛮冠止息,遂号新宁,即今理是,东俯潭水,西枕宜江。天宝元年改名常宁。
湘水,在县北六十里。
衡山县,上。西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阴山县,以县东一百二十里有阴山为名。至梁武帝天监中分阴山立湘潭县,天宝八年改为衡山。
湘水,在县东。
衡山,南岳也,一名岣嵝山,在县西三十里。南岳记曰:“衡山者,朱阳之灵台,太虚之宝洞。”又云:“赤帝馆其岭,祝融其阳,以其宿当翼、轸,度应机、衡,故为名。”又曰:“上如车盖及衡轭之形,山高四千一十丈。”
衡岳庙,在县西三十里。南岳记曰:“南宫四面皆绝,人兽莫至,周回天险,无得履者。”汉武帝移于江北置庙。隋文帝复移于今所。
郴州,桂阳。中。开元户三万二千一百七十六。乡五十。元和户一万六千四百三十七。
本汉长沙国地,(后)汉分长沙南境立桂阳郡,理郴县,领十一县。隋平陈改为郴州,大业中复为桂阳郡,武德四年为郴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