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志蛮书

卷七 云南管内物产第七

 
  从曲靖州已南,滇池已西,土俗唯业水田,种麻、豆黍、稷,不过町疃。水田每年一熟,从八月获稻,至十一月十二月之交,便于稻田种大麦,三月四月即熟。收大麦后,还种粳稻。小麦即于冈陵种之,十二月下旬已抽节如三月,小麦与大麦同时收刈。其小麦面软泥少味,大麦多以为麨,别无他用。酝酒以稻米为麹者,酒味酸败。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蛮治山田,殊为精好。悉被城镇蛮将差蛮官遍令监守催促。如监守蛮乞酒饭者,察之,杖下捶死。每一佃人,佃疆畛连延或三十里,浇田皆用源泉,水旱无损。收刈已毕,官蛮据佃人家口数目,支给禾稻,其余悉输官。
 
  蛮地无桑,悉养柘,蚕绕树。村邑人家,柘林多者数顷,耸干数丈。三月初,蚕已生,三月中,茧出。抽丝法稍异中土。精者为纺丝绫,亦织为锦及绢。其纺丝入朱紫以为上服。锦文颇有密致奇采,蛮及家口悉不许为衣服。其绢极粗,原细入色(案:“原细”二字未详),制如衾被,庶贱男女计以披之。亦有刺绣,蛮王并清平官礼衣悉服锦绣,皆上缀波罗皮(南蛮呼大虫为“波罗密”)。俗不解织绫罗,自大和三年蛮贼寇西川,虏掠巧儿及女工非少,如今悉解织绫罗也。
 
  白银生城、柘南城、寻传、祁鲜已西,蕃蛮种并不养蚕,唯收婆罗树子破其壳,中白如柳絮,组织为方幅,裁之笼头,男子妇女通服之。骠国、弥臣、诺悉诺,皆披罗缎。
 
  其盐出处甚多,煎煮则少。安宁城中皆石盐井,深八十尺,城外又有四井,劝百姓自煎。天宝八载,玄宗委特进何履光统领十道兵马,从安南进军伐蛮国。十载,已收复安宁城并马援铜柱,本定疆界在安宁,去交阯四十八日程,安宁郡也。何履光本是邕管贵州人,旧尝任交、容、广三州节度。天宝十五载,方收蛮王所坐大和城之次,属安禄山造逆,奉玄宗诏旨将兵赴西川,遂寝其收复(案:此条乃叙次盐井所在,其“天宝八载”以下一百十四字,于上下语意不相属,疑亦他处之文,因安宁城而错误在此)。升麻、通海已来,诸爨蛮皆食安宁井盐,唯有览赕城内郎井盐洁白味美,惟南诏一家所食取足外,辄移灶缄闭其井。泸南有美井盐,河赕、白崖、云南已来,供食。昆明城有大盐池,比陷吐蕃。蕃中不解煮法,以咸池水沃柴上,以火焚柴成炭,即于炭上掠取盐也。贞元十年春,南诏收昆明城,今盐池属南诏,蛮官煮之如汉法也。东蛮、磨些蛮诸蕃部落共食龙怯河水,中有盐井两所。敛寻东南有傍弥潜井、沙追井,西北有若耶井、讳溺井,剑川有细诺邓井,丽水城有罗苴井,长傍诸山皆有盐井,当土诸蛮自食,无榷税。蛮法煮盐,咸有法令。颗盐每颗约一两二两,有交易即以颗计之。
 
  茶出银生城界诸山,散收无采造法。蒙舍蛮以椒、姜、桂和烹而饮之。
 
  荔枝、槟榔、诃黎勒、椰子、桄榔等诸树,永昌、丽水、长傍、金山并有之。
 
  甘桥,大厘城有之,其味酸。宁赕有桥,大如覆柸(案:“桥”疑“橘”字之讹)。
 
  丽水城又出波罗蜜果,大者若汉城甜瓜,引蔓如萝卜,十一月十二月熟。皮如莲房,子处割之,色微红,似甜瓜,香可食。或云此即思难也,南蛮以此果为珍好。禄{曰斗}江左右亦有波罗蜜果,树高数十丈,大数围,生子,味极酸。蒙舍、永昌亦有此果,大如甜瓜,小者似橙柚,割食不酸,即五香味。土俗或呼为“长傍果”,或呼为“思漏果”,亦呼“思难果”。其次有雄黄,蒙舍川所出。
 
  青木香,永昌出,其山多青木香山,在永昌南三日程。
 
  获歌诺木,丽水山谷出。大者如臂,小者如三指,割之色如黄蘖。土人及赕蛮皆寸截之。丈夫妇女久患腰脚者,浸酒服之,立见效验。
 
  藤{艹弥},生永昌、河赕。缘皮处无竹根,以藤渍经数月,色光赤,彼土尚之(案:此条文义未明,疑有讹脱)。
 
  孟滩竹,长傍出,其竹节度三尺,柔细可为索,亦以皮为麻。
 
  野桑木,永昌、巴西诸山谷有之,生于石上。及时月择可为弓材者,先截其上,然后中割之,两向屈令至地,候木性定,断取为弓。不施筋漆,而劲利过于筋弓,蛮中谓之<月真>弓者是也。
 
  生金,出金山及长傍诸山、藤充北金宝山。土人取法,春冬间先于山上掘坑,深丈余,阔数十步。夏月水潦降时,添其泥土入坑,即于添土之所沙石中披拣。有得片块,大者重一斤,或至二斤,小者三两五两,价贵于麸金数倍。然以蛮法严峻,纳官十分之七八,其余许归私。如不输官,许递相告。麸金出丽水,盛沙淘汰取之。沙赕法,男女犯罪,多送丽水淘金。长傍川界三面山并出金,部落百姓悉纳金,无别税役、征徭。
 
  银,会同川银山出。锡,瑟瑟山中出,禁戢甚严。
 
  琥珀,永昌城界西去十八日程琥珀山掘之,去松林甚远。片块大重二十余斤。贞元十年,南诏蒙异牟寻进献一块,大者重二十六斤,当日以为罕有也。
 
  马,出越赕川东面一带,岗西向,地势渐平,乍起伏如畦畛者,有泉地美草,宜马。初生如羊羔,一年后,纽莎为拢头縻系之。三年内饲以米清粥汁,四五年稍大,六七年方成就。尾高,尤善驰骤,日行数百里。本种多骢,故代称越赕骢,近年以白为良。膝充及申赕亦出马,次赕、滇池尤佳。东爨乌蛮中亦有马,比于越赕皆少。一切野放,不置槽枥。唯阳苴咩及大厘、登川各有槽枥,喂马数百匹。
 
  犀,出越赕、高丽。其人以陷穽取之。每杀之时,天雨震雷暴作。寻传川界、壳弄川界亦出犀皮。蛮排甲并马,统备(案:《新唐书》作“统伦”)马骑甲仗,多用犀革,亦杂用牛皮。负排罗苴已下,未得系金佉苴者,悉用犀革为佉苴,皆朱漆之。
 
  大虫,南诏所披皮,赤黑文深,炳然可爱。云大虫在高山穷谷者则佳,如在平川,文浅不任用。
 
  麝香,出永昌及南诏诸山,土人皆以交易货币。
 
  沙牛,云南及西爨故地并只生沙牛,俱绿地多瘴,草深肥,牛更蕃生犊子。天宝中,一家便有数十头。通海已南多野水牛,或一千二千为群。弥诺江巴西出犛牛,开南巴南养处,大于水牛。一家数头养之,代牛耕也。
 
  鹿,傍西洱沙诸山皆有鹿。龙尾城东北息龙山,南诏养鹿处,要则取之。览赕有织和川及鹿川。龙足鹿白昼三十五十,群行啮草。
 
  鲫鱼,蒙舍池鲫鱼大者重五斤,西洱河及昆池之南接滇池。冬月,鱼、雁、鸭、丰雉、水紥鸟遍于野中水际。
 
  大鸡,永昌、云南出,重十余斤,嘴距劲利,能取鹯、鳄、<鸟戈>、鹊、凫、鸽、鸲、鹆之类。
 
  象,开南、巴南多有之,或捉得,人家多养之,以代耕田也。猪、羊、猫、犬、骡、驴、豹、兔、鹅、鸭,诸山及人家悉有之。但食之与中土稍异。蛮不待烹熟,皆半生而吃之。
 
  大羊多从西羌、铁桥接吐蕃界三千二千口将来博易。铎鞘,状如刀戟残刃。积年埋在高土中,亦有孔穴傍透。朱笴,出丽水,装以金穹铁簜,所指无不洞也。南诏尤所宝重。以名字呼者有六:一曰禄婆摩求,二曰亏云孚,三曰铎戢,四曰铎摩郱,五曰同铎(案:惟有五名,疑缺其一)。昔时越析诏于赠有天降铎鞘;后部落破败,盛罗皮得之,今南诏蛮王出军,手中双执者是也。贞元十年,使清平宫尹辅酋入朝,献其一。
 
  郁刀,次于铎鞘。造法:用毒药、虫、鱼之类,又淬以白马血,经十数年乃用。中人肌即死,俗秘其法,粗问得其由。
 
  南诏剑,使人用剑,不问贵贱,剑不离身。造剑法:锻生铁,取迸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即以犀装头,饰以金碧。浪人诏能铸剑,尤精利,诸部落悉不如,谓之浪剑。南诏所佩剑,已传六七代也。
 
  枪、箭多用斑竹,出蒙舍、白崖、诏南山谷,心实,圆紧,柔细,极力屈之不折,诸所出皆不及之。
卷八 蛮夷风俗第八

 
  其蛮丈夫一切披毡,其余衣服略与汉同,唯头囊特异耳。南诏以红绫,其余向下皆以皂绫绢。其制度取一幅物,近边撮缝为角,刻木如樗蒲头,实角中,总发于脑后为一髻,即取头囊都包裹头髻上结之。羽仪已下及诸动有一切房甄别者(案:此句疑有讹脱),然后得头囊。若子弟及四军罗苴己下,则当额络为一髻,不得带囊角;当顶撮髽髻,并披毡皮。俗皆跣足,虽清平宫、大军将亦不以为耻。曹长已下,得系金佉苴(案:原本阙“金”字,今据《新唐书》增入)。或有等第载功褒奖得系者,不限常例。
 
  贵绯、紫两色,得紫后,有大功则得锦。又有超等殊功者,则得全披波罗皮。其次功,则胸前背后得披,而阙其袖。又以次功,则胸前得披,并阙其背。谓之“大虫皮”,亦曰“波罗皮”。谓腰带曰“佉苴”。
 
  妇人,一切不施粉黛,贵者以绫锦为裙襦,其上仍披锦方幅为饰。两股辫其发为髻,髻上及耳,多缀真珠、金、贝、瑟瑟、琥珀。贵家仆女亦有裙衫,常披毡,及以赠帛韬其髻,亦谓之头囊。
 
  南诏有妻妾数百人,总谓之诏佐。清平官、大军将有妻妾数十人。俗法:处子、孀妇出入不禁。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闾巷,吹壶卢笙,或吹树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相呼召。嫁娶之夕,私夫悉来相送。既嫁有犯,男子格杀无罪,妇人亦死。或有强家富室责资财赎命者,则迁徙丽水瘴地,终弃之,法不得再合。
 
  每年十一月一日,盛会客,造酒醴,杀牛羊,亲族邻里更相宴乐,三月内作乐相庆,帷务追欢。户外必设桃茢,如岁旦然。改年即用建寅之月。其余节日,粗与汉同,唯不知有寒食清明耳。
 
  每饮酒欲阑,即起前席奉觞相劝。有性所不能者,乃至起前席扼腕的颡,或挽或推,情礼之中,以此为重。取生鹅治如脍法,方寸切之,和生胡瓜及椒榝啖之,谓之“鹅阙”,土俗以为上味。南诏家食用金银,其余官将则用竹簟。贵者饭以筋不匙,贱者搏之而食。
 
  一尺,汉一尺三寸也。一千六百尺为一里。汉秤一分三分之一。帛曰幂,汉四尺五寸也。田曰双,汉五亩也。
 
  本土不用钱,凡交易缯、帛、毡、罽、金、银、瑟瑟、牛羊之属,以缯帛幂数计之,云某物色直若干幂。
 
  凡人家所居,皆依傍四山,上栋下宇,悉与汉同,惟东西南北,不取周正耳。别置仓舍,有栏槛,脚高数丈,云避田鼠也,上阁如车盖状。
 
  西爨及白蛮死后,三日内埋殡,依汉法为墓。稍富室广栽杉松。蒙舍及诸乌蛮不墓葬,凡死后三日焚尸,其余灰烬,掩以土壤,唯收两耳。南诏家则贮以金瓶,又重以银为函盛之,深藏别室,四时将出祭之。其余家或铜瓶、铁瓶盛耳藏之也。
 
  言语音白蛮最正,蒙舍蛮次之,诸部落不如也。但名物或与汉不同,及四声讹重。大事多不与面言,必使人往来达其词意,以此取定,谓之行诺(才勺反)。
 
  大虫谓之波罗密(亦名“草罗”)。犀谓之矣(读如咸)。带谓之佉苴,饭谓之喻,盐谓之宾,鹿谓之识,牛谓之舍,川谓之赕,谷谓之浪,山谓之和,山顶谓之葱路,舞谓之伽傍。加,富也。阁,高也。诺,深也。苴,俊也。东爨谓城为弄,谓竹为翦,谓盐为翦,谓地为眗,谓请为数,谓酸为制。言语并与白蛮不同。每出军征役,每蛮各携粮米一斗五升,各携鱼牖,此外无供军粮料者。蛮军忧粮易尽,心切于战,出界后,许行劫掠,收夺州溪源百姓禾米牛羊等辈。用军之次,面前伤刀箭,许将息。傥背后伤刀箭辄退者,即刃其后(案:此条当在第九卷《南蛮篇》中,是传写者误入于此)。
 
卷九 南蛮条教第九

 
  南俗:务田农菜圃,战斗不分文武,无杂色役。每有征发,但下文书与村邑理人处,克往来月日而已,其兵杖人各自赍,更无官给。百家已上有总佐一,千人已上有理人官一,人约万家以来,即制都督,递相管辖。上官授与四十双,汉二顷也。上户三十双,汉一顷五十亩。中户、下户各有差降。每家有丁壮,皆定为马军,各据邑居远近,分为四军,以旗幡色别其东南西北,每而置一将,或管千人,或五百人。四军又置一军将统之,如有赋盗入界,即罪在所入处面将。
 
  罗苴子皆于乡兵中试入,故称四军苴子。戴光兜鍪(案:《新唐书?南诏传》作“戴朱鞮鍪”“光”字疑“朱”字之讹)负犀皮铜股排,跣足,历险如飞。每百人,罗苴佐一人管之。
 
  负排,又从罗苴中拣入,无贝数。南诏及诸镇大军将起坐不相离捍蔽者,皆负排也。
 
  羽仪亦无员数,皆清平官等子弟充,诸蛮不与焉,常在云南王左右,羽仪长帐前管系之。
 
  羽仪长八人,如方内节度支衙官之属。清平官已下,每入见南诏,皆不得佩剑,唯羽仪长得佩剑。出入卧外,虽不主公事,最为心腹亲信。
 
  其六曹长即为主外司公务。六曹长六人,兵曹、户曹、客曹、刑曹、工曹、会曹,一如内州府六司所掌之事。又有断事曹长,推鞫盗贼;军谋曹长,主阴阳占候;同伦长两人(案:“同伦”原本讹作“司仑”,今据后文改正),各有副都,主月终唱。(案:此字未详,疑误)。诸曹稽逋如录事之职。曹官文牒下诸城镇,皆呼主者。六曹长有课效明著,得迁补大军将。